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网络空间的生成景观
一 网络空间的概念界定
张耀灿认为,“促进人在社会中的生存与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人学视野中思想政治教育的本原目的。立足新的历史时期,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发展既不能背离其本原目的,也不可脱离现实社会。本书之所以确定以“网络空间”为视角,旨在从技术和社会两个层面厘清现实社会的实然状况,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向深入,切实促进人在社会中的生存与发展。故而,正确认识和准确界定“网络空间”这一概念,将直接关涉着该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网络”一词不仅由来已久,而且用法广泛。从技术层面、社会文化层面以及哲学层面都有不同的阐释和运用。网络时代的到来,人们切实感受到了信息技术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密切关联,却难以在网络、互联网、因特网、万维网等概念之间进行准确的区分。互联网创建于20世纪60年代初,直到万维网的协议把超文本连接起来,组合成一个工作系统,互联网才真正走入日常生活。万维网的鼻祖蒂姆·伯纳斯-李[1],从1989年开始构想,1991年推出,直到1993年至1994年之交,才真正进入日常使用的范围。“网络”一词的内涵非常丰富,所指涉的内容已经远远超出上述定义。从其使用的情境出发,可以分为两种维度:技术维度和学术维度。
从技术维度出发,“网络”一词泛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互联网是计算机的互联网络,移动互联网是智能移动终端的互联网络,物联网是万物的互联网络。随着网络与新媒体终端技术的发展,“网络”一词在当下不再专指互联网,网络技术正从互联网技术向移动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扩展,网络技术发展演变的本质就是上网终端不断扩展的过程,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并无本质区别,只是联网的终端范围和种类不同而已。依此类推,所谓的“车联网”“电视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的概念都不难理解。也有观点认为,未来的网络将从“消费互联网”逐步向“产业互联网”(也称“工业互联网”)发展,网络技术将不断地向传统产业渗透,传统产业的“互联网转型”是未来网络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从学术维度出发,主要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去界定“网络”的内涵,常指“网络虚拟空间”“网络虚拟社会”。“网络”一词还用来描述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如“社会网络”“传播网络”等。网络的崛起被视为20世纪下半叶的一个全球性事件,深入而密切地影响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学术维度下“网络”的内涵,既指技术革命引发的时代变迁,也指技术思维引发的社会变革。本研究借助学术维度的“网络”内涵,立足人类社会生活和行为的全新场域,以探究人在网络空间下的生存发展样态。
“网络空间”,也常被称为“赛博空间”,这一概念缘起于美国科幻作家威廉·吉布森(William Gibson)的长篇小说——《神经漫游者》(Neuromancer)。也有学者认为,网络空间实际上是虚拟实在(Virtual Reality,VR),美国学者迈克尔·海姆在其著名的《虚拟现实的形而上学》一书中便持有上述观点。何为空间?“从广义上理解空间概念,所谓的空间正是存在的无限性,也就是说,空间概念并不包含着存在于空间中的存在物,而是包容着存在物的范围指称。那么,我们可以这样说,所有的空间都被包含在无限性存在的空间之中。所有具体存在的空间都是对无限性空间的划割。”[2]从海德格尔的空间说出发,考察人与空间的关系,空间是主体满足需要而划定与设置的具体特定功能特征的范围和界限。海德格尔的空间说强调空间是人、思、筑的结合。我们可以从空间与地点相分离的角度来探究网络空间,“地点”通过场所的观念被概念化,指的是社会活动的物质环境在地理上的分布。在多数情况下,社会生活的空间维度受“在场”的支配,即地域性活动的支配。现代性通过对“缺场”的各种要素的孕育,把空间从地点分离出来,远离了任何面对面的互动情势。全球数以亿计的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鼠标或键盘点击互联网上的连接或超链接,进行着实时或延时的互动行为,利用网络在世界范围内实现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组织之间以及组织与组织之间的频繁通信,实现一种网络空间上的社会互动,为身居异处的人们提供交流互动的平台。
