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周易》的形成
《汉书·艺文志》说:“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这代表了有关《周易》的传统看法:即伏牺氏画八卦(上古);周文王衍为六十四卦并系卦爻辞(中古);孔子做《十翼》(近古)。八卦产生于原始社会,我们不泥于“圣人制易”的传说,以伏牺氏代指其世,大体不误。《十翼》非《周易》本经,乃解经之传,不是孔子所作,自欧阳修以来古今学者多所辨证,已为今世学术界所公认。这里仅就《周易》经部的成书作简略陈述。
关于《周易》的成书年代,学术界主要有三说:(一)西周初年说,以顾颉刚为其代表(25);(二)西周晚期说,以李镜池为代表(26);(三)战国初年说,郭沫若倡此说(27)。上述三说不依傍古人的传统见解,别求蹊径。主要方法是:(一)考察《周易》卦爻辞中的历史故事、历史材料及其所反映社会政治经济思想状况;(二)考察《周易》卦爻辞的表现方法和修辞方式(以上两项可称之为内证);(三)考察先秦文献中有关《周易》的引述和记载、评论(可称之为外证)。把三者结合起来,推论《周易》成书的年代,其方法是科学的。
然而,我们面对的《周易》,是一部由上古流传至今的典籍,需要究明的不只是古代《周易》的产生年代和编纂情形,同时也需要探讨今本《周易》的形成过程。这一探讨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考察这部卜筮奇书在中国文化发展中具有怎样的作用和地位。对此,李镜池说:“《周易》是编纂而成的,其卦爻辞亦必很复杂,现存的样式,难保不是经过第二次的编纂。”(28)当今有的学者指出:“今本《周易》是经过战国儒家改编的本子,所谓《连山》、《归藏》,其实就是改编以前的两种古本。”(29)经前辈学者的启示,本书以为,今本《周易》的形成有一个重卦、初编、修改的过程。具体说来,西周以前周民族的文化代表重卦并衍为六十四卦;西周晚期掌管卜筮的史官综合各类筮辞编纂了六十四卦的卦爻辞;周室东迁,社会动荡,王官失守,典籍流布四方,掌管、保存、携带《周易》的史官适逢渐趋活跃的学术思潮,参考不同筮书,断以己意,修改卦爻辞。其修改过程是较长的,直至汉武帝立《周易》为五经之首的时候,《周易》才取得了封建时代最高哲学经典的神圣地位,成为定本,无可更改。准确情况,因史料有阙,不敢臆断。下面仅就重卦、初编卦爻辞和修改等问题稍事说明。
(一)关于重卦——三画卦重为六画卦并衍为六十四卦。顾炎武说:“太卜掌三易之法,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考之《左传》襄公九年,穆姜迁于东宫,筮之,遇《艮》之《随》。姜曰:是于《周易》曰:‘元亨利贞,无咎。’独言‘是于《周易》’则知夏商皆有此卦,而重八卦为六十四卦者,不始于文王矣!”(《日知录》)顾氏的根据有二,一为《周礼》言三易——《连山》、《归藏》、《周易》,皆有六十四卦,说明夏易《连山》、商易《归藏》皆重卦为六十四;二是《左传》,穆姜引《周易·随卦》卦辞时,特意指明“是于《周易》”表明夏易《连山》,商易《归藏》也有《随卦》,如今本《周易》重为六画者,只是卦辞有所不同。既然《连山》、《归藏》皆已重卦,则重卦不始于周文王。顾氏推论的支点是《连山》为夏易,《归藏》为商易,皆早于周文王。按,《连山》、《归藏》虽已亡佚,其产生时代难以确考,今世学者多认为确是夏、商二代的筮书(30)。顾氏之说,殊为可信。史迁虽说过“文王拘而演周易”(31),那是个人通信中的感慨之谈,服务于作者的情感表达。而在他生命所钟的历史著作——《史记》中却改用了推拟之辞:“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32)这表明了司马迁的严谨作风。其根据当然是《周易·系辞》中“易之兴也”两节文字。对于文王重卦说,我们理解为古人对这部奇书来历的神往;是把周民族文化的代表作品——《周易》同周民族文化的代表人物——周文王联系起来的一种愿望。至于重卦的具体时间,殊难确定,且无关宏旨。重要的是,推衍者在怎样的思想观念条件下重卦的,这要回到本书上文所谈到的远古先民“尚偶”观念和“求变”意识。在“尚偶”观念支配下产生的三画卦,经“求变”意识的引导,必然走向新的突破。