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山修司幸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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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考肉体问题时,我们往往容易陷入一种对“肉体美”的迷信。伟大的肉体都是美丽的肉体——不知从何时起,这种古希腊人的传统直接取代了“肉体思想”。

本来,在肉体中除了美,应当还有同等比重的真与善的存在,“肉体真”“肉体善”这种词汇也理应存在。比如当我们说起那位自杀身亡的女演员玛丽莲·梦露时,我总觉得她那有几分胖乎乎的肉体与其说是“美”,不如说是“善”。因为我认为,“美”应当是从原本无用的部分中发现的元素,而构成玛丽莲·梦露的肉体特色的胸与臀,显然是作为女性(或者母亲)的实用性实证。

希拉诺[13]的鼻子,《巴黎圣母院》中卡西莫多背上的瘤,可能都是因为没有什么实用性,所以才存在美。但玛丽莲·梦露的肉体,能让人感觉到更为重要的、超越了美的元素——体现时代情感的道德规范。我并不想在这里研究好莱坞艳星的“肉体善”,不过我觉得,研究肉体美以外的部分也是解开“幸福论”问题的一个线索。

当下,如果说起劳动者的肉体,首先浮现在我脑海里的是他们发达的下颌和巨大的手。而这两个特征,至少都不能算是“美”——因为这两者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极具实用性的。首先,下颌的发达是为了唱歌。对于每逢集会必合唱的劳动者们来说,下颌变得发达是生物学上的必然,并不是无用的。至于手大,那是用来握手的。

像我这种人,平时既不唱歌,也不跟人握手,所以下颌也不发达,手也不大。旁人只要一看就能看出我和劳动者的差异。这种劳动者肉体上的特色,是由他们的行为直接导致的,所以我认为应当称之为“肉体善”。

在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中,有一段主人公对于脑容量的思考。他说:“美国人头颅的平均脑容量比白种人低,但高于黑种人。若不分性别,如今巴黎人的脑容量是1448立方厘米,黑人是1344立方厘米,而美国印第安人是1376立方厘米。”当然,像这种脑容量的比较,并不能成为诠释文明本质的关键,但这种比较暗示了肉体除了“美”以外还有其他尺度的存在,这一点十分独特。美国人头颅的特征是后脑位置有一块缝间骨(颅骨接缝外的小骨),也叫顶间骨。而这块骨头是胎儿时期留下的,是发育不良的证据,是劣等人种的证据。这个论述,可以算是有关肉体的真理,称之为“肉体真”应不为过。亨利·米勒笔下的主人公在认可了这一“令人满意的学说”之后,认为巴黎人正因为拥有最普通的脑容量,所以拥有例如知道如何享受一杯餐前开胃酒、不为尚未涂油漆的房屋烦心之类的幸福论。

那么,当我们要在肉体的美与善之间划出一道分割线时,最重要的是记住“肉体美”能够以单个肉体为对象,但“肉体善”的根源是将肉体作为对立面(或者群体、集体)。纳西斯[14]、维纳斯以及奥德赛的肉体美都是单体的、独立的,而与此相对,玛丽莲·梦露、寇特兰、双叶山[15]或堀口恒男[16]的“肉体善”则是相对的、交互的。要探讨幸福论与肉体论的关联,从美之彼岸的“肉体善”开始反而是条近道。因为美在幸福论中扮演的总是敌对方。赌徒们的法则也是如此,这似乎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戏言(3)

我的口头禅是“讨厌运气差的女人”,因为运气差的女人,一般都不太美。乔治·巴塔耶[17]在他的《无神论大全》中写道,“美由幸运来雕琢”。

那是幸运之神的祝福——也是通过几近暴力的、对性的冲动来获得美的过程,越是想要变美的女性就越向往幸运。

而命运,就是借由神明的名义展开的掠夺行为,同时也会逐渐走向期待人们的不幸。

对幸福抱有欲望的人,往往被置于远离幸福的地方。

因为终极目标是超越命运的支配,“幸福论”必须是科学的,而不是泛神论的。

《白雪公主》里的后妈对着魔镜问:“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人是谁?”她那种对于美的向往是如何玷污了幸福,不用七个小矮人说都知道。

可即便如此,现实中的我们仍向往着“知晓”,并为之下赌注。命运的支配张开了它隐形的“时间”翅膀。我们的“幸福论”若想即兴随心、切合实际,就不得不借助“幸运”或“美”的力量,这也是真实的。如果真要将独立的“肉体美”与相对的“肉体善”一分为二,那么从肉体来探讨“幸福论”的缘起也会变得很困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