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欧盟及其成员国
3.2.1 欧盟
欧盟及其成员国分别制定了符合自身发展的大数据战略,将大数据研究及数据挖掘形成的价值作为未来知识经济的核心,利用大数据研究获取交通运输、健康安全及高新技术制造等行业的新机遇。提高大数据研究和数据挖掘能力有助于欧盟服务业自由转型,提供更多的创新型信息产品和服务;依靠大数据挖掘与分析,可以进行定制型服务,降低制造业成本,从而提高经济利润率。欧盟在大数据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研究数据价值链战略因素、鼓励大数据和开放数据领域的研究和创新活动、拉动大数据在各领域的应用、加强立法等。
1. 研究数据价值链战略因素,实现数据的最大价值
欧盟委员会出台“数据价值链战略”计划,以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特别是针对所谓的“大数据”,重点建立以数据为中心的连贯一致的欧洲数据生态系统,使数据价值链的每个阶段都可以创造出有价值的数据。数据价值链是指在数据的生命周期内,数据产生、验证及进一步加工后,以新的创新型产品和服务的形式出现的利用和再利用的过程。“数据价值链战略”计划遵循的主要原则是“高质量数据的广泛获得性”。该计划的重点是,建立连贯一致的欧洲数据生态系统,推动围绕数据的研究和创新,采用数据服务及产品,采取具体的行动,提高数据价值提取的框架条件,包括基本的能力、基础的设施和标准、有利的政策和法规环境。当前,它正在一个单一的战略框架下制定一系列关键行动,以解决与大量数据价值链和价值创造有关的交叉问题。
1)加快数据开放,建立欧洲开放的数据平台
2010年年初,欧盟委员会公布“欧盟2020战略”。该战略认为,加强创新潜力要以最优的方式配置资源,配置资源的最佳方式就是将大数据和开放共享的数据作为就业和经济增长的核心支柱。为完成该战略的目标,2010年11月,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提交了《开放数据:创新、增长和透明治理的引擎》报告,该报告明确提出要以开放共享的数据为核心,为欧盟制定大数据战略。2011年6月,欧盟建立“开放数据门户”(Public Data.eu),2011年12月12日正式推进这一战略。
2012年年初,欧盟委员会为推动成员国之间的科学数据沟通,开放共享了各国的科学出版物,并主动开放了“地平线2020”数据访问试点项目。同时,成员国受到欧盟委员会的鼓励,采取协调一致的开放获取行动,以加强对科学数据开放获取有关研究和活动的资助,从而构建欧洲的数据开放研究领域[6]。欧盟委员会投入4 500万欧元建设支持科学数据开放共享和长期保存的基础设施,并与各个相关利益团体就科学数据开放共享和长期保存工作进行对话,开展共享政策的制定工作,探索科学数据开放共享和长期保存的有效途径,支持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1月,欧盟建立“欧盟开放数据门户”(European Union Open Data Portal);2013年12月25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推出试点,开放公共资金研究数据。2014—2015年,欧盟涉及开放数据研究试点中关键领域的项目经费高达30亿欧元。
2014年7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招标文件拟部署一个欧盟开放数据核心平台,提供泛欧开放数据门户及相关服务。该计划由“连接欧洲设施项目”资助,用于改善对欧洲可再利用的公共数据资产的获取,增加公开的公共数据资产的数量,提供更多的基于公共数据资产的服务与产品,支持开放数据门户的可持续性发展。2015年11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启动“欧洲数据门户”(European Data Portal)测试版。
2)修改指令与立法,减少数据开放障碍
欧洲现有制度使开放数据依然存在各种障碍,其中法律框架障碍明显。为此,欧盟的开放数据战略围绕3个方面进行修订与补充:一是创建对信息二次利用的法律框架,再利用指令进行公共部门信息的修订;二是运用金融手段和工具,支持数据的开放与共享,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欧洲经济数据门户;三是推动各个成员国间的协调与经验的交流,为数据的开放与共享提供平台。通过法律和政策的安排,减少执行过程中的障碍及不确定性,以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为促进欧盟成员国间、部门间数据的共享,2020年2月,欧盟发布《欧洲数据战略》,为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存取和使用提供了策略和框架。该战略提出构建欧洲数据共同空间治理的立法框架(2020年第4季度),细化《高价值数据集实施法案》(2021年第1季度),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相关立法工作。
