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等级规范下的服饰设计
在等级森明的古代社会,认为只有制定“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衣服有制,宫室有度”(《荀子·王制》)的秩序规范,才能达到实质上的和谐。因此历代帝王十分注重衣冠服饰的设计,“易冠服”的举措几乎成为每每新政权建立后定国安邦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改革,以使“奇服文章,以等上下而差贵贱”(贾谊《新书·服疑》)。所谓“衣帽取人”即源于此,人的身份地位高低、官职品阶大小可以通过衣帽的色彩、图案、纹饰、形制等内容直观地分辨出来。与初期衣饰单纯的实用意义有所出入,“衣冠”一词更富有代表高贵身份的象征意义,显示出与礼制紧密联系的深层文化韵味。如墨子所言“其为衣服,非为身体,皆为观好”,衣服的功用不仅能够防寒保暖,还可针对不同的人群、场合、事件等呈现出不同类型的分工,并表现出严格的等级限制。
图1-33
一 服饰样式中的等级规范
在关于冠帽、体衣、鞋袜的一系列服饰类文字释解中,《说文》引用大量经典反映了传统服装等次官爵上下的重要属性。自“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周易·系辞下传》),服饰从初始不分男女老少的披围到在兽皮中央穿洞的腰间束带贯头衣,辅以葛麻织品,再搭配原本用以蔽体的下服,服装样式越来越繁复讲究。到黄帝时期,即使在不注重官阶品位的史前社会,每个氏族部落依然有酋长、巫师和一般部落成员之分,他们因负责工作的性质而地位不一,于是借助“乾尊坤卑之义”(韩康伯注),以衣服样式体现身份贵贱,尤其上位者无需亲躬劳作的趋向造就了其服饰沿着不符合日常生活需要的宽博繁长式方向持续演进。黄帝在观察宇宙天地、花鸟虫鱼的过程中体悟到花纹、色彩等列尊卑服饰时的用处,后遂“垂衣裳”制定等级分明的服饰制度,将“五彩文章”融入其中,逐渐形成有着鲜明品级规范的礼仪规范,以“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左传·隐公五年》)。投影到《说文》中,这些借上古文献解释字义的词条及文字的构形亦不可避免地透露出服饰样式中的等级规制。
1.从冠类字看元服形态中的等级规范
“冠”字的结构形象似乎并非一成不变,除了从“冖”、从“元”、从“寸”的经典组合外,在魏碑《敬史君碑》等中还会看到异构体的“”字,这个冠字将“元”用“衣”替换,虽写法不同,却能从另一个侧面揭示出“冠”与“衣”之间的紧密联系。作为服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冠”不仅同服饰一样,包含着侧重装饰功能的配饰部件,而且因为“冠服相因”的讲究,其配饰用度根据官职、爵位不同也有着相应的严格规定。冠类字在《说文》中十分发达,仅从“冖”“”“冃”部的冠类字就有17个,还不包括散落于“糸”“巾”等部的。可以说,元服的社会功用远大于其实际使用价值。而作为古代服饰中备受关注的元服,即使在讲求民主、自由的今天,依然受世人重视,“衣冠整齐”之类词汇屡见不鲜,只是古代礼制下的元服更为考究。
“士冠,庶人巾”[21],戴冠是达官贵人的标志,但即使是贵族,当中也有等级的差别,这种差别不可避免地反映在元服的形态表现上。依据大小不同的官职品阶,元服的规格会有所区别,所谓加冠进爵即与此有关。《周礼·夏官·弁师》:“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璂,象邸,玉笄。王之弁絰,弁而加环絰。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韦弁、皮弁、弁絰,各以其等为之”,郑注云:“各以其等,缫斿玉璂,如其命数也。