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布鲁克林
(1946)
一座废弃的教堂,巴洛克风格的外观,被一块招租的招牌大煞风景,漆黑而残破的塔楼矗立在这个遗弃的广场;麻雀在石花当中筑巢,石花就雕刻在写满粉笔字的门上(吉尔罗伊到此一游,塞默爱贝蒂,你个混球!);教堂的里面,阳光照射在破损的长凳上,形形色色迷途的动物都找到了归宿:在昏暗的光线中,你可以透过窗子看见小猫,听到动物诡异的叫声,还有住在附近的孩童,相互壮着胆到里面去,拿出一些骨头来,说是人骨(没错,就是!我跟你说啊,这家伙是给人杀了的)。毫无疑问,教堂丑陋之中,于我而言,象征着布鲁克林的某些元素:如果有类似的建筑遭此毁坏,我便会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那便是另一座同样老旧而狰狞的建筑,会于顷刻间拔地而起,因为布鲁克林,或者这一系列所谓的城市,对建筑的改变毫无兴趣可言,在这点上不同于曼哈顿。对个人而言,它也并无仁爱之心:在绝望中,你可以看到一望无际、绵延不绝的平房,俗艳,褐砂石色,当然也少不了空荡荡、灰蒙蒙的地皮。十月里,一群闷闷不乐、可爱而又好动的孩子,在上面捡着树叶和树枝,点起篝火,而八月里,还是那群孩子在耀眼的大街上追逐嬉闹,玩着“杀犹太人!杀南欧黑肤人!杀黑人”的游戏——这是这个地方的风俗,思想层面上的建筑与这里的房屋一样,一成不变。
曼哈顿的朋友们,不愿和繁复而差劲的地铁打交道(哦,B,来吧,我向你发誓,坐地铁只需四十分钟,说实话,你只需换乘三次就行了),对于任何邀请都会说声抱歉。鉴于此,我时常臆想着把这座教堂租下来,修葺一新:谁又抵挡得了这诱惑,不去看看这奇妙的住所呢?照目前的情况,我有两间褐砂岩屋子,广场上还有二十间风格相仿的建筑;屋里面全是维多利亚时期的物件,沾满污垢;面色白皙,面庞圆润的女子头戴腐朽的希腊式丝巾,昂首于墙纸之上;大厅内有一个失去光泽的空碗,是用来装预约卡的,还有一个衣帽架,像是能够在布列塔尼海岸瞥见的某棵扭曲的云杉,那是来自布鲁克林日渐凋零的日子里优雅的记忆碎片;客厅突兀出来,里面有布满灰尘的穗边家具,一张银版照片记录的家族史傲踞在一台走调的旧钢琴上,随处可见的椅罩,像是用钩针编织成的旗子,宣示着“体面”,一阵风吹过房间,珠状的灯饰便会丁零作响,好似东方的旋律。
不过,那儿还有电话:楼上2部,楼下3部,地下室有125部;正是在地下室,我的房东老板娘守在电话总机旁几乎寸步不离:Q太太是个步履蹒跚、身材矮小的女人,长着一张斗牛犬似的红脸,一双淡紫色的眼睛,还有鲜橙色的头发,跟她女儿Q小姐一个模样,真是不可思议,穿着及腰长度的宽松衣服,整天疑神疑鬼,她的疑心,是蔑视一切,寻根溯源的那种。可怜的Q小姐的确是太疲惫了;她性格温顺,甜美,整天在一种从生到死的疲惫中劳作,有时候我在想她是否真的是那个Q小姐,还是赛祖·皮茨[5]。不管怎样,我和Q小姐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恰到好处的默契。这首先是基于我们俩都为那令人头发倒竖的头疼病所困扰。Q小姐差不多每天都会慢悠悠地爬上楼梯,冲着她淘气的冒失鬼咯咯直笑,好讨得一片阿司匹林;而她的母亲,虔心于贝尔纳·麦克菲登[6],从不用阿司匹林和任何药物,将其视作“从恶魔的火炉上拿过来的炖菜”。她们的故事一点也不新鲜:Q先生,是“一个处事十分果断的终身殡葬工”,就这么“毫无征兆、一句话也没留下就去世了,去世前还读着《纽约太阳报》”,只留下他的妻子和未出嫁的女儿。“即便看不到有什么办法来维持生计,却也只好如此”,因为“有个家伙骗爸爸把他所有的钱都投向了生产假花圈的工厂”。于是她和她母亲就在地下室开了一家电话传呼台。十年来,不分昼夜,母女俩轮换着,专为那些出城的人或是不在家的人提供电话接听留言服务。