仅以三画卦☰(乾)和☱(兑)两卦而论,人们在长期的占筮活动中发现,占断的不同,由于两卦不同;两卦不同就在于两卦上爻不同,或者说是由于两卦上爻的变化。从而逐渐形成了这样一个认识:每卦各爻具有变动(位置的移动)和变化(性质的改变)的神奇属性。《系辞》说:“爻者,言乎变者也”;又说:“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又说:“《易》之为书也,不可以远。为道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不可为典要,惟变所适。”都说的是爻的变动和变化的本性,这当是作者对先民朴素认识的总结和理论表述,道出了《周易》形成——由八卦衍为六十四卦的奥秘。先民一旦把“尚偶”和“求变”结合起来,六十四卦的推衍便成为可能。“尚偶”则把两个三画卦重迭起来,成为六画卦,如☰重为,以求得上下对应。后世说易者分六画卦为上下或内外,贞悔,就是两个三画卦的对应,对偶;把一个六画卦的六爻分别名为初、二、三、四、五、上,并以初与四应,二与五应,三与上应,就是上下两卦位置相当的爻的对应,对偶。“求变”则把重卦后的六画卦的六爻依次改变,如之初变而为,二变而为,三变而为,四变而为,五变而为,上变而为;另一种变化是变爻依次递增,初变而为,再变而为,三变而为,直至六爻皆变而为。而之六爻皆,恰与之六爻皆一为偶。以此类推,八重卦变化后去其重复则得今本《周易》的六十四卦。《系辞》说“刚柔相摩,八卦相荡”,大致概括了卦爻之间的变化。这虽属推测,然重卦衍《易》的实际也只能如此。
(二)关于《周易》的编纂,主要指在六十四卦下系以卦爻辞。对此古人曾有各种推测,多属牵强,置而不论。近世学者中当以李镜池的分析、论断最为精审、公允(33)。今根据笔者的理解撮述如次。
《周易》中的卦爻辞不是周文王或某一个人的创作,主要是古代筮辞记录的整理和编纂。《周礼·春官》:“占人……凡卜筮,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之中否。”这是说,占筮之官主持占筮,事后记录占断之辞,并把它们保存下来,年终加以整理比较,考察同一卦爻有数种不同占断的,哪一种命中率高。这些古代筮辞的记录成为今本《周易》卦爻辞的主要来源。不过,当时的编纂者或出于谨慎,忠实于原有记录;或缺乏删汰抉剔以求精审的能力,把古代同一筮卦的不同筮辞几乎照录于《周易》各卦爻之下。于是出现了闻一多所说的“全书卦爻异义之例,曷可胜数”的情况。如《师》卦六五爻辞:“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前三句是说,农田中有野禽,危害禾苗,应擒执之,故无咎。后三句说的是另一事,言行军作战以长子为帅,其他弟子随行出征,将有车载尸还的危险,故言凶。这分明是两次筮辞的缀合。
除了筮辞,《周易》还采用了社会上流传的民间诗歌。如《明夷》初九爻辞:“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又如《中孚》九二爻辞:“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这些文辞运用比兴手法,具有鲜明的形象,语言优美而且用韵。当是编纂者深受民间诗歌感染,录为卦爻辞以作为形象的比喻。此外,《周易》还采用了具有哲理意义的“格言”。如《泰》卦九三爻辞:“无平不陂,无往不复”;《损》卦六三爻辞:“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前者说事物是变化的:平地变为斜陂,前行变为复归;虽带有循环论色彩,却综合了自然、人事中某种规律性的现象。后者总结旅行经验,是初民“尚偶”观念的表现。看来,《周易》的编纂者是在假旅行以暗喻人生,总结人生经验。可见《周易》的编纂者在卦爻之下系辞的时候,不完全是对古代筮辞的机械照录,和对民间诗歌、格言的无目的采辑。而是有一个基本的意图,即借占筮的形式探索自然的奥秘,总结人生的经验,以昭示来者。编纂者这一基本意图是《周易》占筮巫术中的重要的积极因素。它表明古代巫术中已经孕育着先民的理性,中华民族将摆脱宗教巫术的迷惑、困扰、牢笼和羁绊,开始以新的、理性的目光来注视着自然、社会和自己的生活。