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一 安全生产管理
一、电工作业——特种作业
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叫做特种作业。其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允许其上岗操作。
1.电工作业人员条件
1)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检两年一次);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本规程及其有关规程、规定,并经考试合格;
3)掌握紧急救护法;
4)电气工作人员中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有关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5)电气工作人员应熟悉所管辖的电气设备。
2.电工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是人在履行职业职责时所必须遵偱的行为准则。作为一名电工,其工作性质就是为生产、生活服务的。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其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为:
1)忠于职业责任;
2)遵守职业纪律:严禁以电谋私;窃电或指导他人窃电;故意制造故障;以电击作为取笑手段或以电击作为某种防范措施;
3)掌握电工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技术;
4)团结协作。
3.电工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努力学习电工的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技术,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能力;
3)正确使用及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4)善于采纳有利于安全作业的意见,对违章指挥作业的应及时予以指出,必要时应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5)认真执行本单位、本部门为所在岗位制定的岗位职责。
4.变配电站值班长和值班员的岗位职责
值班长的职责:负责本值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
值班员的职责:在值班长领导下,做好本职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在值班长不在时,代理值班长执行必要的业务工作。
5.关于实习人员参加电气工作的规定
1)凡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在参加工作前,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内容:电气基本理论知识、电气工作安全知识、有关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的操作方法。
2)凡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带领和指导下,进行工作实习。实习期间指导人员应固定。实习期至少三个月。
3)实习人员在有电气工作经验人员的带领下,可以参加一些简单的技术工作和操作任务,但不能担任主要操作任务和监护人。实习人员进行的工作必须经过检查验收。
4)在现场工作时,实习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听从指导人员指挥,否则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其工作。
5)实习人员在实习期满,应经过考试合格后,允许其正式参加电气工作,并可在停电范围内独立工作,但其工作质量应经专人检查。
二、电业安全工作制度
国家、行业制定的安全工作规程是确保工作安全的基本依据,只有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相关的安装规程、运行规程才可确保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正常生产秩序,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1.一般要求
1)在供用电中,必须特别注意电气安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气安全教育,使从业人员有“我要安全”的安全意识和“我会安全”的能力,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系统安全。
2)电业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制定的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单位制定的现场安全工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安全运行、安全用电。
3)国家制定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保证设计、建设、安装质量的根本依据,在电业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规范,合格的设计、安装质量是安全运行的前提。
4)用电单位应据有关规程,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运行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一般要求单位应建立以下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巡视检查制度、设备验收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运行分析制度、设备预防性试验制度、事故处理及汇报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场地环境管理制度、门禁制度等。各级领导应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还应完善必要的技术管理,要有相应图样、图表、记录、档案、用具和材料。
5)加强运行维护和检修试验工作对保证供用电系统、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单位应根据单位的工作内容、设备状况、职责分工建立必要的设备巡视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制度,维护、保养、检测要作出记录,记录要保存一定期限。消除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6)国家规定单位应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电气工作人员在电气工作时必须使用电气安全用具。对于容易触电及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应按规定采用相应的特低电压。涉及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设计、安装、使用要按相关规定执行。
7)要科技兴安,要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来保证安全。另一方面,电工作业人员也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止事故的能力以及缺陷、事故处理能力。不要过分依赖供货厂家售后服务,懈怠专业技术的学习,特别是对安全技术的学习提高。
2.电工作业中一些安全要求
电工作业的安全要求有其行业特点,特别配电值班人员和电气检修人员在工作中有一些特定的安全要求必须熟悉和遵守。比如:
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绝缘部分应视为带电体,不可触摸。
停电的电气设备在未装设地线前应视为带电设备。
用电单位不得在本单位所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装设地线,进行工作。
用电单位严禁约时停送电。
用电单位在发生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值班人员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报告上级。
巡视检查可由一个人做,但不得做与巡视检查无关的工作。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
雷雨天巡视检查,距避雷针和避雷器5m以上。
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两清。
补充知识:在电力线路安全工作技术措施中有使用个人保安线。
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架设线路,为防止感应电压伤人,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应使用个人保安线。个人保安线在杆塔上接触或接近导线的作业开始时挂接,作业结束脱离导线后拆除。个人保安线应使用带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且应带有绝缘手柄或绝缘部件。个人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