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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組成人員。香港區共有36名代表,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人民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行使國家立法權,反映港人意志和維護港人利益。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確定的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香港選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大代表,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貫徹“一國兩制”,維護香港繁榮穩定。
1975年,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首次出席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當年的港區人大代表共16人,是以廣東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身分參加的。直到1997年香港主權回歸中國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才以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團身分參加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08年第11屆港區人大代表選舉由選舉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曾蔭權主持,1,169位選舉會議成員,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選出36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