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机械制图国家标准
图样是工程技术界的共同语言。为了便于指导生产和对外进行技术交流,国家标准对图样上的有关内容做出了统一的规定,每个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掌握并遵守。国家标准(简称“国标”)的代号为“GB”。
本节仅就图纸幅面及格式、标题栏、图纸比例、字体、图线、尺寸标注等一般规定予以介绍,其余的内容将在以后的章节中逐一叙述。
1.2.1 图纸幅面及格式
一幅标准图纸的幅面、图框格式和标题栏必须按照国标来进行确定和绘制。
1.图纸幅面
在绘图图样时,应优先采用表1-1中规定的图纸基本幅面。
表1-1 图纸基本幅面
如有必要,则可以将幅面加长。加长后的幅面尺寸是由基本幅面的短边成倍数增加后得出的。加长后的幅面代号记作:基本幅面代号×倍数。如A4×3,表示将A4图幅的短边210加长3倍,即加长后的幅面尺寸为297×630。
2.图框格式
在图纸上必须用细实线画出表示图幅大小的纸边界线;用粗实线画出图框。其格式分为不留装订边和留有装订边两种,但同一产品的图样只能采用一种格式。
不留装订边的图纸,其图框格式如图1-2所示。
图1-2 不留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留有装订边的图纸,其图框格式如图1-3所示。
图1-3 留有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1.2.2 标题栏
在每张图样中均应画出标题栏。标题栏的格式和尺寸按GB 10609.1—1989的规定,一般由更改区、签字区、其他区(如材料、比例、重量)、名称及代号区(单位名称、图样名称、图样代号)等组成。
通常工矿企业工程图的标题栏格式如图1-4所示。
图1-4 工矿企业工程图的标题栏格式
而一般在学校的制图作业中采用简化的标题栏格式及尺寸。必须注意的是,标题栏中文字的书写方向即读图的方向。
1.2.3 图纸比例
图样中的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称为比例。比值为1的比例,即1∶1称为原值比例,比值大于1的比例称为放大比例,比值小于1的比例称为缩小比例。在绘制图样时,采用GB/T规定的比例。如表1-2所示为GB/T规定的图样比例,分为原值比例、放大比例和缩小比例。
通常应选用表1-2中的优先比例值;必要时,可选用表1-2中的允许比例值。
表1-2 GB/T规定的图样比例
续表
在绘制图样时,应尽可能按机械零件(简称“机件”)的实际大小(原值比例)画出,以便直接从图样上看出其实际大小。对于大而简单的机件,可采用缩小比例;而对于小而复杂的机件,宜采用放大比例。
必须指出的是,无论采用何种比例画图,在标注尺寸时都必须按照机件原有的尺寸大小标注(尺寸数字是机件的实际尺寸),如图1-5所示。
图1-5 采用不同比例绘制的同一图形
1.2.4 字体
在图样中除图形外,还需用汉字、字母、数字等来标注尺寸和说明机件在设计、制造、装配时的各项要求。
在图样中书写汉字、字母、数字时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画清楚、排列整齐、间隔均匀。字体高度(用h表示)的公称尺寸系列为1.8、2.5、3.5、5、7、10、14、20(mm)共8种。如需要书写更大的字,其字体高度应按的比率递增。字体高度代表字体的号数,如7号字的高度为7mm。
为了保证图样中的字体大小一致、排列整齐,在初学时应打格书写。如图1-6和图1-7所示为图样上常见字体的书写示例。
图1-6 长仿宋字
图1-7 数字书写示例
1.2.5 图线
国标规定的基本线型共有15种。以实线为例,基本线型可能出现的变形如表1-3所示。其余各种基本线型视需要而定,可用同样的方法变形表示。
图线分为粗线、中粗线、细线三类;在画图时,根据图形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图线宽度d可在0.13、0.18、0.25、0.35、0.5、0.7、1、1.4、2(mm)数系(该数系的公比为1∶)中选取。粗线、中粗线、细线的宽度比率为4∶2∶1。由于图样复制中所存在的困难,应尽量避免采用0.18mm以下的图线宽度。
图样中常用图线的名称、线型、宽度及用途如表1-3所示。
表1-3 图样中常用图线的名称、线型、宽度及用途
提示:
表1-3中虚线、细点画线、粗点画线、双点画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的数值可供参考。粗实线的宽度应根据图形的大小和复杂程度选取,一般取0.7mm。
如图1-8所示为各种图线线型的应用示例。
图1-8 各种图线线型的应用示例
在绘制图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在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基本一致。虚线、细点画线、粗点画线及双点画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的数值应各自大致相等。
●两条平行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粗实线的两倍宽度,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7mm。
●当虚线及点画线与其他图线相交时,都应以线段相交,不应在空隙或短画处相交;当虚线是粗实线的延长线时,粗实线应画到分界点,而虚线应留有空隙;当虚线圆弧和虚线直线相切时,虚线圆弧的线段应画到切点,而虚线直线需留有空隙。
●在绘制圆的对称中心线(细点画线)时,圆心应为线段的交点。细点画线和双点画线的首末两端应是线段而不是短画,同时其两端应超出图形的轮廓线3~5mm。在较小的图形上绘制细点画线或双点画线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
1.2.6 尺寸标注
图形只能表达机件的形状,而机件的大小则由标注的尺寸确定。
在图样中,尺寸的标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图样中的尺寸,当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要标注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必须注明。
●图样中所注尺寸是该图样所示机件最后完工时的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一个完整的尺寸应由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线终端和尺寸数字4个要素组成,如图1-9所示。
图1-9 尺寸组成要素
1.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并超出尺寸线终端2mm左右。
2.尺寸线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尺寸线必须单独画出,不能与图线重合或在其延长线上。
3.尺寸线终端
尺寸线终端有两种形式,如图1-10所示。在同一图样中只能采用一种尺寸线终端形式。
箭头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图样,箭头尖端与尺寸界线接触,不得超出也不得离开。
斜线用细实线绘制,图中h为字体高度。当尺寸线终端采用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必须相互垂直。
图1-10 尺寸线终端的两种形式
4.尺寸数字
线性尺寸的数字一般应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在同一图样内大小一致,位置不够可引出标注。
水平方向的尺寸数字字头朝上,垂直方向的尺寸数字字头朝左,倾斜方向的尺寸数字字头保持朝上的趋势,但在30° 范围内应尽量避免标注尺寸,如图1-11(a)所示;当无法避免时,可参照图1-11(b)的形式标注;在注写尺寸数字时,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通过,当不可避免时,必须把图线断开,如图1-11(c)所示。
图1-11 尺寸数字的注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