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世界文学名著)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5章

前面所说的布莱克摩,是一个美丽的山谷,马洛特村就位于它东北部的起伏地带。这一地区群山环绕、清幽僻静,尽管离伦敦只不过四个钟头的路程,可是大多数地方仍然未被风景画家或游客所涉足。

要想熟悉这个山谷,最好是从环绕四周的群山的顶峰向下俯瞰——夏季的干旱时节也许是个例外。若是没人引导,在天气不好的时候逛到幽深之处,很可能对狭窄曲折、满是烂泥的道路产生不快之感。

在这片土地肥沃、群山遮掩的乡间地带,田野永不枯黄,泉水永不干涸,它的南面邻接着险峻的石灰岩山岭,这山岭环绕着汉勃勒顿山、公牛冢、荨麻谷、多格堡、高斯陀以及巴勃荡等高地。从海滨地区来的游客,向北艰难地走了几十英里路的石灰质丘陵和谷类庄稼地之后,突然来到这种峻岭的边缘,向下鸟瞰,惊喜地发现一片原野像地图一样平铺在脚下,与刚才所路过的截然不同。他的身后是莽莽重山,灿烂的阳光倾泻在看起来广袤无垠的原野上。一条条小径呈现白色,一排排低矮的小树编成篱笆,空气清澈无色。在这儿的峡谷间,世界仿佛是在更纤小、更精致的规模上建构起来的;田野仅仅是浓缩了的放牧的围场,从这儿的高处看下去,栽成树篱的一排排灌木好像是由绿线编织的网,铺在淡绿色的草地上。下方倦怠的大气染上了一片蔚蓝,就连艺术家称作中景的部分也带有那种色彩,而远处的地平线上却呈现出最深沉的蓝色。可耕的土地数量不多,面积有限。除了很少的一部分之外,整个景色就是辽阔的草地和茂密的树林,大山抱着小山,深谷套着浅谷,这就是布莱克摩山谷。

这个地区不仅在地形上饶有风味,而且在历史上也妙趣横生。从前,这块地方以“白鹿林”而遐迩闻名,相传在亨利三世执政时期,有一只美丽的白鹿被国王追捕到手,但国王把它放掉了,可是,这只白鹿却被一个叫作托马斯·德拉林德的人捕杀了,因而此人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在那些年代,以及直到不久之前,此地到处覆盖着茂密的树林。即使现在,从古老的橡树丛和存留在山坡上的杂乱无章的乔木地带中,从遮蔽着大片大片牧场的空心大树中,也还可以发现早年情形的痕迹。

御猎场已经不复存在了,但它遗留的一些古时风俗却没有绝迹。然而,许多风俗只是以变换的或改装的形式得以留存。譬如,原来的五朔节舞会,在我们现在所讲的这个下午可以辨别出来,不过,已改装成狂欢会的形式了,或者按当地的说法,叫作“游行会”了。

对于马洛特的年青一代村民来说,这种游行会是一个有趣的事件,尽管其真实的兴趣未被这一仪式的参加者们所关注。它的奇特之处并不在于保留了年年列队游行跳舞这一风俗,而是在于其参加者全是妇女。在男人的圈子里,这样的庆祝虽说正在趋于灭亡,可也不算罕见;但是,不知是女性天生的羞怯,还是来自男性亲属的讥讽,使得尚存的这类妇女庆祝活动(如果还有别的话)丧失了原有的荣耀和盛况。唯有马洛特的游行会依然存在,来纪念当地的谷物女神节。这一活动已经持续好几百年了,如今仍在按期进行,如果说这不是互济会,那么则是一种表示还愿的妇女会。

结队而行的妇女们全都穿着白色长裙,这种明快鲜明的服饰是旧历时代的遗风,在那个时代,目光远大这一习性还没有把人类情感降低到单调一律,欢天喜地与5月时光仍是等同的概念。这一天,妇女们首次出现的时候,是绕着教区排着双行的队列游行。绿色的树篱和爬满藤蔓的房屋前壁衬托着她们的身躯,当明媚的阳光照射在她们身上的时候,理想与现实便微微发生冲撞;因为,尽管整个队列都是穿的白色长衫,但是其中没有两件白得一样。有的接近于纯粹的漂白,有的是泛蓝的灰白,而有些年长者所穿的长衫则是白中带着死灰(可能是在箱子里叠了好多年了),而且还是乔治时代的式样。

除了白色女衫这一基本特征之外,每一位妇女和姑娘右手都拿着一根剥了皮的柳树棍子,左手拿着一束白花。削剥柳枝和挑选鲜花,都是每个人要费出一番心思才能完成的。

游行队伍里,有几位中年妇女,甚至有几位上了年纪的妇女,她们那满头的银丝以及历经沧桑、饱受磨难所带来的满脸皱纹,夹在喜气洋洋的队列之中,造成了一种近乎荒唐可笑,却又可悲可叹的场面。对于她们,自己要说“生命毫无喜乐”[1]的年头快要临近了。也许,这些饱经风霜、受尽忧患的人,比起她们年幼无知的同伴来,确确实实个个都有更多的东西值得我们搜集和叙说。不过,还是让年长者从这儿退场吧,让给那些在紧身胸衣下生命搏动得更为热切、更为猛烈的人吧。