它在易学发展史上,在中国文化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于《周易》开始编纂的时期,我们摒弃那种孤立地考察个别材料的方法,而是考察卦爻辞所反映社会生活的基本状况、表现手段和语言风貌,并将三者结合起来,从整体上来推测其编纂时代。于是我们看到:卦爻辞中有天子,王侯,大人、君子等封建领主阶级和臣、妾、仆、小人等被统治阶级的对立。这表明周民族已经进入到封建领主制时代;但卦爻辞中所反映的思想具体倾向,没有西周前期封建领主阶级宣扬“王权神授”,重视“以殷为鉴”,强调“敬天保民”那种自信和谨慎;而是程度不同地反映了统治阶级的内部争夺和在这内部争夺中希求避世的贤者思想。如《讼》上九爻辞:“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言荣宠之不可长保。《蛊》上九爻辞:“不事王侯,高尚其志”,赞扬了隐居之士的高洁志向(34)。这是富有时代特征的思想倾向,恰与产生于西周后期的《诗·小雅》中的思想相近。再参之以编者采录民歌,模仿民歌的格式编制爻辞,以及整个文辞并不古奥,其风貌也颇近《诗·小雅》。这些整体性的内证,加之春秋后期社会上已经较广泛地应用《周易》进行占筮,可以推断卦爻辞的初编当在西周晚期。
(三)关于修改或重编问题。考察的线索:一是比较今本《周易》与古本《周易》之间的异同,以探明今本《周易》是在古本《周易》的基础上作了怎样的修改。二是寻求今本《周易》与《连山》、《归藏》二易在文字上和内容上的联系。由于可资考察的材料很少,只能根据《左传》、《国语》引用的卦爻辞与今本《周易》对勘。
首先看古本《周易》与今本《周易》异同。
《左传》僖公十五年:
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脱其,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归妹》‘睽孤,寇张之弧’,侄从其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死于高梁之虚。”
所谓《归妹》之《睽》即《归妹》上六由阴爻变成阳爻,而成《睽》卦,因之涉及《归妹》上六和《睽》上九两爻爻辞。今将《左传》所引与今本《周易》的爻辞分别比列于下:
《左传》引《归妹》上六爻辞:
士刲羊,亦无也;女承筐,亦无贶也。
今本《周易·归妹》上六爻辞:
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左传》所引文字虽未明言引自《周易》,但文意与今本《周易》相同,惟文辞有异,当为古本《周易》无疑。今本《周易》在文字上的变化是:一、颠倒文序,将“女承筐”句提前;二、修改文字,改“贶”为“实”,改“”为“血”,去掉虚词“亦”和“也”;三、增加占断之辞“无攸利”。按,贶,音况,赐也;用如名词,指赐与之物。实,指女筐中所盛之物。前者词意隐曲,后者词意显豁。今本《周易》的修改使卦爻辞的文字意义较为简明晓畅。
《左传》引《睽》上九爻辞:
睽孤,寇张之弧。
今本《周易·睽》上九爻辞:
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今本《周易》增加了“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和“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两节文字,且将《左传》所引之“寇张之弧”扩展为“先张之弧,后说之弧”,文辞文意均有显著不同。《左传》所引《睽》上九爻辞中,“睽”,违离之意;“孤”谓独处。按,《睽》之上九由《归妹》上六爻变而来。归谓出嫁,妹为少女,少女出嫁谓之“归妹”。卦名表现了古代婚仪。因之“睽孤”当指离家出嫁后之孤独女子。女子嫁则得其夫,得其夫则男女合。女子嫁而犹言“睽孤”,意谓所遇不幸也。“寇张之弧”借远古抢婚习俗暗指婚嫁之事。古代婚礼有侄娣从嫁制度。姑嫁而侄从,姊嫁而娣从。侄娣皆少女,从嫁不待礼聘而自嫁,非正配,称作庶;为男方所轻,鲜有幸运者。爻辞之意为少女出嫁离家将有独处的不幸遭遇。筮得此卦,不利于嫁女。故史苏释曰:“侄从其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女子以夫家为家),意谓晋献公嫁伯姬于秦,非所宜。