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初晖:清代宝星勋章图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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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宝星出世

一、“外国功牌”

两国出力员弁,即由臣饬令会防局仿照该国功牌式样,另铸金银等牌若干面,分别酌给佩戴,宣布皇仁,俾知感奋。——李鸿章:《奏奖外国官弁片》《奏奖外国官弁片》, 《李鸿章全集》1,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62页(T1-11-017)。


在中国历史上,与军功、爵位以及勋奖等有关的制度,渊源可以一直上溯到非常遥远的古代,而把军功、爵位等直观地体现到外在服装配饰上的做法,也有着十分悠久的传统可以追考。最为著名的例子见于秦始皇陵兵马俑的考古发掘中,在雄壮的秦俑军列里,一些造型特殊的秦代将军俑上带有不同于寻常的特殊信息,这些陶俑护甲表面的一些数量、造型各异的彩带细节,可能就是记功或爵位的标记,非常引人注意。

中国本土原生的军功、勋奖形式经历了长期的自我发展后,在19世纪遇到了一场巨大的变化。与当时中国国家和社会遭逢西力东渐的时代大变局一样,中国传统的勋奖形式也在这个时代发生了脱胎换骨般的嬗变,受外来西洋勋奖模式的影响日深,最终渐渐汇入到诞生于欧洲的近现代勋章形式体系中。

1.英国设立的中国战争奖章,也被称作鸦片战争奖章。(供图/DNW)

2.英国设立的第二次中国战争奖章,也被称作第二次鸦片战争奖章。(供图/Baldwin's)

3.法国设立的1860远征中国奖章。(供图/DNW)

这一大变局的关键转捩点,就在中西交往逐渐密切和正常化的19世纪中叶,即鸦片战争时代。

第一、第二次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屈辱事件。列强凭着坚船利炮打开中国门户,逼迫古老、自负的清王朝不得不放下她“天朝上国”的身段,俯下首去正视和承认自己已经被一个强大的西方所超越的事实。那段清王朝国门洞开的痛苦历史,如果换另外一种视角去观察,其实也是近代中国被迫放弃沿袭数千年的以中华为中心的华夷国际秩序,去尝试适应、接受一个以西方为中心的近代国际法秩序的过程,这事实上也就是清王朝用近代国际法的形式和一系列西方国家正式建交的开始。

和英国等西方列强的关系从对抗走向了华洋共处,清王朝很快便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课题。一些因为种种缘故而为清政府驱使、服务的西方人,以及一些驻扎在中国的西方国家外交官,或为清王朝效力有功、驯顺出力,或促进了中西交流,在弥合双方的矛盾分歧方面著有功劳,乃至于清王朝势必要给予其奖赏激励的程度。

当时清王朝的勋奖制度,很大程度上仍然沿袭着中国自古流传的形式,诸如封爵、晋官、授官、加级、授衔、授功牌、赐诰封等等,同时也还包括了一些带有清王朝自身特色的形式,诸如授予“巴图鲁”勇号、赐给黄马褂、赐顶戴、赐花翎、赏紫禁城骑马、赏坐轿舆、赏用紫缰黄缰、赏给香囊荷包、赏给衣料、赏给御笔字画、赏酒席等等,诸如此类。

总体上种类不可谓不丰富,而且具体的实践、运用的经验和成例也比比皆是,但是其中的一个巨大问题是,既往清王朝以这些形式所做的赏赐,都是针对本国的臣民,或是针对藩属国的人民。当面对本质上“非我族类”的西方人进行恩赏时,应该适用哪种奖励形式才较为合宜?是否还能用这些祖宗成法中的赏赐形式?在当时人的眼里,是个关系到国之礼仪的极费思量的大事。

传统的勋奖形式,大都是基于赏赐中国本国人这一基础而设定,如果直接拿来施加到洋人身上,似乎会发生于礼不符、于制不合的严重问题。尤其是封爵、授官、赐勇号之类,更是关系到国家的根本文化、典章制度,显然必须要慎之又慎。倘若冒冒失失给洋人封上了中国的爵位、官职、勇号,显然会破坏传统制度,不仅洋人有可能借此炫耀、卖弄,甚至做出失控的无法无天之事,而对国内臣民来说,似乎也不是很好交代,甚而会招来传统保守力量的猛烈抨击。

