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北宋的禁军、厢军,武官寄禄官称及宋初的地方军事机构
一、宋初的地方军事机构:部署司、钤辖司、巡检司与都监、监押
北宋时实行“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率(帅)臣主兵柄,各有分守”的政策(1)。枢密院是最高军事决策机关,掌握兵权。二司(殿前司、侍卫司)和随后的三衙(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是最高军事管理机构,统辖全国军队。枢密院和二司三衙不仅是军事机构,更是朝廷的重要职能部门(参见上节)。宋初不论是出兵讨伐叛乱,还是攻灭割据政权,都是由皇帝亲自选派主帅,调集军队,由主帅统兵征讨,使决策、管军与统兵之权分开,统兵官不能长期掌握兵权,以达到“各有分守”、互相牵制的目的。
地方的统兵机构有部署司与钤辖司,职责相同,后者职权、地位较低,长官分别为都部署、副都部署,部署、副部署和都钤辖、副都钤辖,钤辖、副钤辖,本都是出征主帅与将领的官衔,以后逐渐用于地方驻军将领。
都部署原是作为出征主帅或分路主帅的官衔。雍熙三年(986年)攻辽战争失败后,相继于高阳关(今河北河间)、定州(今河北定州)、雄州(今河北雄县)、沧州(今河北沧州东南)、镇州(今河北正定)设都部署;又设并(今山西太原)代(今山西代县)都部署,机构称部署司,各统兵一二万或更多,作为防御与抗击辽军南侵的地方重镇。都部署主要作为当地驻军的长官,和以前作为出征主帅不同的是成为防御主帅,都是以武官担任,虽都兼任知州等职,民政事务实际多是由佐官或属官具体办理,主要仍是军事性质的。兼任知州更多的是从军政统一的角度出发,以便更好地组织攻防战斗。而且分合不一,直至真宗末年,实际上并无固定的防区,设置也视形势需要而定。以后西北地区也逐渐设置。以都部署为长官,副都部署为副长官,副都部署不设时以都钤辖为副长官。不设都部署、部署的防区,常设都钤辖、钤辖为长官,机构称钤辖司,也常兼任知州。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六月,“泾原路都钤辖兼知渭州(今甘肃平凉)曹玮,请如旧例别遣官知渭州”。真宗即认为:“边防屯集之地,别命知州,或互执其所见,将致生事”(2),因而不许。
都监最初常是出征军队的监军,后也用作地方管兵官。都监或监押主要负责本地军队的屯戍和训练,寄禄官高的为都监,低的为监押,也称为监军,各州府都设置。宋初兼用文武臣担任,以后只用武官,有禁军屯驻的地方另设驻泊都监。景德元年(1004年)七月,将西北边境设有都监或监押处的驻泊都监废除,县有驻军的即以知县兼任都监或监押。宋初宋辽边境所设的都监,其职责实同于上述的驻防都部署。乾德二年(964年)李汉超任关南(今河北河间)都监,实是当地驻军长官,负责对辽的防御。李汉超强娶民女为妾,宋太祖召问该民时一段对话说明了李汉超任关南都监的职责。太祖问:“汉超未至关南,契丹如何?”答:“岁苦侵暴。”又问:“今复尔耶?”答:“否。”(3)太祖时河北边防未设都部署,只设都监、巡检等以防御辽军。
巡检司的职责为维持地方治安,缉捕盗贼,设于边境则职在防御辽军入侵。关南都监李汉超在太祖时任关南都巡检使以防御辽军,直至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八月死于关南都巡检任上。建隆元年(960年)五月,原后周洺州(今河北邯郸东北)团练使郭进升为本州防御使兼西山巡检。开宝九年(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太宗即位后的次月,郭进升为“观察使、判邢州(今河北邢台),兼西山巡检如故”(4),这是以巡检防御北汉。
在真宗初年以前,巡检的设置未成制度,而辖区大小不一。有时治安区很大,如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设置的江南诸州巡检使,治安区实是原南唐辖区;开宝六年(973年)九月,曹光实任岭(广)南诸州都巡检使的治安区,即是原南汉辖区;而咸平三年(1000年)正月,杨允恭任荆湖、江、浙都巡检使,治安区兼有荆湖南北、江南、两浙四路的整个长江中下游地区。
