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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技术术语
一、测量和计量
1.量值(quantity value)
全称量的值(value of a quantity),简称值(value),用数和参照对象一起表示的量的大小。
例:
(1)给定杆的长度:5.34m或534cm。
(2)给定物体的质量:0.152kg或152g。
(3)给定弧的曲率:112m -1。
(4)给定样品的摄氏温度:-5℃。
(5)在给定频率上给定电路组件的阻抗(其中j是虚数单位):(7+ 3j)n。
(6)给定玻璃样品的折射率:1.52。
(7)给定样品的洛氏C标尺硬度(150kg负荷下):43.5HRC(150kg)。
(8)铜材样品中镉的质量分数:3pg/kg或3×10 -9。
(9)水样品中溶质Pb 2+的质量摩尔浓度:1.76mmol/kg。
(10)在给定血浆样本中任意镥亲菌素的物质的量浓度(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标准80/ 552):50国际单位/I。
注:
(1)根据参照对象的类型,量值可表示为:一个数和一个测量单位的乘积(见例1,2,3,4,5,8和9),量纲为一,测量单位1,通常不表示(见例6和8);—个数和一个作为参照对象的测量程序(见例7);—个数和一个标准物质(见例10)。
(2)数可以是复数(见例5)。
(3)一个量值可用多种方式表示(见例1,2和8)。
(4)对向量或张量,每个分量有一个量值。例:作用在给定质点上的力用笛卡尔坐标分量表示为
(Fx;Fy;Fz)=(-31.5;43.2;17.0)N
2.量的真值(true value[of a quantity])
简称真值(true value),与量的定义一致的量值。
注:
(1)在描述关于测量的“误差方法”中,认为真值是唯一的,实际上是不可知的。在“不确定度方法”中认为,由于定义本身细节不完善,不存在单一真值,只存在与定义一致的一组真值,然而,从原理上和实际上,这一组值是不可知的。另一些方法免除了所有关于真值的概念,而依靠测量结果计量兼容性的概念去评定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2)在基本常量的这一特殊情况下,量被认为具有一个单一真值。
(3)当被测量的定义的不确定度与测量不确定度其他分量相比可忽略时,认为被测量具有一个“基本唯一”的真值。这就是GUM和相关文件采用的方法,其中“真”字被认为是多余的。
3.约定量值(conventional quantity value)
又称量的约定值(conventional value of a quantity),简称约定值(conventional value),对于给定目的,由协议赋予某量的量值。
例:
(1)标准自由落体加速度(以前称标准重力加速度)g= 9.806 65ms -2。
(2)约瑟夫逊常量的约定量值K J-90= 483 597.9GHzV -1。
(3)给定质量标准的约定量值m= 100.003 47g。
注:
(1)有时将术语“约定真值”用于此概念,但不提倡这种做法。
(2)有时约定量值是真值的一个估计值。
(3)约定量值通常被认为具有适当小(可能为零)的测量不确定度。
4.接受参照值(accepted reference value)
用作比较的经协商同意的标准值,它来自于:
(1)基于科学原理的理论值或确定值;
(2)基于一些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实验工作的指定值或认证值;
(3)基于科学或工程组织赞助下合作实验工作中的同意值或认证值;
(4)当(1)(2)(3)不能获得时,则用(可测)量的期望,即规定测量总体的均值。
5.测量(measurement)
通过实验获得并可赋予某一个或多个量值的过程。
注:
(1)测量不适用于标称特性。
(2)测量意味着量的比较并包括实体的计数。
(3)测量的先决条件是对测量结果预期用途相适应的量的描述、测量程序以及根据规定测量程序(包括测量条件)进行操作的经校准的测量系统。
6.计量(metrology)
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7.计量学(metrology)
测量及其应用的学科。
注:计量学涵盖有关测量的理论及其不论其测量不确定度大小的所有应用领域。
8.测量原理(principle of measurement)
用作测量基础的现象。
例:
(1)用于测量温度的热电;
(2)用于测量物质的量浓度的能;
(3)快速奔跑的兔子血液中葡萄糖浓度下降现象,用于测量制备中的胰岛素浓度。
注:现象可以是物理现象、化学现象或生物现象。
9.测量方法(measurementmethod)
对测量过程中使用的操作所给出的逻辑性安排的一般性描述。