1.清代的诰封套印。

2.顶戴花翎,此为正五品。顶戴指代表官阶的顶珠,不同的顶珠质料和颜色代表不同品级,朝冠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镂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无顶珠者无官品。在顶珠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珐琅或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又分花翎和蓝翎两种。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目晕”又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说明功勋越高。(供图/新加坡国际拍卖)

3.清代的黄马褂。此黄马褂为单褂,黄色实地纱制成。前后、左右四开裾,对襟五组直扣。马褂制作是最传统的满式工艺,马褂周身贴边,袖腋部分是从袖口过腋下直达前身底摆。手工缝纫,针脚细密匀称。

几经筹商磋磨,清王朝最初挑选了一个以空对空的务虚之策,即用授予无关紧要的虚衔来作为奖励,给予有功的西方人以某种名义上的中国官职,但并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相当于只是给洋人一种特别的荣誉称号而已。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时,中国国内太平天国战争仍然如火如荼。清王朝为了尽快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在一些中外官员的提议和联络下,开始借助还没有从中国离去的英法联军的力量,同时也开始接受俄罗斯等国提供的军事援助。而在太平天国战争的焦点地区,即江苏、浙江等地,还出现了直接受雇于当地政府的类似于洋团练的外国人雇佣部队。西方人由此大量、密集地参与到了中国的国内事务中,而有关对西方人的勋奖形式也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就在1860年这一年,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为了解天京之围,挥师向富庶的苏南地区发起猛烈的军事攻势,几乎是一瞬之间,苏州、常州、无锡等一连串江南名城,相继被太平军夺取,受此波及,对外通商口岸上海的形势也岌岌可危。时任江苏巡抚薛焕、苏松太道吴熙等为了保住上海一隅的安全,一方面成立中外会防局,与在沪的英法联军协商,协调联军出动部分军队参与上海的防御作战;同时经上海著名的绅商杨坊等人建议和出资协助,在当年的6月份,以苏松团练局的名义,下令美国籍志愿者华尔(Frederick Townsend Ward)组织招募一支包括有马来籍等外籍人士在内的雇佣军加入上海防战,因为这支雇佣军普遍装备西式武器,最初称为“洋枪队”,后来为了壮声威,称作“常胜洋枪队”,又更名“常胜军”。《苏松练局令华尔剿捕盗贼谕》, 《吴熙档案选编》第一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57页。

1.参与筹办中外会防上海以及筹组常胜军的苏松太道吴熙。(拍摄/William Nassau Jocelyn)

2.洋枪队人员在上海的合影。

3.西方铜版画:太平天国战争中的常胜军。

随着苏南战事的不断发展,1862年李鸿章率领十三营淮勇子弟兵,乘坐上海绅商通过英国麦肯锡洋行(Mackenzie Richardson&Company)租用的英国轮船,由安徽经长江水道直接驰援上海。此后,实力渐渐雄厚的清军在苏南战场转入了反攻。1862年5月16日,英法联军部队与常胜军联手逼近上海周边的奉贤南桥镇,驱逐据守该地的太平军。战斗中,在华法军司令卜罗德少将(Auguste Léopold Protet)身先士卒,率军冲锋,当逼近太平军阵地时,突然被枪弹击中身亡,成为在镇压太平天国的战争中,第一位帮助清王朝作战而战死的西方高级军官。

1.常胜军士兵照片。

2.曾位于上海的常胜军纪念碑,设立于1866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941年被日本占领当局拆除。

3.卜罗德死后,清政府曾建立卜罗德祠以作纪念,该建筑现为上海南桥天主堂。

事发之后,时任署理江苏巡抚李鸿章立即向清王朝上奏汇报,请求对卜罗德施以抚恤。考虑到卜罗德是为中国作战而在战场上阵亡,事迹非常特殊,再用传统的空对空的赐予虚衔等方式,显然无法应付凑数,必须要给予一点更为实际的奖励。而且他还是法国海军少将军衔,因此首次遇到这种事务的清王朝中央,显得极为谨慎小心,由内阁进行讨论之后做出决定,采取两项抚恤措施。

首先,责成江苏巡抚李鸿章派出道台、知府一级的官员,作为官方代表前往卜罗德的灵前致祭,并且“赐祭一坛”,可以算是对已故卜罗德的某种政治待遇。

同时,清政府决定从皇家内库里拨出一百张貂皮、四宗彩绒,由总理衙门大臣、议政王奕訢直接设法交付卜罗德的家人,“彰优异而慰忠魂”,算是物质恤赏。《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转递李鸿章夹板公事片》, 《李鸿章全集》1,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0页(T1-04-009)。

