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世界文学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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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在这个狭长的、房屋稀疏的马洛特,尽头处的独家酒馆“罗利弗”获得的是只许外卖不准堂饮的营业执照,因此,谁也不能在堂内喝酒,能够公开接纳顾客的地方,严格限制在一块大约六英尺长六英寸宽的木板上。这块木板被铁丝固定在庭园的木栅上,构成了壁架的模样。好酒的陌生顾客把酒杯搁在这块木板上,站在路边饮酒,酒渣往满是灰尘的地面上一倒,便构成了波利尼西亚群岛的模样。他们真希望在堂内找到一个得以休息的座位。

陌生顾客们就是这么想的。本地的顾客也有同样的愿望,不过,有志者事竟成嘛。

在楼上一间很大的卧室里,窗户被老板娘罗利弗太太用最近丢弃的羊毛大围巾严严实实地遮了起来,这一天晚上,有十多个人聚在这里寻求快乐,他们全都是马洛特这一头的附近的居民,也是这家小店的常客。在这住户稀散的村庄的那一头,有一家领有全副营业执照的酒店——“醇沥酒店”,但是,由于距离的关系,使得住在这一头的村民实际上难以光顾,不过更为严重的问题是酒的质量,人们一致公认,待在“罗利弗”房顶的一角喝酒,更胜于坐在那边老板的宽敞的屋中。

房间里,一张破旧的四柱床充当了座位,好几个人聚集在床铺的三面,还有两个人高高地坐在五斗橱上,另有一人坐在橡木雕花的箱子上,另有两人坐在盆架上,另有一个坐在板凳上,于是,所有的人好歹都舒舒服服地有了坐处。这个时刻,他们正达到了精神上的欢快阶段,灵魂逃离躯体,畅游四方,他们只觉得满屋生辉,温暖宜人。在这一过程中,房屋和家具变得越发高尚、豪华;窗口的围巾也和绣花挂毯一样华贵,五斗橱抽屉上的铜拉手仿佛变成了黄金门环,雕花的床柱也似乎与所罗门庙宇的宏伟石柱异曲同工。

德贝菲尔夫人离开苔丝之后,快速赶到这里,打开前门,穿过楼下漆黑的房间,接着,熟练地解开楼梯口的门,仿佛其手指熟知门闩上的机关,她脚步缓慢地攀登着弯弯曲曲的楼梯,当她登上了最后一级楼梯、脸膛从暗处进入亮处的时候,意外地发现聚集在室内的人们全都把目光转向了她。

“这是俺自己的几个朋友,是俺花钱请来看游行会的。”老板娘望着楼梯口,对着脚步声嚷道,像是一个小学生流利地背诵教义手册,“啊,原来是你呀,德贝菲尔夫人,天哪,你把俺吓了一大跳!俺还以为是衙门里派来的人呢。”

聚在屋内的其余的人都向德贝菲尔夫人投过一瞥,并点头表示欢迎,接着,德贝菲尔夫人走到丈夫坐的地方。他正在那儿出神地低声哼吟:“俺也像有的人家那样好啦!俺家在绿山下的王陴有许多祖坟,在整个威塞克斯,谁也比不上俺了!”

“俺脑袋里出现了一个了不得的——打算!俺想跟你说一说。”满心欢喜的妻子压低声音对丈夫说道,“嘿,约翰,你没看见俺吗?”她用胳膊肘推了推丈夫,而做丈夫的看着妻子时如同透过窗户望着远方,嘴里还是在一个劲地哼哼唧唧。

“嘘!别哼得这么响,我的好人,”老板娘说道,“要不然,衙门里若是有人路过这儿,会把我的执照没收的。”

“俺猜,他给你们说过俺家的事啦?”德贝菲尔夫人问道。

“是的,多少说了点。你想,能从这里面捞到油水不?”

“哦,这可是秘密啦,”琼·德贝菲尔一本正经地说,“不过,即使坐不上大马车,能和坐大马车的攀个亲戚也不错呀。”接着,她放低喉咙,轻声对丈夫说,“你跟俺说了那桩事以后,俺就一直琢磨着,俺想起一位有钱的老太太,住在狩猎林边上,离特兰岭很近,正是姓德伯维尔。”

“啊——你说什么来着?”约翰爵士问道。

她把这一情报重复了一遍。“那个老太太一定是俺们家的亲戚,”她说,“俺的打算就是派苔丝去认亲。”

“你这么一提,俺倒是想起来了。的确有一个姓德伯维尔的老太太。”德贝菲尔说,“特林厄姆牧师还没想到呢。但是,与俺家相比,她算得了什么!没准是从诺曼王朝时代传下来的一支末房。”

这对夫妇正在全神贯注地商讨这一问题,所以谁也没有在意小亚伯拉罕已经溜进房间,正在等待叫他俩回家的时机。

“她很有钱,她一定会注意上俺家姑娘。”德贝菲尔夫人继续说,“这将是一桩非常好的事情。俺真不明白,一个家族的两房人家干吗不能彼此来往呢?”