注:测量方法可用不同方式表述,如替代测量法、微差测量法、零位测量法、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
10.测量程序(measurement procedure)
根据一种或多种测量原理及给定的测量方法,在测量模型和获得测量结果所需计算的基础上,对测量所做的详细描述。
注:
(1)测量程序通常要写成充分而详尽的文件,以便操作者能进行测量。
(2)测量程序可包括有关目标测量不确定度的陈述。
(3)测量程序有时被称作标准操作程序,缩写为SOP。
(4)参考测量程序(referencemeasurement procedure)【VIM2.7】是在校准或表征标准物质时为提供测量结果所采用的测量程序,它适用于评定由同类量的其他测量程序获得的被测量量值的测量正确度。
(5)原级参考测量程序(primary referencemeasurement procedure)或原级参考程序(primary reference procedure)【VIM2.8】是用于获得与同类量测量标准没有关系的测量结果所用的参考测量程序。物质的量咨询委员会-化学计量(CCQM)对于这个概念使用术语“原级测量方法”。两个下级概念的术语“直接原级测量程序”和“比例原级参考测量程序”的定义由CCGM给出(第五次大会,1999)。
例:测量在20℃时从50ml吸液管放出的水量,对由吸液管流到杯中的水称重,取加水后杯子的质量减去起始空杯的质量,并按实际水温对质量差进行修正,用体积质量(质量密度)得到被测的水量。
11.被测量(measurand)
拟测量的量。
注:
(1)对被测量的说明要求了解量的种类,以及含有该量的现象、物体或物质状态的描述,包括有关成分及所涉及的化学实体。
(2)在VIM第二版和IEC 60050-300:2001中,被测量定义为受到测量的量。
(3)测量包括测量系统和实施测量的条件,它可能会改变研究中的现象、物体或物质,使被测量的量可能不同于定义的被测量。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正。
例:
(1)用内阻不够大的电压表测量时,电池两端间的电位差会降低,开路电位差可根据电池和电压表的内阻计算得到。
(2)钢棒在与环境温度23℃平衡时的长度不同于拟测量的规定温度为20℃时的长度,这种情况下必须修正。
(3)在化学中,“分析物”或者物质或化合物的名称有时被称作“被测量”。这种用法是错误的,因为这些术语并不涉及到量。
12.影响量(influence quantity)
在直接测量中不影响实际被测的量、但会影响示值与测量结果之间关系的量。
例:
(1)用安培计直接测量交流电流恒定幅度时的频率。
(2)在直接测量人体血浆中血红蛋白浓度时,胆红素的物质的量浓度。
(3)测量某杆长度时测微计的温度(不包括杆本身的温度,因为杆的温度可以进入被测量的定义中)。
(4)测量摩尔分数时,质谱仪离子源的本底压力。
注:
(1)间接测量涉及各直接测量的合成,每项直接测量都可能受到影响量的影响。
(2)在GUM中,“影响量”按VIM第2版定义,不仅覆盖影响测量系统的量(如本定义),而且包含影响实际被测量的量。另外,在GUM中此概念不限于直接测量。
二、测量结果及其特性
1.测量结果(result of ameasurement)与其他有用的相关信息一起赋予被测量的一组量值。
注:
(1)测量结果通常包含这组量值的“相关信息”,诸如某些可以比其他方式更能代表被测量的信息。它可以概率密度函数(PDF)的方式表示。
(2)测量结果通常表示为单个测得的量值和一个测量不确定度。对某些用途,如果认为测量不确定度可忽略不计,则测量结果可表示为单个测得的量值。在许多领域中这是表示测量结果的常用方式。
(3)在传统文献和1993版VIM中,测量结果定义为赋予被测量的值,并按情况解释为平均示值、未修正的结果或已修正的结果。
2.[测量仪器的]示值(indication[of ameasuring instrument])由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给出的量值。
注:
(1)示值可用可视形式或声响形式表示,也可传输到其他装置。示值通常由模拟输出显示器上指示的位置、数字输出所显示或打印的数字、编码输出的码形图、实物量具的赋值给出。
(2)示值与相应的被测量值不必是同类量的值。
3.未修正结果(uncorrected result)系统误差修正前的测量结果。
4.已修正结果(corrected result) 系统误差修正后的测量结果。
5.测量准确度(accuracy of measurement)被测量的测得值与其真值间的一致程度。
注:
(1)概念“测量准确度”不是一个量,不给出有数字的量值。当测量提供较小的测量误差时就说该测量是较准确的。
(2)术语“测量准确度”不应与“测量正确度”、“测量精密度”相混淆,尽管它与这两个概念有关。
(3)测量准确度有时被理解为赋予被测量的测得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6.测量正确度(measurement trueness)简称正确度(trueness),无穷多次重复测量所得量值的平均值与一个参考量值间的一致程度。
