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64章 深陷囹圄
“犯罪嫌疑人陆左,我们是丰都县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我们怀疑你蓄意行凶杀人,犯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我们决定对你实施拘留。请签字!”
为首的一个中...
后续精彩内容,上QQ阅读APP免费读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登录订阅本章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