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污麒麟Ⅰ:白角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1章 九九四七年(1)

剑出鞘,烽火烟歌舞,破东风。大声笑,送君行别离,斩头颅。你也死,我也亡,好似梦一场。

喋血鬼,快刀断乱麻,永长乐。多渴望,五指七弦琴,饮丹药。汝亦疯,吾亦狂,不知谁点香。

——《迷魂香》

魔石纪中期,精灵子女金钩宿铜雀与桑麻宿银狐夫妇二人,在浅色瞳孔的环绕中,统治了这片冰天雪地的海域,世人称之“北海王”。

八千年间,北海人依旧相信这样的神话:每当暴雪来临,必有精灵血脉随之降生,英雄会像羚羊一样率领大众——冲破寒冷,摆脱奴役。

狄族人青龙飞自号“精灵血脉”,率领奴仆十战十捷。他将信仰太阳神的鬼州人驱逐出境——统一四岛,建国称王。如今大业已成,北海王反生异心,宣称炎族乃是劣种,意欲除之而后快。盘古九九四七年一月一日,《屠炎令》颁布:“内外六夷,凡斩一炎族人首级者,凭人头加官晋爵。”屠刀之下,不知多少冤魂命丧黄泉。

北海的四季风雪不断,鹅毛铺满了山水,好似一幅纯洁的水墨图画。冰山之上,阴霾掀开一角,只有白湖之水拥抱太阳;冷热交加,势必吞云吐雾,气泡们纷纷跳起了遗忘的舞曲……

凤阳村位于白湖南岸,背靠岩山,一株千年古树盛开了梅花朵朵,凭借湖水的余温,生活最为惬意。村民以炎族为主,单有一户出身南蛮,定居了整整三十年,大伙儿敬他出身贵族又通晓武功,久而久之,奉为一村之长。

人世间,炎族本是七族之首,为了迎接礼崩乐坏的大争之世,无数族人的鲜血染红了这片千年冻土,亡魂铺天盖地,寻找最后一缕生命的曙光。

凤阳村某户。一个美人安静地躺在床上,身上包裹了三层毛皮,纤细的长腿与寒冷接吻,像猫儿一样不停地蹭了又蹭;美人的眼光火辣,她盯住在席间盘坐、伸手为炉火加薪的村主任。在她眼里,梅乌孙不仅仅是自己的情人,更是一个瘦瘦巴巴、脸上挂了一只鹰钩鼻的六十岁老头子,情趣方面尚能自如——否则,何以吃得消足足小他一半年纪的美人呢?

短发垂耳的梅乌孙抬起屁股,缓步走到床前,伸出左手去拿橱柜里的一卷竹简,右手还不忘捏一把美人的小腿——丝滑柔顺,手感极佳。美人大怒,似有野猫附体,朝老人的小腹飞踢一脚。幸亏梅乌孙及时反应,才保住了自己的命根子。美人急了,一把夺过竹简,摊开看时,却是一幅残缺不全的女子画像,破旧的斑斓点缀其间,貌似十多年前的物件:想必老头子经常翻看,怪不得满是指痕。

美人忘却了寒冷,她绝不允许自己的魅力接受挑衅,莫非老头子的心里还藏着别人?火冒三丈之际,她咀嚼了一颗黑红色的丹药,连声闷哼,仿佛穿越了昨日明天。美人一副极其享受的样子,泼辣质问:“老头子,老娘是你的奴隶,还是你的女人?”她的口气犹如河东狮吼,瞬间撕裂了陌生的女子画像。

梅乌孙性格深沉,能动手时绝不动口,让人家逼问到这个份上,不得不说些什么了。他思来想去,冷笑道:“别忘了你的身份,一个破鞋有什么资格讨价还价?”嗓音沙哑,夹杂了两声干咳。

爱撒泼的女人最听不惯别人揭自己的伤疤,大骂道:“你个狗娘养的老贼,老娘伺候你十年,没个名分不说,还这般藏着掖着,保住你在外面的侠义名头!今天,你要不说个明白,老娘立刻出去宣传、宣传!你梅乌孙算个什么东西,不过是下流好色的老头子,更何况你的丹瘾,呵呵……要不要身败名裂,全在老娘的掌控之中!”滔滔不绝,辣味十足。

梅乌孙吃了一惊,低沉着脸不声不响,好一会儿才道:“好婆娘,你怕是认为我老汉外面有人了。你不晓得,这个画像不是别人,正是我老汉离家十五年的女儿。”一提到女儿,老人的话头多了起来。

“女儿?”美人满脸狐疑,心里拿不定主意。

“梅儿要回来了。”老人干咳几声,“十五年前,她游历九州,拜师学艺,北海弹丸之地,哪里容得下我家女儿?听说她刺死了南国夫人,亡迹江湖久矣。如此玩闹,也该想起我老汉了吧。”

“恐怕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吧?”她嘀嘀咕咕,开始有些信了。

“也不知她长成了什么模样,想必和她阿母一样漂亮吧。”老人说话偶有顿口的毛病,时不时换一口气,继续感慨,“我家梅儿五岁斩狼,八岁刺死了狄族勇士,十三岁往返白龙窟,也算是北海的传奇人物了。”

“五岁斩狼?”美人张大了嘴巴,“你女儿……是梅女王?梅夕姑、梅乌孙,我早该想到的,怎么办、怎么办?!”