而今本《周易·睽》上九爻辞说的却是一个乖戾孤独者在道上踽踽独行,看到猪身上背着东西,大车里满载恶鬼,先是疑惑惊惧,故张弓而射;结果是一场虚惊,所见并非实有,故又放下弓矢。这与史苏解释的嫁女之事了无相涉。马其昶说:“今见道涂之间,豕负载,鬼乘车,皆疑极所生幻象。”(35)这节爻辞,是对人们普遍存在的疑惧心理所作的形象描写,表现了疑惧者心理变化的不同阶段。这一修改使古本《周易》的爻辞由客观事象的概述而转向主观心理的描写,用于行筮,给解说者留下了较大的回旋空间。而“寇张之弧”扩展为“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则表明今本《周易》文字上的演进,由简括而铺陈。文字的适当增加,自然提供了可以曲解的余地,从而使筮书《周易》更为丰富,更为神奇。
其次,看今本《周易》与其他筮书的联系。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郑伯使游吉如楚,及汉,楚人还之,曰:“宋之盟,君实亲辱。今吾子来,寡君谓吾子姑还。吾将使驲奔问诸晋而以告。”……子大叔归,复命,告子展曰:“楚子将死矣,不修其政德,而昧于诸侯,以逞其愿,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复》之《颐》曰:‘迷复凶。’其楚子之谓乎!欲复其愿,而弃其本,复归无所,是谓‘迷复’,能无凶乎?”
郑国大叔评论楚康王,明言依据《周易》,当是古本。所谓《复》之《颐》,即《复》之上六由阴爻变为阳爻而成《颐》。按古筮法以变爻上六为占,故大叔引《复》上六爻辞“迷复凶”作为对楚王的评论。考今本《周易》:
《复》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与大叔所引古本《周易》爻辞相比,文字增加了许多。对此可以作这样的解释:大叔只取上六占断之辞,对“有灾眚”以下二十二字略而不引。但笔者却认为,古本《周易》复卦上六爻辞只有“迷复,凶”三字。试看今本《周易·复》卦其他五爻之爻辞:
初九:不远复,无祗悔,元吉。六二:休复,吉。
六三:频复,厉,无咎。
六四:中行独复。
六五:敦复,无悔。
各爻爻辞均极简短,长者不过八字,最短者只三字,惟上六爻辞长达二十五字,文字极不整齐协调。合乎情理的解释是,“有灾眚”以下二十二字为春秋中期以后的巫史或儒家者流所增加。增加的文字内容,另有其他筮书作为来源。再看:
《左传》成公十六年:
晋侯将伐郑……楚子救郑……六月,晋楚遇于鄢陵……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曰:‘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国蹙王伤,不败何待!”公从之。
这里引述的《复》卦卦辞不见于今本《周易》(36),所据当是《连山》、《归藏》一类的别种筮书。大意为,两国交战,一处南方(称南国),一处北方,战争结果是“南国”大败,最高统帅元王之目被射,国势大衰;北方大胜。这很容易与上述今本《周易·复》卦上六爻辞联系起来。今本爻辞之“以其国君凶”,与所引卦辞“射其元王,中厥目”相应;“十年不克征”与“南国蹙”相应,两者说的都是战争一方之国君所遇凶险,国势大困。除了文字上的区别,还有《左传》所引是从占筮者的立场说对方凶,因而占筮者吉,而今本《周易》爻辞则改变了方向,说占筮者筮得此爻凶。但增添这二十二字的古《易》修改者文字能力较低,所增加的文字中“以其国君凶”的“以其”二字却露出了马脚。“以其国君凶”者,因为他国国君凶也。事取占筮对方,而占断转向主方。行文的疏漏,透露出修改者的用意。修改者把《复》卦卦爻辞视为统一的整体,有一个中心思想,即卦辞所谓的“反复其道”——向起点回复是普遍规律。因之各爻爻辞都应围绕这一主题,突出这一主题。初爻之“不远”,二之“休”,三之“频”,四之“独”,五之“敦”,均依次而降,故断以“元吉”,“吉”,“无咎”,“无悔”。惟独上六“迷”断以凶,是从反面揭示,违背回复规律者,凶。这仍是突出了“反复其道”的中心思想。可能修改者嫌古《易》爻辞简略,难为筮者明了,取别种筮辞所叙之事,增饰其文,以“十年不克征”和卦辞的“七日来”相对立,以求相反相成之效。这一修改在筮书《周易》渗入了哲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