注:
(1)测量正确度不是一个量,不能用数值表示。
(2)测量正确度与系统测量误差有关,与随机测量误差无关。
(3)术语“测量正确度”不能用“测量准确度”表示。反之亦然。
7.测量偏移(measurement bias)简称偏移(bias),系统测量误差的估计值。
8.测量精密度(measurement precision),简称精密度(precision),在规定条件下,对同一或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示值或测得值间的一致程度。
注:
(1)测量精密度通常用不精密程度以数字形式表示,如在规定测量条件下的标准偏差、方差或变差系数。
(2)规定条件可以是重复性测量条件、期间精密度测量条件或复现性测量条件。
(3)测量精密度用于定义测量重复性、期间测量精密度或测量复现性。
(4)术语“测量精密度”有时用于指“测量准确度”,这是错误的。
9.离群值(outlier)样本中的一个或几个观测值,它们离其他观测值较远,暗示它们可能来自不同的总体。
注:GB/T 6379.2规定了在正确度和精密度试验中,用来识别离群值的统计检验和显著性水平。
10.测量重复性(measurement repeatability)简称重复性(repeatability),在一组重复性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
重复性测量条件(measurement repeatability condition of measurement)简称重复性条件(repeatability condition),相同测量程序、相同操作者、相同测量系统、相同操作条件和相同地点,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
注:在化学中,术语“序列内精密度测量条件”有时用于指“重复性测量条件”。
11.测量复现性(measurement reproducibility) 简称复现性(reproducibility),在复现性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
复现性测量条件(measurement reproducibility condition of measurement)简称复现性条件(reproducibility condition),不同地点、不同操作者、不同操作系统,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
注:
(1)不同的测量系统可采用不同的测量程序。
(2)在给出复现性时应说明改变和未变的条件及实际改变到什么程度。
12.实验标准偏差(experimental standard deviation) 简称实验标准差(experimental standard deviation),对同一被测量进行n次测量,表征测量结果分散性的量。用符号s表示。
注:
(1)n次测量中某单个测得值x k的实验标准差s(x k)可按贝塞尔公式计算:
式中:x i—第i次测量的测得值;
n—测量次数;
—n次测量所得一组测得值的算术平均值。
(2)n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 的实验标准偏差s( )为:
13.测量不确定度(uncertainty of measurement)简称不确定度(uncertainty),根据所用到的信息,表征赋予被测量量值分散性的非负参数。
注:
(1)测量不确定度包括由系统影响引起的分量,如与修正量和测量标准所赋量值有关的分量及定义的不确定度。有时对估计的系统影响未作修正,而是当作不确定度分量处理。
(2)此参数可以是诸如称为标准测量不确定度的标准偏差(或其特定倍数),或是说明了包含概率的区间半宽度。
(3)测量不确定度一般由若干分量组成。其中一些分量可根据一系列测量值的统计分布,按测量不确定度的A类评定进行评定,并可用标准差表征。而另一些分量则可根据基于经验或其他信息所获得的概率密度函数,按测量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进行评定,也用标准偏差表征。
(4)通常,对于一组给定的信息,测量不确定度是相应于所赋予被测量的值的。该值的改变将导致相应的不确定度的改变。
(5)本定义是按2008版VIM给出的。而在GUM中的定义是: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
14.标准不确定度(standard uncertainty) 全称标准测量不确定度(standard measurement uncertainty,uncertainty of measurement),以标准偏差表示的测量不确定度。
