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师德修养与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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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幼儿教师职业的历史演变

说起幼儿教师,展现在我们脑海里的一定是一个笑容可掬,温柔大方,能歌善舞的动人形象。幼儿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十分重要的成员,属于中小学老师大家庭中的一部分。

幼儿教师职业的产生、发展与儿童教育的历史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无论是我国还是西方国家,儿童教育的发展都历经了几千年的变化,它随着历史的变迁、朝代的更替、社会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起起落落。但总的来说,在人类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不断丰富的背景下,儿童教育整体上是不断前进的。作为儿童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幼儿教师职业也历经了诞生、兴起、发展、衰落等演变。

一、幼儿教师职业的源起

幼儿教育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自从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对幼儿的抚育,将人类生活的经验传承给下一代,延续整个群体的发展也就成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伴随着社会生产能力的发展,专门从事幼儿教育的工作者也开始诞生了。幼儿教师职业的源起与儿童教育的历史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从原始社会开始,就已经有儿童教育的萌芽。但是,作为儿童教育的专门工作者——幼儿教师,无论是在我国还是西方国家,都是随着近现代儿童教育的兴起才诞生并且逐步发展壮大。

(一)原始社会的儿童教育

原始社会的人们采取的是共同劳动共同生活的方式,其儿童教育实行公养公育,没有阶级性,只有全民性。原始社会的儿童教育以生活经验、生产劳动为教育内容,没有专门的场所和专职人员。

(二)奴隶社会的儿童教育

奴隶社会有明显的阶级性和等级性,因此幼儿教育也有非常明显的阶级性。西周时期,统治者重视婴幼儿教育,并创办了我国古代第一个婴儿教养机构——“孺子室”。“孺子室”是专为周王的太子和各诸侯的世子而设立的,具有明显的等级性和贵族性。“孺子室”对教养员、保姆都有清楚的要求,主要为四种:第一种是教师,从诸母中选择“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的人,“教以善道”;第二种是慈母,主要是“审其欲饿”,即了解太子、世子的嗜好,并给予正确的引导;第三种为保姆,主要是管理太子、世子的饮食起居;第四种为奶妈,主要是给太子、世子喂奶。这四种被称为“四贤”,一般为诸侯和大夫之妾,待遇优厚,教育、保育太子、世子有功,常常受到国君的封赠。“四贤”的选拔严格、分工清楚,可以说是幼儿教师的雏形。

(三)封建时期的儿童教育

封建社会时期,儿童教育以家庭教育和私塾为主。塾师多为落第秀才或老童生,学生入学年龄不限,“开蒙”的年龄一般在四岁左右。家庭教育和私塾教育的内容,主要是教认字、简单数学以及日常生活礼仪。最常见的识字类蒙学教材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弟子规》等经典书目,知识类蒙学教材有《蒙求》《幼学琼林》《颜氏家训》《童蒙须知》等。由于家庭教育和私塾都不是仅针对3~6岁年龄段的幼儿,因此家庭的教养者和塾师,无论是教育对象、教育内容还是教育方式,都与现代的幼儿教师有明显区别。

(四)近现代幼儿教师职业的源起

1. 幼儿教师职业的诞生

幼儿教师职业的诞生源于西方。1837年,德国教育家福禄贝尔创办了一所名为“发展幼儿活动本能和自发活动的机构”的儿童游戏活动机构,招收3~7岁幼儿。1840年,福禄贝尔为这个机构创造了一个新词——幼儿园(Kindergarten),成为世界上第一所幼儿园。同时,他在欧洲给妇女提供了职业——幼儿园教师,标志着幼儿教师职业的诞生。在福禄贝尔的幼儿园,幼儿教师以“恩物”为教具,以游戏和手工为主要活动,对幼儿进行引导。

