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缘起
自1987年试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来,我国政治学研究的重心迅速下沉。[1]基层治理研究和实证研究方法越来越受到政治学研究的青睐。笔者的导师是一位运用实证方法研究基层治理的学者,近年来一直关注资源型农村治理。为了培养学生们学术研究的经验质感,老师经常带领学生们到不同类型资源型农村实地调研,并就发现的各种现象与问题进行讨论,以此拓宽学生们的研究视野和空间。调研中,笔者发现在一些煤炭储量质优量大的资源型村庄中,虽然村民们衣着光鲜,而且几乎每家每户都购买了小汽车或者大卡车,但他们居住的房屋却破破烂烂,村庄公共设施更是“惨不忍睹”。在我们每次联系新的资源型村庄开展调研时,都需要地方官员作为“中间人”牵线搭桥。进入村庄后,虽然村里的干部比较热情,“高标准”接待我们,但我们调研的路线和访谈的对象只能由他们具体安排,并且每个调研者都享受“专人全程陪同的待遇”。当我们提出要自己调研或希望访谈一些其他村民的时候,村干部要么找各种理由搪塞,要么直接拒绝。为了获取更为全面真实的一手调研资料,我们时常通过另外渠道联系到愿意接受访谈的村民,但他们都毫无例外地提出访谈地点不能在村庄内,更不能在村民自己家里,只能另外约定时间到我们住宿的招待所或者小旅馆,访谈时村民也不愿意透露他的个人信息,这些村民会一直强调村里多少人家里藏有砍刀、猎枪,哪些人是黑社会,哪些人家里至少有1000万以上的资产,村干部贪污村里多少钱等村里的“黑历史”,很明显他们对村干部“又恨又怕”。笔者来自江南水乡,对这些只能在香港警匪片中才能看到的场景充满了好奇,这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在后续调研中又进一步发现,与其他没有煤炭资源的村庄相比,许多资源型村庄的煤矿虽然给村里带来或多或少的利益,但村庄内部普遍干群矛盾冲突大,村民之间关系错综复杂,上访告状人数比例高,基层政府往往都将这类村庄列为稳控“重点村”、治理“难点村”。
后来,煤炭大省山西在能源领域发生大面积腐败案件,查处了一批级别高、权力大的省部级官员,甚至被中央定性为“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政治生态恶化”,这一表述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山西政治生态问题也成为学界媒体关注讨论的社会热点问题。2014年以来,有关政治生态的学术论文数量快速上升,大多探讨权力集中、官商勾结、权力异化、腐败和工作作风等宏观层面的政治生态问题,产生了大量“问题—对策性”的研究成果。导师认为,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政治生态恶化”问题主要发生在能源领域,尤其集中在煤炭资源富集的地区,一些不具备整合主体资格的私营煤矿通过贿赂当地主要官员获得主体资格,并在这些官员的非法干预下野蛮侵占产能较小的乡村小煤矿。从总体上来看,山西煤炭产业资源整合的过程,就是政府以不断提高的产能标准为武器,鼓励和支持大型煤矿集团(大多数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兼并中小乡镇煤矿、集体煤矿和私有煤矿的过程,这一方面提高了煤炭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实现了规模经营,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安全监管;另一方面在煤价高涨的市场行情下,被整合主体并不愿意让渡所有权,但在政府和大型煤企的双重压力下,他们面临着要么被关停,要么被兼并的两难选择,最后只能接受资源整合。经过这一轮大规模的彻底整合,乡镇小煤矿、集体小煤矿与煤老板一样,正式退出我国能源舞台,成为历史名词。而乡村小煤矿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与村庄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要么成为乡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支柱和村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要么成为村中各派系各宗族械斗上访的焦点。村矿之间的博弈、合作与利益分享成为村庄能否发展、村民能否致富以及乡村能否稳定的关键因素,也是推动煤矿改制、整合、转型发展的内在动因。
