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第二天
那是因为他们的容颜变得十分削瘦,而且他们的衣服已经完全干透,也不再是沾满泥土的样子。
千万不要以为在这里把衣服弄干是什么简单的事,更何况这场暴雨才停了一个小时而已。
但他们的衣服明明是干的,他们又是用什么方法做到的?
我足足想了又五分钟都没想明白,烤火?这里不见木灰,风吹?这里并没有什么很强烈的风。
这一点虽然令我不解,但与他们消失的情况相比,也不值得再浪费头脑去考虑了。
但我却不得不考虑别的事情,小何他们有没有见到那牛头巨人?有没有进到黑幕里?
我又走到了小何大鸟消失不见的地面,这里还有我用双手挖掘的一个深坑,我打开袖珍手电,仔仔细细的观察着每一寸土壤,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两个大活人明明陷进了地面,但地面上却没有丝毫的痕迹呢?
如果说他们忽然一下子就消失,我还不会感到那么疑惑,但我却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的身子就钻进了地面,包括他们最后那四只手留在地面的场景还在我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
我答应了巨人去那湖泊里,自然是要去的,并不是为了遵守承诺,而是为了要救小何。
但是我又有什么办法杀死巨人口中的“鲛夫”呢?
我将巨人的话尽可能的完整的在心里默默诵读,当读到第四遍的时候,我忽然灵光一现,大叫一声。“那巨人说,‘你永远找不到他们在哪里?’而不是说你永远找不到他们。”
这两句话的意思绝对不同,后者是指他们不存在,前者却是说找不到他们藏身的地点。也就是说小何有可能他们还活着。
起码是存在的,这也就印证了巨人后面的话,可以让我见到他们。
想到这一点,我的担忧才减了一些,可我想到那巨人的模样说是十八层地狱的恶鬼也不为过,又担心小何他们会活受罪。
拿着手电,又照射了四周,再没有别的新发现,我只好又回到那株被剥了树皮的大树旁边,看着小何用石头划出的痕迹,不太像是个字,有些像是个符号,但我却琢磨不出有什么意义。小何绝不会无聊到在树上随意乱画。
只是小何在表达什么呢?如果说只是个标记,完全不用刻得这么复杂。
脑中忽又紊乱了,就又做到了石头边,我瞅了一眼那女人的尸体,又有些发毛。然后走远了一些。
同样的这女人的尸体带给我的有很大的疑惑,为什么仅仅过了一个多小时,这尸体就已经生出腐烂了呢?
我坐在了地上,这样想着,感到一阵困意袭来,竟伏倒在地上睡着了。
人在思索之时,大脑会不由自主的产生疲倦,更容易入睡,这和身体疲倦不一样,这属于精神层次的疲倦。所以我没感觉到身体上的累,却也已经睡去。
等到我再睁眼时,天色已经大亮,阳光虽然有树叶的遮挡并不刺眼,但我还是看的出来已经升的很高,看来这已经是中午时分了,我这一觉睡的真足,从昨夜傍晚,睡到了第二天中午。
眼前那道黑幕仍在,有了阳光的对比显得更为奇特,而我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将我从刚睡醒的松弛状态拉回了紧张之中。
那具干尸在我不远处,很难想象我与一具尸体共处了一夜,但我该庆幸自己睡着了,否则,以清醒的状态,那会更令我的神经感到刺激。
有了光明,人的恐惧心理自然就去了不少,这或许是因为人类本就应该生活在光明里,唯有在光明里我们才能发展的长久繁荣。
那么,我现在要做的事,就是找寻湖泊。
按巨人与我的约定,只要我杀了鲛夫,就能见到小何他们,我又不禁猜想鲛夫会是什么东西?生活在水里是无疑了,那会长什么样子?
当我想到鲛夫生活在水里时,我脑中忽然想起那野人在水里挣扎之后乍然消失的画面,仿佛被某种力量拉进了水里。
我也想到了一开始,我们三人从水底逃生后,我在捡背包的同时看到的湖面漂浮着几块大蛇的碎片。当我把这两种场景串联到一块时,不由得产生了他们都是被同一种生物或者说同一种力量摧毁的。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鲛夫。
我瞬间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如果连那条大蛇都不是它的对手,我又如何可以将之杀死呢?
