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华洋行业百年:贸易与金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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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前言

香港島於1841年開埠時起,大量來自九龍及內地的工人,從事開採石礦、打石及開山、築路及興建房屋的工作。

在1860年代的政府統計中,華人從事的職業還有漁業、農耕、造船以及商業經營,亦有大量被稱為“咕喱”的搬運工人。

到了1881年的統計,有八十多種華人經營的行業,僱用大量職工,較通稱的七十二行為多。當中規模較大者,包括轉口貿易的南北行、銀號、金飾店、疋頭商、洋貨店、船廠、金山莊及押店(當舖)等。

至於當時的大企業,則為外商經營的洋行、糖廠、煤氣廠、銀行、保險公司、船塢和船公司等。其中怡和洋行、鐵行輪船公司、黃埔船塢及滙豐銀行等,為行業中的巨擘。

除南北行外,華商亦涉獵不少洋商的行業,包括金融、航運、貿易及保險等。為保障各業行員的利益,不少商會、行會及公會隨之成立,規模較大的為南北行公所、華商總會及華商會所等。

華商與外商的洋行或銀行作交易時,多透過洋商聘請的華人買辦進行,這些作為橋樑的華人買辦,多有崇高的社會地位,當中以何東爵士為表表者。

轉口貿易商南北行,初期經營白米及中藥材買賣為主,後來擴展至鹹魚、海味以至船務及保險等多種行業。1870年代,港府的稅收大部分來自以南北行商為主的華商。

金山莊、雪梨莊、南洋莊等莊行,為來自內地,前往美國、澳洲及東南亞一帶的勞工提供住宿、船運及匯兌的服務,當時亦有多間“寄信館”,供應較郵局快捷的寄遞服務,為上述的莊行業務提供便利者。

開埠初期,已有若干家拍賣土地及商品的拍賣行。由於樓宇或土地的轉手和買賣需透過律師行進行,不少律師行亦兼營地產拍賣或開投。

十九世紀末,報章已出現招聘廣告,稍後亦有名為“薦人館”的職業介紹所。不少薦人館亦兼營介紹樓房的租售。當時亦有很多“消息靈通”的個人經紀,往來於茶樓酒館之間以促成交易者。到了1960年代,才逐漸演變成目前的大規模地產代理行業。

1850年代,每天泊於港海的外國輪船,約有120艘,十分繁忙。眾多中外船公司皆在香港設立辦事處,當中包括港商的怡和、太古及德忌利士;內地的輪船招商局以及英商的鐵行等。

怡和洋行於1841年起已在銅鑼灣東角建成多座貨倉、糖廠及船廠。兩年後,第一艘港製輪船在東角行下水禮。

最大規模、位於紅磡的黃埔船塢註冊創辦於1863年,同年起黃埔船塢大舉收購港九多座船塢。當時亦有多座船廠、碼頭及貨倉設於西區及灣仔海旁,龐大的有位於尖沙咀、落成於1886年的香港九龍碼頭貨倉公司,以及二十世紀初的太古船塢及其附屬的藍煙囪碼頭及貨倉。

上述的船塢及貨倉以至碼頭,由1950年代起,逐漸發展為商住地產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