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在现实主义理论中的作用
正如詹尼卡·布罗斯特罗姆所观察到的,不同国际关系理论学派在理论建设中对“道义”一词的定义不尽相同。建构主义者通常认为道义会影响政治实体制定的规范,而道义通常又与制定者的身份和理念相关联。因此,他们认为规范和利益是相互建构的,也是互为主体的。自由主义学派的学者认为道义的力量源于自身,所以要用道义论的方法解释学习对制定政策的影响及群体性认识的形成。在这个问题上,英格兰学派分为社会连带主义者和多元主义者,尽管两者都从规范的角度研究道义,但他们对规范的功能看法不同。聚合主义者将规范视为自变量,而多元主义者则将规范视为无政府主义的产物。和上述学派不同,现实主义者从功能的角度研究道义,这一点经常被误解。
对国际关系现实主义的误解
在汉斯·摩根索建立古典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之初,一些人就误认为现实主义理论否认道义原则对国家行为的影响。例如,肯尼思·汤普森和戴维·克林顿注意到:“在现实主义的传统中,道义是个特别棘手的问题,尤其是因为人们历来误以为现实主义认为治国的责任与道德原则无关。摩根索为此比任何现实主义者受到的批评都多。”然而,正如布罗斯特罗姆所指出的,摩根索、雷茵霍尔德·尼布尔和乔治·凯南的古典现实主义著作都强调道义与权力的关系。认真研读了古典现实主义著作后,勒博认为,“‘古典的’现实主义,如修昔底德、卡尔·冯·克劳塞维茨和摩根索所提出的理论,是非常关注正义问题的”。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摩根索在其《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一书中有关道义在国际事务中的功能和作用的论述。摩根索说:“讨论国际道义时要严防两个极端,既不能过高估计伦理对国际政治的影响,也不能过低估计它的影响,不能否认政治家和外交官的行为也受物质权力之外其他因素的驱动。”在他提出的六项政治现实主义原则中,第四项和第五项是关于道义的。第四项原则表明,政治现实主义承认道义的政治行为的重要性,他认为:“现实主义坚持国际道德原则不能抽象地用来作为国家行为的依据,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时间、地点和环境来决定其是否适用。一个人可以说‘为了正义,不惜毁灭世界’,但国家无权以其所代表的人民的名义说这样的话。”第五项原则重申了这一点,指出:“政治现实主义拒绝把某一国的道德法律当作普世的治理原则。”
从上述引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古典现实主义既不否认道义的作用,也不忽视其对国家实力或权力的影响。学者必须避免的是把一个国家的道义与国际道义混为一谈。摩根索反对根据一国特殊的道义价值观发动战争,他也不支持通过战争手段向全世界输出政治价值观的企图。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他反对美国为了人权而发动战争。这个理念对我的理论有很大的影响,即在普世层面而不是国家层面定义政治领导的道义。
更糟糕的是,现实主义学说不仅被理想主义者、守法主义者、道德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和建构主义者误解,而且被某些现实主义理论家误解。为了发展一个非常规范的科学理论,肯尼思·华尔兹从他的《国际政治理论》一书的理论中排除了“道义”一词。继他的新现实主义之后,许多现实主义理论者都遵循他的理论来建构国际关系理论。约翰·米尔斯海默是一位杰出的进攻性现实主义学者,他反对把道义纳入理论模型,他说:“应该强调的是,许多现实主义者具有强烈的道义偏好,并深受坚定的道义信念的驱使。然而,现实主义不是一个规范的理论,它没有给出道义判断的标准,而只是试图解释世界是如何运作的。”在2013年我与米尔斯海默的对话中,他坚称:“一个真正的现实主义者抵制任何不切实际的良知的诱惑,从不过度扩展到其他不熟悉的领域,这一点至关重要。”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现实主义理论家都同意将道义排除在现实主义理论之外。例如,早期古典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者爱德华·霍列特·卡尔说:“然而,如果说乌托邦是忽视权力要素的,那么它不过是一种非真正的现实主义,这种非真正的现实主义忽略了任何世界秩序中道义的要素。”这一观点得到了马克·阿姆斯图兹的回应,他在认真研究了现实主义理论之后说:“然而,大多数现实主义者并不否认道义。的确,他们和亚里士多德一样,都假设政治根源于伦理。”此外,吉尔平说:“我认为承诺道义是现实主义的核心。”
米尔斯海默拒绝将道义纳入现实主义的理论,源于摩根索说过“道义原则不能用于指导行为”,但米尔斯海默忽略了摩根索此话的限定条件。摩根索说的是“抽象的普世性的道义原则不能用于指导行为”。关于此事,摩根索还说,如果“根据特定时间和地点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以道义原则指导行动,是可以避免危险陷阱的。道义现实主义提出,用国家的具体行为与普世性道义准则进行比较,就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因为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所以普世道义也在随着历史的进程而改变。因此,本书将在既定国际体系的相关历史背景下对道义标准进行分析,通过检验下列关系着重分析国家的道义行为如何影响政策的制定:道义行为对国家实力的影响,不同类型的国家领导遵守道义标准的程度不同,以及国际领导的类型对国际规范的影响。
道义现实主义中道义的工具性
本书的理论遵循古典现实主义的原则,从国际权力、国家实力和国家利益的角度分析国家的道义行为。古典现实主义者卡尔说:“正如在国内一样,政府虽然需要权力作为其权威的基础,但也需要被统治者赞同的道义基础,因此国际秩序不能仅仅以权力为基础,道理很简单,人类终究会反抗赤裸裸的权力。”同样地,道义现实主义认为,在政策制定方面,道义与权力、实力和利益同等重要。现实主义理论中研究国家利益的方法有两种:逻辑演绎和经验归纳。本项研究旨在建立一种新的现实主义理论,因此本书中涉及国家利益的问题和实例属于前一种。
关于道义问题,许多理论家是从价值角度去认识的,而道义现实主义则从工具角度去认识。例如,布罗斯特罗姆把道义现实主义定义为一种衡量国家利益的方法,这种方法引起人们对道义的关注。他说:“其实从工具角度认识道义是可能的。这意味着道义可以被看作国家理性外交决策过程中的一部分,这样做是有可能产生特殊结果的。”勒博也持类似的看法,他说:“伦理不但具有重要的工具作用,而且不用正义的语言就不能明智地阐述利益。”我则比他们更进一步,认为获益于采用道义外交政策是战略偏好所致,而不是国家利益的算计。道义现实主义强调战略偏好,这基于现实主义者的一个共识,即国家利益是客观的,是由国家的物质实力决定的。因此,道义的作用是在应该如何获得国家利益方面影响决策者,而非在哪些是国家利益的问题上影响决策者。在具体情况下,决策者有时不得不决定哪些利益应该得到优先考虑。因此,政策制定的核心就在于如何做出战略决策以实现利益最大化。然而,利益的大小是由客观现实而不是道义决定的。鉴于此,我将道义现实主义定义为一种理解大国行为的方法,而道义在大国领导的战略偏好中则是一个要素。一些现实主义理论忽略国家领导人的道义关注对决策的影响,这正是道义现实主义与其他现实主义的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