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是农村党建工作的基础,也是整个农村基层组织配套建设的中心环节。《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按照党章规定,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