而且一个生活在水里的生物,既没有招惹我,更没有做出什么伤害我们的事情,甚至还有可能在水里无意中帮助了我们逃生,我,却突然有了杀它的想法。这让我有些垂头丧气,看来我就算为了道义,做出的事情也十分不堪。
这事先留到以后慢慢自责吧,我现在还是要去找湖泊。
事实上,我并不认为这是件难事,因为困住我的是那巨人,让我做这件事的也是巨人。而且我根本就没往前走过,或许要发现河流也并不难。
可最容易也要走上极长的一段路,因为我现在能看到的视线,并没有任何水源。
最后,我看了看那具女尸,在心里由衷的对她说了声谢,又望了望那黑幕,就离去了。
我在地上寻了块石头,边缘较为锋利,是用来在比较显眼的地方做标记的,而我也在心里盘算好,找到湖泊后,也绝不能鲁莽下水,最好要准备三样东西,一,简易的空气包,方便在水里换气用;二,有一定杀伤力的武器。三,食物。这也是我现在最需要的东西,昨天只在背包里拿了些面包吃,如今已经过去了最少十五个小时,我早已饥肠辘辘。
森林里动物种类繁多,以我现在不知疲倦,不怕伤害的身体,如果有什么豺狼之类的动物出现,我想我应该是能捕捉的到的,我也不盼望是这种大型动物,只要有几只野兔就足够了,但野兔这种东西却不好捕捉。
我是个吸烟的人,有随身携带打火机的习惯,我掏出打火机,燃机是丁烷,虽然已经湿透,但我并不着急,丁烷是一种容易挥发的气体,它在挥发的同时,能够带走大部分水分,使他重新恢复作用。
我找了一小块阳光能照进来的地面,地面潮湿,我用石头把打火机垫起,加速它的挥发。
同时,我也没闲着,寻了个比较低矮的大树,噌噌几下爬上去,折断了一条又长又直的树枝。
树枝劈开的地方正好有个锋口,已经不需要再次加工,但是要想让它变得坚韧,最好再用火烧一下。
捕猎的工具有了,但猎物不会自己送上门来,大森林里的动物跟动物园里见到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单单那份警觉,就甩动物园十万八千里,他们远远见了我,只要不是豺狼虎豹之类的,早就跑远了。
我寻摸了许久,不见这些动物,倒是毒蛇挺多,有的在地上爬,有的在树杈上盘起,好似在晒太阳,它们也不怕我,就在我面前爬来爬去,难怪人说“野兔野鸡怕人三分,毒蛇毒虫贴在脚后跟”。
我潜意识中还是恐惧他们的,一些人天生就对这些爬行动物十分畏惧,我就是其中之一。但我想到以我现在的体质,连老虎也不需怕,胆子就大了起来。
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小何他们还不知道怎么样了?有什么就吃什么吧。我拿着棍子对着毒蛇砸下去,打蛇打七寸,老祖宗的话总是没错的,但这棍子有些长,打起蛇来竟有些不顺手,我索性就直接下手捉,捉住以后,就按在地上,旁边没有石头,便用拳头朝着它七寸打下去。由于打的不准,好几下才打死一只。那毒蛇自然对我发动迅捷无比的攻击,可它咬到我的手腕,我却没有任何感觉。
如此又捉了好几只,足够一顿饱餐,我有了对毒免疫的体质也不需担心食用它会中毒。
又捡了些干柴,拿起打火机,试了一下,“哒”火苗燃起。
也没将毒蛇剥皮,只用一根细树枝传了起来,用手举着在火上烤了起来。
过不多时,鼻子闻到焦糊味,说明蛇肉熟了,我一口咬下去,全然没有想象中的美味,蛇皮又硬又腥,蛇肉半生不熟,寡淡无味。
但这时候,填饱肚子就行,若是未来走不出去,我可能也会变得如那野人一般,茹毛饮血呢。
又烤了几条,吃到最后一条的时候,忽听一声比较苍老的咳嗽声,我顿时放下手里烤熟的蛇,拿起木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