网络空间的迅猛崛起和发展所带来的人际交往和社会生活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原则上普遍可及,为人类扩展了越来越多的交往机会,也就必然会带来人们互相交往的无限性空间。[3]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虚拟生存、数字交往等范式日益得到学界和大众的认同与关注。网络不再只是一种信息的传播工具,它正在以惊人的效率塑造着一个全新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空间,不仅带给了人们快速便捷的信息传播方式,而且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存交往方式和人类社会的深层结构。如果说,网络空间是一个全新的行为场域,也就意味着,网络不仅是一种媒介和工具,更是一种生存方式和行为场境。
二 网络空间的基本形态
伴随网络信息社会的形成,人们的虚拟实践愈加深入而丰富,网络空间的基本形态日益呈现。网络空间的技术逻辑,为互动主体提供了自由开放的公共空间,也为人们搭建了私密的个人空间。
(一)个人空间
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加速了网络空间的形塑进程,其内在逻辑是社会与技术的相互构建,网络以技术化的语言和程序性的思维,将世界呈现给个体,又将个体融于世界。人类生产、生活所依存的网络空间是一个现代性和后现代性杂糅的场域。全球化是现代性的突出特征,碎片化是后现代性的精神特质,前者诉诸整体性的社会化大生产,后者追求个人生存状态的觉醒,全球化和个人化成为网络化生存的两大支点。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不仅促进着社会分工的细密,而且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合作关系,社会生产和社会交往程式化的同时,主体间的私密空间越发被主体所重视和维护。网络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催生了一个全新的场域,网络日益成为人类生产、生活的必需。在网络空间里,网络使用者以技术化的符号身份而存在,与他者互动、与世界相连。
网络空间之于个体是一种技术存在和精神存在的统一。“互联网技术在为主体建构起虚拟空间的过程,既有主体解构信息技术为主体所用并打破网络技术神秘化的祛魅过程,也有主体通过虚拟符号的数字化编程抛开现实社会运行规则与机制,回归于精神生命的本质存在的返魅意义。”[4]一方面,网络信息技术的符号化和隐秘性为个人空间的建立提供了技术支持与可能;另一方面,主体的网络虚拟实践也在不断构建着自我的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不同,人们依赖网络建立了新的社会关系,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可以自由地隐藏部分甚至全部真实信息,无论是社会身份,还是天赋角色。在维护群体共生的公共空间的同时,主体个性化的精神需要和自由化的交往需要得以凸显。
网络信息技术支撑的个人空间,既具有屏蔽主体之外任何对象的虚拟性与隐秘性,同时具有实时面向任意对象的平等性与公开性,从本真意义上实现了主体的个性化生存和自由式交往。维护个人网络空间的前提是遵循网络技术思维下主体的身份选择,符号化的构建是主体精神的网络化释出,标志着行为主体的相互认同和空间融合。网络化个人空间的选择性隐匿,实现了主体个性化发展的私密需求,这是技术赋权理念下的个性化自由。值得注意和说明的是,网络空间的个人形态因其主体网络化生存的程度不同而具有不同的表征。行为主体在网络空间的符号化自我与真实的本我处于分置状态,则其个人空间也在虚拟与现实之间处于分离状态,反之,二者处于融合状态,则个人空间也实现了完整性的存在。
(二)公共空间
网络空间视域下,与个人空间相对应的另一种基本形态则是公共空间。从公共性与个体性的关系来看,公共性是共同体中主体个人性的扩展,同时,社会交往中个体性的生成又催生了公共性的现实表征。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作为网络空间的两种基本形态同样具有统一性。网络公共空间巧妙地解决了个人空间的隐蔽性与公共领域的公开性之间的矛盾,加速了公共空间的发育与成长。
日新月异的现代科技革命推动着时代主题的变化,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全新划界、公共生活和公共美德的技术彰显,以及和谐发展与和谐理念不断得到普及,公共性在多维度得到了关注和呈现。在网络公共空间中,全新的实践方式彰显了极大的公共性价值诉求,一跃成为任何行为主体都必须面对的客观社会存在,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存方式、价值观念以及交往模式。现实生活世界中的沟通障碍被技术解蔽,传统的精英话语垄断和控制状态被消减,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话语方式和交往对象,一个非强制性的交往空间和公共领域不断形成。
