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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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幸福除了快乐还有意义

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和体验,因此幸福离不开心理学的探索。从20世纪末开始,心理学中的积极心理学思潮就批评当时的主流心理学过分关注少数人的消极心理现象,提倡心理学应服务于大多数心理相对健康的人,应关注个人与社会心理的积极方面,包括个体的积极情绪、潜能和美德,以及积极的社会组织。在这一背景之下,从21世纪初到现在,对幸福的研究一跃成为心理学中的显学。每个哲学家都会思考幸福的问题,但是他们对幸福的定义不会和心理学家一样。以一种具体且有操作性的测量方式以及测量结果来定义一个概念,这是心理学的传统,幸福也不例外。

认知心理学家会用物质基础来定义幸福,迷走神经的作用、多巴胺和阿片系统的分泌、伏隔核的活动、杏仁核的抑制以及左脑而不是右脑的激活等,都被他们用作幸福的操作定义。而心理学中最常见的方法还是主观自我报告,心理学家至今已经编制了数份不同的幸福量表来让人评价自己的幸福感受。无论量表的题量多寡,它们其实都只是在回答一个问题:“你觉得自己的幸福程度是多少?”研究者甚至发现,这个问题和其他多项目的量表之间的相关性很高,用这一个问题就能代替其余量表。也有心理学家使用经验取样的方法,在每天不同的时刻问这个问题,对答案进行平均,得出的值就是这个人的幸福水平。从某种程度上说,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就是心理学家对幸福的理解。

回答这个简单的问题,实际上已经要求人们在主观体验的基础上,平衡自己相互冲突的各种欲望,思考自己相互抵触的各种目标,得到一个总体的评价。欲望和目标的实现代表着满足和快乐,而各种目标和欲望之间通常又并不一致,此时便涉及我们对不同目标的意义的思考。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幸福确实是一种主观感受,但它又不仅仅是单纯的快乐和满足,而应该是有意义的快乐和满足。包括积极心理学倡导者马丁·塞利格曼在内的大多数心理学家均持有这样的观点。但一旦到了操作层面,意义便常常被忽视。譬如另一位积极心理学领军人物艾德·迪纳在研究幸福时,便只测量积极情绪与生活满意度。一般来说,心理学的概念都对应着“知、情、意、行”这几方面,其中“行为”是外在表现。迪纳的幸福定义当然包括了“认知”与“情绪”,但是忽视了“意志”。作为一个主观心理变量,幸福应是知、情、意的统一。如果我们列一个公式,那么会发现“幸福=满足+快乐+意义”。

享乐主义幸福观强调我们对欲望的满足以及对感官快乐的追寻。确实,欣赏美景、享用美食、闻到花香都能让人变得快乐起来。我们舌头上的味蕾、眼睛里的视觉细胞以及皮肤上的感受器众多,它们的存在就是让人来体验享受的快乐与满足。身体的接触和抚摸能促进催产素的分泌,使你更信任他人,同时影响交感神经系统,使你能平息压力。享乐主义不乏心理学的实证证据,对快乐的追求与快乐带来的实际益处都得到了广泛的证实。情绪的作用在现代心理学的情感革命之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确实,快乐的情绪是人类幸福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甚至成为人类的一种高级心理需求。但让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若有一台快乐机器,你进入这台机器就能持续体验快乐,而且机器还能产生各种变化,使你的快乐感觉不至麻木。因为太过快乐,人一进入这台机器,就不愿意出来,会在机器中耗完一生。你愿意进去吗?大部分人都不愿意进入这台机器,把自己的一生交给单纯的快乐。但如果一个人的目标就在于追求快乐或者享受快乐,那么这样一个可以让人获得一辈子快乐的机器,为什么大多数人不会选择呢?

这个问题涉及意义,大多数人虽然在追求快乐,但快乐并非终极目标,如果人最终追求的是幸福,那么快乐之上还应有意义。我们割舍不下亲人与朋友,忘却不了回忆,放弃不了希望,是因为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有意义。更重要的问题是:幸福中的意义是如何获得的?意义是一个静态结果,而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一个使生活中的一部分变得有意义的、实在的动态过程,也就是说,我们如何获得意义?它存在于更高的层次,并体现了人类的自由意志。