4.在慈溪城下中弹阵亡的常胜军首任统领华尔。他更为人熟知的汉名叫作“华飞烈”。

从上述抚恤的形式和内容看,派地方官前往洋人灵前致祭一事,在当时已经是非常的破格之举,但仍然属于较为虚化的礼节,尤其是对外于国人而言,意义实际并不大。而给予卜罗德家属的财物,其价值可谓贵重,显得十分优渥。由这两项抚恤措施,能充分领悟出当时清王朝的特殊用意。即对于事迹特殊的洋人,可以赐予大量的财物作为奖励,但是事关国家体面、制度的名器、礼仪等真正的勋功封赏,无论如何也不能轻易地给予外人,由此清王朝实际并没有就卜罗德的阵亡给予真正的赐恤和勋赏,而这种事关荣誉的奖励恰恰才是西方人尤其是西方军人格外在意的事情。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卜罗德战死后数月,浙江也发生了一桩事关洋人的大事件。

1862年,清军在浙江战场也开始转入反攻。9月20日,常胜军逼近太平军占领的浙江省慈溪县城,排兵布阵之际,常胜军的统领华尔在城下用望远镜瞭望太平军一方的军情动向,不料引起了太平军的注意。城上的太平军狙击手开枪射击,命中了华尔,“贼从城上放枪,适中华尔胸脘,子从背出,登时晕倒”。华尔重伤晕倒,立即被部下抢救,随后就用轮船送往宁波救治,于21日不治身亡,随即也引出了有关如何抚恤、奖励的问题。

1.铜版画:华尔阵亡后继任常胜军首领的白齐文(Henry Andres Burgevine)。

华尔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塞勒姆(Salem),原本是一个浪荡子弟,后来到中国闯荡淘金。在受命组织雇佣军后,美国人华尔在中国得以出人头地,对清王朝流露出感恩戴德之状,随后表现出了极为特别的对中国的“向化”情结。不但成了上海绅商杨坊的上门洋女婿,而且华尔还改装易服,留起了和当时中国人一样的辫发,穿起了中式的袍服,乃至竟然申请要归化中国,最终经清王朝特批,取得了中国的国籍,成了大清王朝的子民。由此,金发碧眼的华尔,已经算是中国人,这个中国籍的洋人战死之后,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所获的抚恤则与法国人卜罗德完全不同。

华尔被更换上了中国服装、依中国人的装扮和葬俗在中国择地下葬。清王朝则按照大清官员阵亡例,将华尔战死一事交部正式议恤,同时还下令在华尔生前立过战功的江苏松江和浙江宁波两地,分别建立一座祭祀华尔的祠堂。《上谕》,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一,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387-388页(318)。

同样为清王朝战死的卜罗德和华尔,因为国籍的不同,死后的待遇迥异,尤其是在事关荣誉方面的待遇有着天壤之别。清政府为华尔建祠堂一事,在西方人的理解中简直是莫大的荣耀。在他们看来,这相当于为华尔专门竖立了纪念碑、建设了纪念堂一般,这一情况几乎立刻就令在华的洋人们议论纷纷。

似乎是觉察到“中外不一致”对洋人产生了某种负面影响,1863年1月7日,李鸿章在向清政府奏报有关常胜军的工作事务时,随奏折附带了一份内容很特殊的奏片。

奏片里,李鸿章旧事重提地说起了几个月前他曾汇报过的一桩涉及对有功洋人实施奖励的事情。在几个月之前,李鸿章上奏请求奖励一些作战有功的洋人。当时清政府曾颁发上谕,给予的奖励形式是空对空的“传旨嘉奖”,即对这些洋人宣读表彰圣旨,相当于是口头表扬。对这一明显敷衍潦草的决策,李鸿章存有异议。此时,李鸿章提出了一套不同于既往的大胆设想,而这也往往被后世视作近代中国开始尝试引入西式勋章制度的破土萌芽。

