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赋税与阶级
晋姬夷吾(惠公)被秦嬴任好(穆公)俘获,他想讨好国内臣属,创作爰田法。爰田就是换田,地力用尽,允许耕者换一块地。这样,大夫们的采地扩大了,农民生产也比较丰富些,可能给大夫们增加剥削。因此群臣感激惠公,要他回国。农民却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因为跟着爰田法,又创立一个州兵制,令各州长整顿甲兵,这无疑是加重农民负担。
鲁国宣公十五年“初税亩”。地力必须休息,休息的田亩,当初也许免缴租税。新法按照农民承耕的亩数纳税,不管土地是否需要休息,所以称为“初税亩”。隔了三年,成公元年,鲁“作邱甲”。据说四邑叫作“邱”。邱甲是每邱增加甲士的名额。哀公十二年,鲁“用田赋”。原来农民应该出粟,商贾应该出赋(货币),现在鲁国把商贾该出的赋,加到农民身上,这种不合理的剥削,孔子也曾坚决反对过。
郑国执政子产是春秋时代最著名的政治家,被孔子称为仁惠人的。他采取鲁国邱甲制度在郑国行施,叫作邱赋。他又整理田亩,划定疆界,编制户籍,五家为伍。
农民——民字的本义,专指愚昧无知识的耕田人。最初的民是耕田奴隶,后来成为农奴,又转为士工商贾的通称,甚至统治阶级有时也自称为民。不过名称虽有变化,农民卑贱的地位,依然如故。西周初诸侯受封,有授土授民的典礼。春秋时代农村已有贫富的分化。
商贾——出外贸迁的叫作商,住在一定地方的叫作贾,所以称为行商坐贾。富商的地位很高,可以结交诸侯卿相。自然,普通的商人还是受诸侯卿相的贱视和压迫。
又有一种官贾,是受公家俸给的商人,首领称为贾正。大概本国山林川泽的物产,官制的工业品,由官贾出售,类似国营商业。
货币分赤白黄三等。黄金为上币,白银为中币,铜钱为下币(一说,只有金铜两等)。铸铁是国君的特权,周姬贵(景王)铸大钱,也是剥削方法的一种。积储钱币的地方,楚国称为三钱之府。玉比黄金更贵重,诸侯朝聘用玉。通行的是金和钱两种。春秋末年金钱的用途已经很广泛。
封建主和商人都经营高利贷事业。列国偶见的所谓贤君,准备用兵大战争以前,总要颁布“已责(债)”的法令。就是说减轻或取消穷人的债务,而债权人就是统治阶级和商人。
百工——管百工的大夫称为工正、工师或工尹。做工的是奴隶。统治阶级用的战争器械以及奢侈玩好,都由百工供给,工人不能自由出卖制造品。
奴隶——楚申无宇说人有十等,王、公、大夫、士、皂、舆(称为舆人或舆臣)、隶、僚、仆、台。更贱的牧(牧牛人)、圉(养马人)在十等以外,地位最低微。战争需要马匹,所以圉人最多。
以上都是被剥削的小人。主要的小人是农民。所谓“小人农力以事其上”,“庶人力于农穑”。没有小人庶人,也就没有君子大人了。
统治阶级也很知道治民是不容易的。他们官养百工,集合在都邑里,管理产品;尤其是武器,储藏在府库,不到临阵作战,不肯发给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