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众神:特洛伊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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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由喀戎[30]叙述

在我的洞穴外有我最喜爱的座位,这是在人来到皮利翁山之前神祇们在岩石上雕刻出来的。这座椅恰好位于峭壁的边缘,上面铺着一张熊皮以避免石头硌着我的老骨头。我如同一位国王,经常坐在上面俯瞰远处广袤的大地和无垠的海洋。可是我从未做过国王。

我已垂垂老矣,在秋天我尤感如此。我开始感到全身疼痛,这说明冬天即将来临。没有人记得我的真正年龄,我本人更是如此。有时年龄停滞了,全部的岁月就好像是等待死亡的漫长的一天。

黎明的微光预示着这是美好宁静的一天,所以日出前我做了一些简单的家务,然后走出洞穴。外面灰蒙蒙的,空气中带着寒意。我的洞穴位于皮利翁山的南山峰顶,处在一片巨大的悬崖边上。我坐进熊皮垫中,准备观看日出。面前的景色我百看不厌,我在过去的漫长岁月中一直这样从皮利翁之巅俯视下面的世界,包括色萨利海岸和爱琴海。看日出时我从雪花石膏制的糖果蜜饯盒中摸出一块流汁的蜂巢蜜,把我无牙的牙龈埋入其中贪婪地吮吸起来。它有野花的香味、和煦春风的感觉和松树的气味。

我的马人子民在人能记事前很久就居住在皮利翁山上,给希腊诸多国王的儿子当私人教师,因为我们曾经是绝顶优秀的教师。我说“曾经是”是因为我现在是最后的马人,我死后我的种族将不复存在。

为我们的工作起见,我们大多数马人男人都选择独身,即便结婚也不选择外族妇女。所以当马人的女人厌倦了她们这种无意义的生活时,便收拾包袱迁徙他乡了。我们种族出生的人口越来越少,因为大多数马人男人不愿意跑大老远去忒拉克(Thrake)——我们的女人在那儿做酒神的祭司,敬奉狄俄倪索斯[31]。一种传言渐渐形成了:马人是隐形的,因为他们害怕向人显示他们半人半马的真身。如果真有这么一种动物,这倒是蛮有趣的,但实际上它并不存在,马人只是人而已。

全希腊都知道我,我的名字叫喀戎,我教过的大多数年轻人长大后都成了著名的英雄,其中有佩琉斯、忒拉蒙、梯丢斯、赫拉克勒斯、阿特柔斯和梯厄斯忒斯。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我看日出时,已经不想赫拉克勒斯或其他英雄了。

皮利翁山上有许多白蜡树,它们比别处的白蜡树更挺拔。每年这个时候,哪怕只有一缕轻风拂过,片片鲜亮的或枯萎的叶子也会飒飒抖动,远看是一片鲜黄的叶海泛着粼粼的光。在我下面是五百腕尺高的陡峭山崖,没有一点点绿色或黄色。在山崖下面又是耸入云端的白蜡树林,林中有许多鸟儿啁啾和鸣。我从未听到过人声,因为在我和奥林波斯山的群峰之间的范围内没有其他凡人。在我脚下绵延着小得像蚂蚁王国一般的伊俄尔科斯。这并非牵强附会的比喻,人们把伊俄尔科斯人称为密耳弥多涅斯人——这是蚂蚁的意思。

在天下的城市中(后来被波塞冬夷为平地的克里特与锡拉除外),只有伊俄尔科斯没有城墙。谁敢进犯无以匹敌的勇士密耳弥多涅斯人的家园?我因伊俄尔科斯没有城墙而更爱它。城墙令我害怕,当年我四海云游时便无法忍受被关在迈锡尼或提瑞斯(Tiryns)城中超过一两天的折磨,城墙是死神用从塔耳塔罗斯[32]采来的石头建造的。

我扔掉蜂巢,取出酒袋,明亮的阳光令我目眩。太阳把帕加塞湾的一大片水域染成深红色,照得宫殿屋宇的镀金人物闪闪发光,庙宇、宫殿、公共建筑的五彩梁柱在阳光下更显得鲜艳夺目。