3)加大资金投入,促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为实现2020年战略目标,欧盟委员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决定在大数据利用方面,10年之内投入资金40亿欧元,主要在数据处理、数据利用与挖掘方面提供资金,如“第七框架”计划、“地平线2020”计划等。同时,建立数据门户网站,加强科研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启动“连接欧洲设施项目”,以权益和债务证券及补助相结合的形式推动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2. 鼓励大数据和开放数据领域的研究和创新活动,重视关键技术发展
欧盟委员会资助大数据和开放数据领域的研究和创新活动,支持与大数据相关的研究和创新项目,通过“地平线2020”计划、“第七框架”计划、“科研基础设施资金”计划等,促进大数据处理与应用的标准、准则的制定;开展开放数据竞赛,促进民间资本进入。2016年以来,欧盟也在不断加大对5G技术的研究和投资。
1)发展本土云计算产业,释放云计算服务潜力
欧盟国家的云计算的发展与美国相比较为滞后。为了快速发展欧盟内部云计算产业,2012年9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挖掘欧洲云计算服务潜力”的战略;同年10月,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提交了“云计算发展战略及三大关键行动”的建议,计划通过两年的努力,将欧盟打造为云计算服务领域的前沿领跑者,为欧盟的云起飞战略夯实基础。2013年6月,欧洲议会通过“发展战略的关键基础设施——面向全球网络安全”的决议,将云计算纳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畴,加大对云计算的监管力度。目前,欧盟已成立6个战略实施工作小组,具体涉及云标准协调、服务标准协议、认证计划、行为守则、专家研究小组和云伙伴关系。
2014年夏天,欧盟委员会一致认为,云计算是推动欧洲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的核心领域,欧洲需要一个统一的云计算市场、易于理解的政策和云计算标准来释放云计算技术潜能。2014年6月,欧盟委员会开始测试具体的云计算指导方针的相关文件,该文件意在帮助用户节省云计算技术开支和增加对该技术的信任。“2015年3月,欧盟委员会信息理事会发布了一项为期两年的项目计划,涉及约2 500台虚拟计算机和2 500TB的存储空间,用来建设欧盟首个云服务项目。”[7]
2020年2月,欧盟发布《欧洲数据战略》,计划于2021—2027年投资一个有关欧洲数据空间和联合云基础设施的高影响力项目。该项目将资助基础设施、数据共享工具、体系结构和治理机制的建设,以推动数据共享和人工智能生态系统的繁荣发展。它将以高效能和可信赖的边缘和云基础设施(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PaaS平台即服务和SaaS软件即服务)为基础,明确跨行业数据和公共数据的获取和使用问题,满足欧盟各行业的特定需求。预计各成员国和行业将与欧盟委员会共同投资该项目,总资金达到40亿~60亿欧元。
2)重举高性能计算大旗,推进千万亿次计算的发展
欧盟“第七框架”计划和“地平线2020”计划,主要研究和发展的是可扩展高性能计算系统,如micro-server/form-factor数据中心等。2010年,欧盟及其成员国委托IDC与欧洲超级计算实验室合作,通过合作研究,推进千万亿次计算在欧洲的发展。“高性能计算已经紧紧地与科学、经济的地位联系在一起”,基于这种想法,IDC和这些专家们将做出有关全球超级计算投资的比较性报告,研究各种架构高性能计算中心的部署设置,以及计算机行业发展对欧盟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2012年2月,欧盟委员会推出了一项旨在扭转欧盟在高性能计算领域的研发和应用能力下降的局面的计划。欧盟提高了对超级计算机的投入力度,增加了近6亿欧元的资金,用于研发更高性能的计算机。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兼数字化议程委员尼莉·克洛斯表示,高性能计算能够推动欧洲产业的发展和创造就业,加大对高性能计算的投资力度也有助于促进创新、改善人民生活、提高欧洲在该领域的竞争力。97%基于高性能计算的企业认为,高性能计算的发展对于企业的生存、创新和竞争力至关重要[8]。
3)携手国际合作伙伴,推进欧盟5G研究
5G标准的制定是一个热门话题,目前呼声最高的是欧洲的爱立信及中国的华为和中兴,有最大影响力的是欧洲的爱立信。因此,欧盟已确定让爱立信作为欧盟新一期移动互联网领域的项目负责人,领导5G的研究和开发。该项目将开发5G无线系统的整体设计及5G发展路线图,并在5G-PPP的项目中发挥至关重要的协调作用,同时汇集关键厂商以共同推进5G系统架构的发展。
(1)吸引中国的华为投入资金与技术。2015年7月1日,欧盟移动互联网领域5G项目的第一阶段正式启动,标志着欧盟5G的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里程碑。该项目采用公私合作的模式,预期民间资本投资达35亿欧元,同时欧盟政府投资7亿欧元。该项目加强了欧洲的5G研究与全球协作,其构建的无线通信基础设施将面向2020年信息社会。5G-PPP的性能目标包括增加1 000倍的网络容量,降低90%的能耗,提供安全、可靠及零等待的业务体验等。中国的华为作为5G-PPP的关键贡献成员,参与了该项目框架19个项目中的5个核心项目。华为作为5G-PPP基础设施协会的董事会成员,在该项目一开始就走在了5G技术的最前沿。华为利用其全球的平台资源,充分发挥其技术储备与创新能力,并与欧盟合作,共同推进项目的研究与运作。
