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巴巴
李贺的《将进酒》将一个宴饮歌舞的场面描写得缤纷绚烂、有声有色。在唐朝,小到餐具器物,大到建筑装潢,琉璃是消费升级的标杆。唐太宗时期,据说宫中每三年会隆重举办一次琉璃宴,所用餐具均为琉璃,极尽奢华,兴会淋漓。
若要问盛唐什么行当最赚钱,不是运茶,不是卖丝绸,而是贩琉璃。
在唐代,琉璃产地少,产量低,大部分来自遥远的西域,价值几比黄金。1987年,法门寺曾出土了20件琉璃制品,其中有18件来自伊斯兰国家。
唐初时期,琉璃贩卖还是“货郎模式”,规模小、损耗大,供应不稳定。
开元年间,有个叫王元宝的小货郎,他大胆地在长安西市包了一片地,并把货郎们组织起来,建起一个“王氏琉璃市场”。在这个市场,以长安为核心,北至突厥南达南诏,人们能找到几乎所有关于琉璃的产、销、需信息。而且,这个市场的主要客户是走街串巷的货郎和豪门巨贾,而不是小散户。
法国学者布罗代尔曾说,商品从生产者转到消费者手里,要经过空间和时间的双重过滤。这个特性使商业变成为一种必须积累和使用巨额资金的经营活动。从遥远的西域,到繁华的长安,不论是海路,还是陆路,没有资本寸步难行。
长安与波斯、罗马间的路程,大概要花一两年的时间,基本上很少人会走完,琉璃往往会被转手好几道。在这个过程中,购货款、运费、包装费、仓储费、损耗费、雇工费、到长安集中贸易市场的建设,这些大小费用,在每一个贸易过程中必须严丝合缝、相互配合。就这样,丝绸之路的每个交叉点和接力站上,各类资本或通过现金,或通过合伙,或通过赊欠等形式纵横交错,星罗棋布。
与此同时,中国的琉璃资本也深刻影响了伊斯兰世界的琉璃生产。
王元宝每年都会指派专业人士去往波斯,通过预付、借贷等方式,预购国内所需的特殊琉璃制品,特别是佛教用品。在法门寺出土的18件海外琉璃中,大部分有仿瓷工艺,深受中国消费习惯的影响。王元宝的竞争对手杨崇义,他甚至不远万里亲自去到波斯游学考察市场。不过,不幸的是,杨崇义喝醉了酒当街调戏妇女,被波斯的道德警察逮了个正着,丢脸丢到国外。
在频繁的贸易过程中,盛唐有两个方面的资本创新引人瞩目。
柜坊。唐中后期,长安、扬州、洛阳、广州等大型商业城市都出现了具有信用性质的柜坊,有点类似银行。商人将钱币存放在柜坊中,柜坊根据商人所出凭证代为支付,收取一定的柜租。柜坊代客保管钱物、贵重物品,甚至连奴婢、牲畜都可以寄放。商人取钱取物,既可凭票据,也可以信物领取。
飞钱。唐后期,金属货币紧缺。当时,各个地方在长安都有驻京办事处——进奏院,商人们在长安售出商品后,便将货款交给本道的进奏院,由进奏院发给票据。商人回到本道,合券取钱。这种“飞钱”业务,解除了商人携带钱币的不便和风险,也免得地方政府不断运钱到京。后来,军队、盐铁、富商也都参与进来。飞钱加速了货币流通速度,对繁荣市场起了积极的作用。
在资本支持下,站在小微企业——货郎的肩膀上,王元宝成为大唐首富。
人怕出名猪怕壮。王元宝的财富多到令唐玄宗也另眼相加。
有一次,唐玄宗问王元宝家有多少钱,王元宝脑子一下短路了:“臣请以一缣系陛下南山一树。南山树尽,臣缣未穷。”用今天的话,意思就是:“我能在大兴安岭的每一棵树上挂一个最新款iPhone,树都挂满了,我的iPhone还没有用完呢!”老实本分的唐玄宗听后感慨:“我是天下最贵的人,王元宝是天下最富的人!”
事后,王元宝后悔不迭。敢在天子面前炫富,这是长了十个脑袋。
历史上,邓通坐拥铜山,自铸钱币,最终饿死街头。石崇与王恺斗富,落得个身首异处。
日中则昃,月满则亏,万事盛极必衰。王元宝深知这个道理。在与唐玄宗谈话后的第二年,王元宝心生去意。于是,王元宝卖了铺面,散了些家财,悄无声息地从长安琉璃市场中退了出来。从此,他只想当个教书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