15.测量不确定度的A类评定(type A evaluation of measurement uncertainty) 简称A类评定(Type A evaluation),对在规定测量条件下测得的量值用统计分析的方法进行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的评定。
注:规定测量条件是指重复性测量条件、期间精密度测量条件或复现性测量条件。
16.测量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type B evaluation of measurementuncertainty)简称B类评定(Type B evaluation),用不同于测量不确定度A类评定的方法对测量不确定度分量进行的评定。
例:评定基于以下信息:
—权威机构发布的量值;
—有证标准物质的量值;
—校准证书;
—仪器的漂移;
—经检定的测量仪器的准确度等级;
—根据人员经验推断的极限值等。
17.合成标准不确定度(combined standard uncertainty) 全称合成标准测量不确定度(combined standard measurement uncertainty),由在一个测量模型中各输入量的标准测量不确定度获得的输出量的标准测量不确定度。
注:在数学模型中的输入量相关的情况下,当计算合成标准不确定度时必须考虑协方差。
18.扩展不确定度(expanded uncertainty),全称扩展测量不确定度(expanded measurement uncertainty)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与一个大于1的数字因子的乘积。
注:
(1)该因子取决于测量模型中输出量的概率分布类型及所选取的包含概率。
(2)本定义中术语“因子”是指包含因子。
19.包含因子(coverage factor)为获得扩展不确定度,对合成标准不确定度所乘的大于1的数。
注:包含因子通常用符号k表示。
20.测量误差(error of measurement)简称误差(error),测得的量值减去参考量值。
注:
(1)测量误差的概念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均可使用:①当涉及存在单个参考量值,如用测得值的测量不确定度可忽略的测量标准进行校准,或约定量值给定时,测量误差是已知的;②假设被测量使用唯一的真值或范围可忽略的一组真值表征时,测量误差是未知的。
(2)测量误差不应与出现的错误或过失相混淆。
21.偏差(deviation)一个值减去其参考值。
22.相对误差(relative error) 测量误差除以被测量的真值。
注:由于真值不能确定,实际上用的是约定真值。
23.随机测量误差(random measurement error,random error of measurement)简称随机误差(random error),在重复测量中按不可预见方式变化的测量误差的分量。
注:
(1)随机测量误差的参考量值是对同一被测量由无穷多次重复测量得到的平均值。
(2)一组重复测量的随机测量误差形成一种分布,该分布可用期望和方差描述,其期望通常可假设为零。
(3)随机误差等于测量误差减系统测量误差。
24.系统测量误差(systematic measurement error,systematic error of measurement)简称系统误差(systematic error),在重复测量中保持不变或按可预见方式变化的测量误差的分量。
注:
(1)系统测量误差的参考量值是真值,或是测量不确定度可忽略不计的测量标准的测得值,或是约定量值。
(2)系统测量误差及其来源可以是已知或未知的。对于已知的系统测量误差可采用修正补偿。
(3)系统测量误差等于测量误差减随机测量误差。
25.修正(correction)对估计的系统误差的补偿。
注:
(1)补偿可取不同形式,诸如加一个修正值或乘一个修正因子,或从修正值表或修正曲线上得到。
(2)修正值是用代数方法与未修正测量结果相加,以补偿其系统误差的值。修正值等于负的系统误差估计值。
(3)修正因子是为补偿系统误差而与未修正测量结果相乘的数字因子。
(4)由于系统误差不能完全知道,因此这种补偿并不完全。
26.修正因子(correction factor) 为补偿系统误差而与未修正测量结果相乘的数字因子。
注:由于系统误差不能完全获知,因此这种补偿并不完全。
三、测量仪器及其特性
1.测量仪器(measuring instrument)
又称计量器具(measuring instrument),单独或与一个或多个辅助设备组合,用于进行测量的装置。
注:
(1)一台可单独使用的测量仪器是一个测量系统。
(2)测量仪器可以是指示式测量仪器,也可以是实物量具。
2.实物量具(materialmeasure)
具有所赋量值,使用时以固定形态复现或提供一个或多个量值的测量仪器。
例:
标准砝码;
容积量器(提供单个或多个量值,带或不带量的标尺);
标准电阻器;
线纹尺;
量块;
标准信号发生器;
有证标准物质。
注:
(1)实物量具的示值是其所赋的量值。
(2)实物量具可以是测量标准。
3.测量系统(measuring system)
