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制度扶贫(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是世界上人类发展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4]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广泛调查研究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实现“共同富裕”理念,并积极探索通过计划经济体制和走农业合作化和工业现代化的道路来治理贫困。
一 理论层面探寻治理贫困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新中国成立后高度关注贫困治理问题,把贫困治理作为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主要思考和关注的问题有以下方面:
(一)治理贫困的制度前提:走社会主义道路
毛泽东认为走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中国贫困问题的根本出路。民主革命时期,他就说过:“中国也只有进到社会主义时代才是真正幸福的时代。”[5]新中国成立后,他又多次强调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高速发展社会生产力,最终使农民摆脱贫困问题。例如,毛泽东在1955年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指出:“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6];此外,他还进一步探讨了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生产力发展的动力问题,提出不能单纯就经济抓经济、就技术抓技术,而要通过抓思想政治工作和人的觉悟的提高来促进经济、技术发展的观点。他说:“我们要教育人民,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集体,为了后代,为了社会前途而努力奋斗。要使人民有这样的觉悟。”[7]“应当强调艰苦奋斗,强调扩大再生产,强调共产主义前途、远景,要用共产主义理想教育人民。”[8]为此,他大力推动对雷锋、大庆、大寨等典型的宣传,在全党全社会倡导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的精神和风尚。后来的实践也反复证明,关于要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为经济发展服务,并动员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贫困治理,与现在的“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扶智扶志相结合具有一脉相承的关系,也为探索中国特色扶贫开发治理道路积累了宝贵财富。
(二)治理贫困的宗旨目标:实现共同富裕
新中国成立后的共同富裕思想有一个逐步完善、不断演进的过程。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关于农民土地问题,毛泽东就明确地提出“实现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阐述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初步设想,即“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9]。随后,毛泽东还继续探讨了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问题、均衡发展以及两极分化问题,例如在1962年1月提出,“要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一百多年的时间,我看是不行的”。根据这个论断,毛泽东又于1963年的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两步走策略,这个策略的提出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指导思想。关于两极分化问题,他认为如果只讲按劳分配,人们由于先天条件、家庭负担方面的差别,收入差距难免会逐渐拉大,久而久之势必两极分化。他在20世纪50年代初土地改革完成后迅速推进农业合作化是出于这个考虑,在20世纪60年代初坚决反对分田单干(即今天所说的包产到户)同样是出于这个考虑。他总是担心社会主义社会的管理者和脑力劳动者相对于体力劳动者具有事实上的优势,如果过分强调等价交换、按劳分配,会逐渐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总之,共同富裕的扶贫目标既是对中国共产党奋斗目标的高度概括,又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一脉相承而通俗易懂,所以迅速为中国人民所接受和认同,“走社会主义道路,大家过共同富裕的生活”成为广大人民的共识。
(三)治理贫困的根本路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生产力标准是唯物史观的根本原则,也是其优于唯心史观的首要标志。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根本手段、是促进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将一步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资料集中在无产阶级的国家手里。并且尽可能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地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解决贫困问题、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毛泽东在1945年党的七大政治报告上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10]1956年党的八大正确地判断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并由此确定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这些论述表明,党在新中国成立后很长时间里关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认识是完全正确的,只可惜在实践的探索过程中遇到了挫折。
二 实践层面探寻治理贫困
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改革开放前,中国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与1949年之前比,与广大发展中国家比,在某些方面与发达国家比,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为解决广大人民吃穿住行等基本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在经济增长率和固定资产积累方面,新中国成立时从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手中没收的固定资产仅有112亿元;在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时,从民族资本家手中赎买的固定资产不足20亿元,二者相加130多亿元。中国人民就是靠这点家当,在内缺资金、人才、资源、经验,外有西方经济封锁的情况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连续5个五年计划建设(仅在初期得到苏联一些援助),使1952—1978年的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2%(如果按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有权威统计学家认为年均增长率为7.3%),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1.4%;基本建设投资6440亿元,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比1949年增加了56倍。
在工农业产品方面,1979年,中国的钢产量达到3200万吨,比1949年之前最高年份产量增长35倍;与英国相比,由1949年相差99倍变为反超其60%;与美国相比,由1949年相差438倍变为相差3.6倍。发电量达到2566亿千瓦时,比1949年之前最高年份增长43倍;与英国相比,由1949年相差13倍变为反超其17%;与美国相比,由1949年相差80倍变为相差9倍。石油产量由1949年之前最高年份的32万吨提高到1亿吨,做到了自给自足。粮食产量由1949年之前最高年份的1.4亿吨提高到3亿吨,增长了1倍多。
在制造业和科技方面,通过29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探索,由1949年之前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制造的局面,变为500多种工业门类基本齐全,不仅造出了汽车、飞机、坦克、拖拉机,而且造出了火车、万吨轮船、数十万千瓦的发电机、万吨水压机等,成功试爆了原子弹、氢弹,发射并成功回收了人造地球卫星。
在文教卫生方面,1949—1978年,中国小学、中学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分别增长了6倍、62倍、7倍,科技人员增长了10倍,婴儿死亡率下降了10倍(200‰—20‰),天花、鼠疫、霍乱、黑热病、回归热、斑疹、伤寒、性病等恶性传染病被消灭或基本消灭,人口总数由5.4亿增长到10.2亿,人均预期寿命由35岁提高到67岁,均增长了一倍。
总之,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后把反贫困作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通过建立计划经济体制、实施土地制度改革、抓住苏联答应全面援助的机遇优先发展工业化,以及改善教育、医疗条件等措施,在城市依托保障充分就业,严格价格控制和定量供应,让广大市民公平享有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并提供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带动了国民经济增长,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在农村,主要通过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体制依托重新分配生产资料,实行农业合作化,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等措施,不断解决人们的基本生存问题,实现减贫,极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然而,毕竟中国经济发展基础较弱,新中国成立时40%—50%的人口都处于生存贫困状态,实行以平均分配制度和城乡分割体制相结合为显著特征的救济式扶贫在赤贫人口生存困境中起到了暂时性缓贫作用,却不能真正培养起贫困群体的自我“造血”的能力。此外,再加上贫困人口基数大、农村自然条件恶劣、自然灾害和流行病频发等客观条件,以及当时综合国力有限、科技水平和生产力水平较低、对产生贫困因素的复杂程度缺乏系统分析、对消除贫困的有效办法缺乏有力经济支撑等因素,中国只能建立起“救急不救穷”的扶贫方式,很难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因此在1978年时中国的贫困发生率仍然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