“哦,太惨了,”Q小姐的口气中带着假惺惺的沮丧,因为这个职业女性的角色是她虚幻生活中最真实的部分。“我实话告诉你吧,我已经数不清我有多少年没有连着休息几个小时了。妈妈也干这份工作,上帝保佑,可你知道她老在不停埋怨,实际上我就差没把她绑在床上了。有时候到了深夜,我的头就开始疼——怎么搞的呢,我盯着电话总机,突然间那些长长的电话线就好像手臂和手指一把掐住我,要置我于死地。”有时候,大家都知道Q太太会光顾区政厅附近的一家土耳其浴室,但是她困倦的女儿绝对是免不了一人独守的;如果你相信她的话,八年来,她仅仅离开过一回地下室,在这个假日,她和她母亲一道去卡耐基大厅观看麦克法登先生登台表演的柔术。
有些夜里,我在惶惶不安中听到好像是Q太太气喘吁吁地爬着楼梯,像现在这样,出现在我的门口;她就站在那儿,身上裹着一件污秽不堪的缎面和服,落日般金黄色的头发垂落下来,像是维京海盗的发式,她注视着我,目露凶光。“又来了两家,”她说道,那令人不寒而栗的男中音透露出火硝与硫磺的气息。“我从窗子里看见他们了,两大家子人坐着大货车开了过去。”
等她挤干了那只苦涩的柠檬后,我问她,“两家什么人啊,Q太太?”
“非洲人,”她义正词严地说道,像只一本正经的猫头鹰眨了眨眼,“整个街区简直就变成了黑色梦魇;先是犹太人,现在又是这帮人;非贼即盗,全不是什么好东西——让我的血都凉了。”
虽然我猜测Q太太自己没意识到,但是这并非作秀,她着实是吓得不轻:外面发生的事情与她所知道的,没有任何一件是吻合的;她曾经赖以寻求心灵慰藉的丈夫已不在人世,而她自己呢,虽然曾经有过明确的态度,可仅有的那点也全都是人云亦云,她从来就不曾有过自己的思想。她在每一扇门上都装上了多得令人咋舌的吊钩和门锁,其中的有些窗子也钉上了防护栏,一只杂种狗发出刺耳的叫声:某个门外的人,某个无形的人,渴望着进来。她下楼梯时,每走一步,都会映衬出她的体重;楼下,是她自己的样子,在镜子中徐徐前行:因为没有意识到镜子里的那个人就是她自己,Q太太停了一下,她喘着粗气,因为她不知道是谁等在那里。她的骨头里开始打着寒战:今天又来了两家,明天还会更多,洪水就要来了,她的布鲁克林就是那失落的亚特兰蒂斯,甚至是她在镜子里的映像(那面镜子是结婚礼物,还记得吗?四十年了:哦,上帝啊,告诉我,发生了什么?),甚至是某个人、某件事。“晚安,”她喊了一声。门锁发出叮当的响声,大门紧闭;125部电话在黑暗中响起,那些希腊女子在阴影中起舞,屋子叹着气,静了下来。屋子外面,大风吹来了几个街区外面包房的甜饼香;水手们将要前往黄沙街,穿过灯火通明的广场,仰望着教堂的骨架,等待他们的是猫眼里胆怯的目光。“晚安了,Q太太。”
我听到了公鸡的叫声。刚开始觉着挺奇怪的,但我想起这座看不见的隐秘之城后院那一大片土地后,好像又不那么奇怪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儿更繁华的地方了:绳带包装工,鞋店售货员,还有耕田的人:“我们自己的小萝卜,你知道的。”最近,一个来自弗拉特布什的妇女因在自家后院养猪遭到拘捕。不用说,邻居们都是看着眼红才抱怨的。傍晚,从曼哈顿过来以后,看到夜空中真实的星星闪烁着真实的光,漫步在铺满落叶的大街上,烟雾缭绕的秋日能够嗅到未经冲淡的气息,还有孩子们的声音,暮色中有人滑着旱冰,寂静中带来了归乡的消息:“瞧啊,默特尔,那月亮——看着多像万圣节的南瓜灯啊!”所有这一切,总有些不免令人心生怯意。地下,地铁在呼啸穿梭;地上,霓虹灯划破夜空,没错,我还是能听到公鸡的叫声。
