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经济体制研究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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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选择与比较经济体制学

人类的经济发展史,特别是进入工业化以后的近代经济史表明,经济发展的结果与经济体制之间有紧密的依存关系。[1]这不仅从理论上,而且从世界不同类型国家的发展经验上,都可以作出说明。正是这种依存关系促使人们要把经济体制本身作为实现生产力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来加以选择。通过对各种类型经济体制的比较研究进行体制择优以及与体制择优相关的理论与方法论,正是我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艰辛开拓的一片生荒地——比较经济体制学这一新兴学科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选择密切相关。

一 一门以经济体制为研究对象的新兴经济学科

比较经济体制学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独立的经济学分支。它的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把经济体制置于分析的中心。具体地说,比较经济体制学突破了传统的“主义”分类方法的框架,运用所谓“现代”方法把经济体制从基本经济制度中抽象出来,把它看作是不断发展变化着的中性事物,并进行纵向与横向的比较研究,通过评价经济体制与经济效果的关系,从而达到对经济体制进行择优的目的。

拓殖比较经济体制学的先驱者们注意到,当今世界各民族国家或地区都在以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方式解决自身的经济问题,而且解决的途径也不一定是单一的。那么,哪一种途径以及它在何种环境下是更可行的和更有效的呢?这就需要抽象出一些概念、术语来对各类经济体制及与其相关的环境因素以及它们与经济效果之间的关系,进行比较研究和评价,评价和比较的目的是为了使某种特定环境下的经济体制优化。当他们试图在这样做的时候,就已经把这一领域推进到经济学的前沿而形成一门崭新的学科——比较经济体制学了。

比较经济体制学与地区、国别经济的研究,既不能截然分开,又不能完全等同。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区别首先在于,地区、国别经济通常是在特定的地区、国别范围内进行研究,而比较经济体制学则一般要明确地或至少是隐含地进行跨地区、跨国别的研究。其次,地区、国别经济通常是在特定的体制框架内可以对该国别、该地区的任何经济现象进行研究,它们并不总是把经济体制作为中心问题来研究,而比较经济体制学则要求把经济体制置于分析的中心,并把其他经济现象以及经济体制所产生和在其中运行的社会现象、历史条件、民族文化传统、人口因素、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反作用等,都视为与经济体制密切相关的环境因素和外在变量来进行综合研究。总之,不能把比较经济体制学等同于地区、国别经济的研究,它有自己明确的研究对象和独特的研究方法,它是一门综合性的、跨学科的边缘学科。

西方比较经济学者都承认最早对经济体制进行现代分析的是V.帕累托和E.巴罗内。

在20世纪初,V.帕累托于1902年至1903年发表了两卷本的《社会主义制度》一书,为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经济学说奠定了基础。“帕累托相信,一个社会主义的生产部在理论上可以达到恰好和一种理想的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均衡力量导致的完全一样的经济计划,这一点是会得到证明的。”[2]除此之外,帕累托被称之为所谓“资产阶级的卡尔·马克思”的另一重要原因是,他的学生巴罗内正是基于他的思想才得以做出自己的贡献。[3]巴罗内于1908年发表了著名论文《集体主义国家中的生产部》,发展了帕累托的观点。他第一次系统地说明了“社会主义”经济达到最优资源配置的必要条件,并提出了一个全部经济资源归集体所有、整个经济由国家的生产部集中管理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4]从经济学说史的角度来看,熊彼特认为,完成“社会主义”经济是否可行答案的第一个,便是巴罗内。[5]他所得到的肯定答案及其达到的理论水平,使他成为“最早对经济体制进行现代分析”的人物之一,而另一位则是他的老师帕累托。[6]直到20世纪20年代以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社会主义”经济学领域中的讨论很少能超出巴罗内。这一时期的成果也可视为比较经济体制学的拓殖阶段。

1917年“十月革命”以后,在现实世界中出现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思想亦随之更广泛地传播开来。同时,帕累托和巴罗内谈论“社会主义”声音所形成的记忆亦由此在西方世界而得到巩固和加强。在这一背景下,奥地利经济学家L.V.米塞斯于1920年发表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计算》一文。在米塞斯眼中,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可以存在消费品市场)和中央计划。他指出:“没有计算,就不可能有合乎经济的活动”,换言之,“在缺乏合理性的标准的情况下,生产不可能自觉地合乎经济”。[7]而在社会主义制度内,中央计划无法最终确定某种产品是否需要。更有甚者,它也不能确定在生产特定产品的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和原材料,因而经济管理在这里“没有真正的方向”。[8]即使有货币,但由于生产要素中的劳动和生产资料不能以货币表现,因此,企业仍无法按照经济原则行事。虽然出于寻找“合理性的标准”的目的,计划指令中是有计算的,但这种计算常常过于粗劣,而且只是对自我复制的社会才有效。至于那种通过人为的市场来解决劳动和生产资料等要素的计算问题的设想,在米塞斯看来是行不通的,因为“要把市场和它的价格形成的功能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分离开来是不可能的”。[9]米塞斯将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的比较贯穿于全文,尤其是比较分析了两种制度下的经理行为。现在看来,其中某些分析确是揭露了传统中央计划体制的弊病,这些分析对我们今天深化改革的思维也有一定的启发;但在当时,他的论文的实质是反对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他认定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实行经济核算是不可能的,而为了合理配置资源,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必要的前提。

米塞斯的反社会主义观点在资产阶级的研究“社会主义”的经济学家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客观上推动了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研究。1928年,美国经济学会会长F.M.泰勒在演说中对米塞斯的观点作了批判,并于1929年发表了《社会主义国家中生产的指导》一文,该文继承并发展了巴罗内的思想,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资源配置是可以得到合理解决的,并详细说明了如何用“试错法”解决这个问题。泰勒的论文被认为“是第一个真正超过巴罗内的论文内容的贡献”。[10]到了20世纪30年代,当西方发生震撼资本主义世界的严重经济危机时,与西方生产力急剧下降、工人大规模失业等特种萧条景象相衬映的是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新的事实再一次迫使西方经济学者中有些人对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做进一步研究,主要是研究苏联的计划经济,并把它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作对比。从而,比较经济体制这一学科就在酝酿之中。在这一时期对比较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和分析方法有重大影响的是奥斯卡·兰格同米塞斯—哈耶克的论战。

继米塞斯上述反社会主义的经济论文之后,新奥地利学派的另一个领袖人物哈耶克和伦敦学派的领袖人物罗宾斯把米塞斯的观点以更精细的形式吸收过去。他们不否认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合理分配资源在理论上的可能性;他们只怀疑这个问题的满意实际解决的可能性。[11]

哈耶克放弃米塞斯的极端立场而退到第二道防线时写道:“必须承认这并不是不可能的,意思是在逻辑上它不是自相矛盾的。”[12]哈耶克所否定的是所谓“集体主义的经济计划”,他注意到当时苏联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是高度集权且否定市场竞争。对此,罗宾斯的论据更明确些,他指出:“在纸面上:我们能设想这个问题用一系列数据学来求解,……但实际上这种解法是行不通的。它会需要在几百万个数据的基础上列出几百万个方程,而统计数据又根据更多百万个个别计算,到解出方程的时候,它们所根据的信息会已过时,需要重新计算它们。根据帕累托方程可能实际解决计划问题的提法只说明提出这种主张的人不了解这些方程意味着什么。”[13]

针对哈耶克和罗宾斯的论点,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当时在美国密执安大学任教)于1936年10月和1937年2月在美国《经济研究评论》第4卷第1、第2期上发表了两篇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学的论文,后来经过修改以《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为题出版。兰格自称:“本文的目的是阐明在竞争市场上靠试错法来实现资源配置的方式,并且寻求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相似的试错法有无可能。”[14]他反驳了哈耶克和罗宾斯的论点,发展了巴罗内、泰勒的思想[15],提出了更为系统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兰格着重论证了社会主义经济完全可以用类似竞争市场的“试错法”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兰格的见解在当时影响颇大,被称之为“兰格模式”,也是最早提出的所谓“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形象地说,在“兰格模式”中,存在着一个中央计划委员会,其职能在于取代市场在价格决定上的作用,即由“计委”来扮演市场的角色。关于“兰格模式”的基本内容,本书以后的章节还要进行评介,这里只想指出,尽管兰格模式在理论上被公认为有独创性,但其实践意义却是连他本人也持怀疑态度的。

起源于20世纪初的帕累托和巴罗内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讨论,由于米塞斯和哈耶克等人对其可行性的攻讦,再加上兰格以社会主义的捍卫者身份进行的辩论,终于在20世纪30年代酿成了经济学史上的一次大论战,并且达到了高潮。在以后的岁月中,论战双方的主帅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并根据经济现实的变化而提出了进一步的论证。兰格在发表那篇著名的论文30年之后写道:“如果今天我重写我的论文,我的任务可能简单得多。”[16]因为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出现,哈耶克和罗宾斯当年所指出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虚幻。兰格认为运用市场和计算机来控制经济核算,是今天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人员的两个工具。它们可以互相补充。在此基础上,兰格对集中与分散决策模型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了新的阐述。