景德三年(1006年)五月,京东路内州、军“分为五路,各置巡检司”(5),每一巡检司管辖三至四州(府、军)的治安,这可能是巡检司设置逐渐走向制度化的最早措施之一。以后逐步走向每州二三县,甚至一县,设厢城市的城内都设巡检,数州设都巡检。巡检司与县尉遂成为维护地方日常治安的主要力量,巡检所率通常是禁军或厢军,县尉所率为弓手(乡役)。
北宋中叶,才在与辽、夏、交趾(阯)接界的河北、陕西、广南诸路,设立常设的地区军事机构“安抚使司”、“经略使司”(6)。
二、武官寄禄官称:班官、横班、东西班、使臣和节度使、刺史系列
诸司使创自唐开元(713—741)时,以后逐渐增多,“多内侍省官或将军兼充”(7)。唐末枢密使、宣徽使等由宦官担任,宦官后又控制禁军神策军。诸司使至殿廷供奉官,有的即以武官担任以示亲要。五代时基本上以禁军中低级武官担任,作为皇帝的近臣。直至宋“初,犹有正官充者”(8),以后这些内职(9),改以“检校官”担任。
宋初实行的官职名与差遣实职分离的制度,也推及武官系统,遂以皇帝近臣诸司使至供奉官的官名,作为中低级武官的寄禄官(也称“武选官”)官称。直至北宋末年改革武官的寄禄官称以前(10),所有实职的中低级武官,也都袭以这种官称,以叙品级和礼遇的高低,领取相应的俸禄。差遣待遇高的享受差遣待遇。
低级武官的寄禄官,也称为使臣,又分为大使臣和小使臣,大使臣的寄禄官衔为正八品的内殿承制(旨)和内殿崇班;小使臣的寄禄官衔有九,自从八品至从九品为东(西)头供奉官、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和三班奉(借)职,以及未入品的殿侍,还有比殿侍更低的寄禄官称三班差使等。通常记述至从九品的三班借职,殿侍及以下“缘未受真命”而“不具录”(11)。武官基本上都是以这些寄禄官称,担任实际武职开始其军官生涯的。北宋中叶初期的著名武将狄青,最初即是以无品的殿侍任小军官延州(今陕西延安)指使,因在宝元二年(1039年)的保安军(今陕西志丹)保卫战中立功最多,连升四资而至右班殿直(正九品),即是一例。使臣的寄禄官衔全是殿廷的侍奉官称,虽然并不担任其实际职务,却显示其以皇帝近臣的身份担任军官或行政职务,大使臣甚至在边远地区担任州的行政长官。宋初以供奉官、殿直、内殿(或殿前)承制(或旨),称为三班,所以大小使臣也称三班或三班使臣。许多是荫补授官,不少是节度使至刺史的子弟,他们以此作为进入武官行列的台阶。
高于使臣的寄禄官衔为诸司使和诸司副使,诸正使为正七品、副使为从七品。“内臣朝会”时皇城使、牛羊使、翰林医官使等二十使及副使,站立在东边,称为东班,除皇城使、副使为武官寄禄官称外,全是实职;皇城司也是实职机构,但不以皇城使、副使为长官,而由其他官员以“勾当官”任职。宫苑使、左藏库使、作坊使、崇仪使、供备库使等二十使及副使,“内臣朝会”时站立在西边,称为西班,则全是武官寄禄官称,虽各有机构,全以他官负责。
武臣的寄禄官自大使臣的正八品内殿承制,升为西班末位供备库副使,升至西班首位的宫苑副使,再升东班的皇城副使,都是从七品;再升为供备库使,最后也如前升为皇城使,都是正七品。再升通常进入节度使、刺史系列。
横班,也称横行,是指东(西)上门、引进、客省使及副使等,客省使上还有内客省使,“内臣朝会”时面北站立,故称横班。诸副使为从七品,正使为从五、正六品;横班最高的为内客省使,是正五品,俗称内相。横班副使官品虽低于东西班正使,但横班高于东西班,且不少为实职,也多有带以任外职武官。
“班官”,高于横班(除内客省使)。“班官”系列,是淳化四年(993年)设昭宣使后,陆续设宣政使、宣庆使、景福殿使,至明道元年(1032年)设延福宫使止,为正六、从五品。
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和刺史,在北宋初大多是实职,不久演变为地方的州长官,而且极大部分由武官充任,有相应的品级,享受应有的礼遇和俸禄,是武官升迁的主要途径。但在不担任相应的实际职务时,则作为担任其他文武官职的资格,实际上也起到了武官寄禄官的作用。
