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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尿液标本收集与处理
由于尿液检查项目不同,尿标本留取的要求和处理也不一样。所有尿标本收集均应使用干净容器:①清洁、干燥、一次性使用,有较大开口便于收集;②避免阴道分泌物、月经血、粪便等污染;③无干扰化学物质(如表面活性剂、消毒剂)混入;④有明显标记,如患者姓名、病历号、收集日期等,并必须粘贴在容器上;⑤能收集足够尿液,最少12ml,最好超过50ml,收集定时尿,容器应足够大,并加盖,必要时加防腐剂;⑥如需培养,应在无菌条件下,用无菌容器收集中段尿液。
尿标本留取时应注意一些特殊情况:①肉眼血尿标本不应进行尿液检查(尿沉渣除外);②女性患者应避免在月经期内留取尿液标本;③如果服用的药物影响尿液检查,应在停药后留取标本;④如果是乳糜尿,应嘱咐患者待尿液澄清后留取。
尿标本收集后应及时送检及检查,以免发生细菌繁殖、蛋白变性、细胞溶解等。尿标本也应避免强光照射,以免尿胆原等物质因光照分解或氧化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