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风险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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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信息收集存在的问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下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技术支持机构,及时发现、调查核实并将信息自下而上进行报告,同级部门间信息及时通报,就是为了保证风险沟通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信息收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 信息报告不及时

由于怕影响政绩,存在“报喜不报忧”和“家丑不外扬”的错误观念,或心存“自己搞得定、摆得平”的侥幸心理,或存在“等情况都掌握了再报告”的不正确想法,很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不及时,使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丧失了应对工作的主动权,延误了风险沟通的最佳时机。

(二) 信息内容不完整

突出表现在信息内容要素的不完整,造成上下级或同级之间要多次进行信息收集的往复,贻误风险沟通时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信息报告至少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伤亡人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领导到现场情况)、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报告要素,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

(三) 收集渠道不畅通

信息来源渠道是信息收集工作的基础,渠道不畅突出表现在:一是政府部门间各自为政,信息缺乏早期的通报;二是缺乏媒体信息收集机制,对网络、媒体反应或公众信息需求缺乏及时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