哈耶克在1944年出版了他一生中的重要著作之一《通向奴役的道路》。其中心思想是批判高度集中的、否定竞争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他指出,个人的自由选择被计划控制所替代,其结果必然是限制了个人追求经济利益的动力。此外,对大量分散信息的掌握,是任何决策所必需的,但这对集中决策来说只是幻想。因此,从充分灵活地满足丰富和多变的社会需求这一点看,集中决策也必然是低效率的。[17]同米塞斯一样,哈耶克的研究工作除了致力于集中计划经济问题以外,还着重地、深入地比较了不同经济制度的运转效率。他的原理很简明,即研究分散在各个人和企业的所有知识和信息的利用效率如何。[18]依据这一指导思想,并通过对各种形式的分散的“市场社会主义”达到有效配置可行的研究,哈耶克的结论是:“只有通过深远地分散于竞争和自由定价的市场体系之中,才可能充分利用知识和信息。”[19]

综上所述,这场关于不同经济制度可行与否及其效率如何的大辩论。在比较经济体制这一学科的形成发展过程中是重要的里程碑。“它提高了论文的理论和技术水准,用对经济模式的分析取代了对现实经济体制的描述;它也引出了众多在比较经济体制学中迄今仍然是关注的中心的重要议题:决策和信息中的集权与分权,不同刺激方案与决策和信息结构的一致性,不同体制模式的相对效率的比较,价格和市场体制的真正本质,以及计划和市场的潜在结合。”[20]这些讨论,至今仍然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些重要议题。

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比较经济体制学的研究对象更加明确化,尤其是研究方法的演变,这标志着这一新的学科渐趋形成。

西方比较经济学界认为,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前,他们在这一学科中运用的是传统的研究方法,即所谓“主义”(ism)方法,[21]例如,洛克斯与霍特合著的《比较经济体制》[22]一书,是将世界各类经济体制贴上“主义”标签,以此为基础进行比较分析。同时代进行的上述影响久远的关于资源配置方式的大论战,也没有脱离“主义”的轨道。据西方学者分析,“主义”方法的运用是基于这样一种愿望,即“企图了解新形成的苏联共产主义制度、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和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制度”。[23]

随着经济实践的变化发展以及诸如博弈论、计量经济学、组织理论、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等新的科学成果的应用,西方有关学者于1967年、1968年聚会,专门讨论比较经济体制的研究对象和方法。会上,有人大声疾呼要打破以“主义”来划分经济体制的传统。其理由是:传统方法是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三种制度的原型出发的,而现在这三种原型体制内部已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各种原型之间相互借用了若干策略和形式,再加上发展中国家的各种体制问题也引起了与日俱增的注意,体制与组织形式方面丰富多彩的变化使人们难以再简单地根据几个原型来分类,而应代之以一整套描述和比较经济体制的新的术语和概念体系,用以阐明经济体制的功能,并对其结构与效果进行比较。这种呼声得到了比较经济学界的普遍响应,这就是从所谓“ism”方法向“现代”方法的演变。自20世纪60—70年代以来,沿袭“现代”方法的比较经济学者队伍不断壮大。

最早和系统地用“现代”方法取代“主义”方法的是J.E.库普曼和J.E.蒙台斯合作的著名论文《论经济体制的描述与比较:理论与方法的研究》,[24]它为新的研究方法奠定了理论基础,受到西方比较经济学界普遍的重视。随后,J.M.蒙台斯又发表了《经济体制的结构》一书,更加系统严密地发展了他与库普曼最初合作的思想成果,对“现代”方法作了最精深的阐明。他们基于“新的环境要求新的方法”这一信念,力求避免先验地按“主义”原则分类,“而代之以对具有特殊的经济功能的组织安排的比较为开端”。[25]他们提出了经济效果与经济体制间的函数关系公式,即:O=f(ES,ENV,POL)。

到1976年蒙台斯著作问世之时,纽伯格和达菲合著的教科书《比较经济体制:决策与方法》也出版了。该书提出了一个与1971年库普曼-蒙台斯论文观点类似而相关的分析体系,即所谓决策方法,就是把经济体制看成由三项基本结构组成,即:决策结构、信息结构和刺激(或动力)结构。经济体制作用于经济环境,其产生的经济效果是能够依一定标准或权数函数加以评价的。这一方法在比较经济学领域里已广为人知。

L.赫威茨与D.科恩为比较经济学专业文献撰写了完整的述评。早在1960年,赫威茨作为数理经济学家发表了他的“副产品”,一篇题为《资源配置机制中的最优化和信息效率》的著名论文。[26]他研究的重点是经济过程中的信息结构,即认为经济活动由信息转换而来,进而这种结构又隐含地决定了权力结构。这种研究思路实际上与纽伯格后来发展而成的决策、信息、动力(DIM)[27]结构是吻合的。其差异在于:纽伯格等比较学者主要关心的是发展一种适合于多种经济体制进行实证研究的一般理论,而赫威茨等则强调设计体制的可能性,尤其是设计一种能满足某些福利标准的体制的可能性;在分析特定经济体制三项构成的结构时,侧重点的差异也显示出来了,赫威茨强调的是信息结构,最近又强调刺激结构,而比较学者则强调决策结构,即决策权在经济当事人中间的分配以及上述三结构之间的内在联系。赫威茨在70年代以后还贡献了《经济过程中的集权与分权》[28]《论信息分权化的体制》[29]《资源配置的机制设计》[30]等重要论文。在上述著作中,赫威茨同时还对决策结构,特别是资源配置的刺激结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D.科恩所提供的文献同赫威茨一样,大多是以数学语言表达的,但他用标准的经济学语言提出了著名的“最优经济体制存在定理”,[31]研究了受制约条件下的经济体制如何达到最优化。另外,他还撰写了《最优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设计》和《不确定环境下的最优刺激结构的特征分析》[32]等重要著述。所以,蒙台斯、纽伯格、赫威茨、科恩的著述是进入比较经济体制领域的有益入门,同时也有效地概述了该领域的进步历程。

上面,我们提到了在这一领域内耕耘的两组学者在研究角度和侧重点上的某些差异,但他们对经济体制性质上的一致看法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对于这一学科的发展是更为重要的。至少有三个会议——1967年的伯克利、1968年的恩阿伯和1978年的威恩斯蒂特会议——把主要的经济理论家和比较学家聚到了一起,对经济体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逐渐形成了统一的看法。

“现代”方法尽管提供了一套不带“主义”色彩的术语,但并不意味着对经济体制的比较研究可以同意识形态、政治及社会体制等一刀两断,而是把它们视为影响经济体制不同特征及实现其功能的外在变量,即环境因素,这已经体现在O=f(ES,ENV,POL)这一公式之中。况且,生产资料所有制仍然被视为经济体制最重要的特征,因为一般地说,所有制为其所有者提供决策权,包括从其所占有的对象中获取收入的权力的机制。如果抽掉它的意识形态内容,西方学者则把它看成是用于体制分析的决策方法的一部分。

总之,“现代”方法标志着这一学科的对象明确化,而且作为独立的经济学分支渐趋成熟。“现代”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比较经济体制理论未来的发展趋势。

比较经济体制学除了探索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论外,也围绕着重要的国别经济进行研究,还讨论不同类型的计划,包括线性规划的应用,法国指导性计划的研究以及有关苏联型计划的理论与实践的众多文献。

J.科尔内曾被西方学术界公认为是一个对比较经济体制学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匈牙利学者。他在1971年出版的著作[33]中为体制的比较提供了真正不带“主义”色彩的术语。他从经济组织的二重性出发,分析经济组织之间的二重联系来比较经济体制,实际上是运用了马克思分析商品两重性的方法来对经济体制进行抽象研究的。蒙台斯对此给予很高的评价。[34]

在西方的比较经济学界并不存在什么不同的流派,因为相互之间并没有很大的歧见争论不休,但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有两大流派:一派是搞抽象的模型研究,即对各种经济体制作理论分析,制定各种各样的模型,这些模型往往是建立在“纯粹”的经济体制的假设之上,而现实的经济体制则丰富、复杂得多。另一派是搞现实情况的研究,称之为“案例研究”,这类著作往往局限于对某种经济体制的描述,而未能透过千差万别的现象进行抽象和升华。研究工作的趋势是把模式研究与案例研究结合起来,模式研究为案例研究提供框架,而按模式分类的案例比较又可导致模式的修正与改进。

截至20世纪80年代,在比较经济体制学这一领域里,西方比较学界和少数东欧学者的大部分研究成果,在对社会主义制度做考察研究时,几乎都是以苏联型的传统的中央计划体制的经验为基础的。在那些著述里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矛盾的揭示,实际上,有许多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而是当时在社会主义各国流行的教条主义理论的产物和僵化的传统体制的弊病。当时,在社会主义各国的理论界和经济界,基本上不开展比较研究,“其表现是,(1)忽视横向的比较,不注意研究当代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不同的新模式。(2)忽视纵向的比较,即不注意研究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演变的趋势。(3)忽视经济事实同思想材料的比较,即不注意研究经济发展的事实对传统理论提出的新问题,也不注意批判地借鉴吸收各种新的理论。其根源是把苏联30年代形成的经济体制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唯一模式,并且似乎世界上一切国家都会向这种模式转化。这自然排斥了任何比较研究,既造成了体制的僵化,又造成了理论的僵化”。[35]在中国,更由于20世纪60—70年代的政治动乱,理论研究工作随之中断,并处于更加封闭的状态,所以,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理论界对于在西方已经相当热门的比较经济体制学还是很陌生的。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方针以后,一方面为学术工作的开展,其中也包括为比较经济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日益深化和扩展的改革开放的实践不断地要求理论上予以指导,尤其要求创立、发展与充实新的经济学科。在这种形势下,比较经济体制的研究在中国也日益引起广泛的注意,并已初步结出一些果实。