冕则侯伯缫七就,用玉九十八。子男缫五就,用玉五十,缫玉皆三采。孤缫四就,用玉三十二。三命之卿缫三就,用玉十八。再命之大夫藻再就,用玉八,藻玉皆朱绿”,如此冠服依品级由高到低而玉饰数目递减;因官职性质不同,元服的款式也会有所变化,如汉代何休注解《公羊传·宣公元年》“已练可以弁冕”句曰:“所谓皮弁,爵弁也。皮弁武冠,爵弁文冠”;而出席活动的场合不同,也会影响元服的形态展现,如《周礼•春官•司服》:“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飨射,则鷩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希冕;祭群小祀,则玄冕”,“凡兵事,韦弁服;胝朝,则皮弁服。凡甸,冠弁服。凡凶事,服弁服”;此外,对元服的颜色也有着详细的规定,桂馥《义证》引《尉缭子》曰:“天子玄冠玄缨,诸侯素冠素缨,大夫以下,练冠练缨”。但是若贵族在规定的场合当冠而不冠,或带错冠,是非礼的,严重者可招来杀身之祸。同理,若庶民百姓越礼戴冠,结果只能更糟,因此戴巾对于庶民来说已相当于戴冠。因向往冠而不得不以巾代冠的强烈渴求,民间甚至出现了冠的变体字“”[22],从巾从官,再次佐证了礼法森严的古代社会区分贵贱时在元服上的严格体现。
此外,我们还注意到“冠”的另一个异体字“”[23],其字体构成中“元”变为“示”,“示”字本身源于祭台形,从另一个角度将元服与动态的、与祭祀有关的冠礼联系在一起。在古代,男子当长到二十岁时即可在宗庙举行“冠礼”(即成人礼)告慰祖宗,也是取得家族认同、福佑的仪礼。一般只有贵族的家庭或家族才会设立祠堂、家庙,[24]《礼记·冠义》载:“古者重冠,重冠故行之于庙”,表明在宗庙举行冠礼,是一个家族对该仪礼最高规格的尊重,也是古代礼仪中的第一重礼,有“所以为国本也”之说,是自周代以来历史久远的冠礼制度[25]。以祭祀、供奉祖先的庄重仪式烘托“冠”之尊崇,也即是对仅能戴巾的平民身份的定位,其背后所代表的是严苛礼制下不可逾越的阶级差距。
2.衣着取人的等级划分
当然,“凡服,尊卑之次系于冠”(孙诒让《周礼正义》),在体现尊卑贵贱的等级地位方面,元服的地位终究不及体衣。遵循“冠服相因”的礼仪规范,如《段注·鎏》所载:“衮衣之冕十二斿,则用玉二百八十八。鷩衣之冕缫九斿,用玉二百一十六。毳衣之冕七斿,用玉百六十八。希衣之冕五斿,用玉百二十。玄衣之冕三斿,用玉七十二”,服饰尊卑的彰显是以体衣为主体,再搭配相应元服共同维护的,且与贵贱有序的元服一样,体衣的等级划分自有规则。尤其当为维护阶级统治的礼制建立后,作为礼之实物载体的服装——礼服通过不同的式样、图案、纹饰等元素标示不同等级人的身份地位,以加强宗法制度在教化人心时的直观体验。
按照前面对《说文》服饰类文字的整理情况看,为尊重传统,殷商时出现的衣裳服制,即大袖交领的上衣匹配下裙,被视作礼服的正统形制最高级别得到沿袭。其里穿单层亵衣,下裳着蔽膝、大带、绶、玉佩等只有上层人士才有资格佩戴的饰件,进而形成规范而讲究的礼服套装模式。
以礼服“衮”为例,有“卷龙绣于下幅,一龙蟠阿上乡”,因衣服上绣有昂首向上的卷龙而成为专供皇帝及上公享用的最尊贵礼服,在祭祀天地、宗庙、社稷、先农、册拜、圣节和举行大典的庄严场合所穿戴[26]。除了采用上衣下裳的传统服制外,其与一般礼服或普通服饰最大的区别即在于衣服上绣画的图案、纹饰,“周制以日月星辰画于旌旗。而冕服九章。初一曰龙。次二曰山。次三曰华虫。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画于衣。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绣于裳。则衮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段注》)。