作为一个群体,布鲁克林人构成了一群受迫害的少数派;这群并非特别都市化的小丑缺乏创造才华,使得只要一提及他们的家乡,就注定会沦为笑柄;他们的方言、他们的外表,还有他们的举止,以如此令人捧腹的宣传方式,已成为当代生活中最粗俗愚鲁的代名词。这一切,也许开始的时候还算得上友善,如今已走上了一条通往恶意的荆棘之路:当下,住在布鲁克林已经不是那般受人尊重。这着实是个莫大的讽刺,因为在这样一个不幸的地方,处在放逐边缘的平凡人以一种病态的热忱固守着平凡;实际上,这些人的确是把受人尊重理解为一种信仰;可是不安全感导致虚伪,于是他们用最响亮的“哈哈”声迎接“大笑话”[7]:“瞧吧,说到好玩儿,布鲁克林是不是很带劲儿啊!”没错,真是带劲儿得没话说了,但是布鲁克林也可以用悲伤、残酷、迂腐、孤僻、人性、沉默、懒散、喧闹、迷失、狂热、微妙、苦涩、幼稚、无辜、执拗、孱弱、神秘来形容,这里是克兰和惠特曼找寻诗句的地方,是一片虚构的领地,它背靠科尼岛[8]的海滩覆盖着冬日的悲恸。在这里,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够指明方向;没有人知道任何东西在哪里,即便是最年长的计程车司机似乎也不置可否;所幸的是,我已经取得了地铁旅行的学位,但这些埋藏在石头中的铁轨就像是蕨类植物化石的叶脉,要想学会搭乘它们怕是需要比取得硕士学位更勤勉的努力。在这个不见天日也不见星月的隧道里摇晃,是一种驶向国外的感受:这辆火车,行驶在一块陌生的土地下面,仿佛注定就是驶往迷雾之中,只是偶尔有熟悉的站台一闪而过,才提醒着我们的身份。有一次,在大河下振聋发聩的轰鸣声中,我见到了一个女孩,十六岁上下,我猜想大概是新加入到女学生联谊会的吧,她提着一个篮子,里面盛满了用红纸剪成的小心。“买一颗孤独的心吧,”她哀求着在车厢中穿梭。“买一颗孤独的心吧。”但是这些面色惨淡、表情麻木的乘客中,没有一个要买,只是在草草翻阅手中的《每日新闻》。
一周有好几个晚上我都是在切罗基酒店用餐。这是一座公寓式酒店,极其古老,装修和客源均是如此:他们自称最年轻的切罗基六十六岁,最年长的九十八岁;毫无疑问,女性租户居多,不过也有一些皮包骨头的鳏夫。男女租户之间时不时地会发生一些冲突,而冲突何时发生,推测起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因为每当这时大休息厅会弃之不用;酒店有专供男女租户休息的场所各一处,若是受围攻的一方败退下来,便会退到各自的庇护之地,女的总是噘着嘴喘着粗气,而男的总是悻悻然保持沉默。两个休息厅都有一些让人觉得压抑的雕像,可以收听体育节目,每当激战正酣时,那些通常情况下对体育节目毫无兴致的女租户,总会把她们的收音机音量调到最大,可以说是总在尽其所能淹没掉男租户那边的饭后新闻。你在三个街区外都能听见喧闹声,这儿的老板利特劳先生是个年轻人,刚开始的时候十分紧张,惊慌失措地跑上跑下,威胁要把两边的收音机都扔掉,要不然,更严重的后果是,叫他们的亲戚过来。他时常使出刚说到的杀手锏;就说吉尔伯特·克罗克先生吧,他老是犯事儿,于是可怜的利特劳最后只得把他送到他孙子那里,两人一同当众惩戒了这个老头儿。“闹矛盾的根源总是在你这儿,”利特劳一个手指杵着这个罪魁祸首,一边呵斥道,“他到处散布阴险的谣言,说这里的管理有问题,说我们看了他的信件,说我们跟卡斯卡德殡仪馆有分成的勾当,跟布罗克顿小姐说七楼的门关了,是因为我们把它租给了一个逍遥法外的逃犯(他的原话是,一个持斧作案的女逃犯),而大家都知道其实是因为水管爆裂。布罗克顿小姐吓得不知所措;她的心脏悸动愈发加重了。对这些事情,我们本来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了,可他又开始从窗子里往下扔电灯泡,我们就在考虑:好吧,事已至此,总该有个处理了。”
“我说爷爷,你为什么往下扔灯泡呢?”孙子问话的时候,焦急地看了一下表,显然是巴不得这个老家伙已经进了天堂。
“孩子,那不是灯泡,”克罗克先生耐心地纠正道。“那是炸弹。”
“是啊,确实是炸弹,可爷爷啊,你为什么要扔炸弹呢?”