十多年来,日益增多的学者和经济工作者获得机会去国外亲自做实地考察,与十多年前的闭塞状况相比,现在人们对外部世界的了解是多得多了,有大量的资料介绍欧美日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亚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以及苏联、东欧等国家的经济体制及其演变,这就扩大了人们的视野,开阔了思路,为在国别经济考察研究基础上开展一些综合的比较研究创造了条件;外文书刊的订购数量也空前增加了,而且越来越多地与比较经济研究有关的重要文献,包括教科书、理论专著及史料被翻译介绍给中国读者,供研究借鉴与参考;在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一些高等学校为研究生和大学生开设了比较经济学的课程或专题讲座,已经有一些研究生在博览群书或对某些重要文献进行深入钻研的基础上,写出了有一定质量的论文;这一领域的专业性期刊已经出现;比较经济学者研究会开始成立;……如果说,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对这一领域发生兴趣的中国学者还寥若晨星的话,那么,现在已经是群星灿烂了。可以预料,中国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人数还将会有较大的增加,这必将同时使国际上比较经济学界的队伍壮大和加强起来。

问题还不仅仅在于研究者数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中国的改革开放的深入,使传统的社会主义实践经验或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都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突破。这必将革新、丰富和发展比较经济体制学这一学科。

二 经济体制的界定以及对其进行比较和评价的标准

(一)经济体制的界定

我们在探讨对经济体制进行比较、择优之始,不能不对经济体制本身作一界定。

关于“经济体制”的界定,国内外学术界众说纷纭。从1938年美国经济学家W.洛克斯和J.霍特的合著正式以《比较经济体制》为名的著作出版以来,至今已半个多世纪,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被公认的定义。

笔者对“经济体制”的界定是:人们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项活动中选择的一整套经济机制与组织结构的总和。与之密切相关的有三项基本要素,即产权关系、经济决策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经济体制的现实承载体是经济活动在其中形成的国家或地区。它是动态的,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由人们加以选择的。

上述定义的第一句话是经济体制概念的内涵,说明它是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的手段。

第二句话是经济体制的外延。其中,第一项要素是产权关系,指的是法律意义上的占有权(或称处置权)、经营管理权(或使用权)以及因占有关系而在经济上带来的对产品或收入的获取权。产权关系的实质在于排他性,私有制的排他性最强,集体所有制次之,全社会的公有制则清除了排他性。三者在某一经济体制中所占的份额或比重,即为该社会的“所有制结构”。

第二项要素是经济决策权的来源、结构和类型。决策权最早来源于传统和习惯,占有最重要的生产资源是经济决策权的终极来源之一,只不过在前工业社会主要生产资源是土地,在工业社会是机器,而在后工业社会,知识、技术、信息都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资源,占有知识和信息也是决策权的来源之一。决策权的各种来源经常交叉并存。决策权的结构表明的是决策权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即由谁来做决策、决策者是集中的还是分散的。至于决策权的类型则种类繁多,划分标准也各异。比如,按决策层次可分为宏观决策与微观决策;按决策内容可分为生产性决策、经营性决策和管理性决策;按性质又可分为“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前者是指那些呈现出重复和例行状态的决策,一般应当由下层决策者做出,后者则指那些随机出现的决策,无固定现成程序,一般需由等级结构中的上层决策者处理。当然,也许在每一层次上,又都有两种决策并行不悖。

资源配置方式是与经济体制密切相关的第三项要素。经济学要解决的任务正是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配置的方式无非是市场、计划,以及其派生形式:市场与计划的某种组合。市场,是使商品和劳务买卖关系得以发生的媒介,它不只是一个物质实体。通过市场作用而达到配置资源目标的做法即市场机制。它大体上包含:竞争机制、价格体系、消费者主权、商品劳务销售系统和货币金融体系等。在市场机制中,信息的主要内容是价格,而非指令;信息的特点是“匿名”的,而非“指名”的,因而每一个潜在的信息接受者是平等的,接受者对信息的反应仅根据其内容而不是考虑其来源于何处或来自何人。信息流动或传播的渠道主要是水平(横向)的而非垂直(纵向)的。市场机制在自由资本主义条件下和在现代发达资本主义条件下发育的程度是不同的,在后者条件下,不仅市场机制本身更发达了,而且加进了决策者的制约与协调作用,这也就是广义的“计划”。至于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前的“计划经济”则是指在其中绝大部分生产活动服从于带有强制性的投入—产出指标,这些指标是由等级结构中的上级用“指名”的、“指令”的、数量为主要内容的信号通过垂直系统下达到生产经营单位,这种资源配置方式的历史作用和弊端已经讨论得很多了,现在需要明确的只是它并非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特征,过去把二者捆在一起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理论误解。

在讨论资源配置方式时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是,纯粹的市场或绝对的计划都不过是幻觉。尽管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此消彼长的关系,但决非水火不相容。而是可以结合并用的。因此,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涉及资源配置方式时,我们要做的工作便是考察两者结合并存的结构与功能。在这里要注意的只是明确市场与计划是物质与意识、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关系。

上述定义的最后两句话是补充说明。即经济体制的动态性,就是说,它总是处于动态的过程中,现行体制是以往体制演进或调整、变革的结果,同时它又是未来体制的原型。体制变动意味着三项基本要素的调整或重新组合,变动的幅度依选择者所处的环境而定。

明确经济体制界定的意义在于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内容,在于对不同类型的经济体制进行比较、鉴别以达到择优的目的。

(二)关于经济体制比较标准的讨论

比较经济体制学的最基本的分析思路在于不同的经济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对应着各自的经济结果。也只有在此基础之上,我们才能对具有良好经济结果的体制加以选择。当然,这同时等于说,我们与其在选择经济体制,不如说在选择我们追求的经济结果,因为两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相关性。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经济结果在此扮演了选择、评价经济体制的标准的角色。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我们依照某一体制所对应的结果来对体制进行优选,并且确定地做出了选择,那么我们所做的选择,不过是我们所热望的目标而已。在此,经济目标和经济结果之间的关系也就明确了:前者为预期的结果,后者为现实的结果。至此,我们可以对经济结果、经济体制评价标准和经济目标之间的联系就一目了然了。

比较经济体制学所要选择的合乎理想的优体制,原因不外乎是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最适宜的空间和土壤,从而使生产力在现实的环境中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毋庸置疑,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也就是经济结果,就是检验经济体制运行是否有效的最根本的标准。然而,生产力的发展这一概念还相当抽象。为此,我们必须寻找一个较为具体的标准体系来充实它。

我们知道,生产力的最大发展就是整个经济“合乎目的地分配它的时间”,进而“达到一种符合其全部需要的生产”。[36]所以,我们对生产力发展的进一步理解,即它与有效地、合乎目的地分配劳动有关。在这里,劳动时间的真正含义在于它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源的最抽象、最一般化的表述,因为它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生产资源所蕴含的东西不过是劳动时间或者潜在的劳动时间。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生产力的极大发展这一标准,就可以更为清晰地表述为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的需要。

对资源进行配置的方式或途径,正是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之一。我们对经济体制的评价基点就在于看它是否有效地配置了劳动时间。但是,坦率地讲,仅就此点加以评价,尚显一般和泛泛。怎样才算有效地配置了资源呢?如果止步不前,我们是难以对此做出回答的。为此,我们还试图找到一组在相当程度上恰好是反映资源配置效果的指标,比如说,经济增长速度、效率等。其中最关键的指标便是效率,“经济”一词的最基本的也是最原始的含义亦在于此。事实上,国内外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也都是运用这些标准对不同的经济体制加以评价比较的。

说到具体标准,打个比方,就汽车而言,人们可以通过考察它的每公里耗油量、时速、舒适程度、外观、噪音及污染等指标对其进行评价。出于比较研究的目的,比较经济学界围绕经济体制选择问题给出了门类繁多的评价标准。其中,最被广为接受的有如下几项[37]:增长速度或增长率、经济效率、均等、经济稳定。下面我们分别进行具体的讨论。

(1)经济增长速度。它不表示某体制承载体——国家或地区——在一段时间内的产品数量或某一时点的产出流量,而是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某年比上一年的产品数量增加的百分比。一般而言,在合理的经济结构和积累率的前提下,比较高的增长速度无疑是经济体制健康有效的重要表现之一。在增长速度的总项目之下,经济学家对其进行了细分,如人均国民收入或GDP的增长率、人均消费的增长速度等。这些子项目蕴含着人类福利的增长,这也是经济体制优选的最关键的依据之一。