的确,年轻的姑娘在队列中占了大多数,她们满头的秀发在阳光的映射下,放射出金色、黑色和褐色的光泽。在她们中间,有些人长着美丽的眼睛,有些人生着灵秀的鼻子,还有些人嘴唇妩媚动人,身段婀娜多姿,可是将这些美色集于一身的人,固然不能说没有,却极为稀少。在这种简单粗俗地出头露面、被人打量的情况下,该怎样安排自己的嘴唇,对于她们是个难题,脑袋该怎样保持平衡,面部又该怎样排除不自然的神情,显而易见,都不是她们力所能及的,这些都说明她们是真正的乡下姑娘,不习惯抛头露面。

她们每个人不用阳光照射,身上都已经热烘烘的了,每个人都有供自己心灵取暖的私人小太阳,每个姑娘都依然怀着某种梦幻、某种情感、某种爱好。至少是某种渺茫、朦胧的希望,因为希望总是存在的,虽然也许正在化为泡影,因此,她们大家全都高高兴兴,并且好些人还喜气洋洋。

她们绕过醇沥酒店,正准备离开大道,穿过边门进入草场时,一个妇人嚷了起来:“啊,老天爷!看哪,看哪,苔丝·德贝菲尔,那不是你爹乘坐大马车回家吗?”

听到这一声叫喊,队列中一个年轻姑娘转过头来,她是个漂亮标致的姑娘——也许,并不比别的姑娘娇美,但是她那两片充满灵性的牡丹般的嘴唇和一双天真纯净的大眼睛,给她的容颜增添了无可置疑的妩媚。她头发上扎着一根红丝带,在整个游行队列中,她是唯一能以这种鲜明装饰而自夸的人。她转过头来的时候,看到德贝菲尔乘坐醇沥酒店的轻便马车,一路驶来,赶车的是一个头发卷曲、身体强壮的年轻女人,她的两只衣袖卷到了胳膊肘以上。这是该家酒店的神情愉快的雇工,总是打杂,时而也做马夫。德贝菲尔靠在马车上,眼睛奢侈地闭了起来,一只手在头前晃来晃去,嘴里慢悠悠地吟诵不停:“俺家——在王陴——有一大片祖坟;俺那些被封为武将的祖宗——装在那儿的铅棺材里面呢!”

参加游行会的人哧哧地笑了起来,除了那个名叫苔丝的姑娘。她意识到自己的父亲当众出丑,不免感到有些害臊。

“他只是累了,没别的,”苔丝赶紧解释说,“他搭车回家,是因为俺家的马今天得歇着。”

“你真会装糊涂,苔丝。”她的同伴说,“他是赶集的时候灌多了。哈哈!”

“听着,要是你们再笑话他,俺就不会同你们向前多走一步了!”苔丝大声嚷道,面颊上的绯红已经扩展到整个面部和脖颈。过了一会儿,她的眼睛泪汪汪的,只好深深地低下了头。她们觉察到真的伤害了她,所以没再吭声。队列又开始正常行进。苔丝的自尊心极强,不愿再次掉头去弄清父亲那番话的真实意义(如果有什么意义的话),因此她默默地随着大家走进围场。舞会将在这儿的草地上举行。到达这一地点之后,她的心情恢复了平静,用柳枝轻轻拍着身边的人,并且像往常一样又说又笑了。

苔丝·德贝菲尔在人生的这个阶段,还只是个未被经验所染指的纯情少女,虽说她上过村里的学校,可是乡音很重:在这个地区的方言中,典型腔调大约表现在“ur”这个音节的念法上,这儿的人把它念得像人类语言中的任何音节一样重。苔丝发这种乡音时,那两片噘起的红嘴唇很难有固定不变的形态,每当她说完一句话准备闭嘴的时候,她的下唇总是要顶一下上唇的中部。

她的面容中仍然不时地流露出一股稚气。她今天走路的时候,尽管周身洋溢着美丽的成年女子的气质,可你有时能从她的面颊中看出她十二岁时的情态,或者在她眼睛中辨出她九岁时的光泽,甚至连五岁时的神色也不时地从她嘴部的曲线中掠过。

然而,这一点很少有人知道,更没有什么人对此加以注意。极少数人,主要是陌生者,偶尔打她身边经过时,会久久地凝视她,一时间被她清新的气韵所迷醉,并想知道以后能否再与她相遇,不过,几乎对每一个人来说,她只是个容颜好看、生动如画的乡下姑娘,仅此而已。

关于德贝菲尔乘坐的由女车夫赶着的凯旋马车,已经看不见,也听不到了。游行队列走进指定的场地,开始跳舞,由于没有男性舞伴,姑娘们起初是女的和女的跳,但是到了快收工的时候,村里的男人和其他一些闲人及行人开始在周围聚集,并且似乎想做舞伴。