当中所指的“章”为图案,是中国帝制时代最为著名的礼服纹饰,龙、山、华虫、火、宗彝、藻、粉米、黼、黻,再加上日、月、星辰,通称“十二章”[27],分别代表可审时度势地机变应对国事(龙);高山般地稳重(山);像雉鸡一样文采卓著(华虫);光明磊落(火);有忠孝之美德(宗彝);高洁的品行(藻);注重农业,安邦定国(粉米);如斧头般干练果敢(黼);能明辨是非、知错即改(黻);皇恩浩荡、普照万民(日、月、星辰)。将这些纹饰绘绣于衣裳上可列次帝王及高级官员的等级高低,以十二章纹为最高基准,品位等级由高到低依次按章纹种类的奇数递减,天子毫无疑问使用“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诸侯用山龙(以下)九章,九卿以下用华虫(以下)七章”。[28]而且,这些衣服上的图案纹饰对普通老百姓是绝对禁止使用的,有“五帝画衣冠而民知禁”之说(《晋书·刑法志》)。由此,图案纹饰通过种类数量的多寡、有无有序划分从帝王到平民的地位等级。(图1-34)
后来衣裳连缀的深衣也被纳入礼服形制,“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礼记·深衣》)。《说文》中体现的长衣“袍”“襌”和“褕”等都是在深衣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理所当然,“先王贵之”的深衣顺应了以宽博为尊、为贵的社会主流审美,承袭“衣裳”制传统礼服宽身大袖的设计特点,成为贵族阶级人士的家居便服和庶民百姓的礼服。虽说不如“十二章纹”那样对品位等级有着明确而严格的定位、规范,却也将平民和少数民族穿着的及膝短衣“裋”“袚”等窄小紧身型的服饰在长短、宽窄等显著的形式裁剪上有了迥然的演进方向。(图1-35)
图1-34 十二章纹
段氏考《舆服志》后认为象征权力的佩饰绶带也通过颜色、形态区分官爵等级,而且“自黄绶以上、绶之广皆尺六寸。皆计其首。首多者系细。首少者系粗。皆必经纬织成。至百石而不计其首。合青丝绳辫织之。有经无纬。谓之宛转绳”,不同级别的人群在使用绶带时对其颜色、长短、头绪等都有着严格的规范。此外,服装上的其他具有等级意味的佩饰,像蔽膝“巿”、大带、玉佩等亦有着相似的表达,皆可使人轻易地从其外观形态上辨识出身份的高低贵贱,前文已多有阐述,在此不再赘言。
二 服饰色彩中的身份象征
作为上古传统服饰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糸部色彩的种类因受发达织染技术的推动得到极大繁荣,而五彩颜色的参与不仅承载着单纯的审美趣味,其不同色彩背后所隐含的不同性质亦在不知不觉中打下深刻的政治烙印,成为指向社会等级尊卑的标识之一。
图1-35
1.正色与间色的地位变化
关于色彩在服饰中的身份象征常常夹杂在文字释义及对上古文献的引用中,如《说文》训释蔽膝“巿”时,有“天子朱巿,诸侯赤巿,大夫葱衡”的阐述,段氏研究各家经典后把“朱”和“赤”归类于红色谱系,“天子纯朱,诸侯黄朱”(《段注》),“朱深于赤,则黄朱为赤也”(《段注》),若以天子朱色为标准,诸侯所服颜色则红中偏黄,若以赤色论,诸侯的资格色也要浅于天子色。于是,“玉藻曰:一命缊韍幽衡,再命赤韍幽衡,三命赤韍葱衡。郑注:缊,赤黄之间色。所谓韎也。衡,佩玉之衡也。幽读为黝,黑谓之黝,青谓之葱”(《段注》),鉴于官爵等级的差距,这里的色彩提到了正色与间色的概念,根据上下文理解,像赤色、缊色都是间色,因其对应等级均低于天子,所用的红色纯正程度自然渐次降低,而“赤”的贵重程度相应高于“缊”。
这种基于社会阶级统治需要,将色彩赋予尊卑贵贱性质的正色与间色,从某一角度说也象征着色彩的等级礼制趋于完成。当色彩与衣裳结合,标记了强烈政治色彩的彩色服饰即成为统治者维护等级社会和谐与彰显身份尊贵的有效手段,以看得见的视觉体验理解方式快速覆盖受众,从而提高人们对等级差异的认知力和接受度。今天常听到的“垂衣裳”即是黄帝为实现“以辨贵贱、乾尊坤卑之义也”(韩康伯注)目的制定的一整套服饰制度,其中一项内容就是规范色彩。
