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医学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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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我国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构成及运行机制

一、 概述

卫生应急是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前或出现后,采取相应的监测、预测、预警、储备等应急准备,以及现场处置等措施,及时对产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能因素进行预防和对已出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控制;同时,对其他突发事件实施紧急的医疗卫生救援,以减少其对社会政治、经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危害。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通常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的原则。

二、 我国卫生应急体系的构成

我国卫生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及相关的医疗卫生专业机构组成(图1-2)。
图1-2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组织体系示意图
(一)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组织、协调、部署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省、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的领导、组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由政府分管领导为总指挥,分管秘书长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任副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事件现场设立卫生应急现场指挥部,由现场的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现场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二) 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卫生应急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三) 医疗卫生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事件中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各级院前急救机构、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紧急医疗救援专业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紧急医疗救援和伤员转运工作。

三、 我国卫生应急管理的运行机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是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和方法的具体运行流程、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我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主要包括指挥决策机制、组织协调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信息发布与通报机制、应急保障机制、国际与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机制、责任追究与奖励机制、社会动员机制、恢复重建机制、调查督导评估机制(图1-3)。我国正努力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图1-3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构建结构图
(一) 应急指挥决策机制
指挥决策系统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系统的神经中枢。目前我国指挥决策机构主要由政府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几个部分组成。指挥决策的运作程序包括监测、预警、信息收集、拟订方案、指挥调度、调整评估等步骤。
(二) 组织协调机制
有效组织协调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应急工作效率和能力。目前我国组织协调机制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间及卫生部门间的组织协调,通过信息报告和通报、措施执行方式实现联防、联控。
(三) 监测预警机制
监测、预测、预警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监测预警机制的构建包括监测预警系统的具体运行流程,监测、预警之间的关系及相互作用。监测机制与预警机制两者密不可分。2004 年1月1日,我国已成功研发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立了全国网络直报系统,网络覆盖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院。网络直报系统由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及艾滋病、结核病等单病种的专报系统共15个子系统组成。
(四) 应急响应机制
应急响应机制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心,是保证应急处置快速、有效的关键。目前我国应急响应处置的能力和水平正在迅速提升,初步形成了“统一指挥、协调有序、部门联动、快速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主要包括响应过程、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及相应措施等几个方面,其中响应过程是指应急响应行动的措施、步骤和时限。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按事件发生过程可分为应急准备、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和应急终止四步,在不同阶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过程分为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六个步骤。
(五) 信息发布与通报机制
信息发布与通报机制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健全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重要内容,贯穿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指挥决策与应急响应实施过程的始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应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具体报告流程如图1-4所示。
图1-4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示意图
(六) 应急保障机制
应急保障机制是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基础,是顺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重要保证。我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机制构成如图1-5所示。
图1-5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机制构成
(七) 国际与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机制
国际与地区间交流与合作机制由我国与WHO等国际组织及相关国家的合作、内地与港澳台联动机制两方面组成,包括信息沟通及资源共享、技术合作、联防联控等内容。目前我国与WHO建立了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共有69个WHO合作中心。
(八) 责任追究与奖励机制
落实责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建立严格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者,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员均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九) 社会动员机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社会动员是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社会各阶层、各部门之间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交流、对话机制及伙伴式合作共事的过程,是将社会学方法应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实践。2003年我国抗击SARS、2009年我国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实践就是成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社会动员案例。
(十) 恢复重建机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结束并不意味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过程完全终止,只是表明应急管理进入了恢复、重建阶段。政府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恢复、重建的主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恢复、重建机制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及恢复、重建,主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遭受影响人员的安置、疾病预防和环境污染消除、危害评估等短期恢复重建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长期恢复、重建两方面内容。
(十一) 督导和评估机制
督导和评估是指调查、监督、指导和评估,贯穿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防和控制的全过程,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督导和评估、事件后的督导和评估以及应急管理评估。通过督导和评估,可及时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有助于找到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类似事件的预防、控制提供依据。督导和评估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需要建立完善的督导和评估制度,包括督导和评估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及成员、评估方案和指标、具体评估、考核办法等。通常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病人救治、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