克罗克先生环顾了一下聚集在周围的其他住户;然后,脸上带着阴郁的笑,脑袋转向布罗克顿小姐那边。“是她——”他说,“我要把她炸开花。她是头龌龊的猪;她和库克商量好了,从不给我一点巧克力酱,这样她这个大胖子就可以狼吞虎咽独自享用了。”
女租户一下子就围到了他的假想敌周围,布罗克顿小姐的心,仿佛突然间就快要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了;在一片蛮横无理的叫嚷声中,艾伦·T·伯纳芭蒂不合逻辑的推论[9]最为响亮:“谋杀布罗克顿小姐,想想看吧,你们去过伦敦蜡像馆吗?你们知道我说的是哪些蜡像:看上去很像,对吧?”人们心中明白,那天晚上收音机发出的响声非把每扇窗子都震得直晃悠不可。
这个时候,在这些租户当中,有一个人令人敬畏,她让利特劳都感到无所适从。T·T·修艾特·史密斯太太就是这样一个颇具震慑力的人,她一出现在饭厅,发黄得快要腐朽的钻石一下子闪起光芒,她的登场就只差军乐队的伴奏了:她朝一张桌子走了过去,腿脚并不灵便(桌子上有一朵玫瑰花,也只有这张桌子上有玫瑰花,而且这花还是纸做的),在过道中接受这群对社会地位抱有野心的人们的致敬:她是那个遥远年代最后的记忆,那个时候的布鲁克林,供养着上流社会。而正如任何逗留已过鼎盛期的事物一样,T.T太太也日渐凋零,变成了一出带着夸张色彩的悲喜剧:涂抹的口红与胭脂,多得异乎寻常,她瘦削枯萎的脸颊上发出酸腐的气息,而她的取乐方式也十分变态:再也没有什么比施虐性的暴料更让她感到满足的了。当初伯纳芭蒂太太刚搬到这个酒店的时候,T.T太太看着她进了饭厅,便大声地告诉大家,“我记得这个家伙,那个时候她妈妈在科尼岛最底层的浴室做擦澡工。”害羞而沉默的韦伯斯特姐妹是另一个靶子:“该死的老处女,我丈夫总是这样称呼她们。”
我知道T.T太太的一个秘密。她是个小偷。多年来,她总是到切罗基的杂货店顺手牵羊,把一些镀银器皿装在她的绣花手提包里,然而有一天,她明显是处于大脑短路的状态,她到前台找人把她这些收藏品锁在酒店的保险柜里,确保万无一失。“可是亲爱的修艾特·史密斯太太,”利特劳说着,露出一副大吃一惊的样子,“这个不大可能是您的东西吧;您按说不会用这个款式的呀。”T.T太太端详着刀叉,不解地皱着眉头:“当然不是啰,”她说,“不是,绝对不是:我们要用也是用最好的嘛。”
距离上次我待在切罗基,已经过了几周的时间。我做了个梦,梦到克罗克先生投了一枚炸弹把她们全都炸飞了;说句实话,我都不敢去看。
12月28日。天空透出水晶般的蔚蓝,对于Q太太母女所在的街区来说,实在是一种难得的奢侈,于是我和一个朋友在布鲁克林高地散步;在我所认识的几个地方中,除了布鲁克林就只有波士顿的比肯山[10]和查尔斯顿[11],相较而言能够投射出一种往昔的感觉了(新奥尔良的老广场除外,原因嘛,那里的异域特质太过直白);三处当中,布鲁克林高地看起来人为的因素要更少一些,同时开发也是最少的。当然,这里被宣布为危房区了;就在此刻一条隧道正从中穿过,高速公路在筹建之中;钢牙铁齿的机器吞噬着它的护栏,众多老房屋在荒芜的黑暗中等待着拆迁人员的到来;新挂出来的“施工中,危险!”的红色警示牌在低洼的大街的阴影下闪着光亮,这些都是狄更斯时代的街道,轮廓清晰:红莓街、凤梨街、柳树街、米达街。石块炸开后扬起的灰尘悬浮在空中。天色渐晚,我们买了一块山核桃派;二人坐在长凳上,注视着灯塔发出的蜂巢形状的光束扫射在河流之上。风儿抽打着冰冷的河水,泛起白浪,穿过竖琴般的桥梁吟唱,海鸥号叫着,一次次不断掠过水面。我一边吃着我的那份派,一边坐着遥望曼哈顿,禁不住在想这个地方将来会变成怎样的一片废墟:对布鲁克林来说,另一种文明的考古学家们,正如我们自己的计程车司机,对于这里的街道,他们的目的地,他们的意义——这些秘密他们永远也不会破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