正,《说文》:“正,是也。”徐锴曰:“守一以止也。”
间,《说文》:“间,隙也。”《段注》曰:“凡有两边、有中者皆谓之隙。”
按照许君对“正”与“间”的定义,“正”有正直无偏斜、从一即止之义;“间”为间隙,“有两边、有中者”。具体到服饰色彩上,正色即为纯正的颜色,排除了其他一切颜色的糅杂,一是一、二是二,不会有一点五之类的小数存在;与正色相对,间色则包含了两种以上正色的混合,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不确定性色彩表达,属于杂色。《周礼》规定正色与间色各有五种颜色,可分贵贱,“正谓青、赤、黄、白、黑,五方色也;不正谓五方间色也,绿、红、碧、紫、骝黄是也”(皇侃语)。正色用于正式礼服,是高贵的象征;间色则饰于私服、中衣、衣服内层布料,或平民服装,为卑贱之代表。
自黄帝时起,仿象乾坤天地设计了以正色构成的玄衣黄裳礼服,至西周,染织工艺逐渐成熟,颜色变得丰富起来,朝廷专门设立司服、内司服之职掌管王室服饰。反映西周至春秋中叶社会生活的文献《诗经》即记录了当时的服饰色彩使用情况,《诗·郑风·缁衣》中“缁”为“帛黑色也”(《说文》),“缁衣”就是卿大夫穿的黑色帛质朝服;《诗·小雅·采菽》中“玄衮及黼”之“玄”亦属黑色正色,法天之色,黑中带红,有如黎明将至,可着色于只有帝王和三公才有资格穿的衮衣龙服,足见“玄”在服色级别中的地位;《诗·豳风·七月》中“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之句则是对下裳颜色的描述,当中提到了“玄”“黄”和“朱”三种布帛的颜色,除了“玄”“黄”二色,“朱”也被归类为正色范围,因此贵族王孙的裙裳都是专门染就的正色系贵重衣料;《诗·邶风·绿衣》中卫庄公夫人庄姜以“绿衣黄里”“绿衣黄裳”作喻,暗讽庄公宠妾灭妻的荒唐行径如同着衣绿上黄下般违背礼教、上下颠倒,可见这时属于五正色之一的“黄”明显尊于间色“绿”……正色、纯色被视为贵族穿着衣裳制礼服用的标准色彩,特别是玄色,较其他正色尤为尊贵。西方基督教牧师的制服也为黑色,认为是一种不经污染的纯洁,这与中国玄色隐喻上天的缘由不同,却殊途同归地表达了对信仰的虔诚崇拜。而在同一件衣服上出现间色或二色是不合礼制的卑贱之色,如此可轻易区分贵族与庶民、奴隶等。可是在细分官爵的色彩规划层面上则尚无明确的标准,应是配合着“十二章文”的服饰图案、形式等内容顺序尊卑。
然而,《说文》中反映的大量记述颜色类文字,尤其是由染织生发来的糸部字却显示出间色色彩的丰富与繁荣,是在各自谱系中分别衍生出浓淡不等的颜色式样,显然也是春秋战国时期染织技艺大发展的产物。从诸多儒家经典关于服饰色彩的记载看,为了强调等级的秩序性,正色的地位依然未变,但考虑到礼乐制度崩坏、群雄割据的混乱现实,及贵族阶级对高品质物质资源的绝对占有,以凸显其尊贵社会地位的实际需求,正色与间色各自包含的内容也在悄悄发生转变。《礼记·玉藻》载:“衣正色,裳间色,非列采不入公门”,说明战国至秦汉时期礼服下裳颜色规定为间色,“汉承秦故。至世祖践祚……初服旒冕,衣裳文章,赤舄絇履,以祠天地……祀天地明堂,皆冠旒冕,衣裳玄上纁下”(《后汉书·志·舆服下》),其中,裳之“纁”为浅绛色,属间色,《段注》引《尔雅》曰:“一染谓之縓,再染谓之赪,三染谓之纁”,于印染工艺而言,颜色越深工序越繁琐,需要技艺的准确把握和漫长的制作时间。而这种复杂的加工程序、高超的工艺技巧和费时耗力的慢工精琢正是一件高品质产品的价值所在[29],像“纁”色既有大地印象的美好意喻,又要求微妙的深色印染技艺,虽是间色却十分难得。所谓“物以稀为贵”,这种昂贵的色彩因此成为统治阶级的专属颜色,这不是后天性政治因素的硬性加注,而是因先天含有珍贵价值吸引所得的等级优待。