武官寄禄官的升迁,主要有三个途径。第一,是进入节度使、刺史系列。原本是节度使暂缺时作为临时代理职权的节度观察留后,即作为仅次于节度使的官衔,形成节度使、节度观察留后(也称节度留后,或只称留后)、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和刺史系列。又分为正任与遥郡(另有“本任”,即担任相应实职,参见本章第二节二),其中节度使只有正任,其余都另有遥郡,即所谓“节度观察留后至刺史,兼领他官为遥郡”(12)。兼领诸司使(东西班),是武官寄禄官升迁的主要途径,通常武臣的寄禄官升至诸司正使后,再升迁则兼遥郡,即进入遥郡系列。遥郡中使用得最多的是团练使和刺史,其次是防御使,大多是诸司使(偶有副使)先兼刺史,再升兼团练使,再升则除去诸司使衔为刺史,称为正任刺史,也有在升兼遥郡防御使后再升则为正任刺史或团练使。诸司使兼遥郡,既是一种资格,可以因之担任较高的文武官职,如雍熙三年(986年)宋军攻辽的西路监军、参与陷害名将杨业的刘文裕,寄禄官衔即是军器库使(西班)兼遥郡顺州团练使;真宗初年的王怀普也以如京使(西班)兼遥郡顺州刺史而任环州(今甘肃环县)知州等。而且俸禄比不带遥郡的同级诸司使高得多,如不带遥郡的皇城使以下诸司使(东西班正使)的月俸为二十五贯,如兼团练使(遥郡)则为一百贯,虽比正任团练使的一百五十贯少三分之一,也远高于不带团练使遥郡者数倍。
第二,是进入“班官”系列。武臣寄禄官升至东班皇城使后,经“特旨”可升为昭宣使,进入班官系列。班官都是特恩创设的,内臣朝会时位在东班之前,最初属于诸司使(东西班)。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特置景福殿使,位横班之上(除内客省使),后又在其上设延福宫使。通常不再升迁,如再升,常转入正任的节度使系列。
第三,武官(通常是大使臣升任)通过担任通事舍人,升入“横班”系列。横班高于诸司使(东西班),既是实职,武官带有以上官衔而出任文武官职,即成寄禄官衔,如宋初的曹彬即以内客省使担任枢密院的承旨,后又以之任攻灭后蜀时偏师的都监(监军)。内臣中的枢密使、三司使、翰林学士早已是朝廷的重要官职。翰林学士自唐代设置时起,即因在宫内参与议论朝政和草拟重要诏令,因而号称“内相”。在宋代,内客省使以其在其他内臣中地位最高,也号称“内相”,含义则完全不同。
“横班”也可以带遥郡而进入节度使、刺史系列,如雍熙三年时,陷害名将杨业的主谋、宋攻辽西路军监军王侁,即是以横班的西上门使领蔚州刺史遥郡担任此重要军职。横行的俸禄虽高于诸司使,为二十七贯至六十贯,但也远低于遥郡,带遥郡后也和诸司使一样可以领相应的遥郡俸禄。
此外,宗室也可由环卫官系列(13),通过兼领遥郡进入节度使、刺史系列而享受相应的待遇。
节度使、刺史系列至北宋中期初,已并无实际职权,包括其遥郡系列,只是成为武臣和宗室升迁的阶梯,以担任相应的文武官职和享受其礼遇。
三、禁军
宋朝建立时,除了侍卫马步都虞候、北面兵马都部署韩令坤,先领兵北上的殿前副都点检慕容延钊等,率领部分禁军驻在河北地区外,极大部分禁军都驻在首都东京开封及附近地区。乾德元年(963年)正月,宋灭荆南、湖南两个割据政权时,只调遣禁军数千,其余数万人是调发的十州地方军。
乾德三年八月,“令天下长吏择本道兵骁勇者,籍其名送都下,以补禁旅之阙”(14)。以后又选“兵样”、以木梃作为从地方军中挑选禁军的标准,将精兵调集为禁军。调集的主要是原后周统治区内节度使的地方军,其主要目的是削弱各节度使的军力,并达到集中兵权的目的,也增强了禁军的兵力。这道诏令可能对新征服地区作用较小,一是可能未要求这些地区严格执行,因为这里不存在节度使控制下的较强的兵力,而且地方军又控制在征服者宋军将领及地方官手中;二是南方诸割据地区的兵士,能达到以北方中原兵士为兵样的标准(主要是身高)也不会多。这从上述诏令发布三年后的开宝三年(978年)九月,宋将潘美、尹崇珂率军攻灭南汉时,仍是调发湖南十州地方军,可以印证。
禁军是北宋的中央军、正规军,也称“上军”(15)。宋初分属殿前司和侍卫司(全称为侍卫亲军司),合称“二司”。不久,演变为殿前司与马军司、步军司“三衙”,有时也称“三司”,这一过程完成于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后。禁军被称为“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而“最亲近扈从者,号诸班直”(16),归属于殿前司。除个别班直外,都是挑选身材高大、武艺精强者担任,甚至诸班直将士娶妻,据说宋太祖要亲自接见,要求“诸班之妻,尽取女子之长者,欲其子孙魁杰,世为禁卫而不绝也”(17)。
