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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二病因多见
疾病发展过程中由于脏腑功能失调,而变生的病邪,进一步作用于人体,成为影响疾病发展的重要中间环节,谓之病理因素,现代称之为“第二病因”,以区别于导致疾病发生的“第一病因”,大致包括痰、浊、水、饮、湿、瘀、火、毒等。每种病理因素的产生及致病均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临床当灵活审察这些病理因素的来龙去脉,即从何而生、向何方向发展、有何危害、如何防治,这对认识疾病的性质,抓住主要矛盾,阻断和控制病情的发展有重要价值。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审证求机的核心即是求其第二病因。因为许多疾病发生以后,在众多的证候群中,往往已找不到“第一病因”的依据。疾病的病机实质由病理因素所决定。如风温肺热,初起如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脉浮紧,审证求因,是感受风寒病邪。但由于病邪易于化热的特点,以及素体阳气偏亢、用药过于辛热发散等原因,使风寒之邪迅即热化,导致肺热内盛,肺气不利,津凝成痰,痰热阻肺,而表现为以咳嗽、胸痛、咯吐黄浓痰为主症,此时已突出了“痰热”的特性,第一病因“风寒”虽说是转化成为“痰热”的条件,但实际上可以理解为风温肺热病以“痰热”为其主要病理因素。
其次,临床上还经常遇到特定病因的证据不足,难以追询和确定病因的情况,尤其对小儿疾病、神识痴呆患者,更是如此。这里,就需以望诊、闻诊、切诊为主,依据病位、病理因素的发病特点,进行推理定性。水、饮、湿、痰、浊同属阴类,互相派生。水邪流动,易于泛溢肌肤而为水肿;饮留于内,多在脏腑组织之间,如悬饮、支饮;湿邪黏滞,常病在脘腹下肢;痰则随气上下,无处不到;浊邪氤氲,常犯脑腑清窍。瘀血则易闭阻经隧脉络,影响肢体功能。风性走窜,动摇不定。毒之为病,不论外感,还是内生之毒,每有起病急,病情重,痼结难愈,后果严重的特点。
第三,临床上病理因素很少孤立存在,而多错杂为病。如胃脘痛常见湿(痰)热互结;毒邪多与他邪兼夹,如火毒、瘀毒、水毒、湿毒等,如慢性乙型肝炎常因湿热瘀毒胶结为患,而流行性出血热少尿期则常见热毒、瘀毒、水毒“三毒”错杂并见,糖尿病每见湿热、瘀热、燥热“三热”复合的情况。因此,必须注意抓住主要矛盾方面,如痰瘀相兼者,应分析是因痰致瘀,还是因瘀停痰,探求其形成原因,权衡其孰轻孰重,以明确治痰治瘀的缓急、主次,或是通过间接地调整脏腑功能,如运脾化湿,绝其生痰之源,通过治痰之本、治瘀之因而消除病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