公共空间的生成与扩展,从理念上实现了一种文化合理性理想,体现了一种具有主体性、目的性的价值生存信念。这一内在特质,深刻地暗含了人类文明进步的主流品格和精神追求。在网络公共空间中,人们的行为方式与准则从生存活动的本质上呈现了一种群际共生性,以“差异共识”为基础的“公共实践”和“公共交往”不断展开。这种共生性的生存实践方式必然伴随共享性的价值理念,人们积极主动地遵循技术逻辑,理性地适应程序化的生存方式,追求网际互动过程中的文明成果创造和人际价值共享。
面对网络公共空间中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分界线日益模糊的现象,始终存有一个追问:这种生存方式在根本上究竟是联结了个体,还是分离了个体?这是一个关于公共领域未来的思考。互联网技术本身所具有的超链接式的连接结构,以及其复制扩散的传播方式,构成了一种新型的社会凝聚力,换言之,形成了一种技术理性思维下的网络共同体。回应上述追问的客观前提是理性对待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分界线模糊的现象,并深刻认识到公私领域的界线并不会消失。一方面,私欲膨胀导致了个体对公共世界的侵占和淡漠;另一方面,公共空间群际共生的生存逻辑对个人空间的自由选择和私密生活存在威胁,引发了现代社会公私领域的紧张与失范。然而,网络恰恰满足了公共空间建构的两个要素:广泛参与和理性沟通。网络作为一个空前多元的社会结构,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正在改变并重构某些传统社会格局。网络公共空间既赋予网民以权利、赋予公共理性和网络民主以希冀,又使得泛自由主义弥漫、个人主义泛滥,为此,要积极构建和谐的网络公共信息空间,理性地审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自洽关系,协调地发展公私领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任务。
三 网络空间的基本属性
网络空间的基本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从技术构成出发,网络空间具有数字化、虚拟化、主体化的技术特性;从建构维度出发,网络空间具有时空伸延和时空压缩的空间特性;从社会功能出发,网络空间的交往场域重构了现代社会关系,网络空间的融合发展变革着现实社会结构。
(一)网络空间的技术特性
网络信息技术生成的网络空间,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开创了全新的实践场域,而且建构了现代社会的新社会形态,实现了虚拟与现实两大生活世界的对接。网络空间之所以具有如此强烈而广泛的革命性意义,是与其独特的技术特性紧密相关的。网络技术所固有的特性决定了网络空间的技术性表征。然而,技术构成的特征却无法涵盖网络空间的全部属性。把握网络的技术特性,对于准确理解网络空间的技术性特征极为重要。首先,技术特性是指网络空间的数字化(digital)。数字化的含义就是任何内容都可以转化为由1和0这些简单的字节组成的序列。比特“没有颜色、尺寸或重量,能以光速传播”[5],构成“信息的DNA”。这些人工代码代替了光线、音波等模拟信号的传播方式,这不仅适用于文本和数据,同样适用于声音和图像,它们可以用任何一种可以想象的方式通过分离组合来生产和销毁。数字信号在计算机技术中的运用意味着内容的标准化,打破了传播的信息界限,文本、图像、声音和视频等形式都可以用数字数据以无限的速度和数量转移和复制。其次,技术特性是指网络空间的虚拟化。广义的虚拟是指任何形式的符号化虚拟,狭义的虚拟是指互联网世界中的数字化虚拟。人们借助网络空间的匿名和身体不在场等特性,建立各种虚拟身份以及不同于现实社会的虚拟关系,网络空间的行为主体通常以ID账号或匿名(化名)的形式进行身份角色的选择和设定,与网络空间中的其他行为主体进行各种即时或延时的互动,这种符号化的间接交互方式呈现了一种新型的行为方式和生存模态。最后,技术特性是指网络空间的主体化。网络技术是一种主体技术,故而网络空间的技术特性同样具有主体性表征。客体技术离开主体人的操控便难以发挥功效,只能作为工具而存在。然而,网络空间的互联技术并不会因为实践主体人的离开而丧失其功能,相反,网络空间的技术运行程序可以在人缺场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信息处理和信息存储等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说,主体技术使得网络空间在一定条件下呈现出了主体化的行为特征。
(二)网络空间的空间特性
网络空间的实质是数字化符号空间,具有独特的空间特性。安东尼·吉登斯用“时空距离化”来表示人类和社会的时空维度在历史进程中不断变宽。连接时空距离的技术能力承载着巨大价值,它既改变着传统时间与空间的关联,也增加了人们自由选择时空坐标的可能。然而,时空的延展与收缩构成了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辩证地分析网络空间,无论是时空伸延,还是时空压缩,都只是一个相对意义上的分析视角。