出于印染业色彩种类的壮大,颜色等级服饰情况也愈加频繁,甚至细节到佩饰,如象征权力的佩饰“绶”:“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士佩瑌玟而缊组绶。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组绶,是其制也”(《段注》引《礼记·玉藻》),天子佩白玉、系玄色组绶;诸侯佩玄色山纹玉饰、系朱色组绶;大夫佩苍色水纹玉饰、系纯色组绶;世子佩美玉、系青黑色组绶;士佩孺玟、系赤黄色组绶;孔子佩直径五寸的象牙环、系青黑色组绶。尽管纯色、正色,尤其玄色仍为最尊贵的天子象征,但在接下来的官爵服饰等级区分时,各种价值含量高的间色也加入到序列身份、规范级别的不同角色之中。
2.黄色的异军突起
至今,从糸部的红、绿、紫、绛等颜色类字仍十分常见。仔细翻阅《说文·糸部》会发现,用于描述颜色的糸系字不在少数,上古时期开始的养蚕织丝及其后续加工等扩展活动在当时社会所产生的普遍而深远的影响可见一斑。而凭借在丝织品上运用的绣绘和一入再入的浸染工艺,日常生活所见的衣饰色彩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异彩纷呈。从上文对糸部中指向颜色涵义的文字梳理情况看,当中存在许多间色的色彩变异,大致可有黑、白、红、青四类色系,几乎覆盖生活中的所有常见色,只黄色为主系的间色除外。不过,在其他红、青、黑色系中仍有个别指向略带黄色偏向的色彩文字,如:橘红色的“缇”、浅红色的“縓”、青黄色的“绿”、苍绿色的“綟”。由古织丝工艺泛化而来的色彩类文字唯独在黄色系的表达上尤为稀少,多是从田部的“黄”字基础上孳乳分化出各种黄之同类色:赤黄的“䵌”、黄黑色的“䵎”、青黄色的“䵋”、浅黄色的“黇”和明黄色的“黊”。这种将同属一个色系的颜色用字集中于同一字系,却在有着强大颜色制造能力的糸部中只字未提的情况十分罕见,要不就是黄色的丝织染色技术不发达而导致其染织成品寥寥,要不就是工艺太过高超只是人为的故意限定,又或者两种情况兼具。
黄,《说文》:“黄,地之色也。从田从炗,炗亦声。炗,古文光。”
按照“黄”字之训解,指土地的颜色,是自然界固有的颜色,其字形结构的演化更可追溯到甲文“”、金文“”,好像腰间佩饰环形饰品,郭沫若《金文丛考》解:“黄即佩玉。后假为黄白字,卒至假借义行而本义废,乃造珩若璜以代之,或更假用衡字。”“黄=佩玉”,古人视玉如宝,常以玉部会意“珍”“瑞”“珠”等显示物品的华美贵重程度,《说文》曰:“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所以古时“君无故玉不去身”(《礼记·曲礼下》),其中“君”为“尊也”(《说文》)。在金文的书写上,“玉”与“王”同文,许书载:“象三玉之连。谓三也。丨其贯也”,而“王”字释解中曾引述董仲舒之语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两相系联,足见玉被赋予可沟通天地、象征帝王的强大力量,“天下所共传之宝”“和氏璧”亦曾得秦王许诺以十五城池交换,历朝历代的国之印玺也均以玉石雕制。“黄”字从取象构形的角度与佩玉同阶等列,无疑衬托出黄色之贵重。
再者,小篆“黄”还“从炗(古同‘光’),炗亦声”,《释名·释采帛》训:“黄,晃也。犹晃晃象日光色也”。而与“黄”发音一致的“皇”亦同以日光作比,歌颂上古先贤圣君“三皇”功绩之“大也”(《说文》),林义光《文源》曰:“象日光芒出地形”,吴大澂《古籀補》载:“日出土则光大。日为君象,故三皇称皇”,从“黄”帝到“皇”帝,黄之色与帝王及其所代表的尊位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结束了蛮荒时代用皮革围裹身体的生活方式,黄帝法象“天玄而地黄”(《段注》),“上衣玄,下裳黄”(《后汉书·志·舆服下》),“黄帝始去皮服,为上衣以象天,为下裳以象地”(《帝王世纪·帝王世纪续补》),便开启了尊贵的“黄”色在衣裳中的应用。其象征上天的黑色上衣与表示土地的黄色下裳,无不把对天地的原始崇拜及其上下之礼的有序遵循淋漓尽致地展示在“衣裳”的形制和色彩上。