(2)经济效率。相对于经济增长速度而言,经济效率要复杂一些,同时也更为重要一些。几乎所有经济学者都把不同体制之间的经济效率比较置于分析的中心。效率也被细分为若干种,一般有所谓静态效率和动态效率之分。在此要特别指出的是,对它的理解,在经济学家中也未完全统一。部分人把静态效率看成是在一定时间内的投入产出之比,这是通常的理解。还有人不满足于这种简单的说明,而进一步指出,静态效率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在分配稀缺资源时是否最有效地使用了资源。换句话说就是,当没有另外可能的资源被再分配时,已无法在不减少一种或多种最终产出的同时,是否可以增加另一种或多种产品的产量。有的人干脆就搬用帕累托最优配置作为衡量静态效率的标准。

至于动态效率,有人定义为每单位投入与产出的变化率。有人说,如果在一段时期内考虑静态效率的变化时不是从一个时点上来考虑,那么所观察到的便是动态效率。[38]

有人还提出了所谓技术效率,意即生产一特定产品时最有效地使用资源的状态。实际上,技术效率同以投入产出比表示的静态效率并无本质区别。它们两者同以帕累托最优所描述的静态效率之间的区别,也仅仅在于所包含的范围以及对人的偏好及福利的考虑。

总之,经济效率同稀缺性相关。它表明的是投入与产出的关系。经济学界普遍承认这一种观点的正确性:效率除了部分地取决于所使用的生产要素(资源)的质量——如高技术和熟练劳动——和规模经济效应外,它直接决定于价格机制、竞争程度和宏观调控等条件,也就是说,它与经济体制状态密切相关。

(3)均等。这一标准实际上也包容了不少子项目,其中最流行的是所谓生存条件分配的均等和机会的均等。所谓生存条件,包括消费水平、健康保护等。它们又都同收入分配密切相关,因此不少经济学家就用收入分配指标来替代均等指标。对收入分配均等指标的描述,有现成的理论和方法。其中最常见的有洛伦兹曲线和与之相关的基尼系数。但是,由于收入分配指标疏漏了均等的另一重要方面即机会均等,所以,我们还是选用了“均等”作为这项指标的名称。机会均等至少要求在同代人之间的机会分配要均等,如就业机会、晋升机会的均等。

均等问题涉及社会的公正原则,而且对两种均等人们常持有不同的看法,因而,它更多的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甚至有人还把均等同效率对立起来,颇有些此消彼长的意味。[39]

(4)经济稳定。这一标准所要衡量的,一般是指考察经济体制是否具有避免两种不利现象出现的能力。即一方面避免经济萧条,如高失业率、生产和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避免价格上涨或通货膨胀的能力。显然,稳定标准在这里实质上已经触及所谓经济的安全性问题,即经济体制能否保证或在多大程度上保证其参与者不必承担他的无法控制的、消极的社会经济影响,其中主要的影响便来自通货膨胀和失业。从经验上看,经济体制上的差异在这一标准上体现得相当明显。一般讲,这个指标可以由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来表示。

上面谈的四项基本标准是最流行的,其中举足轻重的是效率标准。除此之外,不同的经济学家又分别提出了带有自己偏好或价值判断的各种指标。如果说上述四项标准的共同特点是它们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话,那么,下面要谈的一些标准则大多不具备这一特点,如经济自由、经济主权和生活质量,等等。这里,我们就对经济自由这个指标作些具体分析。

(5)经济自由。是指体制参与者作为消费者、生产者、储蓄者和投资者所享有的自由。在这些方面,体制参与者选择的余地越大,他所享有的自由程度就越高。[40]显然,经济自由是一个难以数量化的标准,而更为有意义的是,对它的好恶直接同人们的价值判断相关。但尽管如此,这个标准还是同经济体制密切相连,在某种意义上讲又互为因果。典型的事例便在于职业选择自由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之间关系密切。而这种自由又严格地受到经济体制的影响。

极为有必要补充的一点是,各评价标准绝非互不相干,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增长速度显然同效率有关。经济自由与均等也密切相关。稳定则更是牵动着其他标准,因为经济波动就会带来资源的浪费。

在评价不同经济体制时,我们目前已经谈到了4个或5个标准。但现实的体制是复杂多变的,完全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在用4个标准进行评价时,两个体制各自在两个不同的标准上显示出优势。比如说,体制甲在增长速度和效率两项标准上优于体制乙,但在均等和稳定标准上却相反。这时我们该如何作出对这两种体制的判断呢?一般说,有两种途径或方法可以被采纳:一是根据比较者的偏好进行评判,如果你更看重效率标准,那么,体制甲无疑要优于体制乙;另一处理方法是将各项评判标准通过某种程序折算为一个综合指标,这样便可对两体制或多种体制进行综合全面的比较评价,并最终为优选体制提供了决策基础。至于如何折算,我们可以采用“加权”方法加以解决。

我们以产出增长率和人均收入增长率为例来说明。经济目标期望它们分别达到一定的增长百分比,如分别为10%和9%。在体制参与者眼中,对后者的青睐可能要远远胜过前者。因此它们就会对后者给予更大的“权数”,如100,而前者仅为50。这样一来,其各自与权数的乘积之和(10%×50+9%×100)就是我们要得到的经济目标的综合指标——14。在一定时期内,经济结果也可以由此程度折算并求得一个综合指标,比如,其两指标为12%和8%,这时,按前面确定的权数,最终综合指数为14。这表明虽然经济结果与经济目标有差距,但由于人均收入增长上的损失在产出增长上得到了补偿,因此,综合指数还是相等的。这样我们仍可以说经济结果与经济目标相吻合了。如果人均收入率降到6%,尽管产出增长率高达15%,但此时的综合指数仅为13.5%,离经济目标尚有0.5个百分点的差距。这表明虽然产出增长率有了更大幅度的增长,但因权数的作用,人均收入增长率下降所带来的结果损失更大。如果两项结果的指标均低于目标,则结果更糟。针对着目标未能实现的情况,从经济体制角度看,就要考虑是否进行体制变动以使经济目标得到实现。

关于其他经济指标,也可依此方法进行折算。效率可用投入——产出比的变动率(如由现在的3.5∶1提高到3∶1,变动率为14%)、稳定用通货膨胀率(如不得超过5%)和失业率,收入分配用基尼系数[41](如不得超过0.3%)等表示。指标超过的部分以负数表示。比如,实际经济结果是基尼系数为0.4,如果其权数为50,则这一项的值就是[50×(0.3-0.4)]=-5。尽管这样做要复杂烦琐得多,但我们总能得到一个综合指数,从而对经济结果本身做出评价,最终从经济体制上加以解释。

当我们沿袭这样的思路来评价经济体制的优劣时,也会遇到一些困难。

首先,效率和增长速度的提高,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体制的状态和变革,但它们同时也取决于其他许多非经济体制的因素,诸如自然资源禀赋、原有的经济与技术发达程度和人力资本的水平、高低与数量多少,等等。这样,我们在用这些标准对经济体制进行评判时,就不太容易从中剔除或分解出这些实际标准中有多少要归咎于经济体制本身。也就是说,尽管我们能够证明经济体制与经济结果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但我们很难把经济体制对经济结果的具体影响程度从中分离出来,其中的困难还包括经济体制本身和其他非经济体制因素之间有相互的作用。

其次,各种标准本身有其测量方面的困难。它一方面表现为各国统计方法上的差异,世界上曾经存在着两大核算体系;另一方面,有些统计数字本身可能就是不可信的或掺了水的。此外,有些指标本身的测量就困难重重,如效率和均等的测量,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难了。然而,不管怎么说,这类测量困难仅是技术方面的,似无关宏旨。

对经济体制进行评价,是比较经济体制学领域中的重要内容,只有科学地解决了评价标准问题,我们才能实现体制择优的目标。

(三)制约或影响经济体制发挥功能的环境因素分析

在现实社会里,经济体制仅仅是整个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必然要与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网络结构的其他方面发生联系。比较学者们把经济体制视为同社会体制的其他部分持续不断地发生作用的行为方式。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经济体制不过是生产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它的形成、变动,无疑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和上层建筑的影响。在比较经济学界,学者们往往把制约与影响经济体制的力量归结为环境因素。在评价经济体制的结果和对经济体制进行择优时,需要对环绕某种经济体制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

环境因素一般可区分为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两大方面。它们对经济体制状态、体制参与者的目标和行为以及经济结果都可能施加某种影响。

自然环境包括某一民族国家的地理位置、国土面积、人口数量、自然资源禀赋、地形、气候等。这些自然环境的差异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制约和影响着经济体制的选择,因为这些因素会不同程度地影响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特点,还影响意识形态和文化。比如,疆域辽阔、资源丰富、人口众多的国家有高度封闭的愿望与可行性,对因经济体制运转不良所引致的生产效率低下具有较强的承受力。相反,领土狭小、资源贫乏,或与经济较发达的国家毗连,对外贸依赖性较大,则可能由于同外部其他经济体制的接触而获得关于另一种安排和结果的思想与信息的来源,从而修改自身所处的经济体制或体制的某些方面,以适应同一个具有不同经济体制的国家之间的国际经济往来。现实生活中还有这样的事情:一个国家由于地理位置和地形等因素,被迫接受一个强大邻邦的干预而改变了自身经济体制的一些重要方面,甚至改变了体制本身;相反,也有着另外的情况,由于地形和位处缓冲地带,而有可能选择独具一格的体制模式。

社会环境包括形成某种体制状态时初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本社会的历史文化传统、政治体制与意识形态、国际环境与开放程度,以及作用于上述各项因素的随机事件的影响,等等。

