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杂家
杂家,就是什么都学、什么都做、不专一门的人。有的人因为博学多才,爱好广泛而成为一个杂家,有的人则是为现实所迫,不得不成为一个杂家。
我就是一个杂家。
我少年时,“文化大革命”还没有结束,响应“上山下乡”的号召,我也成为其中的一员。我的第一份工作是修路。那个年代,我们这些少年用肩膀挑土挑沙,硬是把高高的路基用肩膀垫了出来,在原始森林里三个月筑成了一条公路,那是何等的自豪!
第二份工作是给泥瓦匠做小工,就是跟着师傅挨家挨户修火墙、修火炕、修烟囱。小工,就是用手推车拉砖、拉水泥、拉沙子。然后把沙子和水泥按比例和好,用桶装好并提到师傅面前,再把砖递给师傅,师傅只管砌墙。那时,我们崇拜师傅,因为他能把墙砌得又平又直。
第三份工作是缝纫,比起重体力的劳动,这真的是个好工作。我的工种是专门锁扣眼儿,那个年代没有锁扣眼儿的机器,我们都是用手针一针一线地锁。那时,我们特别尊敬裁缝师傅,觉得她们只要使用粉笔、尺子、剪刀就能剪裁出各式的服装。
第四份工作是在建筑工地做杂工,拉沙、拉泥、拉砖,然后挑一担上跳板,递给师傅,再由师傅砌房子。当时的师傅在我们看来简直就是英雄,因为他能砌高楼!
第五份工作是漆油漆,每天拎着油漆桶,刷铁栅栏、刷木栅栏、刷窗框、刷门。
第六份工作是打草,这是个重体力活,需要每天抡着大扇刀,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把草一排一排地割倒。晚上收工回来,还要轧刀。那个时候,我们都十分敬佩农民师傅,这项技术就是他们教给我们的。
第七份工作是做磨坊工,把麦子磨成面粉。我每天穿好工作服,戴好帽子和口罩,不断地把麦子倒进机器的漏斗里,看着麦粒是如何变成麦麸和白面的。
第八份工作是在幼儿园做老师。我特别喜欢这份工作,因为可以教孩子们识字、唱歌、跳舞、讲故事、做游戏,和孩子们在一起。
第九份工作是在农场做工,种菜、施肥、除草、打农药、秋收、赶着毛驴车上大街卖菜。在那里,我学会了理解动物的语言,学会了吆喝,学会了做买卖。
第十份工作是我考进文工团以后,在乐队拉小提琴。当时我特别崇拜我的老师,把老师当作我奋斗的榜样。
第十一份工作是我从艺术学院毕业以后,在艺术职高任教。在那里,我努力地成为一名称职的老师。
第十二份工作是我调进省歌舞剧院后,在舞蹈队担任钢琴伴奏,我在这个岗位上一直工作到退休。
杂吧?杂;累吗?累;苦吗?不苦;烦吗?不烦;抱怨吗?从不。因为我吃苦耐劳,我独立、勇敢和坚强,所以我接受命运给我的一切安排,我干一行爱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