而且人们相信五色与五行、五方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认为“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天谓之玄,地谓之黄”[30],而这一点在《说文》中也被巧妙地用来阐释字义。至于位于东西南北之外的“中”方则有黄色代表,《礼记·郊特牲》曰:“黄者中也”,《论衡·验符》也说:“黄为土色,位在中央”,由此象征“中央”“土地”的黄色也成为历代帝王喜欢的颜色,如周天子的礼服颜色即为玄衣黄裳。至战国时兴起的阴阳五德说承续五行说之原理,将五行看成五德,并以五色一一对应,诠释王朝承天之运而兴替的规律:“虞(土)→夏(木)→商(金)→周(火)→秦(水)→汉(土)”。汉朝时崇尚的土德更将相应代表色正黄色推向至高位,成为皇家专属色彩、社会等级尊卑的评判标准,其他人不得轻易僭越。
三 服饰材质中的贫富差距
形态各异的衣裳服饰是通过布料裁剪而成,经纬交织的布料则取材于自然界的动植物纤维,在经过不同程度的加工处理后成为供给纺织的纱线。而鉴于各式布匹在原料、工艺等方面的高低差距,体现在阶级社会,其制成的服饰亦对应相当地位品级的人群,反映出极强的等级差异。《说文》中从衣部字共129字(含重文),基本都或多或少显示出其社会的阶级属性,甚至许多服饰的表达成为某种身份的代名词,如:贵人穿的“裘”“衮”“袆”“”“褕”“衧”;贫贱者穿的“褐”“䙔”“裋”“卒”。在区分社会地位高下的服饰等级体系中,材质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它与样式、图案、色彩一样象征着贵族阶级对稀有资源的绝对占有,并以此体现其不同一般的权势地位,同时亦深刻烙印在服饰类文字的内在意义中。
1.皮裘服饰中的等级差别
皮革类服饰用字在《说文》中十分稀少,多指向用量较少的元服皮弁、臂套“韝”,或从韦、从革的足衣“韤”“鞋”之类,而需要大块面剪裁的体衣则有前面提到的“巿(或从韦之‘韍’)”,再有即从衣之“裘”。
“巿”为象形,构形太古先民遮蔽身前的皮制布巾形象,前文对其形态多有描述,在此不再赘言。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粗糙的服饰却被延用到宗法等级社会,甚至成为贵人们举行祭礼时穿着的一种高贵祭服。《段注》曰:“祭服称韍。玄端服称韠”,《说文》中呈递训关系、同属一物的“韍”与“韠”,此时不止在原料皮革方面因稀少的从皮类体衣服饰而显露出高昂的价值,在社会功能方面也反映出不同一般的地位等级,古人认为“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祭祀与征战是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熟皮“韦”制的“韍”和端部着玄色的“韠”能作为专门祭服被用于有如此崇高地位的祭祀仪式,其在衣饰中的地位亦可想而知。不过随着纺织技术的日益发达,皮制蔽膝“巿”渐渐被布帛取代,“王易之以布帛,而独存其蔽前者,不忘本也”(《段注·巿》),孔子顺势以从糸部“绂”作“韍”,等列君臣上下,言“天子三公九卿朱绂,诸侯赤绂”。而这番“绂”之颜色等级论并非凭空捏造,西周至春秋时期文献《诗经》中“朱巿斯皇,室家君王”(《小雅·斯干》),“彼其之子,三百赤芾(巿)”(《曹风·候人》)之语分明已将朱色的皮巿和赤色的皮巿一一対映君王和大夫阶层,即使是后来糸系的“绂”也依然没有脱离最初皮制蔽膝“韍”形成的这一礼制规范。