某种体制形成时初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包括初始的、可配置的资源和初始技术。前者指比较期开始时可获得的生产手段及产品清单、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清单以及初始人口期的劳动者的年龄分布、体力素质、经验、技术与教育水平。后者指产品特征与生产过程中的行为。“行为”可通过其投入的种类与数量、技艺状态和行动的连续及其效果来鉴定。可配置的资源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勘探、投资、保护或损害、人口的再生产及医疗服务、教育培训等发生变化;技术是通过开发新产品、研究与发展、技术改造与革新以及引进外部新技术来演进与进步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变化一般可用国民生产总值、主要产品产量、人均收入水平及其增长率、劳动者素质的变化、经济结构(如一、二、三产业所占的比重)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等项指标来表示。它们对经济体制的深远影响的例子俯拾皆是。无论是中央计划体制还是有宏观调控的现代市场体制的有效运转,从控制论角度看,首先都要求计划或调控当局掌握充分、及时而可靠的信息。而信息的搜集、加工处理、传输和使用都需要有优良的现代化手段——计算机网络。过去,由于缺乏或忽视现代化手段,使得中央计划当局的信息来源不完整、不及时、不可靠,从而也影响了决策的科学化。这可以算作生产力发展水平影响经济体制运行的一例。反过来说,任何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允许的范围而形成的经济体制,注定都是要以失败而告终的。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当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即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与自然环境,并非唯一地与某特定经济体制相适应,而可能与多种体制相适应。而且,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差异并不排除不同国家采取类似的经济体制作为实现其各自的社会经济目标的手段的可能性。因为一方面,任何不同的国家,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自然环境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另一方面,经济体制的选择和确立还会受到体制参与者意识形态的巨大影响。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在生产力水平大体接近的条件下,经济体制却常常呈现出多样性和独特性;或者,在生产力水平相去甚远的情况下,经济体制却又颇多相似。当然,经济体制的状态归根结底还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

影响经济体制的社会环境中,另一类重要因素是上层建筑。它对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变动的影响是多重的,主要体现在意识形态、政治体制和社会文化背景等方面。国际环境和随机事件有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对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变动方向施加影响。显而易见的实例是,尽管原来实行中央计划体制的国家或迟或早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但是,南斯拉夫之所以率先进行,而且选择了“自治”作为新体制的方向,这与20世纪40年代末发生的苏南冲突两国从意识形态上的彻底决裂到全面地断绝党和国家关系这一随机事件不是没有关系的。

总之,环绕着经济体制的诸多因素都对经济体制发生影响,而这些环境诸因素之间又有着犬牙交错的相互影响关系。以美国为例,它的经济体制中的“自由竞争”色彩比其他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更浓厚些,这与美国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环境因素有关。从自然环境看,美国幅员广阔而土壤肥沃,气候宜于发展农牧业,基本工业所需之煤、石油、铁及其他金属等地下矿藏也丰富,50%的面积是森林,东濒大西洋,西临太平洋,南靠墨西哥湾,海岸线长,渔产多,全境有8条大河,分向东西南北流去,不仅便利内地和沿海地带的交通运输,而且供给了无限的电力。这种自然环境吸引了大量的移民,他们被在辽阔的、尚未开发的土地上定居的可能性吸引到北美。曾经有大批的拓荒者们在艰难条件下勤奋劳动,逐步把边界推向西部,出现了所谓“边疆精神”。这种早期开发处女地的开拓者精神,以后在实业家身上仍然得到体现。

从社会环境看,美洲不像欧洲和亚洲,没有封建制度的根基。正如恩格斯所说,美国是一个丰富、广大、在开拓中的国家,有着纯粹的“布尔乔亚”制度,不受封建残余或君主传统的束缚,没有任何中世纪废墟的阻挡。早期移民中有不少是不堪英国和欧洲各国暴君压迫的人,他们充满民主、自由、平等、自立和创造精神,把欧洲产业革命的新技术成就,带到这块原始新大陆上来。在当时那样的自由开发中,人们只需对付两种威胁:外国攻击和森林野兽。美国的种族来源复杂,是一个“人种大熔炉”。无论从何方来,都可平等地开发土地,都有生路和机会,只要你有胆量,到处都可以去,成家立业,不受限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无论谁都可以成为资本家,至少是一个独立的人,用他自己的手段为他自己而生产,只要勤劳而善经营,就可以扩大生产事业(恩格斯语)。这些从专制政权下解放出来的几百万移民,在短短的100年后就建立起一个充满朝气的新兴资本主义国家,有了自己的共和国国会和政府。美国的独立宣言强调政府的决策应该获得人民的同意。美国的宪法到目前为止只修正了26条,使得这个国家能有比较健全的法制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与准则。政府曾经鼓励人们开发处女地,荒地任凭占用,不取分文。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工商业的发展,移民们没有停留在大西洋沿岸一条狭窄的平原上,一队队的冒险家翻山越岭、披荆斩棘地西进,到1850年,美国的版图实际上伸张到了太平洋。这时,美国北方几个州的工商业正在迅猛地发展,这种发展需要保卫关税和全国统一的、广大的、自由的劳动市场,但南方几个州却是大地主的世界,他们靠几百万黑奴经营棉田、农场和牧场。南北方经济和社会矛盾尖锐化的结果,发生了1861—1865年的解放黑奴的南北战争。战争一开始,马克思领导的第一共产国际便在欧洲声援北方联邦的立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61年写的《美国的内战》一文中分析,它不外是两种社会制度的斗争,即奴隶制度和自由劳动制度。这两种制度不可能在北美洲同时并存,它只能以一个制度战胜另一个制度而告终。战争以南方投降、奴隶制废除、全国统一而告终。从此,黑人可以自由流动、自由就业,工业化条件进一步成熟。

综上所述,美国在19世纪中期的自由竞争体制是在这样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形成的:北美洲大陆幅员辽阔,具有丰富而多样的资源,有大片大片的处女地可任凭人们自由开发;开拓边疆的精神促进了交通运输的发展,从而更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和大城市、大港口的出现;一开国便没有封建制度的束缚,独立的政府又实施保护关税,使民族资本家不受外国工业输入的威胁;在欧洲未能充分施展的科技发明到了美洲新大陆便发挥了推动工业的伟力,技术人才大量移居美国。1860—1900年,美国共计有67.6万种新发明,包括电车、火车、轮船、电话、电报、电灯等,使得各地的距离缩短,物价大跌,使许多梦想变成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有广大的、统一的国内自由市场,即使不靠输出,当时的工业制成品也有销路,尽管竞争非常激烈,但不至于形成把竞争对手排斥到市场之外从而窒息竞争的程度。

但是,到19世纪末,美国完成了向垄断的过渡。银行的新作用是一面加强资本的集中与垄断,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提供了方便的工具,为对付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而实施的罗斯福新政,是美国在市场体制基础上的宏观调节机制的始端。

再以苏联为例,它是高度集中化经济体制的发源地,除了因为它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对于这个新体制应当是什么样子的以及应当如何建立没有可依据的经验外,也同历史环境有关。在革命前的俄国经济历史上,市场经济的有效性和增长能力几乎没有得到过证实。19世纪90年代以后的俄国远没有达到像英国和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发展水平,所以,与美国不同,俄国分散的市场经济被视为是留下了停滞的历史遗迹。在革命化的最初年代里,又因为受到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包围和14国武装干涉,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即在大多数经济部门中进行了决策过程迅速集中化的尝试。但是,不久以后,列宁就认识到集中的指令不可能完全替代市场机制,于是导致了向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分散的分配资源的体制过渡。到1928年,新经济政策中断了。这除了决策者的主观因素外,当时的客观环境因素也对决策者所采取的抉择有影响。

正是因为当时的新生苏维埃政权是处于资本主义包围和武装干涉的威胁之下,为了生存,必须加强军事力量,从而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方针,重工业投资的迅速增长,在没有国际援助的环境下,其资金的积累主要依靠从农村征集,于是,又通过强迫集体化,使农业处于中央控制之下。在这种背景下,一个集中分配资源的体制实际上作为“战时”或“备战”的最佳体制而被选择了。因为它能够按照高度集中的决策意志最迅速地汇聚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把它们配置到优先重点发展的部门与地区。再加上苏联是一个拥有辽阔疆域和丰富资源的国家,十月革命后在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对广大工人农民和进步知识分子的吸引力与号召力,使得它在相当程度上对由于经济体制运转不灵所引致的生产效率低下具有较强的承受力。