一条路从城中蜿蜒伸入我隐居的山寨,但这条路从未有人走过。然而这天早晨情况有些非同寻常,我听见车辆驶近的声音。我的思绪中断了,怒气油然而生。我站起身,蹒跚地向这悍然进入我地盘的不可一世的家伙走去,准备打发他离开。来者是位贵族,驾着一辆由两匹色萨利栗色快马拉的打猎用车,宽大的上衣上佩有王室的徽记。他的眼睛清澈明亮,目光含笑,以年轻人特有的优雅从车上跳下,朝我走过来。我往后退了几步,这些日子我一闻到人的气味就作呕。

“国王向您致意,阁下。”年轻人说。

“什么事,什么事?”我问道。发现自己嗓音沙哑,听起来十分刺耳,这令我颇感不快。

“国王命令我给您送个信,喀戎大人。明天国王和王兄将把他们的儿子托付给您,直至他们长大成人。您要教他们应该掌握的知识。”

我僵直地站着。佩琉斯国王真英明!我年事已高,已无力管教这些吵闹的孩子了,我也不再收门徒了,即使对埃阿科斯这样的名门望族也不例外。“请转告国王说我不乐意!我无意教导他的儿子或他兄弟忒拉蒙的儿子。让他不要明天爬上山来,那是浪费时间。喀戎退休了。”

这个年轻人沮丧地看着我:“喀戎大人,我不敢给他带这个信。我是受命前来通报他要驾到的消息的,我的任务完成了。他没有让我给他带回话。”

等那辆车消失之后我坐回到座椅上,眼前的景色被笼罩在一片绯红色的薄霭之中。我怒火中烧。国王竟然断定我一定会教他的儿子,还要教他兄弟忒拉蒙的儿子!数年前是佩琉斯本人派传令官走遍希腊各王国去宣告马人喀戎退休的消息的。现在他违背了自己颁布的法令。

忒拉蒙,忒拉蒙……他子女众多,但宠爱的只有两个。他们之间相差两岁。一个是特洛伊公主赫西俄涅所生的私生子,名叫透克洛斯;另一个是他的合法继承人,叫埃阿斯。可佩琉斯只有一个儿子,是他的王后忒提斯连续六次产下死婴后奇迹般产下的一个存活的孩子,他叫阿喀琉斯。埃阿斯和阿喀琉斯大概有多大了?肯定是毛头小子。乳臭未干,流着鼻涕,不像个人样。呸!

我一切快乐的希望都化为泡影,我余怒未消,怏怏地回到洞穴。这重任是推脱不掉了。佩琉斯是色萨利的大国王,我是他的臣民,必须服从他。我环顾我宽敞通风的隐居地,对未来心存恐惧。我的竖琴放在主室后部的桌上,由于很久不用,琴弦已蒙上了灰尘。我闷闷不乐地看着它,最后才很不情愿地将它捡起,吹去因疏于操习而落下的尘埃。所有的弦都松了,我必须把它们旋紧,调好音。我得把它摆弄好之后才能重新弹奏。

啊,我的嗓子!发不出声音了。当福玻斯驾着他的太阳车从东往西行驶时我又弹又唱。慢慢地,我僵直的手指变得柔软,我的手指和手腕在琴的高低音之间舒展起落。在学生面前操习是很不得体的事,所以我必须赶在他们到来之前弹奏熟练。因此,直到我的洞穴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只只蝙蝠悄无声息地扇动着翅膀从洞中穿过前往大山更深处它们的栖息地时,我才放下手上的琴。难以名状的疲倦、寒冷、饥饿和愠怒向我袭来。

佩琉斯和忒拉蒙在正午时分共乘一辆王室马车来了,后面跟随着另一辆马车和一辆笨重的发出隆隆声的牛车。我沿路走了几步后停了下来,等候他们的到来。我已经有很多年没见到大国王了,没见到忒拉蒙的时间更长。我的怒气渐消,注视着他们走近。是的,他们是国王,他们两人的身上散发出力量和权威。佩琉斯还像从前那么魁梧,忒拉蒙还像以往那么敏捷。他们都曾遇到过烦扰,并将它们一一化解,但这是以长期的冲突、争战和焦虑为代价的。这些磨炼锻造人的灵魂品质的事件在他们俩身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他们金色的头发已经有点花白,但我在他们健壮的躯体和坚韧刚毅的面庞上看不出衰老的迹象。

佩琉斯首先下了车,我还没来得及退让,他便径直向我走来。他亲切地拥抱我,使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后来,我的厌恶不知不觉地被他的热情融化了。

“喀戎,我猜想,不管什么时候,你要显得更老是不可能的。你身体好吗?”