“是呀,俺们都去认亲吧!”亚伯拉罕从床架下兴致勃勃地说道,“一旦苔丝姐姐跟老太太住到了一块儿,俺们都去看她,俺们坐她的大马车,还穿华贵的黑衣裳!”

“小家伙,你怎么跑来啦?你胡说些什么呀?还不快走开,到楼梯上去玩吧,等爹妈准备好了一块儿走!……嗯,苔丝是该去看看俺们那个本家。她一定会讨老太太的欢心——苔丝一定会的,这样,就很有可能嫁给一个高贵的绅士。反正,这俺是知道的。”

“怎么知道的?”

“俺在《测命大全》里查了她的命,上面正是这么说的呀!……你该看看,她今儿个有多漂亮!她那皮肤哇,像公爵夫人那般娇嫩哪。”

“姑娘自己愿不愿意去呀?”

“俺还没问她呢。她还不晓得这样的阔太太是俺们的本家呢。不过,只要这桩事能使她婚姻大吉,她不会说不去的。”

“苔丝的脾气可古怪啦。”

“不过她本性还是听话的孩子。这事交给俺来办吧。”

虽说这是夫妻之间的知心话,不过,坐在旁边的人还是足以明白它的意义,知道德贝菲尔夫妇现在进行的交谈事关重大,非同一般,知道他们那个漂亮的闺女苔丝前程美好,婚事大吉了。

“今儿个俺看见苔丝在教区里和其余的人参加游行会时,俺就自言自语:‘苔丝这妞儿还怪有趣味的。’”一个上了年纪的酒鬼低声评说道,“不过,琼·德贝菲尔可得留心才是,可不能让麦儿在地里发出青芽呀。”这是当地的一句俗语,含有特别的意味。[1]其余的人没有回答。

话题逐渐扩大,这时,楼下又传来别的脚步声。

“这是俺自己的几个朋友,是俺花钱请来看游行会的。”老板娘迅速地重新使用了一遍现成的话,以防不测,接着她认出新来者竟是苔丝。

在这熏天的酒气之中,坐着几个脸上布满皱纹的中年人倒不算不合适,可是,在苔丝的母亲看来,年轻姑娘的优美身段混入其中,显得极不相称。于是,还没等苔丝那黑沉沉的眸子里闪出责备的目光,她父亲和母亲就站了起来,急匆匆地喝干杯中的酒,跟在女儿身后下楼了,罗利弗太太急忙跟在他们的身后警告说:“别作声,劳驾你们了;要不然,俺的执照会被没收,俺会被传讯的,谁知道还会怎么样!再见!”

他们一道回家,苔丝搀扶着父亲的一只胳膊,德贝菲尔夫人搀扶着另一只。说真的,他喝的并不算多,还不及当地老酒鬼礼拜天下午上教堂前所喝酒量的四分之一,那些酒鬼在教堂里照样能够转身向东,或屈膝下跪,一点也不显得蹒跚。然而,约翰爵士身体羸弱,犯了这么一点小罪就显得过量,支撑不住了。到了户外被风一吹,他就站不稳脚跟了,一会儿,他觉得他们这一行人正前往伦敦,另一会儿,又好像他们正在走向巴斯。这在夜间同归的家庭中是惯有的事,而且产生出一种滑稽的效果,不过,像大多数滑稽的事情一样,实际上并不怎么滑稽。母女两人勇敢地掩饰逼迫行进的情绪,竭力让德贝菲尔——今天的事全是由他闹出来的——和亚伯拉罕以及她们自己保持步调一致。他们就这样逐渐走近自己的家门,快到家时,那位一家之长突然又一次旧病复发,哼起小调,仿佛是见到现在的住所过于简陋渺小,所以借此来壮大自己:“俺家在王陴有块坟地!”

“嘘,孩子他爹,别犯傻劲了。”他妻子说道,“古时候有名望的也不是只有你一家。你看安克特尔家、霍塞家,还有特林厄姆自己家,还不和你家差不多,不也衰败了吗?不过,你们家更阔,这倒不假。谢天谢地,俺娘家从来没兴旺过,因而在这方面倒也没什么丢脸的!”