美人回忆起童年的时候,一副霸道而又孤傲的面庞浮现,一双欺凌而又侮辱的眼神死盯,犹如烈火燃烧的牡丹,在充满污秽的内心世界,绽放了一朵圣洁的小花。梅夕姑一度是美人少女时期的噩梦,胸前的剑疤九死一生,永远留下了女王大人的恩赐。

梅乌孙的脸上露出了少有的自豪感,冷笑道:“沮婵娟,我家梅儿从小没有阿母,如今知道多了个炎族后妈,怕不要太激动才是。”此话犹如无形的软鞭打在了美人的屁股,印证了驯服泼辣女人的有效手段。

美人双腿蜷曲,她也知道凛冬将至,脑子里描绘出一幅女王降临的场景,要多害怕有多害怕。突然,传来一阵“吱吱”的响声,犹如老鼠啃食。从来都是动手不动口的老头子,也玩起了新花样?

天色黯淡,白雪与梅花一起飘落,一番云雨势不可挡,鱼水之欢通是乐此不疲。

阳光柔弱,鸡鸣声扯破了天际。沮婵娟睁开眼睛,情不自禁地回味起昨夜之事,一种欲望却是突如其来。她在床头摸索,翻来覆去,触碰到一个精美的盒子。将其打开,一颗金丹闪闪发亮。于是乎,她偷偷吞食,咀嚼了几下,忽然之间一股蒸气上头,身子骨暖了十二三分,心里头也平静了许多,总是有些“人上人”的傲娇,与往日的泼辣平分秋色。

“我的小宝贝,真他娘是个好东西!有了它,什么生活、爱情,通通都是狗屁!你青龙飞想娶老娘进宫,可比不上饮颗丹药畅快人心……去他娘的荣耀!去他娘的金银财宝!老娘想怎么快活就怎么快活——”

美人的吼叫惊醒了枕边的老人,他脸色苍白,仿佛昨晚的剧烈运动掏空了身体,好端端的黑色短发瞬间苍白。沮婵娟吓了一跳,这才想到最坏的结果。她慌忙爬起身子,一个踉跄摔在地上,衣服也来不及穿,到处寻找可以绑人的绳索。

血液将老人绿色的眼瞳染成了红色,从眼角向外溢出,顺着太阳穴流入耳蜗,又经耳道回到了体内。梅乌孙的身体躺在床上,如同僵尸颤抖,从轻微的震动到惊飞百里之外的鸟兽,仅用了一炷香的时间——动静越闹越大,沉睡的炎族人还以为迎来了世界末日——老人的齿尖嵌入嘴唇,露出了虎狼似的獠牙,指甲也在疯长,漆成了幽灵的颜色。数不胜数的孤魂野鬼扑入老人的身体,变成了内心深处的主宰。

“丹……我的丹药……最后一颗……在床头……”

美人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结实可用的东西。她心慌了!正准备逃走时,一阵剧痛由下而上,几乎令人窒息。老头子最喜欢的大白腿啊,沮婵娟的脑子里浮想联翩:一头白发红眼的妖怪咬住了自己,血液流淌,滚烫而又炙热,鲜红的脚印永远留在了地板。多年以后,人们依旧传唱它的故事——玉足妃子欢爱之地。

美人咬紧牙关,疯狂地敲打妖怪的头顶。她力道很大,仿佛忘记了大腿的疼痛,一味地怨恨、咒骂……突然,妖怪轻微抖动,獠牙用力,一块模糊的血肉脱离大腿。美人再也忍受不住,大叫一声昏厥过去。

妖怪用爪子将生肉撕成碎片,囫囵吞咽,却还不能满足,又朝美人的脖颈咬去,“噗呲”一声,吸食的鲜血足以喂饱一头水牛。美人的尸体逐渐枯竭、萎缩,再也不似往日的风华绝伦、辣味十足了。

不知人性的妖怪正是梅乌孙所化,嘴上不停地念叨:“丹……血……饮丹……喋血……”老人饱餐一顿,不一会儿,眼睛又恢复了常态,獠牙也依稀褪去——恶灵退散,一切尽归自然。