但是,这种集中的体制与西方的大型垄断企业集团运行的效果不同。这是因为,西方垄断集团的企业有着同质的环境进行工作,而且它们只构成某个部门或市场的一部分。这种集团不仅经常注意国内对手的活动,也要对国际竞争者的活动加以关注。苏联的工业体制则囊括了所有工业部门的所有企业,国内企业之间的竞争非常微弱,又没有外来的竞争可言。尤其要指出的是,苏联全国的企业并不是在同质的环境下工作,执行中央的决策时,各地区都在寻求自己的特殊利益,加上国内各民族在历史和传统上的差异,教育水平和价值观也不相同,人们共同偏好的结构越小,集中的方针和指令越容易被误解和歪曲,信息将会变形,决策的执行将同中央计划的要求脱节,这些环境因素都会对中央计划的效果产生反作用。从宏观来看,苏联长时期地优先发展重工业,又把国民生产总值的相当部分用于军事开支,导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高浪费、低效益成为苏联经济之痼疾,而且产品质量次劣,技术陈旧。比如,苏联机械制造业的机床台数等于美、日、西欧的总和,但其产品达到国际水平的只有38%。尽管集中的经济体制为苏联实现“粗放”的发展战略起过积极的历史作用,在战前的几个五年计划里,工业总产值增加了5.5倍,在欧洲从第4位上升到第1位,在世界从第5位上升到第2位;但战后西方发生了以微电子技术为主要标志的新科技革命,目前发达国家的许多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80%是靠新技术来取得的。与此同时,苏联的工业劳动生产率只相当于美国的55%,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有美国的25%。劳动生产率落后的根本原因是技术进步受到阻滞。苏联科技水平落后于西方15—20年,苏联自己估计,计算机技术要比西方落后8—12年。20世纪60年代,苏联工业劳动生产率还居世界第3位,次于美国和法国,从70年代初以来,苏联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便呈下降趋势,后来退居到第5位,次于联邦德国和日本。正由于劳动生产率落后,尽管苏联的劳动力数量比美国还多1/3(苏联有13000万劳动力,而美国只有9000万劳动力),但苏联的人力资源紧缺程度极为严重,加之自然资源在粗放发展的条件下又有极大的浪费,当资源基地东移后,开发条件恶化。所以,从资源配置来看,粗放发展的战略实难继续维持。而要从粗放发展战略转变成集约发展战略,又非进行深刻的、真正革命性的变革不可。至于苏联改革为什么失败,这里不作详细分析。

综上所述,如果说,资本主义包围和武装干涉的威胁,曾经是苏联领导人当时作出高度集中体制的抉择的外部环境因素,那么,西方发达国家的新科学技术革命的挑战则是苏联20世纪80年代进行的改革的外部推动力。这也可以说是环境因素对体制变革的影响。当然,变革的前景又受到其内部极其复杂的环境因素的制约和西方压力的影响。

经济体制与环境因素的关系又是辩证的。美国经济学家M.弗里德曼在他的名著《自由选择》中曾经对日本和印度的经济体制作过比较,即对1947年印度独立后30多年和1868年日本明治维新后30多年各自所处的环境因素作了分析。[42]

从时间上看,尽管两国的上述经历相隔80多年,但在弗里德曼眼中则极为接近,也就是说,两国的某些“外部要素”在许多方面呈现出近似的现象。如:两国都有古老的文明和发达的文化;地理位置均处于东方;都有高度等级结构化的人口,日本有大名和农奴,而印度则为种姓制度。当然,环境因素的差别也是存在的,如:从资源禀赋看,印度要远胜于日本;其时印度所面临的国际环境亦优于1868年日本所处的国际环境,印度自1947年以来得到了大量的资金,其中许多是国外赠送的,相反,日本当时却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从技术水平看,3个多世纪的与世隔绝,使得日本对外部世界茫然无知,故远远落后于西方,而1947年印度的技术水平虽然大大落后于西方,但差距要小于1867年日本与当时先进国家之间的差距;从“初始人口”角度看,1947年时的印度,其许多领袖大多曾在先进国家受过教育(主要在英国)。更为有意义的是,英国对印度多年的殖民统治,为其留下了一笔可观的“珍贵遗产”:一批训练有素的民政管理人员以及与之并存的现代工厂和完好的铁路系统,这同1868年除了中文以外无人能懂外语的日本形成鲜明的对照。

“环境因素”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随机事件”。从这一点来看,日印两国也相差甚远。日本除了幸运地在明治维新后不久遇到了欧洲蚕茧严重歉收而靠出口生丝获得比通常多的外汇的机会外,就再没有什么好的机遇了。而印度1947年前后的运气可以说一直不错。

两国的相似点有之,差别又几乎均有利于印度,但30多年的经济发展结果却天差地远。到20世纪初,日本已摆脱了封建结构,让几乎所有的公民都有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的机会。普通百姓的境况迅速改变。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日本也已经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经济的迅速发展成为其在中日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等几场影响深远的战争中取胜的物质基础。

印度又如何呢?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仍然近乎停滞,其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在1965—1984年平均年增长1.6%[43],而且两极分化严重,最贫穷的1/3人口的生活水平反而下降了。

对于这种现象,弗里德曼作出的解释是:日本充分运用了市场体制,而且使价格机制的三位一体的功能得以发挥。而印度则从殖民统治中走出却又陷入了政府“铁手”的控制之下,或者说采取了集体主义政策。[44]类似苏联的五年计划出现了,投资项目被中央计划详细地规定了,外汇、工资和物价管制普遍化了。这个例子说明有利的环境因素不一定导致良好的经济结果。

我们援引弗里德曼这段对比分析之目的,在于说明我们在比较经济体制时,不仅要注意到环境因素对个别经济体制的有利作用或制约作用,而且还要注意到,在对环境因素作了对比分析之后,导致经济结果的差距只能从经济体制上的差异去寻找。

我们还可以对中国和苏联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转换进程中具体环境因素的影响作些分析。中国10多年的改革进程基本上是稳定有序的,是渐进的过程。而苏联6年的经济改革难以推进,各种方案基本上是“纸上谈兵”,最后失去稳定有序的改革时机,而引发了社会的“大爆炸”,目前不得不实行强制性的转轨。中国在渐进过程中生产是增长的,人民生活是改善的,而苏联则相反。

中国的改革过程也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决定的。首先,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人口的数量近4倍于苏联。中国人口密度是苏联的8倍多,中国如果不能伴随改革而保持着社会的稳定,则不仅中国会大乱,还会引起世界不安。改革前中国在农业中的就业人数几乎占总就业人数的3/4以上,中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比例在1978年分别为15%和11%左右,远远低于苏联的39%和41%,这说明中国在改革起步时的工业化、社会化程度和经济发展的总水平比苏联低得多。如以当时两国官方汇率美元计算,1978年苏联人均进出口额比中国几乎高出20倍,这说明在改革起步时,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联系弱得多。[45]1978年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230美元,苏联为3700美元,尽管国际上认为这一估算数字不完全准确,但还是可以说明两国的综合经济实力悬殊。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不仅需要保证社会稳定,而且中国的市场发育也需要一个较长期的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跃而入”(The big bang)。

其次,中国和苏联的中央计划体制的严密程度和社会覆盖面也有很大的悬殊。苏联的历史传统以及由于它作为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母国,这种体制已经运行了半个多世纪,根深蒂固,而且覆盖了全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对这种体制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的难度和阻力很大。中国的中央计划体制是1953年以后才从苏联学习搬用过来,大约在5年以后,中国当时领导人毛泽东就已经开始注意本国国情,反对照抄照搬。中国计划统计人员的数量、质量,以及指令性计划制定的严密程度或是对执行指令性计划要求的严格程度都远不及苏联。再加10年“文革”动乱又把本来就不够健全的计划体制冲垮了。尤其在广大农村,中国比苏联农村的机械化社会化程度也低得多。所以,中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简便易行,自下而上,逐步发挥示范的效果。而苏联的集体农庄制度已建立60年,苏联农业已经高度分工专业化了,机械化程度也高得多,农民在20世纪60年代已吃上“大锅饭”,拿固定工资,实行5日工作周,成了农业工人,鉴于这些情况,苏联农村很难搬用中国式的分户经营承包制。苏联农业形势之糟糕说明他们还没有寻觅到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合适途径。况且,苏联总人口的70%在城市,改革也很难从农村起步,也难分步进行。

再次,两国所面临的国际环境不同。苏联作为超级大国之一,战后与美国长期争霸,军费在预算支出中的比重以及军工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都很大,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更大,而且在第三世界同西方争夺的包袱也很重,所以戈尔巴乔夫和苏联政府的很大精力花在同西方搞缓和,而不能集中精力搞国内的经济建设与经济改革。中国不争霸,又没有参与军备竞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更是集中精力以经济建设为主。而且港澳台的海外同胞基于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在开放后积极支援祖国的改革和建设,使得中国的改革开放有着相对良好的国际环境。

最后,中国党和政府在改革中始终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因为改革过程是利益的调整过程,没有强有力的政府领导是难以顺利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历史遗留的政治问题时采取了“团结起来向前看”的正确方针,在理论上,既积极地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对传统理论观念中的不科学成分进行大胆的突破,拨乱反正;同时,又十分注意维护社会安定,保持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对政治体制改革采取更加稳妥的方针,以便保证经济改革措施顺利实施。苏联在改革中,政府危机深重,民族矛盾激化,市场供应短缺状况一直没有缓和,人心和社会不安,这也是改革中不利的环境因素。

总之,中国最近十多年的历程表明,中国人民只能根据中国的具体环境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人民只能沿着这个方向继续不断开拓前进。

(四)与中国经济体制择优有关的几个认识问题

众所周知,中央计划体制是按照全社会是一个大辛迪加的设想,由中央计划机关用行政方法主要以数量而不是以价值形态、层层下达强制性的投入—产出指标,直接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统一配置全社会的资源。在这种体制安排下,企业必然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经济活动的决策权力必然是高度集中的。企业的生产经营主动性和职工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受到束缚。于是,各国改革的初期,总是从直观上把中央计划体制的弊病归结为决策权力过度集中,因而,一般的思路都是不改变原来行政机关对生产单位进行的微观干预,体制转换仅仅在行政系统内的各层次间作些权力调整,即把决策权力分散一些。用经济学家的语言,这叫作“行政性分权”的改革。