我们一旦选择进入快乐机器,便经由自由意志进入了一种被决定的状态。在机器中,我们无法体现自己的自由意志,像低等动物一样单纯地快乐至死,也没有了意义。幸福需要意义,而赋予意义的过程必然是行使自由意志的过程。必须要说明的是,许多心理学家对自由意志持有怀疑的态度。神经生物学家本杰明·李伯特等人用脑电记录被试自由移动手指时的反应,发现被试报告想要移动手指之前约300毫秒,大脑便有了准备电位,这似乎表明自由活动是被大脑决定的。而约翰·迪伦·海恩斯利用脑成像技术也发现,在我们做出决定的7秒之前,似乎大脑已有反应。有没有自由意志是一个哲学问题,现代神经科学只能触及其皮毛,但自由意志能不能被体验到则是一个纯粹的心理学问题。丹尼尔·瓦格纳发现,我们能体验到自由意志,甚至在很多时候还能错误地体验到它。比如在实验中,瓦格纳让两个人同时操控鼠标,将鼠标停留在某一图片上。实验室会给两人不同的指导语,其中一个人会误认为他人已经停止运动,是自己在掌握鼠标的活动。但实际情况是相反的,这时这个人会体验到虚幻的自由意志感。且不论是否存在自由意志,体验到自由意志感就能给人带来积极的作用,比如促进其道德行为。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抛开意志是否自由的争论,我们的意志活动与体验到的自由意志感便足以赋予世界意义。在心理学中,让我们实现自由意志或者说能让我们感到有自由意志的活动有三种:思考、努力和等待。

第一是思考。苏格拉底说过:未经审视的生活不值得过。这实际上告诉我们,生活和世界是经由思考才获得意义的。思考体现了我们的理性,从亚里士多德开始,理性便一直被认为是获得幸福的根本。但心理学家有时不这样认为,比如弗洛伊德,他认为主导人类行为的是潜意识,而不是意识。现代心理学也有研究证实,很多无意识的刺激都会给人带来影响。我们会更偏好那些一闪而过的词语,虽然这些词语我们其实根本没有意识到,它们仅仅是在我们意识不到的阈下时间里呈现给我们而已。另一种削弱理性力量的观点来自现代行为经济学研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丹尼尔·卡尼曼发现,两个实际上一模一样的问题,如果换个说法,人们的回答就会不同。这说明人类的决策和行为并不是完全理性的,很大程度上受到非理性的影响,或者说我们的理性是有限的。

实际上,心理学研究发现,人类的思维系统是一个双加工的模式,一类是直觉思维系统,一类是推理思维系统。直觉系统的信息加工快速、自动化、不需要努力,且通常和情绪有关,而推理系统的信息加工缓慢、受控、需要投入努力,且通常和情绪无关。直觉系统能够平行加工大量信息,是基于联结的,但要形成这样的联结需要缓慢的学习过程;推理系统只能系列加工少量信息,它是基于一定规则的,要习得这样的规则相对比较灵活。直觉加工系统经常使人做出非理性的判断,而推理加工系统通常就代表着我们的理性活动。打一个比方,这就好像一台既有自动对焦又有手动调焦功能的相机,你可以大部分时间都使用傻瓜模式来自动对焦,一旦不满意,你就可以使用手动模式。自动模式就相当于直觉思维系统,手动模式就相当于推理思维系统。

很明显,这两类思维系统都表征着人类的思考活动。推理加工系统代表着审慎思考,通过它我们能做出决策。而做出决策花去了我们的时间和认知资源,这些时间和资源的投入是一种沉没成本,已经花去且不可收回。我们不愿意浪费自己的投入,使得这种沉没成本给我们思考的结果赋予了意义,我们会更喜欢审慎思考后的结果,觉得这一结果更能够使自己感到幸福。而直觉的思考实际上很多情况下未经意识,它同样能使我们做出选择。选择一旦做出,其结果也就有了意义。直觉的思考也让我们做出了决策,但会使我们认知失调,我们不能解释为什么这样选择,于是便开始给自己寻找各种理由。对选择结果的再思考不仅又一次让我们投入了成本,而且此时它又多了一份理由,因此我们会更加满意我们的选择。我们在商场里面对两台价格性能相近的电视机时,可能会犹豫不决,一旦买下了一台,我们就会历数这台的好处,也会更喜欢买下来的这一台。当然这种幸福感不会比推理思维系统做出的选择更高,因为如果我们问,别人帮你做决定、自己随便做决定和自己深思熟虑后做决定,哪种更让你感到幸福,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最后那种。