一套组装的并适用于特定量在规定区间内给出测得值信息的一台或多台测量仪器,通常还包括其他装置,诸如试剂和电源。
注:一个测量系统可以仅包括一台测量仪器。
4.测量设备(measuring equipment)
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辅助设备或其组合。
5.标称范围(nominal range)
测量仪器的操纵器件调到特定位置时可得到的示值范围。
注:①标称范围通常用它的上限和下限表明,例如:100~200℃。若下限为0,标称范围一般只用其上限表明,例如:0~100V的标称范围可表示为100V。②参见下一条“量程”的注。
6.量程(span)
标称范围两极限之差的模。
例:对从-10~+ 10V的标称范围,其量程为20V。
注:在有些知识领域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称为范围。
7.标称值(nominal value)
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特征量的经化整的值或近似值,以便为适当使用提供指导。
例:
(1)标在标准电阻器上的标称量值:100Ω;
(2)标在单刻度量杯上的量值:1000ml;
(3)盐酸溶液HCl的物质的量浓度:0.1mol/L;
(4)恒温箱的温度为-20℃。
注:“标称量值”和“标称值”不要与“标称特性值”相混淆。
8.测量范围(measuring range)
工作范围(working range),测量仪器的误差处在规定极限内的一组被测量的值。
注:①按约定真值确定“误差”。②参见“量程”的注。
9.额定操作条件(rated operating conditions)
测量仪器的规定计量特性处于给定极限内的使用条件。
注:额定操作条件一般规定被测量和影响量的范围或额定值。
10.极限条件(limiting conditions)
测量仪器的规定计量特性不受损也不降低,其后仍可在额定操作条件下运行而能承受的极端条件。
注:①贮存、运输和运行的极限条件可以各不相同。②极限条件可包括被测量和影响量的极限值。
11.参考条件(reference conditions)
为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性能评价或测量结果的相互比较而规定的工作条件。
注:①参考条件通常规定了被测量和影响量的量值区间。②在IEC 60050-300第311-06-02条款中,术语“参考条件”是指仪器测量不确定度为最小可能值时的工作条件。
12.灵敏度(sensitivity)
测量系统的示值变化除以相应的被测量值变化所得的商。
注:①测量系统的灵敏度可能与被测量的量值有关。②所考虑的被测量值的变化必须大于测量系统的分辨力。
13.鉴别阈(discrimination threshold)
引起相应示值不可检测到变化的被测量值的最大变化。
注:鉴别阈可能与诸如噪声(内部或外部的)或摩擦有关,也可能与被测量的值及其变化是如何施加的有关。
14.分辨力(resolution)
引起相应示值产生可觉察到变化的被测量的最小变化。
注:分辨力可能与诸如噪声(内部或外部的)或摩擦有关,也可能与被测量的值有关。
15.稳定性(stability)
测量仪器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注:稳定性可用几种方式量化。
例:①用计量特性受化到某个规定的量所经过的时间间隔表示;②用特性在规定时间间隔内发生的变化表示。
16.测量仪器的准确度(accuracy of ameasuring instrument)
测量仪器给出接近于真值的响应的能力。
注:准确度是定性的概念。
17.准确度等级(accuracy class)
在规定工作条件下,符合规定的计量要求,使测量误差或仪器不确定度保持在规定极限内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等别或级别。
注:①准确度等级通常用约定采用的数字或符号表示。②准确度等级也适用于实物量具。
18.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error[of indication]of a measuring instrument)
测量仪量示值与对应输入量的真值之差。
注:①由于真值不能确定,实际上用的是约定真值。②此概念主要应用于与参考标准相比较的仪器。③就实物量具而言,示值就是赋予它的值。
19.最大允许误差(maximum permissible errors)
对给定的测量、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由规范或规程所允许的,相对于已知参考量值的测量误差的极限值。
注:①通常,术语“最大允许误差”或“误差限”是用在有两个极端值的场合。②不应该用术语“容差”表示“最大允许误差”。
20.固有误差(intrinsic error),又称基本误差