宋初的班直制度沿自后周,而班直诸名称多有更改,属骑军的有殿前指挥使(班直名)、内殿直、金枪班、东西班、钧容直、外殿直,以及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直等班直,其中钧容直是军乐队,而东西班中有弩手直、龙旗直、招箭班和茶酒班。步军有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御龙弓箭直和御龙弩直。从诸班直番号名称也多少能得知其性质,是皇帝的亲卫军、仪仗队,兼有侍候皇帝的性质,皇帝出行时随从,亲征时也随同出征。如开宝二年(969年)攻北汉首府太原城时,诸班直还直接参加攻城战斗,殿前指挥使都虞候石汉卿中箭而亡后,东西班的都指挥使李怀忠遂率众攻城,身受重伤。
殿前司诸班直的人数,也许有一二千人。南宋绍兴七年(1137年)时枢密院的官员说,诸班直“元额三千六百余人”,当是北宋末年徽宗时的编制,宋徽宗一切务求奢华,很有可能扩大班直编制,以显示皇帝的威仪(18)。诸班直的将校有都指挥使、四直都虞候、都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其下,骑军有都知、副都知、押班,步军有都头、副都头、十将、将、虞候等。
殿前司除诸班直外,骑军还有捧日等、步军也有天武等多种番号的禁军。而侍卫马军司有龙卫等,步军司有神卫等,各有数十种军号的禁军;而且各地的厢军也都隶属马、步二司。
北宋禁军在太祖时约为二十二万,到真宗末年已有四十三万多。其中殿前司的捧日、天武和马军司的龙卫、步军司的神卫四种番号的禁军,是沿自后周殿前司的铁骑(马军)、控鹤(步军)和侍卫司的龙捷(马军)、虎捷(步军)禁军的四支主力军,宋太祖时期仍沿用后周番号。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正月,改铁骑为日骑,控鹤为天武,龙骑为龙卫,虎捷为神卫;雍熙四年(987年)五月,又改日骑为捧日。禁军分为上军、中军、下军,捧日、天武、龙卫、神卫四军为上军,习称为“上四军”,是禁军中最精锐的部队,主要驻防于京城,只有很少量驻于邻近州县。
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下诏将各地精壮兵士选调至京师,其中骑兵建为骁雄军,后改为骁猛,雍熙四年又改作拱辰,后又改为拱圣;步兵建为雄威军,太平兴国二年改为雄勇,雍熙四年改作神勇,都隶属于殿前司,仅次于捧日、天武,全部驻防于京城。
北宋前中期之际的乾兴元年(1022年)七月下旬,进行了一次“阅诸军转员,凡三日而毕”(19)。当时主要禁军的编制是,捧日、天武、龙卫、神卫上四军,各分为左右厢,每厢各设三军,每军五指挥;殿前司的神勇、宣武、骁骑,各分为上军和下军,每军十指挥;宁朔和骁胜军,各有十指挥;虎翼左军和右军,各有五军,每军十指挥;马军司的云骑和武骑军,各有十指挥;步军司的虎翼军也分为左军和右军,也各有五军,每军也是十指挥。共计四百二十指挥,其中马军一百二十指挥,步军三百指挥。
“指挥”也称“营”,是军队的基层单位,虽然每一指挥(营)通制是步军五百人,马军四百人,实际常少于此数,有时只有三百或二百五十人。按前一数字计算,以上诸军约近二十万人。其中约有二十一指挥的马军驻营地在开封府的属县和外州,约有六千至八千多人,其余十五万至十九万多驻营地在京城及城门外近郊,约占当时全国禁军总数四十三万多人的三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之间,大体上反映了北宋前期末驻京禁军的基本情况,也接近于宋初将禁军一半驻京、一半驻外地的比例。