行政分权的改革不能克服传统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固有弊端,也没有改变原体制的实质,行政分权的结果,资源的主要配置者和经济活动的主要调节者仍然是政府行政机关,只不过有时把部门协调改为地区协调或行政性大公司协调,或者把直接行政协调改为间接行政协调。实践证明,这种改革思路都没有寻觅到更有效配置资源的新体制,往往使改革走进了死胡同。即便地区或集团由于分权获得了一定利益而释放出一定的能量,但继而就陷入了困境。

自1978年以后的改革是中国经济发展史上的重大转折,是中国经济体制转换的真正开端。这场改革是由农村到城市逐步展开的。农村改革成功的意义不仅大大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为推进城市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环境:(1)食品和轻工业产品供应丰富,城市居民生活随之改善,人心大为安定;(2)农副产品供给增多,有条件使其价格首先放开,为价格全面改革探索了经验;(3)大批从事副业生产的农民进城,开创了劳务市场,带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兴起;(4)大批农民进城,与原有的工业和城市管理体制冲突,形成了从体制外对体制内改革的包围和推动;(5)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尤其是市场功能有了示范的效应。在此情况下,中国及时把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到城市,并在1984年10月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全面阐述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思想理论基础,指明了改革的基本方向,对改革作出了全面的战略部署。这个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根据近10年的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国逐步形成了一种新的经济体制,它的基本构架如下。

(1)全社会的经济细胞是多种所有制结构中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面向市场、平等竞争的企业。它们是独立的经济法人,在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中决定自己的生存、发展或破产。

(2)全社会的经济活动通过包括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在内的统一市场联系和协调。市场是对内、对外开放的。在竞争中形成的均衡价格是经济活动横向联系的主要信息语言或者叫作基本参数。

(3)政府机关和事业、社会机构的基本经济职能,是运用财政、信贷、外汇等收支及利率、汇率的调整作为经济工具对宏观范围的供需实行总量管理,并主要通过市场来间接调节;促进市场体系的发育,制定市场管理的法规,保护市场活动中的公平竞争;惩治违法和破坏公平竞争的活动;等等。

(4)建立和健全多元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作为竞争机制的补充,维护社会安定,另一方面也是对社会成员基本人权和福利的保证。

有些经济学家认为,中央计划体制的真正弊病在于缺乏竞争性市场机制。笔者基本同意这种看法,从中国改革的历程看,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反复的过程。下面,围绕着改革目标模式择优,谈六点有关的认识问题。

(1)要不要公开明确地提出体制转换的目标是市场经济?

长期以来,我们把市场经济排斥在社会主义经济范畴之外,即使改革开放以后,在不少方面对传统观念已有了较大突破的情况下,对市场经济仍然讳莫如深。人们可以接受商品经济,但避而不谈市场经济;可以谈论市场调节,而忌讳提市场经济。这种现象的思想认识根源是受教条主义束缚所致。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经设想过“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此后,几乎一个世纪以来,人们对此设想采取了教条主义的态度。人们可以看到在世界范围内,不论是东方的马克思主义者还是西方的马克思主义者甚至反马克思主义者,不论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拥护者、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把排斥商品、货币、市场、竞争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视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特征之一。于是,“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便成了一切社会主义者的信条,也成了一切反社会主义者的利剑。

从理论史的角度看,远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确立之前,西方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学者帕累托及其后的巴罗内、泰勒等人就在设想和论证中央计划机关是未来“产品经济”理想王国里资源的唯一配置者,而反社会主义的米塞斯、哈耶克、罗宾逊等人又以“计划经济=社会主义”为前提来攻击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理论大论战中作为社会主义捍卫者的兰格,长期被视为“市场社会主义”的倡导者,其实,他要引入社会主义的市场充其量也只是电子计算机中模拟的“市场”而已,并非现实的市场。而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之后,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领域里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理论著作都把市场、竞争排斥在社会主义经济范畴之外,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等同,只诅咒其可恶的自发性,而不研究其效率。

从体制与政策史的角度看,尽管经过了从“战时共产主义”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但是列宁并没有来得及从原则上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消亡的理论,从而也没有明确地寻求到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新模式。“新经济政策”的指导思想只是“暂时的退却”,而不是模式的转换。因此,当苏联在20世纪30年代自认为已经建成社会主义制度之后,很自然地仍然按照“产品经济”的理想,依据“由社会统一组织生产、统一分配”的原则来建立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在这种“理想”和原则支配下的体制安排必然是单一的公有制、决策权力高度集中、由行政方法配置资源、用数量指令协调经济活动、由中央计划机关层层下达强制性的投入——产出指标来统一配置全社会的人力、物资与资金等社会资源。

当这种体制被确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特征之后,理论上的教条主义束缚又进而表现为政治上“左”的桎梏。这就使得不少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不敢触动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不敢设想让市场作为资源的主要配置者和经济活动的主要调节者,最多只是把它当作在一定范围内不得不暂时容忍的“异己物”来对待。

中国10多年的改革实践已经证明,初步发育的市场机制已经使中国经济大为改观,然而“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信条仍然禁锢着人们的头脑,在政策实践中也不时地表现为一种“左”的棍棒,继续阻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近来的一系列讲话,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是区别姓“社”与姓“资”的标准,破除了近一个世纪的重大理论桎梏,是当代世界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与总结,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大发展。我们学习邓小平的讲话,就要认真转变观念,真正了解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与作用,使改革的目标更加明确,而不应当再继续回避市场经济的提法。

(2)否认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可行性的国际教训。

这里,我想澄清的是,苏联解体并非由于提出了什么“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改革目标。实际情况是,苏联官方长期批判“市场社会主义”。就是在戈尔巴乔夫任职的前几年,也并不明确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什么,直到联盟解体的前一年,经过激烈的争论,才提出“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目标,各派政治力量争相抛出400天或500天试图突变式地“一跃而入”市场经济的方案。当时,一些苏联人士就认为,那些众多的方案是“空想”,是“宣传”,是“欺骗”,是“争夺权力的手段”,他们叫喊的“向市场经济”过渡只有设计,没有施工,根本未进入实际操作阶段。联盟解体前的经济生活现实绝不是“市场化”了,而是市场极度不发育,原来的“看得见的手”已运转不灵或停止运转,“看不见的手”又限于“纸上谈兵”。资源配置出现真空和混乱。因此,我们绝不能从现象逻辑上看到苏联曾提出“向市场经济过渡”而后解体,就回避提市场经济。

这里还值得研究的是,南斯拉夫的社会主义自治制度为什么也宣告了破产?除了政治的、民族的原因以外,从经济体制的表象来看,“自治”体制从理论到实践都与中央计划体制分道扬镳、南辕北辙,但是,南斯拉夫联邦却与苏联联盟“殊途同归”于解体,与此同时,西欧的一体化却在加速进展。对此,我们不能不进一步深入思考。

南斯拉夫是原社会主义国家中最早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的国家,强调企业应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并按经济规律行事。在20世纪50年代中的“市场学派”与“计划学派”的争论中,“市场学派”曾占了上风。但是,在实践中,“自治”体制的着眼点仍然是把过度集中的权力分散给共和国、地方、生产单位甚至劳动者个人,而不是着眼于形成竞争性的全国统一对内对外开放的大市场,从而也没有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和提高经济效率的目的。具体地说:第一,作为“自治”体制基础的“社会所有制”的产权责任,比中央计划体制基础的“国家所有制”更不明晰。依据原南共领导人、理论权威爱德华·卡德尔关于社会所有制的经典解释,它“既是人人的,又不是任何人的”,于是,公有财产更加典型地成了“没有主人”的财产,“人人”都可以像“对待自己的财产”那样去使用它,但却像“对待别人的财产”那样地不承担责任。其表现出的直接后果是相当数量的企业长期没有任何积累,甚至是负积累。尽管在收入分配时搬用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一些经典辞藻,实际上企业收入是被职工吃光分光,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长期依赖贷款。

第二,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的企业内部是由工人自治管理的,生产经营由轮流当选的工人委员会集体决策,而且滥用协商原则,往往抓不住有利时机。企业之间的管理水平极不平衡,企业内部历届决策集体的操作质量又极不稳定,这也使竞争机制和统一市场难以形成。

第三,南斯拉夫虽然是最早运用市场机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但也许是为了避免因实行“市场经济”而遭到被批判为搞资本主义的内外压力,事事拘泥于马克思主义书本中的经典辞藻,以另一种“左”的形式创造了很多更加具有空想色彩而脱离实际的理论和提法,比如,说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是“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联合”等,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要通过所谓的“自治协议”和“社会契约”来进行。且不说协商过程中如何扯皮,据资料介绍有70%的合同不兑现,更重要的是这种一户一例地协商价格并不是在竞争中形成的均衡价格,价格机制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市场体系也不完整,只存在消费品市场,而没有生产要素市场配套,理论上拘泥于劳动力不再是商品,不能有劳动力市场,同时也没有资本、生产资料和技术市场,从而市场机制无法充分发挥作用,而不规范的“黑色”“灰色”市场充斥社会经济生活。没有规则的公平竞争机制就不能促进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刺激产品更新换代和技术进步。南斯拉夫还是最早提出对外开放的社会主义国家,但他们把引进外资局限于借外债的形式,恐惧引进外国资本直接投资是引进资本家,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的外国直接投资不及3亿美元,这就不利于借鉴外国的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终于,南斯拉夫因长期经济低效而陷入外债困境和持续10年的滞胀、危机。

