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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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村党支部的组织形式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在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等。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其审查和监督。党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有权修改、补充或否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时,应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说明情况,进一步讨论决定;如果意见不统一,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