禁军的来源有多种,除继承自后周及乾德三年从地方军拣选者外,有归降者,如契丹直是开宝三年(970年)以降附的辽人建立;归明渤海是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攻打辽燕京(今北京)时,以辽军中的渤海兵降附者建立等。有从辽境内迁民户中拣选的,如太宗时以辽云州(今山西大同)、朔州(今山西朔州)、应州(今山西应县)部落设立的“三部落”;有以云、朔州迁于内地的民户,自备马匹为骑兵称“家户马”,后以之设立清朔、擒戎禁军。有以被征服国降兵设立的,如灭后蜀以后建立的川班内殿直,灭北汉以后设立的拣中龙卫,吴越归地以后设立的顺圣等。甚至从王小波起义军归降者中拣选设立威宁军。招募是禁军的重要来源,如建隆二年(961年)从诸州招募精劲者补充龙卫、云捷、刀捷等。以厢军补充或升格为禁军,尤其是升格为置营地于本地的禁军,也是禁军的主要来源之一(参见下目“厢军”)。
禁军的领导机构,殿前司的最高长官都点检和副都点检在建国后不久被废,而以原副长官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候为正副长官。侍卫亲军司长官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也逐步停而不设,其下属机构马军司和步军司遂成为独立机构,各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为正副长官。
禁军的其下各级指挥官为殿前司的捧日、天武左右(左右二字常省略)四厢都指挥使,侍卫司有龙卫、神卫左右(简称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上四军各分左、右厢,厢各设都指挥使。厢下各军及其他各番号军以下的各军,是禁军的基本单位,各设都指挥使、都虞候为正副指挥官。
指挥(营)为禁军的基层单位,调动与参加征讨都是以指挥(营)为单位进行。长官为指挥使、副指挥使。指挥(营)下为都,每都通常为一百人,马军每都设军使、副兵马使,步军每都设都头、副都头,为“都”的统兵官。此外,有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等军官,有时还设军头,在十将之上。“都”为基本作战单位,一都之内战士配置情况,北宋康定元年(1040年)尹洙介绍:马军“每一都,枪手、旗头共十三人,其八十余人并系弓箭手;步军每一都,刀手八人,枪手一十六人,其七十余人并系弩手,其弓、弩手更不学枪刀,虽各带剑一口,即元不系教习。”(20)尹洙所述虽是仁宗前期的情况,时去真宗末年不远,北宋前期的禁军情况应大体相似。尹洙还指出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即是禁军中十分之七八是弓箭手和弩手,虽带有剑却并不教练,利于远战而不利于近搏,提出要将刀、剑、铁鞭、短枪等短兵器,作为禁军弓箭手、弩手的日常教练项目。
关于宋太祖的禁军策略,宋神宗阐述:“艺祖养兵止二十二万,京师十万余,诸道十万余,使京师之兵足以制诸道,则无外乱;合诸道之兵足以当京师,则无内变。内外相制,无偏重之患,天下承平百余年,盖因于此。”(21)宋太祖将禁军中一半安置在各地,其中隶属于当地州、府地方政府的,称为屯驻禁军;隶属于地方军事机构部署司的,称为驻泊禁军。这部分禁军宋初主要驻防于河北,是因为抗辽的需要;中期及以后以陕西为重点,以应付与西夏(党项)的战事。驻防于陕西的禁军,也称为“东兵”。真宗时,河北、陕西两地的不少厢军升为禁军,驻防于本地。
宋代禁军和厢军都是募兵制,一旦入伍,终身服役,直至老疾退役。通常兵士都在驻地安家,凡是调往前线作战或其他临时性调动,都不能携带家属同行。驻在外地的禁军,在宋太祖时要定期调至京城进行阅视,拣退老弱,以保持禁军的战斗力。宋太宗、真宗时期因宋辽战争频繁,禁军经常被调驻前线,“殿前、侍卫司禁兵老疾者众,盖久从征戍,失于简练”(22)。直至宋辽“澶渊之盟”前,只是“比因抽移(禁军)至京师,虽量加阅视,亦止能去其尤者”。直到“澶渊之盟”后的景德二年(1005年),征戍的禁军多已召还驻营地,才又定时进行拣阅。
移屯外地的第三种方式,称为就粮禁军,可带家属前往,“就粮者,本京师兵而便廪食于外,故听其家往”(23);驻于外地的禁军,也可以“就粮”于粮食丰产地区,通常是原驻营地区丰收或粮食问题解决后回原驻营地,也有在就粮地改为屯驻禁军或驻泊禁军,成为他们新的驻营地。河东路并非粮食丰富的地区,却因邻接辽夏两国,大部分州都有就粮禁军,实同于驻泊禁军,因可携带家属,有利于稳定军情。