2. 幼儿教师职业在中国的诞生

19世纪,西方的教会学校在中国开办。19世纪80年代,西方教会在中国沿海福州、宁波等他开始兴办学前教育机构,由传教士担任教员。

1903年,清政府颁布“癸卯学制”,蒙养院作为中国学前教育机构正式诞生。蒙养院招收3~7岁儿童,附设在育婴堂和敬节堂内,其教师称为“保姆”,但蒙养院的师资及相关培训都非常有限。1903年9月,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公办幼儿教育机构“湖北幼稚园”在湖北武昌成立。由于师资有限,湖北幼稚园聘请了日本的户野美知惠来华担任湖北幼稚园园长,主持园务工作,拟订《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并创办“保育科”,招收15~35岁女子进行培训,学习幼稚师范课程。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保育科”仅维持了半年时间。

1904年,在中国颁行“癸卯学制”以后,帝国主义加速在中国开办幼稚师范学校。1912年,英国长老会创办的厦门幼稚园教师训练班发展成为怀德幼稚师范学校,这是教会在我国最早设立的一所独立的幼儿师范学校,招收对象为高小毕业学生,学制两年。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立,标志着专门从事幼儿园教育的工作者——幼儿教师职业的诞生。

当时,幼儿教师的主要职责为:①养护儿童;②发展儿童身体;③养成儿童有相当之习惯;④养成儿童有相当之知识与技能;⑤与家庭联络并谋家庭教育改革良方;⑥研究儿童等。其中,以养护儿童为最重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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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养院

1904年,清政府颁布“癸卯学制”。《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癸卯学制的一部分,它是中国第一部学前教育法规,主要内容如下。

1. 蒙养院的意义

蒙养院是教育学前儿童的专门机构,招收“3岁以上至7岁之儿童”。《章程》认为蒙养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这充分肯定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2. 蒙养院的设置

《章程》规定,蒙养院不单独设立,附设在育婴堂和敬节堂内。育婴堂以前多招收孤苦的儿童,《章程》规定建立蒙养院后,在育婴堂内划出一院为蒙养院。敬节堂是收留寡妇的场所,《章程》也规定在其堂内设蒙养院,教师由“节妇”担任。

3. 蒙养院保教要旨

(1)“保育教导儿童,专在发展其身体,渐启其心知,使之远于浇薄之恶风,习于善良之轨范。”

(2)“保育教导儿童,当体察幼儿身体气力之所能为,心力知觉之所能及,断不可强授以难记难解之事,或使之疲乏过度之业。”

(3)“保育教导儿童,多留意儿童之性情及行止仪容,使趋端正。”

(4)“儿童性情极好模仿,务专意示以善良之事物,使则效之,孟母三迁即此意也。”

蒙养院对儿童的教育,包含了体育、德育、智育、美育的内容,在教育原则上,提出了应该照顾儿童惰性等心理特点,指出教育要量力适度,还要利用榜样的教育作用。

4. 蒙养院课程

《章程》规定蒙养院儿童在院时间每日不得超过4点钟,课程有:游戏、歌谣、谈话、手技。这四项教育内容与小学课程完全不同,它们符合儿童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

5. 蒙养院保姆的来源与培训

蒙养院内教师称“保姆”,保姆由乳媪和节妇训练而成。训练保姆的方法,是在育婴堂和敬节堂中,选一识字妇女当教员,如堂内无识字的,可以请一识字老妇人入堂任教。

教材编选规定:①“将《孝经》《四书》《列女传》《女诫》《女训》及《教女遗规》等书,择其最切要而极明显者,分别依次浅深,明白解说,编成一书,并附以图,至多不得过两卷。”②“选取外国家庭教育之书,择其平正简易,与中国妇道妇职不相悖者(若日本下田歌子所著《家政学》之类)。”③“初等小学字课本及小学前二年之各种教科书,语甚浅显者。”

二、幼儿教师职业的发展

一百年来,中国幼儿师范教育经历了初创、实验探索、发展完善等阶段,形成了自己有特色的教育体系。幼儿教师这一职业也呈现出多元性、多层次的特点和特色。

(一)幼儿教师职业在民国时期的发展

在我国,幼儿教师正式成为一门职业是在民国初年。西方教育思想传入中国后,幼儿受到了应有的平等对待,幼儿教师伴随着幼儿教育开始出现了。1916年,教育部颁布“壬子癸卯学制”,将“蒙养院”改为“蒙养园”,并规定“蒙养园保育幼儿者为保姆,保姆须是女子并有国民学校正教员或助教员之资格,或经验定合格者充之”。虽然称谓与“癸卯学制”相同,但女子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把蒙养园的保姆与小学教员并列,确立了蒙养园教师的地位。

