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昔日英姿
11岁的安东尼对死亡感到极端的恐惧。在年少敏感的六年间,他的父母相继离世,祖母的生命也几乎悄无声息地衰竭了,直到断气那天,祖母才对自己的休息室有了一天无可争议、至高无上的占领权,这还是婚后头一次。因此,在安东尼看来,生活就是一场与死亡的抗争,而死亡静候在每一个角落。仿佛是向疑病症让步一般,他养成了在床上看书的习惯,这能让他平静下来。他看书一直看到疲惫不堪为止,常常灯也没关就已沉沉入睡。
14岁以前,安东尼最大的爱好就是集邮。他是那么热衷集邮,几乎没有一个男孩能做到像他这样乐此不疲。由于祖父满以为他是在学地理,所以安东尼得以与六家“邮票和硬币”公司保持书信往来,这些公司常常给他寄来新的集邮册和金光闪闪的认证书。一旦拥有了梦寐以求的集邮册,他马上又会将目光转向下一本,就这样没完没了,其中自有一种神秘的魅力让他无法自拔。邮票是他最大的幸福源泉,如果有人打扰,他就会不耐烦地朝他们皱起眉头。集邮吞噬着他每个月的零用钱,而他却彻夜不眠,不知疲倦地把玩这些品种繁多、色彩鲜艳的精美邮票。
16岁时,安东尼是一个感情内敛、不善辞令的男孩,完全不像美国人的做派。他对同龄人彬彬有礼,但却无法理解他们。此前两年,他跟随家庭教师在欧洲学习,老师劝他去读哈佛,因为哈佛是“敲门砖”,会给他带来丰富的资源,会让他拥有许多无私奉献、忠贞不二的朋友。于是他去了哈佛,此外他没有做过任何一件逻辑上说得通的事情。
安东尼对社交无动于衷。他在贝克大厅酒店的高层房间里独居了一段时间,没有一个访客。那时的他还是一个中等身高、体型瘦削、深色皮肤的男孩,腼腆而敏感。他的零用钱绰绰有余。他从一位流浪的藏书家那儿买了史文朋、梅瑞狄斯和哈代的首版书,还买了一封纸张泛黄、字迹模糊的济慈亲笔信,收藏多得差不多都可以开个图书馆了,不过后来他发现自己被讹了。他成了衣着考究的纨绔子弟,积攒了好些丝绸睡衣、锦缎晨衣和领带,这些服饰太过华丽,没法儿穿出去。他有一个隐秘的爱好,那就是穿上华衣美服在房间的镜子前招摇而过,有时他也会穿着绫罗绸缎躺在窗边伸懒腰,低头望向院子,朦胧地意识到,自己似乎永远都不会加入到窗外那种喧嚣、忙碌的现实之中。
有趣的是,安东尼在大四时莫名其妙地当上了班干部。他发现旁人对自己颇为赏识,认为自己集浪漫才子、翩翩学者、神秘隐士、博学之人于一身。这让他哭笑不得,但又暗暗高兴。他开始寻欢作乐,起先抱着尝试的心态,后来沉湎其中。他出尽洋相。他喝酒——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喝酒。人们说,若不是他读大学的时候太年轻,或许能“大有作为”。1909年毕业时,他还只有20岁。
大学毕业后,安东尼又出国了,这次去的罗马。在那儿,他有时学学建筑,有时动动画笔,有时又拉一会儿小提琴,还写了些蹩脚的意大利十四行诗,据说是13世纪的修道士对冥想生活个中妙趣的沉思。哈佛的密友们都知道他人在罗马,于是同年也在国外的同学们就过来看望他,同他一起在月色下游览罗马古城,发现了许多比文艺复兴、甚至比罗马共和国还要古老的东西。例如,莫里·诺布尔从费城远道而来,在安东尼那儿盘桓了两个月,两人一道领略了拉丁女人的独特魅力,在这个自由的文明古城中,他们为自己的风华正茂、无拘无束而欢欣不已。安东尼祖父的许多朋友都曾来拜访过,倘若他愿意的话,完全可以用外交家的态度待人接物,这样一来说不定会大受欢迎。的确,安东尼发现自己越来越想逍遥快活,但青少年时代长期的离群索居和腼腆羞怯至今仍控制着他。
1912年,由于祖父突发疾病,安东尼回到了美国。与仿佛永远处在康复期的老人进行了一次乏味至极的谈话后,他决定把永居国外的计划推迟到祖父去世之后。他看了很久的房子,最后选中了52街的一套公寓定居下来。
1913年,安东尼对世界的适应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从大学时代起,他的身体就开始强健起来——他仍然过于瘦削,但是肩膀已经变得宽厚,古铜色的脸也不再像刚进大学那样惴惴不安。他做事井井有条,衣着干净整洁,朋友们都说从未见过他的头发乱糟糟的。他的鼻子过于棱角分明,嘴角总在不快活的时候下垂,但无论是在才思泉涌时闪烁着光芒,还是在谈笑风生时半眯着眼、透出一丝忧郁,他的一双蓝眼睛都十分迷人。
雅利安人认为对称性是人体美的基本条件,安东尼恰恰缺失这种对称美,但他处处都很英俊。更重要的是,他表里一致,一尘不染,别具一种纯净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