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教育问题对于成年人而言,根据心理学理论,可将其归结为两个方面,即自我认知与理性的自我引导。同样,我们也可以用这种方式来理解儿童教育,二者之间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定的区别。由于儿童并未成熟发育,与成人相比,他们的自我认知和自我指导能力非常薄弱,对他们进行引导极为重要(这并不意味着成年人就不再需要引导)。如果只是依靠儿童的自身能力,任由他们自行成长,在环境有利且有充足的时间允许他们慢慢成长的条件下,他们最终也会接近成年人的文明标准,但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成人必须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关注他们,引导他们健康地成长。
关于成人对儿童的引导,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无知。成年人在正确地认识自我这方面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更何况全面地了解儿童,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引导,无疑更加困难。
个体心理学是专门针对儿童心理进行研究的重要科学,它除了关注儿童心理,同时通过研究儿童心理来反映成年人的性格特征和行为方式。个体心理学与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区别的重要特征是,个体心理学要求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不允许脱节。个体心理学以研究整体人格为侧重点,特别是整体人格如何力求发展与表达。从这个角度来看,个体心理学的科学知识是一种实践理论,是在对错误和谬论的认知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所以只要掌握了这种知识,无论是心理学家、父母、朋友或者个体,都会看到这种知识在引导人格成长过程中的实际作用。
个体心理学这种独具一格、贯穿始终的研究方法,决定了它的所有论述观点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个体心理学认为,个人行为受个体的整体人格的激励与引导,个体心理活动之间存在相互关联性,而这些行为也同样反映出个体的心理变化。因此,我们在本章中先对个体心理学的观点做一个总体性介绍,在后续章节中再对其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进行更加详细深入的阐述。
人类发展的一个基本事实是,人的内心始终处于积极向上、不断追求目标的状态中。每个人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在不停地努力成长、追求发展,只是这种成长与追求是在无意识中形成的状态,是美好的愿景,反映出人类思维与想象的独特能力,它主宰着人一生当中所有的具体行为,甚至主宰着我们的思想。因为思想并不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是基于我们的生活目标与生活方式。
整体人格与个体的存在密不可分,每个人既体现了人格的统一性,又体现了对这种统一性的个人化塑造。个体展现出一幅人格画作,而个体本身又是这幅画作的创作者。但作为创作者,个体本身并不完美,他既不是一个永不犯错的人,也不具备对灵魂与肉体的全面认知,他只是一个脆弱、不完美的普通人。
对人格的建构进行研究时,我们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人格具有统一性,它具有独特的生活方式与目标,但都不是建立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个体看待人生现实时的主观看法上。也就是说,个体的想法与看待某一事实的观点并不客观。所以,人类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客观的现实世界里,但每个个体都将以不同的方式塑造自己。每个人会根据自身看待事物的个人化观点来塑造自己,这些观点中有些是合理的、正确的;有些则不太合理。因此,我们要全面考察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始终考虑和关注其成长过程,特别是童年时期,可能会产生的错误认知和出现心理问题或障碍,因为这些会对他们今后的人生轨迹产生重大的影响。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举一个具体的案例。有一位五十二岁的女士,在面对年纪比她大的女性时,总是喜欢出言不逊,贬损对方。在对她的人生经历进行回溯时,她提到童年曾有过这样的遭遇:身边所有的人都只被她的姐姐吸引,没有人会注意她,她因此感到沮丧、屈辱,甚至认为自身毫无价值。我们运用个体心理学中称为“纵向”观察的方法对这个案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位女士的心理机制从童年贯穿至老年,她的心理活动始终没有改变:总是害怕被人忽视,总是怀疑别人看不起自己;一旦发现别人比自己更受欢迎或处于更有利的地位时,就会心理不平衡,产生愤愤不平的心理。哪怕对她的整体人格或人生中的其他方面一无所知,我们也可以根据所了解的事实填补对她的认知空白,解读她的心理。就这点而言,心理学家和小说作者有着相似的做法,以一个确定的活动形式为主线,以一种生活方式或者行为模式来构建人物的生活,从而确保人物的整体人格不会受到破坏。一位优秀的心理学家能够预测这位女士在特定环境和情形下的某些行为,甚至能够清晰地描绘出她独特的“生命脉络”所附带的鲜明的人格特质。