第二是努力。每个人都曾经努力做过某些事情,如果要评价以下两种情况,你觉得哪一种更幸福?第一种情况是:“A在上海开会,会议直到晚上7点才结束。他的飞机8点半起飞,为了赶上飞机他一路奔跑,从地铁到出租到磁悬浮列车再到机场。等他赶到机场时,已经过了8点钟,飞机上的工作人员正准备关门。经过他的努力,工作人员最终让他上了飞机,这时离起飞只有10分钟了。”第二种情况是:“B在上海开会,会议直到晚上7点才结束。他的飞机8点半起飞,为了赶上飞机他一路奔跑,从地铁到出租到磁悬浮列车再到机场。等他赶到机场时,已经过了8点钟,这时发现飞机还晚点10分钟,所以他顺利地按时登机。”大多数人都会认为A更幸福。第二种情况看起来非常幸运,但是幸福程度不如第一种看似不太幸运的情况,其原因就在于第一种情况下我们努力了。

我们让学生到实验室来做实验。让一组学生做十分困难需要努力的SAT(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学术能力评估测试,相当于美国的高考)试卷,另一组做非常容易不需要什么努力的SAT试卷。做完之后告诉两组学生,他们的正确率都很不错,可以给予他们一些物质奖励。这两组学生都会去另一个房间领一支笔,并让他们评价这支笔好不好。很有趣的是,做困难试卷的学生觉得自己考得很糟,但付出了努力,他们都会高高兴兴地去领笔,并给这支笔很好的评价;而那些做简单试卷的学生则无所谓,很多人都没去领笔,领了笔的人对笔的评价也要低于做困难试卷的学生。这说明幸福也是努力带给我们的满足。

同时,努力代表着一种幸福的未来取向,因为努力的过程是为了达到某一目标,而这一过程有时候并不快乐。成功人士都喜欢说“我当年如何”,当年的事情通常也是一段辛酸奋斗的历史,但是他们总是带着淡淡幸福感来讲述这些往事。朝着目标努力是一种能看到希望的、朝向未来的、有意义的活动。丧失了希望,不只是人类,连老鼠都会抑郁。塞利格曼做过一项研究,将老鼠放到一个笼子里,笼子外放着食物,中间隔着一个电击装置,只要老鼠想跳出笼子就会受到电击。老鼠开始还会挣扎着想跳出笼子,但不久之后,研究者即使撤去电击装置,老鼠也不会再试图跳出笼子了。这一现象称为习得性无助。不仅是老鼠,人类也是一样,希望的幻灭带来的是对自由意志的麻木和放弃,使人无法体验到幸福感。

第三是等待。等待体现了我们的意志和坚持,同时也要求我们暂时放弃眼前的欲望。沃尔特·米歇尔研究了所谓的延迟满足。他让幼儿园的孩子到实验室来,实验室里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桌子上放着棉花糖。他告诉孩子们,他要出去一会儿,棉花糖可以现在吃,也可以等他回来后再吃,如果能坚持到他回来再吃,就能再得到一颗棉花糖。结果只有大概1/3的孩子坚持到了米歇尔回来,更多的孩子难以抵挡诱惑,在他回来之前就吃掉了那颗棉花糖。实际上,孩子们抵御诱惑也很不容易,有的小女孩开始拉扯自己的辫子,有的孩子蒙住自己的眼睛不看棉花糖,有的孩子要靠踢桌子、踢椅子才能勉强坚持。几十年后,当米歇尔再次看到当年的这些孩子时,那些小时候能够延迟满足的有着更好的成就,也更加幸福。延迟满足体现了我们的自我控制能力,经过自我控制的行为也是让我们能够体验到幸福的行为。

实际上等待并非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是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们进行了自我控制,自我控制是一种意志的体现,它能使我们获得真正的幸福。坚持和克制都是等待过程中带来意义的过程,这一过程必然需要克制自己的欲望。实际上与常识不符的是,心理学研究发现,帮助别人能让你更喜欢别人,而你也确实会感到更加幸福。同样的道理,把钱花在别人身上比把钱花在自己身上要更加让人感到幸福。

我们讨论的各种意义过程,无论是思考、努力还是等待,都在心理学水平上体现了自由意志,能给人类带来幸福。但是这种自由意志带来的意义,某种程度上是被动的。我们进行了这样的活动,体验到了自由意志的感觉,因而获得了幸福。从时间轴来说,这是一种事后的意义获得。我们是否可以主动使用这样的方法来赋予意义,而不是被动地获得意义呢?即让自己更多地进行审慎的思考,不懈地努力,并积极地等待呢?答案是肯定的,这样能使人运用自由意志来获得自由意志的感觉,表现出一种对自由意志的自由意志,这样做的人或许是最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