1922年,北京政府颁布了“壬戌学制”,将“蒙养园”改称为“幼稚园”,与世界学前教育称谓接轨,体现了向现代学前教育理念的转变。同年,江苏省立第一女子师范设立幼稚师范科,成为我国最早的自办幼稚师范教育机构,幼儿教师的师资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随后,厦门集美幼稚师范学校、北平幼稚师范学校等相继成立,安庆省立女中、福建省立女中等相继设立幼稚师范科。1940年,陈鹤琴在江西创建省立实验幼稚师范学校,1943年改为国立幼稚师范学校,同时,增设幼稚师范专科。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改变了外国教会主导幼稚师范教育的局面,而且进行了中国化幼稚师范教育理论和实践的深入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幼儿教师职业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幼儿教师职业的发展同国家的幼儿师范师资培训有着非常大的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教育部颁发了《师范学校暂行规程》和《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从提高教学质量上规范了幼儿学校的办学。在高等教育领域,1952年院系调整,各地所组建的师范院校均开设学前教育专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形成了幼儿师范教育体系,保障了我国幼儿教师的师资力量和师资水平。1956年6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大力培养小学教员和幼儿园教养员的指示》,通过举办短期培训班的职前教育让幼儿园教师职业得到较为迅速的发展。

1978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办好幼儿师范学校”。1980年,教育部颁布《中等师范学校规程(试行草案)》,同年还配套颁布了《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1995年,国家教委颁布了《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对幼儿师范的管理和教学不断提出新的规范和要求。这一时期还出现了职业高中办幼师班的方式,拓宽了培养幼教师资的渠道。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教师教育规模达到顶峰,除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外,基本上每个省都有一所省属师范大学(学院),每个省下一级市州都有一所师范专科学校,每一个县都设置了师范学校,覆盖面达到90%。幼儿教师培养蓬勃发展,到1979年,全国设立了幼师22所;到1987年,高师的学前教育专业在全国也已有22个;2017年,全国以师范命名的高校达到181所,这些高校都有着培养幼儿教师高层次人才的实力。幼教师资队伍的建设无论是人才数量还是人才质量都有了飞速的发展,幼儿教师逐步摆脱了以前“保姆”的称谓,向“专业型教育工作者”一步步迈进。

(三)幼儿教师职业在21世纪的新发展

进入21世纪,我国已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幼儿师范教育体系,培养的幼教人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幼儿教师职业的社会认可度也逐步提升。

1. 数量的变化

2016年8月3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国目前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截至2015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539万人,相比2014年增加了28万余人。其中,学前教育205万人,比上一年度增加了20.68万人。从数据上可以看出,这一年度教师数量的发展主要是幼儿教师数量的增加。同时随着对幼教事业的重视,幼儿教育教师的培养与发展规模越来越壮大,专门培养幼儿教师的师范院校或以幼儿师范命名的院校越来越多,每年培养出来的准幼儿园老师也越来越多,培养的学历层次也越来越高。值得一提的是,到21世纪,民办园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民办园的幼儿教师已经成为我国幼儿教师队伍的主体。

2. 学历的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从最近国培调研数据看,虽然高中阶段(包括中师)学历的专任教师数量仍占总数中的大多数,但可喜的是,本专科毕业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年年攀升,并逐渐向与中专阶段学历的专任教师数量持平并超越的方向推进;同时,教师队伍出现研究生学历的从业人员;相反,具有初中及以下阶段毕业的从业人员年年递减。由此可见,整个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呈逐步上升趋势。

