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宗教哲学研究
张志刚
所谓的宗教哲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一般说来,宗教哲学意指“关于宗教的哲学思考”。这种广义的宗教哲学思考可谓传统悠久、形态繁多、范围宽泛,既与各大宗教传统的神哲学体系有不解之缘,又在古今中外的哲学传统里积累了丰厚的思想资源,还见于其他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思想家对于宗教现象所做的大量哲理性反思。狭义的宗教哲学则是指,20世纪中后期以来宗教哲学在国际学术界日渐专业化的研究趋向,即致力于将其建设成为一个横跨哲学与宗教学的、相对独立的研究分支。于是,这种狭义的宗教哲学也就有了“交叉性的学术身份”——既可看作当代哲学的一个分支,更应算作宗教学的一个分支。
显然,若要全面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相关研究状况,上述两种意义上的宗教哲学研究成果均应纳入评述范围。不过事先要说明三点:其一,尽管本书限定的研讨范围为1949年至2019年的“当代中国宗教学研究”,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宗教哲学不仅像其他哲学、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一样,直到改革开放后才得以恢复重建,而且如同宗教学的大多数分支,在改革开放前几乎没有发表多少学术成果,所以笔者抱着“向前看的探索态度”,主要通过回顾近40年来的宗教哲学研究成果,提出“一条学科建设展望思路”;其二,与改革开放前形成鲜明的对比,近40年的宗教哲学研究蓬勃发展,其学术成果堪称蔚为大观,难以历数,为使读者概要了解研究现状,本章列举的主要是我国学者所撰写的宗教哲学著作和宗教哲学辑刊,但这绝不意味着轻视其他大量研究成果,像大量的译著和散见的论文等;其三,下述“回顾与展望思路”大体是这样展开的:首先列举我国学者的主要研究成果,这是第一部分;进而沉思宗教哲学研究之于中国文化、思想和学术背景的特殊重要意义,此为第二部分;随后试就创建中国特色的宗教哲学体系提出“一条三者结合的探索思路”,这是本章的主要内容,构成了后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