个体出于自卑而有更高的追求,或者形成有目标的活动,心理学上把这种现象称为心理补偿,它与自卑感息息相关。所有儿童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卑感,这种自卑感会激发儿童的想象力,激励儿童通过改善自身处境来消除心理上的自卑感。
自卑感与心理补偿机制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为犯错开启了容错空间。客观上,自卑感有助于个体完善,激发一个人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尽管这种心理补偿机制心理特征的形成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但是它也有可能导致纯粹的心理调适,使得个人与客观现实之间的差距逐渐扩大。如果个人的自卑感过于严重,那么他最终只能在心理层面上克服,而无法在现实行动中克服。
有三种类型的儿童清晰地展现出心理补偿的特质:一是刚出生就器官不健全或体质虚弱的儿童;二是从小受到极为严厉的管教或没有感受到父母关爱的儿童;三是被宠溺的儿童。
我们可以将这三类儿童视为基本成长情境的具体代表,并且据此来研究和理解比较正常类别的儿童的成长情况。在对第一类儿童进行研究时,我们明显发现,尽管这些儿童并非先天残疾,但令人惊讶的是,许多儿童身上或多或少显示出的一些心理特质确实是由于生理缺陷所引起的。而关于另外两类儿童,即受到严厉管教、缺乏关爱的儿童和被宠溺娇惯坏的儿童,在研究中也意外地发现,几乎所有儿童在不同程度上都可以归为其中一类,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以上三种基本处境都会使儿童产生出一种欠缺感与自卑感,从而刺激儿童产生一种超越自身潜能范围的野心。这种自卑感和过度膨胀的野心往往是同一个基本事实的两个阶段,不可分割。在病理状态下,我们很难判断这两者哪个对个体的伤害更大,它们通常按照一定的规律交替出现。在儿童身上我们看到,过度的自卑感会激发出他的野心极度膨胀,这种野心就像是一剂精神毒药,让儿童永远感到不满足。这种不满足感,不会带来任何结果,也不会由此产生任何有意义的行为。因为性格特征和个人习性当中充斥着野心,对儿童自身造成一种持续的刺激,会让其变得过度敏感和警惕,目的是防止自己受到伤害或者被人轻视,最终走向过度的自卑。
在这种心理状态下成长起来的儿童,尽管生理上已经发育完全,但心理却处于“休眠”状态,也就是说,他们的心智没有得到发展,变得神经兮兮或性格古怪。如果任其发展为极端状态,最终会成为不负责任的人,甚至违法犯罪。因为他们只考虑自己,想到的永远只有自己而不顾他人,无论在道德上还是心理上,他们都以自我为中心,是彻底的自我主义者。其中有一部分人,以逃避现实、回避事实的方式为自己构筑一个新世界,成天做白日梦,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坚持把种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当作现实世界。这种方式虽然可以让他们成功营造出一种心理上的平衡状态,但这样的平衡仅仅是现实向心灵的妥协,是在脑海虚构的现实。
社会感是儿童发展的晴雨表,反映了他们心理发展的状况,对于儿童心理的健康发展起着关键作用。心理学家和父母需要关注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社会感的发展程度,因为社会感产生的任何障碍,都会对儿童的心理成长造成严重的伤害,产生负面的影响。
个体心理学研究的主题,正是社会感的根本原则,进而围绕这个原则发展相应的教育方法。对于儿童教育者和父母,不能让儿童只与某一个人建立亲密关系,这样是为了让孩子更好地为将来的生活做准备。
想要了解一个孩子的社会感发展程度,最好的方法是仔细观察儿童在刚开始上学时候的表现。对于孩子而言,学校是一个全新的环境,入学后的儿童将会面临人生中第一次考验。学校生活将会体现出孩子是否做好了应对新情况的准备,特别是,他们是否做好了与陌生人相处的心理准备。
关于帮助孩子做好入学准备这件事,大多数家长普遍缺乏常识,这也是相当多成年人在回顾自己初入学时的场景,感觉像是经历了一场噩梦的原因。当然,如果教育方法得当,学校教育往往可以弥补父母早期养育儿童的种种不足。理想的学校,是家庭与广阔的现实世界之间的沟通媒介,它不仅是传授书本知识的地方,更应当是能够培养孩子的生存能力和学会生活艺术、处事方式的场所。不过,在等待理想的学校的出现以弥补父母在养育方式上的欠缺之前,首先应关注家庭教育。