同时,在幼儿园的准入环节,据2017年的一项调研表明,虽然大部分幼儿园在对幼儿教师学历的要求上强调大专学历就足够,但不少幼儿园在招聘的条件中,园所的档次对学历的要求突显了学历在幼儿教师行业中的重要性,不少幼儿园已经将招聘的要求提升到了本科甚至是研究生的层次。在学历上要求的同时,还有些幼儿园甚至要求应聘者拥有心理咨询师(员)、育婴师、蒙台梭利教师资格证等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

3. 专业的进步

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2012年颁布出台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专业标准》从幼儿教师的专业理论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三大方面对从业人员提出要求,成为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也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在《专业标准》的大力推行下,我国幼儿教师的专业性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与此同时,教育部等部委从2011年开始做全国范围内的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国培),计划5年时间为所有幼儿园教师提供进行一轮全面培训的机会。目前,在每年培训中,幼儿教师数量上不断攀升,培训内容不断翻新,培训形式上多样化,大大提高了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水平,引领了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途径。

随着社会的前进,经济的发展,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理论支撑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儿童周边产品的研发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强有力的支撑。同时随着家庭经济收入的增加、个人素质的提高,社会及家庭对学前教育的认识逐渐全面,早期教育、胎教等与学前教育结合更加密切。

4. 师德的重视

教师道德是一个世界各国从古到今都普遍重视的话题,我们国家自古以来就很重视,留下了不少名篇佳句。这几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机构监管不到位,教师本人法律道德意识淡薄,教师中出现了不少不堪人师的现象,严重破坏了教师这一职业的主体形象,教师职业道德越来越引起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广泛重视。2013年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含幼儿园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办法》中特别强调师德表现的重要性,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的不予注册,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16年3月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将幼儿园培养目标由“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改为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将对幼儿的品德教育放到了第一位,这也就意味着教师作为幼儿直接相关的品德的影响者和行为的示范者,就应该是一个有德行和操守的人。从2016年开始的全国幼儿教师资格证统一考试中,师德作为考试的重点模块,凸显出师德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师风示范的重视,教育部从2017年下半年启动对师范专业进行专业认证。师范专业不再直接拿到教师资格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将从2017年开始对师范专业进行专业认证。认证优良的,经过一定程序,还可以颁发教师资格证;认证一般的,毕业生要参加资格考试;认证较差的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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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教师,都是些普通的人,但我们从事着神圣的事业。我们每天面对着的是人,我们的学生,他们天真、可爱、充满生命的活力和幻想,他们对我们无限地信任和敬慕。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在对话和交流中,他们求知,他们立志,他们成长,成为自立的个体,成为家庭的支柱,成为社会的栋梁。而我们每一个教师,除了岁月的流逝之外,没有失去任何东西,我们的知识在教学中更充实,我们的智慧在交流中更增长。我们付出了多少爱,得到的是更多的爱;我们对学生有多少理解,他们会给我们更多的理解。这就是我们最大的成就和幸福。但是,我们也经常困惑、烦恼,甚至痛苦。我们也经常遇到阻力、误解,甚至非难。正常的知识传承,往往变成机械的操练;坦诚的心灵交流,往往变成枯燥乏味的训诫,加上人事的纠纷、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这些使我们的心灵失衡而不知所措。这些问题的解决,固然需要有相应的改革和时间,但如何直面这些问题并持一种积极的态度,确实是我们应当不断自省的。先辈、前辈和同辈中有不少楷模,为我们树立起精神的支柱,究其核心,那就是一种人之所以为人的精神,即人文精神。人文精神博大精深,但首先是爱,唯其有了爱,我们才能成为一个育人之人。我们爱祖国、爱同胞、爱亲人,当然也爱自己。我们爱科学、爱艺术、爱自然,但我们对教育和我们可爱的学生应该付出最多的爱。在爱的基础上,我们还要坚守和充实我们为师的一些基本观念:平等、真诚、守信、博学、崇德……这些是我们立足于世的根基,是我们生活的坐标,也是我们为人师表的基础。当然,作为知识分子,我们还要思考那些人生的基本问题:生与死、宇宙与人生、历史与现实、传统与变革、科学与人文、物质与精神、个人与集体、道德与审美……这些问题既推动我们又困惑我们,使我们始终处于不断思考和追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