李鸿章提议不要再仅仅用财物作为奖励有功外国人的形式,他建议对帮助镇压太平军有功的西方高官,诸如英法两国的领事、在华陆军和海军的指挥官以及翻译等,由总理衙门以外交照会的形式,向其所属国政府致感谢函,并通过这种国家间的外交形式,向该国政府提出请求,让这些国家政府直接给予对中国有功的本国人以嘉奖,“照会两国住京公使,回奏该国,酌给议叙,以示我朝行赏论功中外一体之至意”。

2.清政府在常胜军总部所在地江苏松江专门为在与太平军作战期间阵亡外籍官兵建立的集体墓碑。

3.首先破题“外国功牌”的李鸿章,照片摄于1875年。

对于地位较低的其他有功西方官兵如何奖赏,李鸿章则提到了一个石破天惊的全新理念,即功牌。

所谓的功牌,原本是中国颇有传统的一种纪功形式,至清代依然沿用,又叫作“赏牌”。

早期的功牌,多以金、银、铜等金属为材质,铸成小型的圆牌或长方牌等形式,往往牌面会装饰有“功牌”“功”“赏”或其他内容的文字,类似于纪念币,并不能佩戴,多用于颁发给有军功的武人留存,同时会发给纸制凭证、执照。清初以后,功牌的制作趋于简单化,甚至只颁发纸制的执照凭证,而并不真的给予真金白银的实物功牌。在清代,功牌除了代表奖励、荣誉外,还是一种特殊的身份、资历证明,如果没有官职资格的人获得了功牌,即代表获得了武官的最基础任职资格,称为“军功”,在其履历单上,就可以填写为军功出身,由此就能够跻身进入大清王朝庞大的武官队伍,即民间俗话所说的“获得了官身”。

1.陆提军门林赏牌,为清代著名台籍将领林文察1862年任附件陆路提督时所颁赏。“路提军门”是对陆路提督的尊称。

2.同治四年(1865年)两广总督瑞麟颁发的纯金功牌,功牌正面是“赏”字,背面为瑞麟的衔名“两广总督部堂兼署广东巡抚部院瑞”。

李鸿章此时提出的功牌,并不是指清王朝的这种带有任职资格性质的传统功牌,而是他发现了西方国家有一种运用普遍的奖励形式,和中国的实物功牌非常相像,即西方的勋章、奖章。仅从外观看来,外国的勋奖章和中国的实物功牌都是由金属制作的,且造型大都近似圆形,功用也都是颁发给有功者的奖励形式,李鸿章于是将西方国家的勋奖章理解为是一种外国的功牌,就此在奏折中提议,由具体办理英法军队会同作战事务的中外会防局仿照各该国的“功牌”的形式,造一些金、银牌,“分别酌给佩戴”。《李鸿章又奏请奖英法国出力各员片》,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二,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522-523页(438)。

值得注意的是,李鸿章奏请制造颁发的,是仿造的外国功牌,而并非具有任官资格意义的真正的中国功牌,只是专用于发给有功的外国人,就此开创了这一类特殊的中国化西式勋章的历史。按照这个设计,可以将对立功洋人的奖励由空对空的务虚落实到一个具体的实物载体形式上,而且这一形式是洋人们都乐意接受的,且这种形式因为没有任何附加的政治待遇,不触及大清王朝的典章制度。同时,这种“功牌”由金银制作,也具备了经济奖励的意味,由此可以使得荣誉奖励与经济奖励合二为一。

3.清末的纸制功牌实物,为同治七年(1868年)“策字营”(布政使刘策)剿灭捻军获得。

4.张之洞担任湖广总督时,颁发奖励参与洋务新政有功人士的奖牌。(供图/SBP)

另有一层非常特殊的地方是,在李鸿章当时的认识所及,显然把“勋章”看作一种比较低级的奖励形式。对于具有外国官职身份的高级洋员,并不给予“功牌”,而是由总理衙门请求其所在国给予奖励,“功牌”只用于奖励较为低阶的洋人。

李鸿章的设计可谓具有想象力和可操作性,应当是在江南地区和洋员们接触过程中产生的方案。不过,根据总理衙门的档案显示,李鸿章的这封奏折上呈之后,清政府中央的态度却有所保留,只是批准了其中照会各国政府予以嘉奖的部分,对李鸿章提出的仿制外国功牌的设想未置可否。《廷寄》,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二,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524页(439)。

事实上李鸿章提议的功牌没有进行实际制作颁发,只是停留于计划之中而已,仿制外国功牌一事再次被提上清政府中央的议事日程,还要再等上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