“你别把话说得太绝了。从你的本性看,俺敢说,你比咱们任何人都更给祖宗丢脸,你们家以前一定有人当过国王和王后。”

这会儿苔丝心里想的并不是祖宗的事,而是另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所以她岔开了话题:“恐怕俺爹明儿个不能起早去赶集了。”

“俺吗?个把钟头以后俺就好端端的了。”德贝菲尔说道。

十一点的时候,全家人才上了床,而最迟明晨两点就得带着蜂窝动身,因为要在礼拜六赶集之前把蜂窝分给卡斯特桥的零售商,可是到那儿的路程有二三十英里,而且路很差,马和车辆也是速度最慢的。一点半的时候,德贝菲尔夫人走进苔丝和弟弟妹妹们睡觉的房间。

“你那可怜的爹去不成了。”她对苔丝说道。女儿的一双大眼睛在母亲推门的时候就睁开了。

苔丝在床上坐起来,迷失在梦幻与现实之间。

“可是非得有人去呀。”她答道,“卖蜂窝本来就已经晚了。今年蜜蜂分窝的时节很快就要过去了。若是拖到下个礼拜赶集的时候,就没人买了,那么,就只好搁在自家里了。”

德贝菲尔夫人好像没法应付眼前这种紧急的事。“或许,能找个年轻的小伙子去?找一个昨儿非要跟你跳舞的?”母亲马上提议说。

“不成!无论如何俺也不能这样做!”苔丝自豪地大声说道,“若是让别人知道了,那可真是羞死人哪!俺想,只要亚伯拉罕肯做伴,俺就能去!”

她母亲最后赞同了这种安排。在同一个房间的拐角上,小亚伯拉罕被从深沉的睡梦中唤醒过来,当他神志恍惚,还在梦乡徘徊的时候,就要他穿上衣服。与此同时,苔丝也匆匆穿好衣服,姐弟俩点亮灯笼,上了马棚。破旧的货车早已装好了,姑娘把老马“王子”牵了出来,它比那辆破车好不了多少。

这匹可怜的牲畜莫名其妙地望望夜色,看看灯笼,又凝视着两个人影,仿佛不相信在这个时刻,在别的有生之物都在棚中屋内安然歇息的时候,它竟被叫出来吃苦卖力。姐弟俩在灯笼里放了一些蜡烛头,就把灯笼挂在马车的左边,然后拍马启程。一开始,在上坡的路上,他们走在马的旁边,以便为这匹力气单薄的马减轻负担。他们在路上尽力使自己开心,亮着灯笼,吃着面包和黄油,谈着话,好像天亮了似的,其实离天亮还早着呢。亚伯拉罕现在清醒多了(他刚才好像是处在恍惚之中),开始谈起各种黑暗物体在天空衬托之下所呈现出的奇形怪状,说这棵树看起来像一只从兽穴跳出来的发怒的老虎,说那棵树很像一个巨人的脑袋。

他们经过小镇斯托堡了,镇上的人还全在严密的褐色茅屋顶下昏然沉睡。而后,他们到了更高的地方。比此地更高的,就是左面那个叫作公牛冢或野牛冢的高地。这几乎是南威塞克斯的最高点。它高高耸起,四面有土沟环绕。从这儿开始,漫长的道路有一段相当平坦。所以他们上了车,坐在前面,亚伯拉罕开始陷入沉思。

“苔丝!”经过一阵沉默,亚伯拉罕用准备好的语调说道。

“嗯,亚伯拉罕,什么事啊?”

“俺们现在成了贵族了,你不高兴吗?”

“不是特别高兴。”

“但是,当你嫁给一位高贵绅士的时候,一定高兴吧?”

“什么?”苔丝昂起脸,问道。

“俺们那了不起的本家将帮你嫁给一个高贵的绅士。”

“俺?俺们了不起的本家?俺们可没这样的本家呀。你脑袋瓜里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俺是在找爹的时候,在酒店里听爹妈说的。说俺们在特兰岭有个本家,是一个很阔的老太太。妈说,你要是上老太太那儿去认本家,老太太就会帮你找个好婆家。”

他姐姐突然变得一声不吭了,陷入沉思默想之中。亚伯拉罕继续不停地讲着,与其说讲给别人听,不如说只图自己说得痛快,所以,姐姐在那儿想得出神,是与他毫不相干的。他背靠着蜂箱,仰着脸凝望星辰,星星那冷峻的脉搏正在天上无数的黑洞之间跳动,安详地远离地面上的这两个渺小的生命。他问姐姐这些眨着眼的星星到底有多远,上帝是不是住在星星的背面。不过,孩子到底还是孩子,他的话又不时地回到他觉得比星星这类奇迹更重要的事情上来了。假若苔丝嫁给一个贵人而变阔了,她能不能有足够的钱,买得起一架很大的望远镜,看起星星来就像看荨麻谷一样近呢?