“陛下,我身体很好。”

我们从马车边慢慢地往前走了一段路,我冒昧地看了佩琉斯一眼。

“陛下,您怎么又要我收徒传道?我在教学上所做的工作还不够吗?难道没有别人能教您的儿子吗?”

“喀戎,没人可与你相比。”佩琉斯紧紧地捉住我的手臂,身材高大的他低头定定地看着我说,“你一定知道阿喀琉斯对我是多么重要。他是我唯一的儿子。我死后他要继承两个王位,因此他必须受教育。我自己当然可以教他许多东西,但必须先给他打下一些基础。只有你能传授这些基础知识,喀戎,这你是知道的。继位的国王们在希腊的地位危若累卵,竞争者们正虎视眈眈地图谋篡位。”他叹了一口气:“再说,我爱阿喀琉斯胜过爱自己。我怎能不让他得到我所受的教育呢?”

“听起来好像您已经把孩子宠坏了。”

“不,我知道不能把他宠坏。”

“我不想担此重任,佩琉斯。”

他把头偏向一边,皱了皱眉:“鞭打死马做劳而无功的事是愚蠢的,但至少你得看看这两个孩子吧?也许你会改变主意。”

“就算为了另一个赫拉克勒斯或佩琉斯,我也不会改变主意,陛下。但如果您坚持,我愿意见见他们。”

佩琉斯转过身去,向站在第二辆马车边上的两个年轻人招手示意。他们俩一前一后慢慢地走过来。我看不见后边那个小伙子的模样。这不足为奇。走在前面的小伙子的确引人注目,但真的令人失望。这是备受宠爱的唯一的儿子?不,绝不是,这应该是埃阿斯。阿喀琉斯没这么大。埃阿斯十四岁?或者十三岁?他已经有了成人的身高,他粗大的手臂和宽阔的肩膀上的肌肉微微颤动着。这小伙子相貌不丑,但也不出众,他只是个大个头少年,稍有些短平的翘鼻子,不露情感的灰眼睛缺乏真正睿智的神采。

“这是埃阿斯,”忒拉蒙自豪地说,“他只有十岁,不过看起来大得多。”

我挥手示意埃阿斯站在一边。

“这就是阿喀琉斯?”我的嗓音有些发涩。

“是的,”佩琉斯说,努力显得不动声色,“他也显得比实际年龄大。刚过完六岁生日。”

我感觉嗓子干,咽了咽口水。尽管年纪很小,但他也具有个人的魔力,他在不知不觉中施行魔法,降服别人,使大家都喜爱他。他不如堂兄埃阿斯体格魁梧,但也身材高大,身体强健。虽然年纪很小,但站立的姿势十分放松自然,他身体的重量集中在一条腿上,另一条腿优雅地稍稍前倾;他的双臂放松地垂在两侧,并不显得局促。他态度沉稳,无意识地显示出帝王之风。他似乎是由黄金铸就:头发像太阳神赫利俄斯的光芒,如翼的眉毛似黄水晶闪闪发亮,皮肤如擦亮的黄金。他很美,只是那无唇的嘴是直直的一条细缝,令人痛心,但它的线条显得如此坚定,以至我为它而畏缩。他神情庄重地看着我,眼睛里呈现出破晓后的天色:朦胧的黄色。他的眼中充满了好奇、痛苦、悲伤、困惑和智慧。

我签上字,将风烛残年中的七年时光交出来时,我听见自己情不自禁地说:“我愿意教他们。”

佩琉斯喜笑颜开,忒拉蒙与我紧紧地拥抱,他们对我是否愿意担此重任一直没有把握。

“我们不久留了,”佩琉斯说,“孩子们坐的车留下来备用。我带来了一些仆人照顾你。你的那座老屋还在吗?”