在这些旁观者之中,有三个身份较高的年轻人,肩上挎着小背包,手里拿着结实的拐杖。从他们彼此相像的面貌和由大到小的年龄来看,他们似乎是亲兄弟,或者实际上就是亲兄弟。老大戴着白色领带,穿着马甲,头上是一顶普通副牧师的薄边帽子;老二是个标准的大学生;老三嘛,仅凭相貌来看,很难辨出他的身份,在他的眼神和服饰中,有一种未加虚饰、无拘无束的情调,表明他还没有跨入职业的门槛。所以我们只能猜测说,他不过是一名对任何事情都想随便尝试一番的学生。

这三个兄弟告诉偶然相遇的人们说,他们来布莱克摩山谷旅行,是为了消度降灵节假期,他们是从东北面的沙斯顿镇起程的,正朝西南方向走。

他们倚在大路边的栅栏门上,打听起这群白衣女人在此跳舞的意义。老大和老二显然不想逗留太久,但是老三看到这群姑娘没有男伴而舞的情景,感到非常有趣,因而不想急于赶路。他把背包和拐杖一起放在篱笆边上,打开了栅门。

“你要干什么,安琪?”老大问道。

“我想去和她们跳个舞。我们三个干吗不去跳一跳呢?只玩一两分钟,不会耽搁很久的。”

“不行,简直胡闹!”老大说,“在公共场所,同一群乡下丫头跳舞,给别人看到了怎么得了!快走吧,要不我们在天黑以前就赶不到斯托堡了,附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投宿;再说,既然我们不嫌麻烦地带来了《反不可知论》,那么临睡之前还得看一章呢。”

“那好吧,我五分钟以后就会赶上你和卡思伯特;你们不用等我,我说到做到,菲利克斯。”

老大和老二很不情愿地离开了弟弟,继续赶路,为减轻弟弟的负担,他们还替他带走了背包。老三走进了草地。

当姑娘们跳完了一支舞,停了下来的时候,他对离他最近的两三个姑娘献殷勤地说:“真是万分可惜,亲爱的姑娘们,你们的舞伴呢?”

“他们还没收工呢,”最胆大的一位姑娘答道,“过一会儿,他们会陆续来的。先生,趁他们没来,你当个舞伴怎么样?”

“当然可以。不过,这么多姑娘,只有我一个男的!”

“一个总比没有好哇。拿眼睛盯着同一种性别的脸膛,跟着同一种性别的脚步,没有拥抱,没有亲吻,真是枯燥无味。好吧,你自个儿挑吧。”

“嘘,别这么性急嘛!”一个比较腼腆的姑娘说道。

这位青年这样被邀请之后,用眼睛粗略地把姑娘们扫视了一遍,试图辨别一下。但是,由于这群姑娘都是他从未见过面的新人,所以他的鉴别力不太中用。他所挑选的,差不多是第一个走到他身边的人,既不是刚才说话的那个姑娘(这出乎她的意料),也不是苔丝·德贝菲尔。家谱、祖坟、文件记载、德伯维尔的血统,都还没有在苔丝的人生战斗中帮助过她,甚至没能在普普通通的乡下姑娘中间占个上风,把一个舞伴吸引到自己的身边。如果没有维多利亚时代的金钱相助,诺曼底的血统算得了什么!

那个独占鳌头的姑娘叫什么名字,我们不必去管,反正没有记载下来,但是在那天傍晚,大家都嫉妒她头一个享受与男性舞伴翩然共舞的殊荣。不过,榜样的推动力是极为巨大的,方才,无人闯入的时候,村里的年轻人都站在外面平心静气地围观,现在则纷纷急促地走进舞场。不一会儿,结伴而舞的场地内掺入了可观的乡村青年,最后,就连最不起眼的女人也不必充当男性舞伴的角色了。

教堂的大钟敲响了,这时,那个年轻学生突然说他必须走了,方才,他一定是忘乎所以了,他还得跟上同伴呢。当他从跳舞的人群中走出来的时候,—双眼睛落到了苔丝·德贝菲尔身上。苔丝一双圆圆的大眼睛真实地流露出微弱的指责,怪他没有挑她做舞伴。他也觉得遗憾,因为她刚才畏缩不前,未能引起他的注意。他就带着这种后悔的心情离开了草场。

由于耽搁得太久,于是他加快步伐,沿着道路向西面飞跑而去,很快穿过一块低谷,又登上一个山坡。他还没有赶上两个哥哥,却停下来喘口气,他回头一望,只见姑娘们白色的身影在绿色的围地里旋动,正如他在她们中间时一样。看来,她们已经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了。

她们全都把他忘了,也许只有一个没忘。那个白影离开大家,独自站在树篱旁边。从她的位置来看,他知道这就是没有与他共舞的那个美丽的少女。事情虽然微不足道,但他本能地意识到,她由于被他疏忽而感到受了伤害。他后悔自己没有邀请她;他后悔自己没问她的名字。她那么端庄秀丽,脉脉含情,穿着那身单薄的白裙又显得那么柔弱温和,因此,他觉得刚才的所作所为真是愚蠢至极。

然而,现在已经无济于事了,他只好转过头来,弯起身子急速赶路,不再思考这件事了。

注释:

[1] 出自《圣经·旧约·传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