“裘”即“皮衣也”,其文字历史与“巿”一样都可上溯至金文之商周时期,因仿象皮衣表面毛之外露的样子而得形[31]。的确,兽毛外翻的样子极具装饰性,但也十分娇气,容易磨损变成光秃秃的皮板。为表贵族所服“裘”之贵重,许君在书中还引入从衣部的“裼”,本义指脱去外衣,袒露身体,具体到裘衣,即是一种能保护皮裘外露皮毛的外罩衣。想来,在平时着裘时人的活动及与物品的碰撞、摩擦都会损伤覆于皮革表面的兽毛,而外加一件罩衣无疑可以大幅降低此类磨损的频率,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保护的目的。当然,裼衣对于“裘”的覆盖比例不是百分百的,具有装饰美感的面料若全部被包裹住,也就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凸显居高位者的富贵、荣华,裼衣同时也考虑到装饰的问题。《礼记·玉藻》曰:“裘之裼也,见美也”,皮裘色彩单一,贵人们在见礼或者宴客时穿着未免有些单调,套上有着文采装饰的无袖裼衣更可以增加服饰的层次美感与色彩、图案的丰富变化。不过,在上古礼服制度中,仍然以不加裼衣的裘为最隆重场合的礼服,《周礼·天官·司裘》载:“掌为大裘,以共(供)王祀天之服”,帝王举行祭祀大典时,即着“示质”[32]之“裘”以显郑重。按照宗法礼制规定:“袒外衣而露裼衣,且不尽覆其裘,谓之裼;不裼,谓之袭。盛礼以袭为敬;非盛礼以裼为敬”,即为此意。不着裼衣的“裘”称为“袭”,“袭”的形制匹配“盛礼”,“裼”则在“非盛礼”时穿戴,其档次明显下降,原本同为皮裘的裘与裼仅因一层布帛而在“脱衣见礼”(《玉篇·衣部》)的礼仪规范面前硬性造成了等级上的高低贵贱。
另外,影响“裘”服饰等级的因子还有制裘的皮毛种类,如:虎、狼、熊、狐、豹、貂、羊、鹿、狗、兔等等。其中,以狐裘和豹裘最为轻暖名贵,为显贵们所喜爱,明代冯梦龙曾言:“狐裘,贵者之服”(《东周列国志》);像上面提到的君王祭天服饰“大裘”指的也是一种十分难得的贵重皮毛:黑羔裘,为“君臣日视朝之服也”;羊裘、鹿裘较为一般,可能因为当时的中原大地上羊、鹿十分普遍所致,所以上古文献中的记载:“(贫人)冬则羊裘解札”(《淮南子·齐俗训》)、“身衣羊裘皮绔”(《后汉书·马援传》)、“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史记·太史公自序列传》)、“布衣鹿裘以朝”(《晏子春秋·外篇》)等,把羊裘、鹿裘与指代贫贱者的鲜明服饰布衣、葛衣、皮绔等统归于一类。由此在羊裘、鹿裘的廉价皮料与狐裘、豹裘等昂贵服饰之间划出阶级的差距。裘衣的衣料种类甚至成为人的官阶、品级和社会地位的代名词,君服狐白裘,其左右护卫着虎裘、狼裘,士以下穿犬、羊之裘,没有纹饰也没有罩衣,其他有官爵者则着狐青裘豹袖、麑裘青豻袖、羔裘豹饰、狐裘等,尽显华贵,并借由皮料的珍贵程度区分出人在社会中的尊卑高下。[33]
2.丝、麻之间的贵贱区分
《说文》中收录的种种成衣服饰类文字中,以显示服装质料的糸部数目最多,如:胫衣“绔”、小儿衣“緥”、状似围裙的“繜”、丧服“縗”等。从糸从虫的“茧”表示蚕在变蛹前吐丝制成的丝壳,蚕从卵孵化成蚕虫最后破茧成蛾,生命形式的多次转化成为人们心中向往的不朽代表,其所吐蚕丝织成的丝织品更被赋予可与鬼神沟通的神秘力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被作为宗教首领巫祝的通灵法器。许书中释“王”:“天下所归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孔子曰:‘一贯三为王。'”从文字构形和意义来看,“王”不仅是能够令天下归往的原始部落首领,还兼具沟通天地的能力,可兼任巫师的角色,《史记》中也有“(颛顼)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化,絜诚以祭祀”“(帝喾)明鬼神而敬事之”、“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等相似的说法。