我点点头。

“那么仆人可以住在那儿。他们受命服从你的任何指令,你以我的名义支配他们。”

不久,他们便驾车离去了。

奴隶们忙着卸车,我走到这两个男孩儿身边。埃阿斯站着活脱脱就是一座山,他镇定自若又温顺随和,眼睛明亮,没有阴影;厚实的脑袋需经过敲打才能开窍。阿喀琉斯的眼睛依然循着道路往前看去,追随着父亲远去的身影,他的大眼睛中充盈着泪水,闪闪发亮。这次分别对他来说意义十分重大。

“跟我来吧,年轻人,我带你们去看新家。”

他们俩默默地跟着我去我的洞穴。我告诉他们这奇怪的住宅是多么舒适,我指给他们看他们可以在上面睡觉的柔软的毛皮,看主室中的一块他们将与我一起坐下来学习的地方。然后我领他们去峭壁的边缘。我坐进我的座椅,让他们站在我的两边。

“你们盼望学习吗?”我问,主要是对着阿喀琉斯而不是埃阿斯发问的。

“是的,阁下。”阿喀琉斯彬彬有礼地答道。他的父亲至少已给他上了礼貌方面的课。

“我叫喀戎,你们以后这样称呼我。”

“好的,喀戎,父亲说我必须期待这个机会。”

我转向埃阿斯说:“洞穴的桌上有一把七弦竖琴,去取来。千万别掉在地上。”

这笨重的小伙子毫不怨恨地看着我说:“我拿东西从不失手。”他显出一副实事求是的神态。

我的眉毛扬起,心中掠过一丝欣喜,但它没有在忒拉蒙儿子的灰眼睛中点燃会意的火花,他只是按照我的吩咐去做,如同好士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命令。我想那就是我能为埃阿斯做的最好的事了:把他造就成完美的智勇双全的战士。而从阿喀琉斯的眼睛中则反射出我的欢乐。

“埃阿斯总是不折不扣地照你的话去做。”阿喀琉斯用平稳而有节奏的动听声调说。他的声音我已经开始喜欢听了。他指着远处山下的城市问道:“那是伊俄尔科斯吗?”

“是的。”

“那么山上那栋建筑大概是宫殿了。它看起来真小!我一直以为它使皮利翁山显得矮小,可是从皮利翁山上看,它只不过是一座普通房屋。”

“如果你能拉开足够的距离,所有的宫殿看起来都是如此。”

“是的,我明白。”

“你已经开始想念你父亲了。”

“我刚才怕我要哭出来,现在好多了。”

“春天你会再一次见到他,在此之前的时间会过得很快。这里没有无所事事的机会,正是无所事事产生了不满、胡闹、恶作剧和恶意。”

他吸了一口气说:“我应该学些什么,喀戎?我需要学习什么知识来做一个伟大的国王?”

“需要的知识太多,很难一一说明,阿喀琉斯。一个伟大的国王是满腹经纶的。每一个国王都是出类拔萃的,但是一个伟大的国王还懂得在神祇面前他是人民的代表这个道理。”

“这么说来知识的获得非一日之功。”

埃阿斯拿着七弦竖琴回来了。他小心翼翼地捧着它不让它蹭到地。这是一种大型乐器,类似埃及人弹奏的竖琴。它是用一片巨大的龟壳制成的,这龟壳闪耀着深深浅浅的棕褐色和琥珀色,琴上配有金色的弦轴。我把琴横放在膝上,用一管羽毛拨子拨动琴弦,发出一声动听的声音,但不是曲调。

“你们必须弹奏七弦琴,学会唱你们人民的歌。最大的罪过莫过于显得粗鲁无教养。你们要谙熟世界历史和地理,对大自然的一切奇迹和库巴巴母亲即大地怀抱中的一切宝藏了然于胸。我要教你们狩猎、捕杀、使用各种兵器交战、制造自己的武器。我还要教你们认识治病疗伤的药草,教你们如何用药草制药,教你们用夹板固定断肢。伟大的国王对生比对死更加重视。”

“演讲术呢?”阿喀琉斯问。

“是的,当然要学。跟我学习之后,你们的演说将能深入听众的内心,让他们欢乐或悲戚。我还要教你们如何处事看人,如何立法和执法。因为你们是神祇选定的,我将把你们培养成神祇所期望的那种人。”我笑了笑后又说:“这仅仅是开始!”

