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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多脏相关,数病丛集
疑难病证多非一脏一腑为病,病变往往涉及多个层次、多个脏腑。既可同时患有数病,也可见于同一疾病,如合病(起病即二经、三经病证同时出现)、并病(一经未愈,另一经证候又起)等。由于五脏互为资生制约,脏与腑表里相合,病则互相影响,故治疗不仅要按其相生、相克关系从整体角度立法,有时还需两脏或多脏同治,把握疾病传变的规律,采取先期治疗,切忌顾此失彼,只看表象,不求本质,只看现状,忽视因果关系。
由于病的特异性,首犯部位不同,所病脏腑亦有先后主次之别。如哮喘的病变过程涉及肺、心、肾等多个脏器,但总以肺气上逆为主,病变主脏在肺,同时因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根,心脉上通于肺,病则互为因果,故与心、肾亦有密切关系,后期可因肺不主气、肾不纳气、命门火衰、心阳失用导致喘脱。此外,基于脏腑之间的生克制约关系,疑难病证极易传及相关脏腑,如表里相传(胃病传脾等)、母子相传(肾病及肝等)、乘侮相传(肝病及脾等)。或因某一脏腑功能失调产生的病理产物,损伤其他脏腑而致病,如水邪凌心犯肺、痰瘀蒙蔽心脑神机等。
人体各个脏腑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在疾病过程中可以互相传变,尤其在疑难急症中就更为突出。因此,治疗某一系统的病,不仅要针对其主要病变脏腑,还要根据症状表现从脏腑的相关性辨析,采取对应处理。同时,必须把握病的特异性传变规律,进行先期治疗,未病先防,既病防变。正如张仲景所说“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