2017年,华为正式加入5G-PPP第二阶段5G架构研究联盟(5G-MoNArch),与业界联手共同研发5G移动通信网络架构及相关解决方案。在该联盟中,华为针对网络架构的灵活性和可编程性的诉求,主导了基于网络切片的5G网络架构设计。除5G-MoNArch外,华为也积极参与多个5G-PPP第二阶段项目,包括5G车联网创新研究项目、5G新空口覆盖边缘端到端体验优化项目、5G融合网络和计算资源的可编程基础设施项目、5G网络服务和应用规范化研究和验证平台项目等[9]。
(2)与日本签署共同开发5G技术协议。2015年6月,欧盟和日本签署协议,计划共同开发5G技术,并在未来两年内投资1 200万欧元开展5G相关项目,促进云端、物联网和大数据平台的研发。欧盟已于早些时候与韩国签署5G合作协议,同时正在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开展更为密切的合作。根据目前协议的条款规定,欧盟与日本将开发5G的全球性定义,包括宽泛的定义、关键功能和目标时间表。2016年9月14日,欧盟正式公布了5G计划。合作双方还将共同制定5G全球标准,确定可在全球协调使用的无线电频段范围,以满足5G对更多频谱的要求。此外,双方还将确定未来的5G应用和生态系统,涉及的领域包括互联汽车、电子医疗或高品质的视频内容分发。2019年3月,日本宣布与欧洲进行产学官合作,启动“后5G”联合研究。联合研究主要由日本早稻田大学教授川西哲也主导,欧洲的大学、日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国电信公司等将参与其中。
3. 拉动大数据在各领域的应用,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4年7月,欧盟委员会指出,各成员国面对信息技术的发展,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主动迎接大数据时代。欧盟委员会认为,大数据已经在各领域产生影响,未来与全球大数据有关的经济市场需求将超过160亿美元,产生大量相关就业岗位。近些年,欧盟委员会十分重视推动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以帮助其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加快大数据产业化及市场化的进程,把大数据打造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1)改变传统治理模式,降低公共部门成本
大数据受追捧,主要是因为它可以有效地降低精细化管理的成本。首先,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将激活低利用率的社会日常运行数据,有效地分类、存储和加工各种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的数据,同时降低管理所需信息采集的成本。其次,这些数据的使用极大地改变了政府传统的治理模式和治理工具,可以降低管理成本。麦肯锡的研究报告表明,政府部门利用大数据能大幅地提高生产力及工作效能,还能有效地降低管理成本。运用大数据可使政府部门减少两成左右的行政开支,在之后的10年中每年创造1 500亿~3 000亿欧元的新价值。
在线公共服务对提高成本效益、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至关重要。欧盟委员会将启动针对企业和公民“只有一次”的试点项目,探索欧盟范围内电子安全解决方案的可能性。把“只有一次”项目扩展到跨境交易领域,可以提高数字化单一市场的效率。公共采购约占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19%,在欧盟范围内推广电子采购预计每年能节省500亿欧元。2014年的政府采购改革方案预计,到2018年10月,欧盟将过渡到完全电子采购阶段。欧盟委员会预计,在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带动500亿欧元的公共和私人投资,达到所有用户最低网速达30Mbit/s、部分用户网速达100Mbit/s的目标要求。在数字服务方面,电子身份证、电子政务、电子病历(见图3-1)、欧盟数字图书馆、在线法庭、在线海关等项目都将获得欧盟的资金补助。
图3-1 大数据下的电子病历
欧盟委员会提出“新型电子政务2016—2020年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①到2017年,使企业注册登记互联互通成为现实;②在2016年发起“只有一次”成员国试点项目;③扩展和整合欧洲各个国家的门户网站,建立“单一数字网关”,创建对公民和企业友好的用户信息系统;④成员国向全面电子采购和互通互用的电子签名转化。
2)扩大相关市场规模,创造就业岗位
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的发展使欧盟在全球大数据领域保持了很强的竞争力。大数据的研究与挖掘被视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新的催化剂,对于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来讲更是如此。大数据研究是“开放科学”的一部分,它和高性能计算一起改变了人们从事研究和知识共享的方式。大数据行业以每年40%的速度扩张,是IT市场扩张速度的7倍。近些年,在欧美国家营业收入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中,一半以上制定了大数据战略,其中20%以上的企业每年在大数据战略上的投入超过1亿美元。