重新提起这个似乎弥漫于整个家庭的话题,使苔丝感到很不耐烦。

“这会儿别提那桩事了!”苔丝大声嚷道。

“苔丝,你不是说过一个星星就是一个世界吗?”

“是的。”

“全都像俺们这儿的世界吗?”

“不晓得,可俺是这样想的,有时候,它们就像俺家那棵尖头苹果树上的苹果。大多数光洁完好,没有毛病——只是少数,遭了虫害。”

“俺们住在哪一个上面——是光洁完好的,还是遭了虫害的?”

“遭了虫害的。”

“真倒霉,世界那么大,俺们投胎时偏偏没能选定光洁完好的!”

“是呀。”

“真是这么回事吗,苔丝?”亚伯拉罕把这稀奇的事情重新考虑了一遍,感慨万千地朝苔丝转过身子,问道,“要是俺投胎时选定了一个光洁完好的,那又会是什么样了呢?”

“那么,爹就不会老咳嗽了,也不会讨人嫌了,更不会醉得不省人事,赶不了这趟集了。妈妈嘛,也不至于一天到晚没完没了地洗衣服了。”

“那么,你一生下来就是阔太太,不用嫁了阔人才当阔太太,是吧?”

“唉,亚伯,不要——不要再提那件事了!”

亚伯拉罕独自陷入沉思,不一会儿,他就昏昏欲睡了。苔丝不是驾马的能手,可她觉得,暂且可以由她来照应,所以她叫亚伯拉罕想睡就睡一下。她在蜂箱前为他挪了个窝儿,以防他摔下去,她自己接过缰绳,车子像方才一样慢吞吞地行驶。

“王子”只有劲拉车,没有多余的精力干别的事了,所以驾驭它是很容易的。这会儿,没有同伴使苔丝分散心思,所以她比以前更加想得出神了。她靠在背后的蜂箱上。从她肩边无言地擦身而过的树木和篱栅,变成了超越现实之外的幻景,甚至连轻风偶然的吹拂也变成了硕大无朋的悲哀灵魂的叹息,这一灵魂在空间上与宇宙邻接,在时间上和历史相连。

接着,她细细琢磨自己生平中的错综复杂的事,仿佛看到了父亲虚荣的骄傲;仿佛看到了母亲想象中的那个向自己求婚的上等绅士;仿佛看到这位贵人自鸣得意地对她挤眉弄眼,嘲笑她家境贫穷,嘲笑她那些化为尸骨的武将祖宗。一切事物都越发变得荒诞不经,她再也不知道时间在怎样流逝。忽然,车子猛地一颠,把她在座位上掀了一下,这才使她从睡梦中惊醒,原来,她也睡着了。

车子比她睡觉前多行了好长的路程,现在已停了下来。一种她平生从未听到的沉重的呻吟从车前传到她的耳中,接着是一声“嗬——嗨”的叫喊。

她车上的灯笼已经熄了,但有另一盏更亮的灯笼照在她的脸上。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马具和另一个横在路上的东西缠在一起。

苔丝在极度惊愕中跳下车子,发现了可怖的事实,原来,那呻吟是从她父亲可怜的老马“王子”嘴里发出来的。一辆早晨的邮车,两个轮子一点声响也没有,像通常一样,如同箭一般在路上飞驰,方才,撞到了她这辆黑灯瞎火的慢慢吞吞的马车。邮车尖锐的车辕如同一柄利剑插进了可怜的“王子”的胸部,鲜血从伤口泉水般地往外直喷,落到路上还咝咝直响。

苔丝在绝望中跳上前去,用手去堵那个流血的洞口,结果只是把她从头到脚都溅上了鲜红的血点。于是她束手无策地站在一旁观望。“王子”也竭尽全力支撑着身子,一动不动,一直挺到它突然栽倒在地,瘫成一堆。

这时,驾邮车的人已走到苔丝身边,动手拖了拖身体尚热的“王子”,并且从它身上解下套具。马已经断气了,驾邮车的看到眼下已经无事可做,就回到他自己的未受伤害的牲畜身边。