经过反复思考,笔者决定以资源型农村政治生态作为博士论文主题,在收集整理相关文献资料的过程中,发现改革开放以来山西资源型村庄发展呈现明显的阶段性,且每一阶段的变化转折都与国家和山西省的政策调整直接相关,而政策调整的深层原因又与煤炭市场变化及乡村地方煤矿经营管理现状密切关联。通过梳理国家和山西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时期煤炭产业的调控政策发现,与乡村煤矿相关的政策调整可分为特征鲜明的三个阶段,不同阶段其政策调整目标也大相径庭:第一节阶段目标是扩大煤矿开采能力,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改善资源型地区的贫困现状;第二阶段目标是提高乡村煤矿的开采效率,改善乡村煤矿的经营现状;第三阶段目标是改善乡村煤矿开采安全性及资源型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煤矿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经营。每一次政策调整都带来乡村煤矿产权(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变化,而不同产权(所有权或经营权)的煤矿与相应资源型农村的内在联系千差万别,由此发现从煤矿产权来研究资源型村庄政治生态变化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视角。2017年4月,笔者在导师鼓励下,以“产权视角下的资源型农村政治生态研究——一个典型村庄的调查与思考”为主题申报山西省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并成功获批立项。
为选择合适的研究案例,笔者将调研过的资源型村庄重新爬梳了一遍,最终选择SD村作为个案研究对象,其原因在于:其一,SD村属于吕梁市X县的一个资源型村庄,而吕梁地区是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政治生态恶化”的重灾区;其二,SD村的煤矿及其村庄变迁在当地有较强的代表性,不同时期的产权转换界限清晰,资料完整,不同时期村矿关系特征较为明显;其三,在SD村有特定关系人引荐,入驻村庄并融入村民较为便利,能够较为便利地获取更多一手资料。在进一步调研中发现,在不同产权背景和产权形态下,SD村围绕同一座煤矿呈现的政治生态却大相径庭,有的阶段能有效利用煤矿所获收益开展公共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推动村庄经济转型和长远发展,村中干部村民内聚力强,和谐稳定;而有的阶段干群对立、官商勾结、贫富分化、群体性事件频发多发、村庄黑恶化等现象凸显。为理清这些复杂现象的内在原因,笔者希望通过对这一典型个案村庄的深度剖析,探寻煤矿产权与资源型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的关联性。具体而言,首先要理清在不同产权形态下资源型村庄政治生态的现实表现及其变化逻辑;其次是探寻不同产权结构通过何种途径、通过何种方式影响资源型农村政治生态,即产权通过哪些关键要素和中介变量影响资源型农村政治生态,其影响乡村政治生态的内在机理和深层逻辑是什么?
(二)研究意义
要深刻理解宏观、上端的政治生态,必须从基层政治生态入手,因为“上端政治生态系统与中端政治生态系统的功能是否能正常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下端政治生态系统的状况。”[2]此外,政治生态这一概念较为抽象,直接在宏观层面研究生态、文化、社会、经济与政治生态的关系,也只能得出“模糊抽象”的关联性。而通过“解剖麻雀”式的个案研究,在把握内部多主体、多维度、多层次的错综复杂关系基础上,全面系统地理清政治生态的外在要素如何影响政治系统的内部主体与要素,以及政治系统内部要素如何相互作用,内部主体如何调适和反作用于外在环境的内在机理,才能更深刻的理解上端政治生态。
从学术价值而言:以往政治生态相关研究多从外部宏观经济、社会、文化等影响要素予以考察,关注重点在于公权力异化、官员腐败、官商勾结甚至工作作风等问题,而本研究注重产权视角下的利益关系,以“产权——治权——政治生态”为分析框架,分析产权、乡村治理、政治生态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探索产权与政治生态、产权与治权的互动规律,从而为资源型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形成与变迁提供一个新的解释框架,拓宽政治学的研究领域。
从实践价值而言:以往多从严肃党纪国法,加强反腐力度,改进工作作风等措施来“净化政治生态”,而本研究在分析产权与治权形塑资源型农村政治生态的内在机理的基础上,探讨如何通过推动产权改革及其配套体制机制创新,建立资源型农村地区政治生态的优化机制,为资源型农村地区的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