2013年,欧盟委员会推出“数字就业”计划,通过投资约100万欧元,与企业达成协议,共同应对欧盟IT人才紧缺问题,帮助欧洲经济重归正轨。该计划对减少欧洲失业人数具有重要作用。
3)促进大数据与其他技术融合发展,塑造欧洲数字未来
2020年2月,欧盟委员会启动了新的数据战略“塑造欧洲数字未来”,并发布了《数字未来报告》《人工智能白皮书》《欧洲数据战略》3份政策文件作为该战略的指引。
《数字未来报告》旨在推动欧洲数字化进程,减少欧盟对关键技术的依赖,维护欧洲的技术能力。该报告提出3个关键目标:促进公平竞争的经济、推动开放民主和发展可持续社会。
《人工智能白皮书》针对新监管框架的合规性、强制性和治理方面提出建议,包括使用前的资格评估和测试、对于人工智能应用程序的检查和认证。例如,潜在地检查在开发阶段使用的算法和数据集;提出可能调整欧盟产品安全和责任的立法,以及可能专门针对人工智能的立法,以便使欧盟的法律框架适应当前和未来的技术和商业发展。
《欧洲数据战略》致力于构建数据经济的综合性方法,扩大整个欧盟单一市场对于数据、数据赋能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和需求,包括释放数据潜力、创造有吸引力的政策环境、使欧洲的规则和高效的执法机制达到预期效果三大愿景。
2020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新工业战略》,提出欧盟的工业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旨在保护欧洲的技术和数字主权,使欧洲成为全球数字领导者。该战略提出欧洲应加快在人工智能、5G、数据和元数据分析等领域的研究和资金投入;制定一个公共数据管理框架,允许企业创建、收集和使用相关数据;尽快开展6G网络的研究与资金投入,以成为下一代通信技术的领跑者。
4. 加强立法,保护个人数据权利
早在1995年,欧盟就出台了《欧盟数据保护指令》(Data Protection Directive,DPD),该指令要求所有欧盟成员国针对数据保护立法,确保个人数据得到有效保护。为了统一欧盟各成员国对个人数据的保护,确保监管机构在欧盟范围内开展跨区域合作,欧盟推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GDPR要求企业重点保护个人数据,对企业在数据的控制和处理过程中的隐私保护和技术合规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GDPR在2012年已发布初稿,2014年受到欧洲议会的表决支持。2015年,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三方会谈”就GDPR达成一致。2016年4月,欧盟正式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该条例于2018年5月生效,取代了1995年的《欧盟数据保护指令》(DPD)。
与DPD相比,GDPR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范围扩大
GDPR几乎涵盖全球所有跨境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不仅适用于欧盟内与用户数据相关的所有企业,也适用于欧盟内与服务提供相关或与数据主体监控相关的企业。
2)细化数据主体的权利保护
GDPR赋予数据对象更广泛的、更详细的、更具操作性的权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数据的知情权、修改权、注销权、限制处理权、可移植性决定权、拒绝处理权等。
3)限制规范数据控制者与处理者的行为
GDPR要求数据控制者必须向数据主体披露其享有的与数据有关的权利,在收集和处理数据时须得到数据主体的授权;要求数据处理者详细记录数据处理活动,定期就数据安全问题等向监管机构报告。
从GDPR的实施情况看,2018年9月,奥地利数据保护机构(DSB)开出了首张GDPR罚单,对违规的企业罚款4 800欧元;2019年1月,法国国家互联网信息中心(CNIL)以违反GDPR为由,对谷歌处以5 000万欧元的罚款。截至2019年,欧盟接到社会各界相关投诉约95 000起。
3.2.2 欧盟成员国
欧盟成员国积极发展大数据业务。2014年7月,欧盟委员会提出,大数据在公众生活各领域均大有可为,未来将采取若干措施发展大数据业务。同时,欧盟各国积极响应欧盟委员会的呼吁,紧跟欧盟委员会的大数据战略发展,结合本国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
1. 德国:让大数据与“工业4.0”产生协同效应
德国是世界经济强国,GDP始终保持在全球前四的位置。同时,德国在欧盟中也是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工业4.0”战略是德国支持工业领域新一代革命性技术的研发创新、巩固全球制造业龙头地位和抢占第四次工业革命先机的国家战略。为更加从容地面对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新挑战、捍卫其在大数据时代的领先地位,自2013年以来,德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14年8月,德国政府提出《数字议程(2014—2017)》,指出在变革中稳步推动3个重要进程,包括“网络普及”“网络安全”“数字经济发展”,旨在使德国成为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数字强国”。2016年,德国经济与能源部发布《数字化战略2025》,旨在确保德国在关键领域的竞争力和行业地位领先欧洲乃至世界。2019年2月,德国经济与能源部发布《德国工业战略2030》,指出唯有把未来关键领域发展起来,其核心工业领域的传统优势才能维持,必须专注人工智能领域的企业、研究和政策,缩小关键技术的竞争差距,建立自己的数据主权,充分利用新关键技术的经济潜力。