既然学校还不是一个理想的环境,那么它弥补早期养育不足的作用十分有限,更多是将孩子之前接受的家庭教育的弊端反映出来。举个例子,那些在入学之前没有被父母教导过如何与人相处的孩子,上学后会产生孤独感,同时其他孩子也会认为他古怪、不合群,结果导致他更加孤僻。时间越长,最初的孤僻倾向也越发严重,长此以往,这些孩子的正常发展将受到阻碍,极可能成为问题儿童。人们往往把这种情况的责任归咎于学校,却不知道根源其实在于家庭教育,学校不过是将家庭教育的潜在缺陷显现出来。
尽管个体心理学对于“问题儿童在学校能否取得进步”没有得出定论,但是有一点很明显,一个孩子在学校遭遇的挫败,是一个危险的预警,这不一定是学习上的落后,更多的是心理上的挫折。之所以说它危险,是因为这样的孩子会出现气馁、沮丧的情绪,甚至自暴自弃,渐渐地他们不愿意再接受有意义的行动和任务,转而寻找所谓的自由自在和成功捷径。他们选择的不是社会认可的积极的发展道路,而是能让他们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优越感的个人发展道路,以补偿他们的自卑感。对于这些自信心丧失的孩子,那些成功捷径有着极强的吸引力和诱惑。在他们的认知中,更容易采取抛开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束缚的做法,因为这样既能满足自身的征服感,也更容易。但这条捷径也将他们内心潜在的脆弱和失落显示出来,他们不愿意冒险,只会做一些轻而易举可以实现的事,以此满足自己的优越感。正如我们在现实中见到的一些违法犯罪者,他们表面上看起来无所畏惧,但内在却相当脆弱。同样的道理,那些表面上爱冒险、不畏惧的孩子,也会通过各种微小的迹象暴露出他们的怯懦。我们经常见到有些孩子站立时无法挺直,总是靠在其他物体上。对于这种现象,传统的教育方法只针对行为本身,而不会考虑环境的影响,父母总是提醒孩子:“不要靠着,站直!”却没有想过,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孩子喜欢靠或是站不直,而是他们从心理上渴求帮助和支持。我们或许可以通过奖惩让孩子改掉这种软弱的表现,但这只是表面的,他们内心对获得支持的渴求并未因此得到缓解,问题的根源也没有得到解决。一个优秀的教育者,需要透过表象,以同理心和理解力帮助孩子真正消除内心的问题。
我们通常可以凭借某种单一迹象,推断出一个孩子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征,对于总喜欢倚靠旁物保持身体直立的孩子,我们基本可以判断,他存在焦虑、依赖的性格特征。通过与我们研究的案例做比较,对此类型儿童的人格进行重新推导,而且容易确定,这样的孩子属于被宠溺的儿童。
接下来,我们要探讨的是另一类缺乏关爱的儿童的个性特点。我们从一些罪大恶极者的传记中可以发现这样的事实,他们的童年时代或多或少都曾遭遇虐待,缺少关爱。因此,逐渐形成冷酷固执的性格,饱含妒忌和仇恨的心理,无法容忍他人的幸福。如果他们有了下一代或对下一代负有教育责任,往往认为下一代的孩子童年不应该比他们自己的童年过得更幸福。这类人不仅以这种观念和态度对待自己的孩子,对待别人的孩子也是同样的想法和态度。
以上的观点并非贬低某一类型的人,仅仅是对在苛刻条件下长大的人的精神状态的客观反映。这种类型的人努力找出一堆正当理由为自己的行为辩解,诸如“不打不成人”“黄荆棍下出好人”等,并不断举例证明,但却不足以令人信服。因为专制蛮横的教育方式只会让孩子疏远教育者,这样的教育产生不了任何的意义。
心理学家们通过对各种不健康的人格进行探究,将他们之间的相互关联建立起来,再经过若干实践后,构建出个体的人格系统。这个系统有助于揭示个体隐藏的心理活动。尽管我们通过对个体人格某一方面的考察,就能了解他整体人格的某些特征,但只有在研究过程中的每个方面都出现相同的特征时,我们才能获得令人信服的结论。因此,个体心理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我们不能刻板、机械地运用理论框架和概念系统,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重点。考察个体是研究的基本任务,仅仅从个体的一两个表现不可能得出影响深远的结论,必须找出所有可能支持结论的论据。当我们确认最初的假设是符合事实的,比如,当我们能够在一个人的行为与其他方面都发现同样消极和固执的特点时,我们才可以确定地说,这个人的整体人格具有消极和固执的特征。
有一点要引起重视,被研究的对象并不理解自身行为所代表的含义,也就无法隐藏真实的自我。他的真实人格往往表现在他在环境中的行动上,而不是通过对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表现出来。这并不是他们有意隐瞒,而是人的有意识思想和无意识动机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大多数时候都是不一致的。要跨越这道鸿沟,需要心理学家、父母或是教育者等旁观者抱持同理心,以客观中立的态度架构起沟通的桥梁。旁观者在对个体的人格做解释时,应以客观事实为基础,这种客观事实是个体自身在某种程度上未曾意识到的、有目的的追求。
