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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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风险社会的基石

全社会拥有基础共识,这是现代风险社会能够有效应对风险的前提。原因在于,政策的落实并不能仅仅依靠一套纸面上的抽象条文,更要依靠这个社会的民情。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高度强调了民情对政治的实际运转的重要性。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当中也说:“政体的性质是构成政体的东西;而政体的原则是使政体行动的东西。一个是政体本身的构造;一个是使政体运动的人类的感情。”[2]脱离一个社会的民情,对政治秩序的讨论则会落空。而要观察一个社会的民情,首先就要观察这个社会的基础共识。

一般情况下,国家机器担保法律的效力,人们依靠对法律的共识形成正常的合作关系,从而维持社会秩序运转。一个社会一旦没有了基础共识,对法律的正当性的共识就会破裂,一般的合作规则也就失效了,最终只能依赖暴力来维系秩序。所以说,基础共识是日常的法律秩序能够正常运转的前提。遗憾的是,在当下世界上的很多国家,社会的基础共识都遭到严重侵蚀,于是,法律(规则)的可信度开始遭遇挑战,共识的溃散引发了各种危机。

一个有共识的社会,同样会有争论、冲突;争论、冲突实际上是社会向前演化所必需的一种动力机制。但在有共识的情况下,人们的争论首先是基于逻辑的,是尊重知识的,这样的争论为的是把事情辩明;争论过程所导向的是秩序的迭代演化、风险社会的自我升级。如果没有共识作为基础,人们的争论就只是基于立场,有些人甚至仅仅是为了宣泄情绪,这样的争论过程不会尊重最基本的知识和逻辑,目的只是让己方获胜;争论过程所导向的是秩序的自我败坏、社会的风险叠加,陷入一个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