1)互联网基础设施较好,为大数据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20世纪末,德国加大对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成果显著。1999年出台了《21世纪信息社会的创新与工作机遇》行动纲领,明确了3个目标:开发传输速度更快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实施“全民享有互联网”项目,帮助平常不与互联网接触的弱势群体上网[10]。对于信息社会的新挑战,德国确定的首要也是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2009年2月,德国政府发布全域内“宽带战略”,进一步提高德国宽带网速,使之成为高速、富有竞争力的网络。2010年,德国政府出台《德国ICT战略:数字德国2015》,提出促进数字基础设施和网络的发展,以满足未来需要。2010年7月,德国《高技术战略2020》提出“以互联网服务促经济发展”。2014年10月,德国经济与能源部启动“智慧数据——来自数据的创新”项目,该项目涵盖并串联了重要的基础技术和标准,为大数据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如德国经济与能源部发起的“THESEUS”“可信任的云”“工业4.0”,以及电动汽车、E-Energy等项目。2014年8月,德国政府出台《数字议程(2014—2017)》,要在2018年前普及高速宽带。
德国互联网基础设施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2018年,全球互联网渗透率平均水平仅57%,德国高达96%,与瑞典并列世界第三。由此看出,德国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直走在时代前列,为大数据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以数据开放促进科学决策与社会创新
政府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建设,需要对大数据进行挖掘,获取详细、全面的信息,推动更加科学化的决策及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德国政府利用高水平的信息化技术手段,运用大型基础数据库及地方数据库建设的成果,有效利用政府治理中的数据资源为公众服务,做出科学决策。2003年,德国政府推出了“德国在线”计划,基于公众的需求,整合电子政务,加大基础数据库、地方数据库的建设力度,加强大量、分散的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数据服务;同时,借助应用软件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分析,为德国政府和各州政府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辅助政府进行科学决策。2013年年初,德国科学组织联盟开启第二期的“数字信息”计划,其基本内容包括开放共享和收集存储科研数据、取消用于科研目的的科研数据信息的访问限制、永久保存数字出版物。德国政府数据开放战略的发布,有效地推动了社会创新,提升了数据资源的创造价值。2014年9月,德国政府发布《数字化管理2020》,列举了联邦政府实现数字化管理的关键任务和领域,涵盖了数字化申报、基于统一电子身份证的身份认证服务、统一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文件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多个方面。2015年年初,德国数据管理、查询和再利用的官方门户网站GovData正式上线,2018年该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成为各级政府的核心“开放数据门户网站”。截至2020年12月,GovData已成功采集、筛选和整合数据集39 374项。
3)做好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的立法工作
德国在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重视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的同时,加大在大数据相关立法方面的工作力度。德国的数据保护法律体系比较完备,是“欧洲信息安全的典范”。2009年,德国政府修订了关于数据保护的专门法案——《联邦数据保护法》。该法案自实施以来,促使德国境内更多企业开始对客户信息实施更高水平的保护措施,提高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与此同时,德国也通过一系列具体行动加强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