从微观层面出发,空间特性表现在网络空间的时空伸延。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强调,理解互联网对日常社会生活影响的关键,是分析互联网对社会时间——空间伸延和分离的影响。网络空间不仅实现了对现实物理空间的超越,而且突破了人们的思维空间和传统的符号空间。网络空间去中心化的技术逻辑,使得信息传播和行为互动的模式不再是单向的而是交互的,信息的分布以及流动也不再是线性的而是网状的。网络空间作为一个无中心的全球信息媒介,它能将全世界的人、组织、机构、政府、企业等联结在一起,使网络主体能够通过远程登录,查询和共享数字化信息,并进行网上讨论、电子出版、发布信息、发送电子邮件等社会活动。以行为个体为出发点,其原本的生活世界和行为空间是有限的,然而,互联网模糊了全球性与地方性之间的界限,拓展了个体固有的时空界域,促成了行为空间与地理场所的分离,伯格斯恰当地将其描述为“社会与地理的分离”,从这种意义上讲,网络空间实现了时空的伸延。
从宏观层面出发,空间特性表现在网络空间的时空压缩。与吉登斯不同,鲍曼和哈维等学者则更强调时空压缩(time-space compression)。鲍曼认为,“‘时空压缩’这一术语概括了目前正在进行的人类状况参数的多层面改变。”[6]“时空压缩”最初是用来研究因交通运输和通信技术的进步而引起人际交往在时间和空间方面变化的理论的。美国著名新马克思主义者戴维·哈维(David Harvey)试图表明:“资本主义的历史具有在生活步伐方面加速的特征,而同时又克服了空间上的各种障碍,以至世界有时显得是内在地朝着我们崩溃了。”值得说明的是,哈维对“时空压缩”问题进行考察的立足点始终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变化。故而我们分析网络空间的时空压缩只是借鉴哈维等学者的思考路径。互联网的创设理念不是为某一种需求而设计的,而是能够满足任何需求的基础结构。网络空间作为一个完整的界域存在,从信息的生产、流转、接收到信息的复制和二次传递,其传播速度和传播效果极大地突破了信息传播的时空限制,进而压缩了时空。此外,网络空间中个体的行为方式,既相对独立、彼此隔离,又相互依赖、彼此连接,这种特性消弭并超越了现实社会时空的限制与界限。在网络空间中,行为主体上网地点的自由性缩减了交互对象之间的相对距离,上网时间的自主性减少了网络交互行为的时间差距,从这种意义上而言,网络空间具有时空压缩的特性。
(三)网络空间的社会特性
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杰弗里·科尔教授说:“人们对互联网或爱或恨,但毫无疑问,互联网的影响是真实而深远的。”网络空间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社会与技术的互动过程。网络信息技术改变并重塑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发了社会层面上不同程度的结构变革与转型。从本质上说,这场技术革命最终将扩展为社会革命。
其一,网络空间的交往场域重构了现代社会关系。约翰·巴洛认为,互联网是“人类掌握使用火以来最具变革性的技术事件”。伴随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人们的生存与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网络信息,网络空间将成为(确切地说已经成为)人类日常社会生活的核心场域。网络空间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为基础,通过计算机群联结而成一个思想交锋、情感交流、行为互动的活动场域。在此,网络空间的社会活动并不同于现实世界的社会行为。网络行为主体遵循技术化生存的逻辑与规律,自觉或不自觉地结成了网络虚拟社会关系,塑设着形式各异的网络虚拟角色,开展着网络虚拟实践活动。技术与社会关系是现代社会科学中长期悬而未决的原命题,技术进步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关联直接引发社会的时代性变迁。
其二,网络空间的融合发展变革着现实社会结构。网络空间的社会性不仅体现在信息技术的场域化特征,还体现在网络空间构成了新型社会活动的结构因素。人类的生存方式、交往方式以及信息传播方式,因由网络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从而滋生了人类社会结构的转型。网络空间引发了社会结构的重塑,其根本动因来自网络行为主体在虚实世界中的融合发展,按照泰普斯科特的说法,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已经诞生了一种新型的“连线”居民,他称为网络世代(Net Generation)。所谓的网络世代,是指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第一次在网络世界中成长的世代,无论是生活、娱乐、工作,还是自我发展与创造社群,皆呈现出与其父辈截然不同的生存发展方式,一种新型的具有网络时代特色的生活模式与意识形态正在生成。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一个全新的社会变量介入人类的生产实践,它成功地塑造了现代社会形态中的社群成员身份和行为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