不论是驻泊、屯驻、就粮禁军,驻在同一地区的禁军,通常并不属于同一个系统,而是分属于各司;即使属于同一司,也分属于不同的番号军。而且又分别归属于地方政府长官知州(知府)、当地军事机构部署(总管)司及钤辖司长官部署(总管)、钤辖,由都监、监押具体负责,以达到互相制约的作用。就粮禁军通常归部署(总管)、钤辖司管辖,偶因特殊情况,归属知州,也另设钤辖。如河东就粮禁军多,原本全由并代部署司管辖,景德四年(1007年)将泽、潞等南部七州、军的就粮禁军,划归潞州知州吴元扆,另派刘赞元任钤辖兼同提举七州军马。
宋代实行的“更戍法”是不改变驻营地,将禁军定期调往其他地方戍守,使其“往来道路,足以习劳苦;南北番戍,足以均劳佚”。其最终目的是使得“将不得专其兵,而兵亦不至骄惰”,以彻底消除唐末五代军事将领以武力称雄一方,乃至威胁到朝廷的安危。但同时造成“兵不知将,将不知兵”(24)的局面。
更戍法的年限各地都是一次三年,只有广南西路为二年,而陕西城寨巡检及将领的属下为半年,这可能与屯戍军参加战事较多有关。但更戍常超越期限,有时只是更换屯戍地,致有十年不能回原驻营地的。景德二年(1005年),将西川、峡路及河东路北部沿边改为二年。北方禁军更戍至长江流域,乃至珠江流域和福建,“水土异宜”,“一往三年,死亡殆半”,“军还到营,未及三两月,又复出军,不唯道路劳苦,妻奴(孥)隔阔,人情郁结”(25)。蔡襄所说虽是治平元年(1064年)的情况,北宋前期时应也大体相似。
史称:“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曰禁军;诸州之镇兵,以分给役使,曰厢军。”似乎禁军全是作战部队,而厢军全是役兵,这是不确切的。不仅厢军不全是役兵,还有一部分是作战部队;而且禁军也不全是作战部队,同样也有很少量的役兵,上述记载只是就禁军与厢军性质的总体而言。禁军月俸在三百钱及以下者,不少是役兵。禁军分上、中、下三等,下禁军不少即为役兵。
宋初禁军的役兵,如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建立的“桥道”禁军;乾德元年(963年),“平荆湖,选其军善治舟楫者”建立的“造船务”禁军,从番号名称就可看出两者都是役兵。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建立的左右清卫禁军,是专“以奉诸宫观洒扫之役”;“新立清河”禁军,是“缘河旧置铺兵以备河决”(26)而升格为禁军等。
四、厢军
宋太祖于乾德三年(965年),将各地的精兵收归中央,成为禁军,剩下的老弱士兵留在本地,称为“厢军”,隶属侍卫司(实际上只是管辖厢军的“名籍”)。即所谓“厢兵者,诸州之镇兵也,内总于侍卫司”(27),后分属于侍卫马军司和步军司。厢兵主要从事各种劳役,因而也称为“役兵”,厢兵从事劳役的概况,已具见第三章第四节。
厢军的来源,除了上述情况外,所有犯人刺配到本州充当厢军,以供役使,都称“配军”;从禁军中汰出降为厢军的,称为“落厢”;在招募中达不到禁军身高要求而充作厢军的等等。厢军总人数在宋太祖末年为十八万多,太宗末年为三十万多,真宗末年达到四十八万之多,厢军番号多达二百个以上。有一个番号的厢军分布于许多州、府,而一个州、府又常有多种番号的厢军,不同番号的厢军,承担不同的劳役。只有少数番号的厢军,尤其是厢军中的马军,主要作为地方军,以维护地方治安为主。从事劳役的主要是厢军中的步军。
厢军有时也参加战斗,尤其是宋辽、宋夏边境州、府的厢军。厢军虽然只是地方军、役兵,但毕竟是有组织的军事群体,比之普通民众,更容易甚至是首先受到守城官员重视,率以抗敌。雍熙三年(986年)冬,辽军南侵,西路辽军攻至代州(今山西代县)城下,神卫都指挥使马正率所部禁军抗击于州城的南门外,众寡不敌,代州知州张“齐贤选厢军二千,出(马)正之右,誓众慷慨,一以当百,辽兵遂却”(28),即是一例。
沿边地区的厢军,到真宗时期经常作为边防军,不只是如上述守城时参加防守战斗。咸平五年(1002年),从环州(今甘肃环县)、庆州(今甘肃庆阳)等州的厢军六千多人中,拣选出四千五百人,被分配到各边寨屯防,以替代原先驻防的禁军。