2015年7月,德国联邦参议院通过IT安全法案,要求德国的关键基础设施机构和企业必须执行新的安全信息规定。德国的政府机构及大型企业的邮件系统早已开始使用邮件的加密技术,一般的电邮用户之后也使用了加密技术,为发送的信息保驾护航,并且这些信息都保存在了德国的数据中心中。在大数据时代,德国积极强化信息安全建设,推动加密技术本土化。
4)“工业4.0”与传统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
2011年,德国在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上首次提出了“工业4.0”的概念,其内涵包括产业高度智能化、生产线和产品物联网。德国政府于2013年郑重在《高技术战略2020》中加入了“工业4.0”战略。该战略显示,工业革命有四个阶段,信息技术与电子的革命属于第三次工业革命,倘若德国能广泛地把服务网与物联网在制造业领域中进行实践,并在智能工厂中促进物质和数字两个系统的合理交融,就能够抢先抓住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机会,以提高德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地位。“确保德国制造业的未来”是德国“工业4.0”战略的宣传语,该战略使德国将工业化的进程和信息化的时代特性融会贯通[11]。
2. 法国:发展并实践创新性解决方案,促进大数据的发展
法国是欧盟三驾马车(德国、英国、法国,现英国已“脱欧”)之一,其国家级信息化战略提出的时间较早。通过实施信息化战略,法国互联网经济迅速发展。近年来,随着移动数据终端及人工智能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法国的大数据产业也逐渐发展起来。为推进法国大数据的进一步发展,法国政府在扶持新型企业、培养工程师和信息系统设计师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资本投资。2013年,法国出台的《数字化路线图》显示,政府将全力推进高新技术战略的发展。2013年4月,为了支持7个未来投资项目,法国政府投入了1 150万欧元,这是法国政府重视大数据领域发展的又一证明。
1)启动ODPM项目,挖掘公共数据的价值
2011年7月,法国政府启动ODPM项目,旨在充分发挥公共数据在移动端的作用。该项目包括有关民生的各个领域,如交通、旅游、文化、环境等,居住在法国的欧洲公民可无偿地应用移动客户端,使用法国共享的数据信息,应用程序操作简便。这种大数据服务模式在给大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私人企业提供了很多商机。为使公众下载、自由查询公共数据更加便捷,法国政府于2011年12月发布了名为Data.gouv.fr的线上信息共享平台,其中包含信息数据35 000组,并由政府部门设置专员进行统计、收集和更新。2014年4月,法国加入“开放政府联盟”,以促进政府机关、民间组织和个人参与数据开放。
2)投入专项资金,全力支持大数据的发展
法国政府表示,大数据技术是未来国家全力支持的战略性高新技术之一,政府将投入专项资金大力推动大数据的发展。2013年发布的《数字化路线图》也指出,国家将大力支持大数据等5项战略性高新技术的发展。2013年,法国政府公布的《未来十年投资计划》显示,将为国家重点关注的数字、经济、科研等领域投入22亿欧元专项资金。同时,法国的软件编辑联盟也投入3亿欧元资金,以促进大数据的发展。
3)利用大数据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为适应信息化时代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求,法国金融业与银行业通过提供高水平的数字技术,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或非金融的产品与服务,提高客户体验满意度。各机构运用大数据技术综合分析数据和银行信息,根据客户的消费活动及习惯,分析与处理客户需求,借助各种信息渠道合理利用社交网络,与客户建立实时联系,为不同的客户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服务,并合理收取一定的费用。
4)推动数据公开,维护数据安全
2015年7月,法国政府发布《2015—2017年国家行动计划》,阐述了政府公开数据的责任和数据资源共享的要求。同年12月,发布第2015—1779号法令,规定了免费使用公共部门信息及进行价值再创造的条件。2016年,法国政府出台《数字共和国》,该法案包括保障互联网用户使用数据的权利并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确保互联网用户能够免费获得自己的数据、设置互联网接入的最低门槛等。
2018年11月,法国《个人数据保护法》生效,该法扩大了责任主体的范围,既包括在法国境内的数据控制者和运营商,又包括为公民提供商品和服务时,使用和处理个人数据的境外单位和个人。同时,该法也扩大了法律义务的范围,扩展了数据控制者和运营商的审查义务,明确了职能管理部门,赋予了法国国家信息和自由委员会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与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