“你驶错了,不该走马路这一边哪。”他说,“我得把这车邮包送到才行,所以你顶好是等在这儿看着车子。我尽快派人来帮助你。现在,天就要亮了,你什么也不用怕。”

他跳上马车,疾驶而去。苔丝站在这儿等着。天色发白了,树篱上的鸟抖抖身子醒了过来,开始鸣啭。路面完全显出灰白的面目。苔丝也显出自己的面目,比路面更为苍白。她面前的那一大摊血已经凝结,呈现出一片彩虹色;太阳升起的时候,在上面映现出耀眼的光彩。“王子”静静地、僵直地躺在一旁,眼睛半睁半闭,胸部的那个洞口看起来并不算大,好像不至于把它得以生存的东西全部喷洒光。

“这全是俺闹出来的——全都怪俺!”姑娘看着眼前这幅惨景,哭诉着说,“俺还能找出什么借口呢?——什么也没有。这下子,爹娘指望什么过日子呀?亚伯,亚伯!”她摇晃着那个在灾祸发生的过程中一直酣然沉睡的孩子,“俺们的车子无法走啦——‘王子’死了!”

当亚伯拉罕明白了一切的时候,他那年幼的脸上骤然增添了五十年的皱纹。

“唉,昨儿个俺还又跳又笑!”她自言自语,“想想看吧,俺竟是这样一个笨蛋!”

“这全是由于俺们生活在遭了虫害的星球上,而不是一个光洁完好的世界上,是不是呀,苔丝?”亚伯拉罕眼里噙着泪水,低声嘟囔道。

他们在那儿默默地等了许久,时间显得漫长,没有止境。最后,他们终于听到了一种声音,并看到一个物体朝这儿移近。驾邮车的人果然说话算数。一个农家伙计牵着一匹健壮的矮脚马,从斯托堡附近走了过来。这匹马取代“王子”,套到装有蜂箱的车上,朝卡斯特桥方向驶去。

当天傍晚,这辆空车返回到了出事地点。“王子”自早晨起就一直躺在路边的沟里,流淌在路中间的那一大摊血尽管被来往的车辆又碾又擦,但血迹依然可辨,现在,只有将“王子”抬进它以前所拉的那辆货车上。它四脚朝天,铁蹄闪烁在夕阳的余晖之中,顺原路返回大约八九英里之外的马洛特村。

苔丝提前回家了,她简直想不出怎样向父母启口,说出这个消息。但是,从父母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都已经知道了这一损失,所以,这倒减轻了苔丝开口叙说的负担。然而,她的自我谴责却一点也没减缓,她因自己的疏忽大意而继续谴责自己。

但是,在他们看来,对于一个无计谋生、得过且过的家庭,这场灾难倒不像力求发达兴旺的家庭那样觉得可怕,其实,在他们这种家庭,这意味着倾家荡产,而在家道兴旺的家庭,这只不过是一件烦扰的小事。德贝菲尔夫妇并没有气得满脸通红,并没有像奢望儿女幸福的父母那样对着女儿大发怒气。谁也没有像苔丝本人那样责怪苔丝。

德贝菲尔得知,因为“王子”老朽枯瘦,屠夫和皮匠只肯出几个先令收购尸首,这时,他便断然决定不予出售。

“不卖,”他很有气度地说,“俺不卖老马的尸首。俺德伯维尔老祖宗在大地上当武将的时候,绝不把战马卖给人家当猫食的。叫那些家伙收起他们的先令吧!俺家‘王子’活着的时候好好地为俺干过活,现在它死了俺也不忍心与它分离。”

第二天,他在园子里为“王子”挖了一个坟坑,他卖力地挖着,好几个月来,他为养家糊口种庄稼时,也没有这样卖力。坟坑挖好之后,德贝菲尔和妻子用绳子把马拴了起来,沿着小路把它拖到坟坑,孩子们跟在后面,像送殡的队列。亚伯拉罕和丽莎抽抽噎噎地哭着,盼盼和洁洁为了发泄满腔悲痛,号啕大哭,哭声在四处回荡。当“王子”下葬入土的时候,他们围在坟坑四周。全家的饭碗已被夺走,他们往后日子怎么过呢?

“它上了天堂了吗?”亚伯拉罕呜咽着问道。

接着,德贝菲尔开始往坑里填土,孩子们重新大哭起来。全都失声痛哭,除了苔丝。她脸上干巴巴的,毫无血色,仿佛认定自己就是凶手似的。

注释:

[1] 这句俗语是指怀胎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