厢军作为禁军主要来源之一,或以补充原有禁军的缺额,或以建立新番号的禁军。不仅从作为地方军的厢军中,也从作为役兵(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厢军中拣选禁军;也有将整建制的厢军升格为禁军,废除旧的厢军番号,设立新的禁军番号。以厢军建立的禁军,既有将置营地设于京城或其他地方,也有将置营地设于本地的,上述情况从厢军建立不久的太宗时就已开始。
太平兴国三年(978年),“选诸州厢兵归京师者”,立“为效忠禁军”;同年还“选诸州厢兵次等者”,立“为桥道禁军”(29),从番号看,后者是禁军中的役兵。二者可能是厢军建立后最早升补为禁军者。其置营地前者在京城,而后者在京城附近的州县。
同年拣选诸州厢军之强壮者建立的忠节禁军,咸平六年(1003年)拣选诸州厢军建立的雄略禁军,以及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以西川厢军建立的宁远禁军,都是少数建置营地于南方各地的禁军。其中宁远禁军由厢军升建后仍建置营地于西川;忠节、雄略禁军等建驻营地于南方各地的,很可能即是由南方厢军升建的。然而是否即是以本州厢军升建为禁军,驻营地即建在本州,已无从确知。
但在河北、河东地区,因与当时交战的辽境邻近,以本地区的厢军升为禁军后,仍将置营地建于本地区。骁武禁军即是以原河北诸州的厢军,于淳化四年(993年)拣阅后建立的,置营地即建于大名(今河北大名东)、真定(今河北正定)、定州(今河北定州)等七府、州。而克胜禁军即以潞州(今山西长治)厢军骑兵,于端拱(988—989)初升建;武清禁军也是以晋州(今山西晋城)厢军骑兵建立,而且置营地即建于本州。但这在太宗时还是个别情况,甚至只是一种酬奖,如武清禁军原是晋州地方军的骑兵,是“端拱二年(989年),以其久在北鄙,有屯戍之劳,选勇悍者就升”(30),“就升”即是就地升格,以本地的厢军拣选后升为禁军,仍建置营地于本州。
由于厢军与禁军的俸钱悬殊,大约相当于承担同样任务禁军的一半左右,禁军还有其他优厚的待遇,厢军升格为禁军后,不仅地位提高,待遇也较优厚,而且禁军在置营地有营房以供兵士家属居住等,有利于士气的提高。
真宗时期为使担任边防任务的厢军,能成为正规的边防军,享受应有的待遇,以激励他们的士气,多次将边境地区的厢军升为禁军。咸平三年(1000年),将河北的定州、保州(今河北保定)等七州、军及北平寨(今河北满城西南)的厅子、无敌、忠锐等番号的厢军,升为侍卫马军司的云翼禁军,共十四指挥(营);以及镇州(今河北正定)、定州和高阳关(今河北河间)三路都部署辖区内的定塞番号厢军,也都升为云翼禁军,以就粮禁军名义建置营地于河北路。
咸平四年,将陕西沿边州的厢军中已拣选的,都升为禁军,番号为保捷;次年五月,又将陕西邠州(今陕西彬县)、延州(今陕西延安)、环州(今甘肃环县)、庆州(今甘肃庆阳)等十一州的厢军,拣选二万人,升为禁军,番号为振武;又将河东路的厢军拣选后立为神锐禁军二十四指挥、神虎禁军十指挥;又将河东的石州(今山西离石)厢军的厅子军升为禁军,番号为威虎,隶属于虎翼禁军,以上都属于侍卫步军司,设驻营地于本州及本路的邻近州。
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十一月,又诏河北、河东、陕西三路诸州,拣选本城厢军,五百人以上升为一指挥,于本地设置营地,教阅武艺,升为禁军。
以上数次在河北、河东和陕西三路,大规模将厢军升为禁军,并都将置营地设于本地,其目的显然是为了加强对辽与西夏(党项)的防御,也是为了缓和本地厢军和外来禁军之间的矛盾。沿边厢军与外来的禁军(主要来自京城及其附近营地)承担同样的作战任务,地位和待遇却相差很大,现将本地的厢军就地升为禁军,使与外来禁军大体上处于同等或相近的地位,既有利于提高士气,也便于各军关系的协调。
北宋前期,厢军升为禁军,主要是在与辽、夏接界的河北、河东和陕西三路。在内地,尤其是南方的广大地区,作为地方军的厢军,担负着日常治安任务,因而无需另派禁军,没有特殊原因而将当地的厢军升格为禁军,在宋政府看来只会是无端地增加军费开支。因为禁军“住营一兵之费,可给屯驻(禁军)三兵”(31),而普通禁军之费又倍于厢军。内地厢军升格为禁军,如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五月,将原由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城的厢军调往永安县(今河南巩义南),番号为永安厢军,整建制地升改为奉先禁军,这是特殊事例。天禧元年(1017年)“召选天下厢兵迁隶禁军者,凡五千余人”(32),则可能是补充各禁军的缺额。
