破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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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的重要性

我对此的猜测是,舆论场中共识的丧失,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共空间的丧失。

先说一下公共空间。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哲学家哈贝马斯提出,在国家和社会之间还有一个公共空间,市民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讨论,哈贝马斯称之为“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这个领域向所有人开放,人们在其中进行公开交往、公共讨论,从而形成某种接近于公共舆论的东西。公共领域早期的典型体现是,18世纪资产阶级社会中出现的俱乐部、咖啡馆、沙龙、杂志等;到了20世纪,报纸、广播和电视等逐渐成为公共领域的新媒介。公共领域的存在是社会能够达成基本共识的前提。人们在公共领域中习惯于与不同的观点共存、辩论,在辩论中突破自身观点的偏狭,完成共同体意识的自我更新。

公共领域要想起到应有的作用,人们就必须在物理意义上共享时间结构和空间结构。如果连这种基本的物理前提都不具备,公共领域就无从形成,因为人们无法再进行公开的交往与讨论。

我就以电视和报纸为例来解释这个问题。十几年前,互联网上还没有今天这么多内容,人们获得信息的首要来源就是电视和报纸。我印象特别深的一件事就是,十几年前我大学毕业不久,跟两个同学聊天,其中一个说到自己新租了房,各种家当都置办好了,但是还没有电视,另一个就随口评论了一句:“最重要的东西反倒还没有置办。”

电视在那时是最重要的家当,没有电视就相当于切断了人们获取信息、参与公共生活的一个最重要的通道,这在当时是默认的事实,但在今天是很难想象的。当年的报纸也起到差不多的作用,我到现在仍然记得20世纪90年代末读大学时,每周固定的两天,各个男生宿舍抢那一份《体坛周报》,因为那是为数不多的能看到体育新闻和评论的途径之一。

十几年前的电视和报纸就承担着提供一种“公共空间”式的共享时空结构的功能。电视频道是相对有限的,电视节目都是在固定时间播放的;报纸的种类也是有限的,发行时间也是固定的,人们没法自主选择观看或阅读的时间。如此一来,时间结构就被普遍规定了。还有一些节目是在每年的固定时间播放的,人们每年在差不多的时候都有着共同的期待,这些节目就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媒介仪式。社会学创始人之一涂尔干的研究告诉我们,仪式是人们获得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所以,这些固定播放的节目让人们在无意识中获得了共同体意识。

电视和报纸的内容是事先被安排好的,观众无从自主选择看什么或不看什么。于是,这些公共媒体就起到了设定话题的作用,大家都共享着这些话题。就像大家都还记得的2005年的夏天,几乎所有人碰面都会聊那一年《超级女声》的选秀。人们对话题的讨论,主要也是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进行;即便有人想在电视或者报纸上面对公众发表一些看法,也只能在节目播出或报纸发行的那几个固定的时间偶一为之;在平日的时间场域里,人们仍然要面对身边朋友的眼光。这样传导出来的社会效应是,即便是公共发声,其立场和情绪也会被本地化的社会关系所中和。这些都使得公共讨论发生的时间和空间结构被规定了。虽然当时人们也可以在互联网社区进行讨论,但是由于还没有今天这么发达的移动互联网,要在互联网社区进行讨论就必须老老实实地坐在电脑前敲字。从操作便利性上来说,这是个心理成本相对较高的方式,所以那时的互联网社区讨论更多还是作为与身边朋友的讨论的补充。

共享的时间和空间结构还带来一个特征,就是能够在其中进行公开的交往与辩论的人,多半都是熟人或准熟人关系。他们在交往及辩论中,都是带着多重身份属性的。他们的身份可能同时是父亲、工程师、球迷、彼此的同事等等。就算彼此是陌生人,他们还是很可能通过三四个人的串联而形成关联的。多重身份属性的存在,让他们之间的社交关联相对较重,不是说摆脱就能摆脱的,所以即便有争论,也会有所节制,保持基本的面子。另外,由于彼此争论的人都是熟人或准熟人关系,用不了几天他们就可能发现,尽管两个人在A问题上观点尖锐对立,但是在B问题上观点又比较接近。

所有这些都使得人们必须习惯于与抱持不同观点的人共存;并且由于多重身份属性的存在,人们通常也会主动节制情绪的宣泄,不会不问是非只问立场地站队——“杠精”是很难获得朋友的。于是,人们之间即便有争论,也会更倾向于从逻辑出发,而不是从立场出发,讨论就更容易具有建设性,也更有可能达成基础共识。也就是说,共享的时间和空间结构,是过去社会的基础共识能够达成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