在参考条件下确定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误差。
21.引用误差(fiducial error)
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误差除以仪器的特定值。
注:该特定值一般称为引用值,例如,可以是测量仪器的量程或标称范围的上限。
四、测量标准和基准
1.测量标准([measurement]standard,etalon)
具有确定的量值和相关联的测量不确定度,实现给定量定义的参照对象。
例:
(1)具有标准测量不确定度为3μg的1kg质量测量标准;
(2)具有标准测量不确定度为1μΩ的100Ω测量标准电阻器;
(3)具有相对标准测量不确定度为2×10 -15的铯频率标准;
(4)量值为7.072,其标准测量不确定度为0.006的氢标准电极;
(5)每种溶液具有测量不确定度的有证量值的一组人体血清中的可的松参考溶液;
(6)对10种不同蛋白质中每种的质量浓度提供具有测量不确定度的量值的有证标准物质。
注:
(1)在我国,测量标准按其用途分为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
(2)给定量的定义可通过测量系统、实物量具或有证标准物质复现。
(3)测量标准经常作为参照对象用于为其他同类量确定量值及其测量不确定度。通过其他测量标准、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对其进行校准,确立其计量溯源性。
(4)这里所用的“实现”是按一般意义说的。“实现”有三种方式:一是根据定义,物理实现测量单位,这是严格意义上的实现;二是基于物理现象建立可高度复现的测量标准,它不是根据定义实现的测量单位,所以称“复现”,如使用稳频激光器建立米的测量标准,利用约瑟夫森效应建立伏特测量标准或利用霍尔效应建立欧姆测量标准;三是釆用实物量具作为测量标准,如1kg的质量测量标准。
(5)测量标准的标准测量不确定度是用该测量标准获得的测量结果的合成标准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通常,该分量比合成标准不确定度的其他分量小。
(6)量值及其测量不确定度必须在测量标准使用的当时确定。
(7)几个同类量或不同类量可由一个装置实现,该装置通常也称测量标准。
(8)术语“测量标准”有时用于表示其他计量工具,例如“软件测量标准”(见ISO5436-2)。
2.国际测量标准(internationalmeasurement standard)
由国际协议签约方承认的并旨在世界范围使用的测量标准。
例:
(1)国际千克原器;
(2)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世界卫生组织(WHO)第4国际标准1999,75/589,650每安瓿的国际单位;
(3)VSMOW2(维也纳标准平均海水)由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为不同种稳定核素物质的量比率测量而发布。
3.国家测量标准(nationalmeasurement standard)
经国家权威机构承认,在一个国家或经济体内作为同类量的其他测量标准定值依据的测量标准。
注:在我国称计量基准或国家计量标准。
4.原级标准(primary standard)
使用原级参考测量程序或约定选用的一种人造物品建立的测量标准。
例:
(1)物质的量浓度的原级测量标准由将已知物质的量的化学成分溶解到已知体积的溶液中制备而成。
(2)压力的原级测量标准基于对力和面积的分别测量。
(3)核素物质的量比率测量的原级测量标准通过混合已知物质的量的规定的核素制备而成。
(4)水的三相点瓶作为热力学温度的原级测量标准。
(5)国际千克原器是一个约定选用的人造物品。
5.次级标准(secondary standard)
通过用同类量的原级测量标准对其进行校准而建立的测量标准。
注:
(1)次级测量标准与原级测量标准之间的这种关系可通过直接校准得到,也可通过一个经原级测量标准校准过的媒介测量系统对次级测量标准赋予测量结果。
(2)通过原级参考测量程序按比率给出其量值的测量标准是次级测量标准。
6.参考标准(reference standard)
在给定组织或给定地区内指定用于校准或检定同类量其他测量标准的测量标准。
注:在我国,这类标准称为计量标准。
7.工作标准(working standard)
用于日常校准或检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测量标准。
注:工作测量标准通常用参考测量标准校准或检定。
8.传递标准(transfer standard)
在测量标准相互比较中用作媒介的测量标准。
注:当媒介不是测量标准时,应该用术语——传递装置。
9.搬运式标准(travelling standard)
为能提供在不同地点间传送、有时具有特殊结构的测量标准。
例:由电池供电工作的便携式Cs 133频率测量标准。