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要面临三大基本问题,与对任何其他问题的态度相比,对待这三个问题的态度更能反映出个体真正的自我。第一个问题是社会关系,我们在前面讨论对现实的主观认识与客观认识之间的矛盾时已经论述过这点。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社会关系问题的具体表现之一,即如何与人相处和怎样结交朋友。个体在面对这个问题时如何处理,又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一个人如果在交朋友和拥有社会关系等方面都以不在乎的态度对待,并认为这样可以回避社会关系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那么他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漠不关心。从他的漠不关心,就可以得出他人格的倾向和结构的结论。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社会关系不仅仅限于交朋友、跟人打交道等行为,还包括与这些行为有关系的抽象观念,如友谊、合作、信任、忠诚等。个体对这些抽象观念的认识,就是他对社会关系的认识。
社会生活的第二个大问题是关于个体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即个体在社会分工中想要发挥什么作用。如果社会关系问题是由一个超越自我的、“你”和“我”之间的关系来决定的,那么我们也可以说,第二个问题就是由人与世界的基本关系决定的。如果把整个人类看作一个个体,那么这个个体与世界之间的相关性一直存在着,个体希望从世界中获得什么呢?和我们前面讨论的第一个问题一样,个体单方面也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这并不是私人的问题,而是一个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一个双向关系,并非由个体的意志决定。个体在社会分工中获得的职业成就,并不取决于个体的个人意愿,而是由个体与客观现实的关系所决定的。正因如此,个体对于这一问题的反映以及他的答案,都会充分地揭示他的人格以及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为我们的研究提供极具启发意义的线索。
第三个基本问题源于人类两性这一事实。解决这个问题同样不是个体的、主观的事情,而是必须遵循两性关系的内在客观逻辑。仅仅把如何与异性相处看作私人的问题,是一种错误的观念。要正确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对两性关系的方方面面进行谨慎研究。因此,所有偏离、违背爱情和婚姻问题的正确解决原则的做法,都是个体人格中的缺陷展现。同样的道理,错误解决这个问题带来的危害后果,究其本质都可以归咎为人格缺陷。
综上所述,个体的人生风格和独特目标,能在他对社会生活的三大基本问题的态度中反映出来。个体的生活目标会在其生活风格中发挥作用,并体现在他的举止行为上。所以,如果个体的目标是努力融入社会,朝向生活中积极的一面,那么他解决所有问题的方式中就都会展现这一面。而且,这些方式也具有积极的作用,个体因而获得幸福感,正向有益的活动让他感受到自身的价值和力量。反之,如果个体的生活目标指向悲观的一面,消极而倦怠,那么他就不容易解决社会生活的三大基本问题,他会产生种种无力感,也无法获得妥当解决这些问题所带来的愉悦。
社会生活的三个基本问题存在密切的联系,同时三个基本问题会延伸出特定任务,而特定任务,只能在社会感的基础上完成。事实上,这些特定任务在个体的儿童时期就存在。个体的感官发育受说话、听力和观察等社会生活的刺激,个体在与父母、兄弟姐妹、亲朋师友的互动关系中不断成长。它们以相同的方式贯穿个体的整个人生,如果个体脱离了与周围人的社会接触,他处理这三大问题就注定会失败。
因此,个体心理学认为,所有有益于社会的就是正确的,而背离社会标准的行为是对正确的背离,必然与客观现实相冲突。冲突的结果首先是个体失去价值感,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引起受侵害者的报复心理。最后,对社会规范的背离违背了普遍存在的社会理想,而这种理想是每个人内心有意识或无意识中都有的。
因为个体心理学强调通过儿童对社会的情感态度,来衡量个体发展,所以,通过个体心理学很容易对儿童的生活方式做出理解和评价。儿童在面对社会生活问题时的表现,往往可展现出他是否做好了正确的准备。因此,社会生活的三大基本问题就像一场测试,儿童在这场测试中的行为就能看出他是否具有社会感,是否具有勇气和理解力,他追求的目标是否有价值。接下来,就要努力发掘儿童上进努力的方式和节奏,找出儿童身上的自卑感的程度大小以及社会意识的发展程度。所有的这些都密切相关,彼此渗透,最终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这个整体是牢固的,只有发现缺陷,新的统一体才会在这个基础上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