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研究意义
0.2.1 理论意义
本书研究内容的理论意义是:
(1)2007—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成为研究热点。在保险业发展规模日益壮大的今天,当代保险领域不能仅仅以传统的商业模式来描述,它还包括大型、复杂的保险集团或以保险为基础的企业集团,在各个司法管辖区域开展业务,特别是2007—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保险业产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正逐步增强。要确保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不发生,迫切需要梳理已有研究成果,探索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领域的重要问题,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和理论基础。
(2)目前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定义、风险成因以及传染机制尚未有明确统一的理解,缺乏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相关理论研究的系统性梳理。通过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与传染机制的理论与实证分析,明确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根源与具体风险传染过程,有利于完善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核心理论,厘清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内在机制,为系统地研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3)系统性风险评估方法层出不穷,但适用的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方法有待进一步确认。通过比较不同方法的实证结果,从不同维度评估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在此基础上,识别和分析影响中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主要因素、次要因素,并在缺乏相关市场数据的现实条件下,模拟非上市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力图对我国上市保险公司和非上市保险公司进行较为全面的风险识别、评估。
(4)系统性风险的复杂性决定了其监管理念和方式都与常规风险不同,特别是后危机时代,对系统性风险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一直饱受争议,围绕金融监管改革必须应对的四大挑战以及宏观审慎监管要素,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视角实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规划,在金融监管框架内进行合作和有效协调的前提下,提出中国保险业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构想,丰富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理论。
0.2.2 现实意义
本书研究内容的现实意义是:
(1)2016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规模跃居世界第二,步入了“保险大国”行列,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稳定和国家治理结构与治理现代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我国保险市场比较集中,竞争激烈,而且局部存在无序和恶性竞争,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保险业与其他行业业务关联更加密切。有的甚至违规跨界,个别公司杠杆率居高不下,有的公司偿付能力值得关注,凡此种种,缺乏有效的规范和治理,均有可能感染或引发局部、区域甚至系统性风险。再从理论上看,国内系统、深入、全面研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文献不多,对诸如保险公司是否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相关、如何判断保险公司的系统重要性以及何为影响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的关键因素等鲜有问津者。而现有国外研究成果中有关保险业系统重要性的来源、评估及影响因素等结论不一定适用于中国保险业。在保险业不断壮大以及从大到强的过程中,保险业将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新时代发展要求。保证其不发生区域和系统性风险,不仅关系到保险业自身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国计民生、金融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与监管,遂成为近年来我国金融保险监管的重点和一项重大战略。
(2)中国保险业蓬勃发展至今,其粗放式的经营方式很有可能引发风险。通过探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传染过程,科学合理地评估中国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站在全局的高度正视中国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情况,为后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预防和应对提供依据,确保中国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
(3)中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尚无实质性进展,亟待构建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框架。通过总结国际系统性风险监管改革经验,提出系统性风险宏观审慎监管新方向,结合中国保险业监管本土特征,提出中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有利于深化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改革,推动保险业监管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