一头乌黑亮丽的短发,精神焕发,鹰钩鼻也显得格外挺拔,怎么看都不像六十岁的老头儿,倒像是返老还童了一般。

时间流逝,暴雪愈下愈烈,老人家的门自己开了,阴风吹打窗棂,琐碎的铃铛发出了“丁零零”的声响。一声长啸,黑衣人如影子般立在灯下。他摘掉了堆满雪人的斗笠,露出了抑郁者的面具,仿佛黑暗中的魔鬼,看不清眉眼口鼻,只听一道苍老而又浓厚的炎族口音:“奴儿,该起床了……”从气势上看,此人必是武功高强之辈。一时间,声音震塌了屋顶的百年积雪。

黑衣人手握长剑,剑鞘雕刻着丑陋的乌鸦。它们栩栩如生,有几只甚至张开翅膀,飞入房内,寻找床下的余温。尘世间,能够逼迫此剑出鞘的人,恐怕尚未出世——故而,美其名曰“法师剑”。

奴仆在沉睡中幽幽而起,忽见黑衣人在此,他猛然意识到:能破解丹瘾的人,怕也只有他了!梅乌孙“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告罪道:“主人饶命。”他性格深沉,向来惜字如金,再加上身体的不适,更不愿意多说一词了。

来人嘿笑道:“这个女子眸含秋水,肤如凝脂,本座也颇懂得些。婆娘真是奇妙的动物,她诱惑男人舍弃一切,包括最宝贵的生命。”落点语重,似乎在暗示什么。

梅乌孙迷迷糊糊,他渴望摆脱丹瘾的魔咒:自己年事已高,半截身子没入黄土,迫切希望有生之年再见女儿一面,甚至还有日思夜想的清公主……

“你心里颇为清楚,本座的灵丹妙药不养废物!”黑衣人长啸一声,“看吧,这女人干瘪瘪得像个臭虫。要知道,大争之世弱肉强食才是生存法则!”

黑衣人续道:“告诉本座,你哪只手使剑?”积雪应声而落,形成了一道怒气。

“左——”

屋子里熄灭了最后一根柴火,寒风瑟瑟,仿佛剑气回肠。乌鸦惨叫,一条胳膊与肩膀分离,断口处喷洒了漆黑的血液。老人喉咙一甜,几乎昏厥过去,他的右臂一阵酸麻,再也驱使不动了。断臂化作无数蛀虫,黑压压的一片,纷纷爬去腐蚀老屋,不一会儿,又换了一种颜色。消亡过后,仅剩下难以忍受的痛苦与令人窒息的抓狂。

“优胜劣汰而已。”

“主人!”梅乌孙咬紧牙关,“丹药尽矣……”

黑衣人长啸一声,扔过了一块木匣,上面的雕饰极为讲究,可知容纳之物必然珍贵。断臂老人打开一看,可不是日思夜想的蠢物么?于是乎,他很快忘记了痛苦,欣喜若狂:为了它,即使两条胳膊都没了,也是值得。这一刻,他忘记了女儿,忘记了清公主,眼中只有这两颗躺在匣子里的丹药,正在朝他招手。

“大军将至,你好自为之!”

言罢,黑衣人消失在幽静的风雪之夜。若不是床下的乌鸦与满屋的蛀虫,没有人相信曾有外人造访,可谓来无影去无踪了。

“这条老狗!”

梅乌孙吞了口唾沫,他如梦初醒,对主人的感情又爱又恨——爱他的丹药,恨他的残暴。老人不知道黑衣人的真实身份,只晓得与巫国有关,至于他的野心,更是想破脑袋也猜不透,以往的任务不过是刺杀一些北海人憎恨的怪盗游侠罢了,也因此获得了“北海大侠”的称号,这次却不一样,能不能完成还要另说。

“当年,如果梅儿不走,势必不是她死,就是我亡。”老人想道,“自从患上这可恨的移魂症,我老汉生不如死,背信弃义之事不知做了多少,实在对不起江湖侠义,惭愧至极、惭愧至极……”

滚烫血与辛酸泪在冻死鬼的坟墓徘徊不定,犹如跳舞的人偶,寒冷迫使它们安静下来,凝成了冰晶。老人望向窗外,千年古树烧得火红——少安毋躁。过不了几日,北海王的屠炎军就要到了,梅乌孙的使命之一是保护凤阳村的百姓,之二则是主人下达的命令,他铭记于心。自己想要的不过是指间的丹药,主人想要的却是叱咤风云二十年、北海王青龙飞的项上人头!这是最后一道命令,从此以后,他便可以和女儿一起生活了,甚至还有日思夜想的清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