我拿起七弦琴,把它的底座放在地上,然后抽出手从琴的心弦上拨过。有一段时间我只是弹奏着,音乐逐渐增强,达到高潮。当最后一根琴弦上的袅袅余音消失后,我开始吟唱:

他形单影只,到处都遇到敌人。

闷闷不乐的天后赫拉展开双手,

当她焦躁不安地监视他时,

奥林波斯山摇动着它根根金色的椽,

女天神的愤怒难以平息!

天帝宙斯在他天上的所有地盘都无能为力,因为他曾答应过显赫的赫拉,

让他的儿子在地上痛苦地呻吟。

她的宠仆欧律斯透斯冷漠无情,

他面带笑容数着赫拉克勒斯[33]为赎罪

做苦工流汗形成的条条细河。

因为神祇不会受罚,

神祇的子女必须赎罪,

这就是人神之间的天壤之别:

神祇加害,人做牺牲。

私生子赫拉克勒斯的血管中没有神的灵液,他承担了情欲的债务,

用痛苦和贬黜偿还。

而赫拉,看见宙斯哭泣,露出了笑脸。

这是《赫拉克勒斯歌谣》,多年来一直被传唱。我边唱边观察他们俩:埃阿斯听得全神贯注,而阿喀琉斯全身肌肉紧张,身体前倾,双手托腮,两个胳膊肘都支撑在我座椅的扶手上,他的眼睛几乎紧贴我的脸。一曲终了,我终于放下七弦竖琴时,他放下双手,叹了一口气,显得精疲力竭。

就这样,我开始了教学,年复一年地进行下去。阿喀琉斯各方面都领先,埃阿斯顽强努力地完成作业。这位忒拉蒙的儿子绝不傻,他的勇气和毅力会让每一个国王羡慕的,他总能设法跟上学业。但阿喀琉斯是我的至爱,我的快乐所在。我对他说的每件事他都仔细铭记心中。他常笑着说,这些在他当伟大的国王时会用得上的。他热爱钻研,在所有的学科领域都见识超群。他心也灵,手也巧,直到今天我还保存着一些他当年做的泥碗、画的图画。

尽管阿喀琉斯学业优秀,但他更是天生的活动家和将才,注定要创下一番丰功伟绩。即使从体力上看他也胜过堂兄,因为他步履矫健如流星。他摆弄兵器如贪心的女人爱上一箱珠宝,使长矛时从不失手;舞剑时,只要剑一出鞘,但听“嗖嗖嗖”一阵左劈右砍,不见剑影。啊,是的,他是天生的将帅!他能轻松地凭本能领悟战略战术。他也是天生的猎人,常常拖着重得扛不动的野猪回到我的洞穴;能追踪寻迹,生擒麋鹿。只有一次我见他遇到麻烦——他在全力追击猎物时重重地一头摔倒在地,过了很长时间才恢复意识。他解释说,他的右脚突然发软,以致跌倒。

埃阿斯有时勃然大怒,但我从未见过阿喀琉斯发怒。他既不羞涩,又非孤僻内向。他性格沉静,善于克制,是有思想的勇士,这是多么难能可贵!仅仅在一种情况下他那伤口般的嘴才显示出他性格的另一面:当他感到某件事不对头时,他会像带来雪花的北风一样冰冷、执拗。

我在生命的其他年月里获得的所有快乐加在一起,都不如这七年里获得的多,这不仅归功于阿喀琉斯,也归功于埃阿斯。这对堂兄弟反差如此明显,又是如此出类拔萃,这使得把他们培养成人的过程充满了爱的温情。在我所教过的男孩儿中我最喜欢阿喀琉斯。当他最终驾车离去时我哭了,在他走后的数月里,我生存的意愿如同曾折磨过伊俄[34]的蠓蚋一样执着。过了很久,我才能从我的座椅上眺望到远处宫殿穹顶上金色的装饰物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而这之前,眼前总有一片不散的迷雾使镀金材料和屋瓦化为一体,如同坩埚中熔炼的矿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