而从原始社会进入到阶级社会,约定俗成的礼从开始的宗教崇拜扩展至世俗凡人生活的领域,蚕丝制品的应用亦在与“礼”的结合中演化为象征权力与等级的标志,物化为原始巫术、宗教及宫廷政坛上维护等级秩序的实物载体,以宣扬“君权神授”的人伦礼制规范,愚化民众代天统治人间的帝王地位不容置疑与反抗。当充满规则化的周礼礼制体系建立,丝织品的使用无论在数量、色彩、图案、样式等各方面都受到国家礼制的严格把控,努力配合日益完善的官僚吏制对等级区分的需要,其本身亦代表着权贵阶级显赫的地位。尽管后来“锦文珠玉成器不鬻于市”[34]的礼制禁令被打破,贵重的衣料也被允许进入寻常人家,但其高昂的价格依然令多数人望而却步,只有极少数富户能够负担得起。自由买卖的繁荣市场未曾真正改变丝帛的高端消费层次,反而在彻底破除原始崇拜的魔咒后愈加加深了丝织品在人们心中的高贵印象。
古籍中有“衣作绣,锦作缘”之说,许君释“锦”为“襄邑织文”,指用五彩色丝织出各种花纹。这是一类独特的丝织品,在《说文》中既不归于糸部、衣部,也不在巾系文字之列。将“锦”字拆开来看,“从帛,金声”,帛就是没有纹彩的白色丝织品,其形旁直白地道出“锦”之材料本质,而“帛”或可理解为“白巾”,按此思路,“锦”之“金帛”又可释为像黄金一样贵重、华丽的丝织品。《诗·郑风·丰》载:“衣锦褧衣,裳锦褧裳”,锦衣的华贵程度即使在重要场合穿着时也要在外面罩上一层细麻料的单衣,起保护作用。关于“褧”之质料细麻,《说文》保存了许多同义词,如:、絟、緦、緆、緰等字,它们皆从糸旁,却不是蚕丝制品,虽是麻质细布,又显见与一般粗布织品品质不同,手感更加细腻、做工也更加考究,特别是“緰”,更是麻布精品中的佼佼者,《段注》引颜师古称其:“緆布之尤精者也”,价值不逊于一般丝织品,更为上古贵族“麻衣如雪”[35]之奢华服饰的裁衣布料。锦衣用如此高级的细麻衣作罩衫,无形中亦衬托出“锦”无与伦比的高等级。《诗·秦风·终南》的“君子至止,锦衣狐裘”,用锦衣与“贵者之服”狐裘同列,均归于“诸侯之服也”[36]。锦之价不仅“如金”,还是一种无法比拟的尊贵与权势。[37]
然而,毕竟丝麻有别,当最上品的丝织品“锦”与精美的细麻织品相遇,细麻衣“褧”也只能充当锦衣的护卫角色。更不用说粗麻织品“紵”“绤”等制成的粗布衣“褐”,通常为军队、平民、奴隶等卑贱者所服,以致麻织“布衣”最后成为普通庶民的代称。结合“后圣有作,然后……治其麻丝以为布帛”(《礼记·礼运》)之句,与麻布相对的桑帛确是尊贵者的专利,昭示着其各自之间的贵贱区分。
四 服装玉饰中的身份隐喻
许慎注解“玉”时,借用其物理特性赋玉以“五德”:仁、义、智、勇、洁。这里,玉不再单单是石头,其色泽、触感、纹理、音质、硬度、纯度等性质均被人格象征化,所以在几千年的佩玉文化中,“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礼记·玉藻》)。
“玉”字可追溯的殷商甲文时期,其形好像一根丝绳串联起四片宝石般的薄片,并在丝绳顶端打有绳结。从《说文·玉部》中大量关于玉石佩件饰品的外观描述看,自商代以后,雕刻技术日益高超,出现了璬、珩、玦、璧、璜、环、瑞、瑗、琮、琥、瑱、、珥、瑬等多样玉饰形态,雕刻工艺亦更为拓展,有线雕、圆雕、浮雕、镂雕等。而从圆形的璧到中间穿孔越来越大的瑗,到只有半个的璜,再到元服上的玉珠瑱、、瑬等,佩于服饰上的玉件呈现出小型化趋势。还有,如此众多的玉饰称谓所指实物的形态之间,许多饰件的差别其实并不大,之所以对其大小、形状等方面的细微变化严格设置,相当程度上源于礼制规范的需要。段氏引用《礼记·玉藻》之语疏注《说文》中绶带的含义时,就曾提到玉饰佩件与象征权力的组绶一起挂于大带的情况,天子白玉、公侯山玄玉、大夫水苍玉、世子瑜玉、士瑌玟、孔子象牙环,玉件的颜色、质地、纹路、形状等直接影响到上层人士地位的尊卑贵贱,与衣饰中的绶、巿等配饰相互呼应,并兼具观赏性和装饰性。饱含着君子五德的“礼制玉”由此也成为贵族男女服饰上不可缺少的成组列美玉佩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