厢军的编制,大体上与禁军相同,但只有军和指挥(营)两级,指挥(营)为基层单位。有些地方一些番号的厢军人数较少,则以“都”为基层单位,如渡船都、梢工都、杂作都等。厢军的高级将领是马步军都指挥使,除厢军中军官应格升迁者外,还有由禁军高级将领升迁至厢都指挥使、遥领团练使以后,由于老疾或过失,“甚者,黜为外州马步军都指挥使”(33)。副职为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军一级的马军及步军正副将领的军衔同上。指挥(营)一级的马、步军指挥官为指挥使、副指挥使。“都”一级的指挥官,马军为军使、副兵马使,步军为都头、副都头,其下各有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等。
(1) 《宋史》卷162《职官志二》。
(2) 《长编》卷78,大中祥符五年六月戊申。
(3) 《宋史》卷273《李汉超传》。
(4) 《长编》卷17,开宝九年十一月庚午。
(5) 《长编》卷63。参见《宋会要辑稿》职官48之13。
(6) 详参第八章第一节第二目。
(7) 《职官分纪》卷44。
(8) 《宋史》卷169《职官志九》。
(9) 内职原是指宫内嫔妃、宦官的衔名,后也称内臣。唐末五代,武官都带有宦官、内廷供奉色彩的官名作寄禄官称,称为内臣。内臣还包括枢密使、宣徽使、三司使和翰林学士。
(10) 参见第八章第一节第三目。又,武寄禄官,学者少有论述,故稍详之。
(11) 《宋史》卷169《职官志九》。
(12) 《职官分纪》卷39。
(13) “环卫官”指唐代的左(右)金吾卫、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领军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等十六卫的上将军、大将军、将军(部分卫还设中郎将、郎将),虽有四十八阶,但到宋代既无职权,又无机构,主要作为宗室授官台阶,为从三品至从五品。大将军以下主要作为武官责降后的官衔,宋初俘获的割据政权的统治者,也例授环卫官衔。环卫官各有相应的礼遇与俸禄。
(14) 《长编》卷6,乾德三年八月戊戌朔。
(15) 关于宋代的军制,参见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中华书局1983年版。又,禁军在相对于厢军(地方军、役兵)时,有时称为“上军”。
(16) 《宋史》卷187《兵志一》。
(17) 《历代名臣奏议》卷305,王襄《论彗星疏》。
(18) 《宋会要辑稿》职官32之7至11。如政和六年(1116年)时,仅东班的五班就有九百四十人,西班的两班及茶酒班达一千一百六十多人。
(19) 《长编》卷99,乾兴元年七月癸巳。
(20) 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20《奏阅习短兵状(代延帅作)》。尹洙是在康定元年五月夏竦、韩琦、范仲淹任陕西经略安抚使、副使后,辟为陕西经略安抚判官后作此文。次年(庆历元年)四月,韩琦改任秦州知州时,尹洙也改任濠州通判。
(21) 《长编》卷327,元丰五年六月壬申。
(22) 《长编》卷60,景德二年六月。
(23) 《文献通考》卷152《兵考四》。
(24) 《文献通考》卷153《兵考五》。
(25) 《历代名臣奏议》卷220,蔡襄《论兵九事》。
(26) 《宋史》卷187《兵志一》。
(27) 《宋史》卷189《兵志三》。
(28) 《宋史》卷265《张齐贤传》。
(29) 《宋史》卷187《兵志一》。又,效忠原作川效忠,按川效忠系淳化四年以川厢军建,此前所建禁军番号似应作效忠。
(30) 《长编》卷27,雍熙三年末。
(31) 《宋史》卷194《兵志八》。
(32) 《宋史》卷194《兵志八》。
(33) 《长编》卷99,乾兴元年七月癸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