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至译文全集(卷二):审美教育书简 给一个青年诗人的十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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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封信

【内容提要】

席勒申明,他研究美与艺术虽以康德的原则为根据,但不拘门户之见。他研究美的方法论基础是,美虽与感官及感觉有密切关系,但严格的科学研究必须使对象接近知性,因而有时不得不使对象避开感官和感觉,脱离它的直接表现形式。

蒙您惠允,现把我关于美与艺术的研究结果写成一套书信呈献给您。(1)我深深感到这项工作的重要,但也感到它的魅力和庄严。我要谈的对象,同我们幸福生活中最好的部分有直接的联系(2),同人的天性中道德的高尚也不相违阔。我将在一个感受到并且实施着美的全部权力的慧心人面前探讨美的事物,而且在研究时一旦遇上既必须根据感觉、又必须根据原则的地方,将由他来承担我工作中最艰难的部分。

我想向您祈求一点恩惠,而您却仁慈地把它当作我分内的事;我做这事,不过是从心所好,而您却把它看作好像是我的一个功绩。您给我规定的行动自由,对我来说不是一种强制,反而是一种需要。我素来缺乏运用正规形式的训练,因而也就不至于有由于误用这些形式而损害良好趣味的危险。我的思想主要是来自与自己内心单纯的商讨,而不是主要来自丰富的世界经验或者读书的收获。我不否认我这些思想有它们的渊源,但我宁肯犯任何别的错误也不愿犯门户之见,宁肯因为这些思想自身的弱点而失败,也不愿用权威和别人的势力来支撑它们。

诚然,我不愿向您隐瞒,下边的看法大多是以康德的原则为依据;但是,在研究过程中,如果使您联想到任何另外的哲学学派,请您把这归之于我的无能,不要归诸康德的原则。是的,您的精神自由,对我来说,是不可侵犯的。您自己的感觉所提供的事实,就是我所根据的事实,您自己的自由的思维所规定的法则,就是我研究时应当遵循的法则。(3)

关于在康德体系的实践部分(4)中居支配地位的那些思想,只在哲学家当中有不同的看法,而一般人的意见——我自信能够证明——从来就是一致的。如果把这些思想从它们的专门术语中解脱出来,它们就成为一般理性的至理名言与道德本能(5)的事实;而道德本能是智慧的自然为监护人类而设置的,直到人类有了明彻的认识而变得成熟为止。但是,正是这种专门的术语使真理在知性面前显现,又在感觉面前把真理隐藏。因为遗憾的是,如果知性想要把握内感的对象(6),就必须先破坏这个对象。正如化学家一样,哲学家也只有通过分解才得到化合,只有通过人为的折磨才能获得顺从的自然的产物。为了捉住瞬息万变的现象,哲学家不得不给现象套上规则的羁绊,把它们美丽的躯体分割成概念,用贫乏的文字框架来保存它们那活生生的精神。这难道还值得奇怪,假使自然的感觉在这样一个摹写中不再能看到自己,假使真理在化学分析家的报告中成了自相矛盾的断言?

因此,如果下面的研究为使它的对象与知性相接近而使它的对象离开了感官,那就请您对我多少表示一点宽恕。前面谈到道德经验时所适用的一切,必然在更高的程度上也适用于美的现象。美的整个魔力建立在它的神秘性的基础之上,通过魔力的各个因素的必然结合,魔力的本质也就随之被扬弃。(7)


(1) 席勒于1793年到1794年初把他研究美学的心得写成书信,寄给曾在他困难时期给予他慷慨帮助的丹麦奥古斯滕堡公爵。1794年2月哥本哈根宫邸失火,所有信件均不幸被焚。幸好曾有人传抄,前七封的手抄本被后人发现。应奥古斯滕堡公爵的要求,席勒于1794年9月到1795年中根据草稿重新整理这套书信,但在此过程中对原稿做了较大修改,并于1795年在他创办的《时季女神》杂志上分三次发表,成为完整的美学论著,与收信人无多大关系。1801年这套书信收入《短小的散文集》第三部分,只删节了个别段落和个别注脚,现在通行的《审美教育书简》根据的就是这个版本。

(2) 席勒认为,通过美的享受可以满足人最纯正的爱好,使人得到“至乐”。

(3) 这个研究所顾及的,不是任何特定的哲学学派,而只是未受任何哲学学派影响的读者的自由的思维能力。

(4) 康德写了三大“批判”,亦即他的体系的三个组成部分:《纯粹理性批判》,主要内容是认识论;《实践理性批判》,主要内容是伦理学;《判断力批判》,主要内容是美学。这里所说的“实践部分”,即指伦理学。

(5) 即直接的本能的道德感。

(6) “内感的对象”(Objekt des inneren Sinnes),是通过观照就可意识到的内心活动,如道德要求等。

(7) 这句话十分晦涩,大意为:美的效果看来像魔力一样是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产生的,但它的各个因素必然地要结合在一起,而这时它那魔力的本质就随之消失。换句话说,美看来与感官的感觉有关,但要把握它的本质就必须通过知性的分析,而不能靠直接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