10.计量溯源性(metrological traceability)
通过文件规定的不间断的校准链,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特性,校准链中的每项校准均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
注:
(1)本定义中的参照对象可以是实际实现的测量单位的定义,或包括无序量测量单位的测量程序,或测量标准。
(2)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校准等级序列。
(3)参照对象的技术规范必须包括在建立等级序列时所使用该参照对象的时间,以及关于该参照对象的任何计量信息,如在这个校准等级序列中进行第一次校准的时间。
(4)对于在测量模型中具有一个以上输入量的测量,每个输入量本身应该是经过计量溯源的,并且校准等级序列可形成一个分文结构或网络。为每个输入量建立计量溯源性所作的努力应与对测量结果的贡献相适应。
(5)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不能保证其测量不确定度满足给定的目的,也不能保证不发生错误。
(6)如果两个测量标准的比较用于检查,必要时用于对量值进行修正,以及对其中一个测量标准赋予测量不确定度时,测量标准间的比较可看作一种校准。
(7)两台测量标准之间的比较,如果用于对其中一台测量标准进行核查以及必要时修正量值并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则可视为一次校准。
(8)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认为确认计量溯源性的要素是向国际测量标准或国家测量标准的不间断的溯源链、文件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文件规定的测量程序、认可的技术能力、向SI的计量溯源性以及校准间隔。
(9)“溯源性”有时是指“计量溯源性”,有时也用于其他概念,诸如“样品可追溯性”、“文件可追溯性”或“仪器可追溯性”等,其含义是指某项目的历程(“轨迹”)。所以,当有产生混淆的风险时,最好使用全称“计量溯源性”。
11.参考物质(referencematerial,RM)(标准物质)
具有足够均匀和稳定的特定特性的物质,其特性被证实适用于测量中或标称特性检查中的预期用途。
注:
(1)标称特性的检查提供一个标称特性值及其不确定度。该不确定度不是测量不确定度。
(2)赋值或未赋值的标准物质都可用于测量精密度控制,只有赋值的标准物质才可用于校准或测量正确度控制。
(3)“标准物质”既包括具有量的物质,也包括具有标称特性的物质。
例:
1)具有量的标准物质举例:
a)给出了纯度的水,其动力学黏度用于校准黏度计;
b)含胆固醇但没有其物质的量浓度赋值的人血清,仅用作测量精密度控制;
c)阐明了所含二 英的质量分数的鱼尾形纸巾,用作校准物。
2)具有标称特性的标准物质举例:
a)一种或多种指定颜色的色图;
b)含有特定的核酸序列的DNA化合物;
c)含有19-雄(甾)烯二酮的尿。
(4)标准物质有时与特制装置是一体化的。
例:
1)三相点瓶中已知三相点的物质;
2)置于透射滤光器支架上已知光密度的玻璃;
3)安放在显微镜载玻片上尺寸一致的小球。
(5)有些标准物质的量值计量溯源到SI制外的某个测量单位。这类物质包括量值溯源到由世界卫生组织指定的国际单位(IU)的疫苗。
(6)在某个特定测量中,所给定的标准物质只能用于校准或质量保证两者中的一种用途。
(7)对标准物质的说明应包括该物质的追溯性,指明其来源和加工过程。
(8)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物质委员会有类似定义,但采用术语“测量过程”意指“检查”,它既包含了量的测量,也包含了标称特性的检查。
12.有证参考物质(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CRM)(有证标准物质)
附有由权威机构发布的文件,提供使用有效程序获得的具有不确定度和溯源性的一个或多个特性量值的标准物质。
例:在所附证书中,给出胆固醇浓度赋值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人体血清,用作校准器或测量正确度控制的物质。
注:
(1)“文件”是以“证书”的形式给出(见ISO Guide 31:2000)。
(2)有证标准物质制备和颁发证书的程序是有规定的(例如ISO Guide 34和ISOGuide 35)。
(3)在定义中,“不确定度”包含了测量不确定度和标称特性值的不确定度两个含义,这样做是为了一致和连贯。“溯源性”既包含量值的计量溯源性,也包含标称特性值的追溯性。
(4)“有证标准物质”的特定量值要求附有测量不确定度的计量溯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