第四,南斯拉夫曾宣布“国家经济职能消亡”,完全否定了统一的联邦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作用,这在理论上是从另一个极端以另一种形式表现的教条主义。在实践过程中,否定中央集权国家主义的同时,使共和国和自治省的国家主义得到强化,形成“经济共和国主义”。各共和国和自治省闭关自守,使全国统一的现代化经济部门如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燃料动力等遭到分割,有碍南斯拉夫统一市场的形成。联邦政府也没有能力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

综上所述,南斯拉夫的自治体制虽然一度因分权而释放出一定的能量,表现过一定程度的生机活力,但由于它没有形成有效配置资源的机制,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陷入长期滞胀的困境和危机而不能自拔。1989年南斯拉夫政府曾总结10年危机的教训提出了向统一市场经济方向改革,也取得了遏制超级通货膨胀的初步效果(从4位数降到2位数),但因民族矛盾已经激化和表面化,导致分裂和内战,改革计划也随之中断,现在已经成为欧洲的一个“烂摊子”。

我们还可顺便提到,匈牙利虽然在1968年的改革中已经取消了对企业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和物资调配计划,部分地放开了价格,曾经以过渡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新经济体制著称,但随后又陷入了困境而未能自拔,除内外各种环境因素外,从经济体制改革本身分析,据匈牙利经济学家的总结,是因为它进入了“间接行政控制”的怪圈,即企业虽被允许进入市场,但市场的一切信号和参数都是由中央计划决定的,难以形成竞争机制,所以,并没有发育健全的市场体系。

综上所述,悲剧性的国际教训说明,在几十年间,苏东国家此起彼伏的经济改革并未明确地以建立竞争性统一市场为目标,而在“行政性分权怪圈”中走进了死胡同。其理论认识根源就是否认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总是把“消灭市场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理想目标,而一定程度地利用市场只是暂时不得不作出的‘痛苦选择’”。这还是从“左”的方面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割裂开来,“要社会主义,不要市场经济”。而到20世纪80年代末,由于无市场竞争机制的社会主义经济长期缺乏生机活力,有些国家为了要突发式地“一跃而入”市场经济,又纷纷抛弃社会主义基本社会制度,这是从“右”的方面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割裂开来,即“要市场经济,不要社会主义”,其理论根源仍是否认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兼容性。况且,这些国家当前的现实还说明,“市场经济”也并不能突发式地“一跃而入”的。可见,在理论上否认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所付出的代价多么沉重。现在该是我们彻底摆脱这种理论桎梏的时候了。

(3)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必然性不以社会基本制度的变更为转移。

我们不应当回避“市场经济”的提法,还因为“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客观必然性,它是在人类经济活动的过程中自然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说来,市场越发育健全、越成熟,该社会的经济就越发达。在这里,简要概括一下笔者对市场经济体制本质与作用的认识。

市场,是使商品(包括生产要素)和劳务(包括技术和信息)买卖关系得以发生的媒介。通过市场力量达到配置资源目标的做法和制度安排就是市场体制。运用市场体制作为配置资源主要方式的经济就是市场经济。

市场体制的物质载体是商品与劳务销售系统。市场体制的重要特征是发挥价格体系的三大功能。正是由价格体系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市场上发挥着传播信息、提供刺激和决定收入分配这三大功能,从而在市场上协调着千百万人的自愿交易活动。市场特征的有效性是保证公平竞争规则、消费者主权以及与之相应的法律体系。市场体制的平衡调控杠杆是货币金融体系和财政税收体系。市场体制的本质是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市场体制的作用是通过竞争达到生产要素优化组合、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

市场体制是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自然产生和逐渐发展起来的。它是经济从不发达通向发达的必由之路,是经济关系客观发展的规律性过程的结果,因此具有不以任何个人、集团、阶级、政党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性,当然也就具有不以社会基本制度变更为转移的客观性。

市场特征促进经济由不发达到发达,它自身也随着经济发达的过程而日益发达完善。现代市场体制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

(4)如何正确看待市场体制的效率与缺陷?

市场体制的效率,无论在近几百年人类文明史上,或是在当代社会经济的实践中,都已经得到了证明。

这里,用不着列举世界经济发展史的详细统计资料,只需重温一下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读着他们在书中所作的那些准确生动的描述,我们就可以体会到市场体制的历史作用了:正是由于市场体制的效率,使“资产阶级在历史上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使它在“不到100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它第一次证明了,人的活动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它创造了完全不同于埃及金字塔、罗马水道和哥特式教堂的奇迹;它完成了完全不同于民族大迁移和十字军东征的远征。”“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创业,到处建立联系。”“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市场总是在扩大,需求总是在增加。”“世界市场使商业、航海业和陆路交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这种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工业的扩展。”“自然力的征服,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能够料想到有这样的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里呢?”……试问,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上,生产力发展得如此“大跃进”究竟靠的是什么“法术”呢?显然,那就是竞争性的市场体制。

在当代,同样是由于市场体制的竞争作用推动了第三次科技革命,出现了一系列划时代的先进生产工具,如电子计算机、机器人、人造卫星等;劳动对象也随新科技革命成果而扩大范围、提高质量、加快生产速度;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素质和应变能力也随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而极大地提高。生产力基本要素如此大大地优化,推动着新兴产业迅猛地群体地出现,研究开发还日益国际化,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上生产力的又一次新的飞跃,其结果是把发达世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又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这仍然是市场体制效率的充分生动的体现。

效率的背面是缺陷。优胜劣汰有利于强者而不利于弱者,从而导致个人、集团、阶层、地区之间收入不均和发展不平衡,这是市场体制的缺陷。效率与缺陷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正因为市场体制是客观的,它不可能尽随人意只保留其正面效应而不呈现其负面效应。因此,人们不可能仅取其“利”而任意舍弃其“弊”,“利”和“弊”是相伴随的。但是,人类社会要进步、要发展、要繁荣发达,就不能没有效率,就不能绕过或舍弃市场体制,也就不能避开市场体制的缺陷。

鉴于市场体制的缺陷不能由市场体制本身来克服,同时,还由于现实经济中的市场不可能是“完全竞争的市场”。所以,政府的宏观政策体系以及保护竞争中的弱者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市场体制的内在有机组成部分和必要的补充。

(5)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政府作用。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的作用不仅必不可少,而且体现社会的性质、方向和社会的发展阶段。自从形成“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现代国家以来,在经济学说史上就讨论关于政府干预和市场自发力量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迄今已经500多年。

在西欧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流行了大约三个世纪的“重商主义”,是古典的国家干预理论和政策主张。它反映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要求借助现代国家的力量去摆脱教会、地主、城镇封建行会对扩大市场活动的限制、割据和障碍,主张建立一种新型的秩序以满足他们扩大市场范围的需求。古典的国家干预论对增加原始积累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育有过重大的作用。

随着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过渡,重商主义逐步被自由放任主义取而代之。亚当·斯密在他的力作《国富论》中着重批判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主张,论证让资产阶级自由地追逐个人利益的自由放任思想。斯密所谓“看不见的手”的信条统治了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学领域一个多世纪,直到20世纪30年代。这种古典的市场自发作用理论适应了工业资本扩张市场的客观要求,对于为自由市场提供充分的活动范围起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是,即使是在斯密的信条中,仍然要求政府起三方面的作用:维护社会基本制度;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以保护个人自由;建立并维护公共事业与基础设施。

自20世纪30年代之后,成为许多西方国家正统经济学的凯恩斯主义是在市场体制的效率与缺陷都显露得相当充分而发生了世界性大危机的背景下,作为反危机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主张应运而生。

凯恩斯在其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一方面肯定了市场体制的效率,另一方面着重提出了通过政府干预经济以纠正市场缺陷的政策主张。西方经济学的领域由此实现了由微观到宏观的突破。经济学领域的“凯恩斯革命”推动了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在几十年间生产和收入创历史纪录地增加,达到了“空前的繁荣”。与重商主义的古典国家干预论不同,凯恩斯主义的新古典国家干预论主要不是把国家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工具,而是在对市场缺陷进行理性分析之后,把国家的作用视为保证市场体制效率的必要补充。

到20世纪70年代,西方7个主要发达国家的“黄金时代”过去了,出现了经济危机与通货膨胀并发的“滞胀症”。凯恩斯主义由于对此无能为力而受到严重挑战。西方经济学界又有一股向自由放任主义“复归”的思潮,主张新自由主义的学派林立,如现代货币学派、供给学派、产权学派、新制度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等。在撒切尔夫人和里根执政时期,新自由主义分别成为英美两国的政府经济学。新自由主义重新肯定“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强调纠正市场缺陷的唯一办法是完善市场体制本身,而不能依赖市场以外的政府干预,并认为政府干预本身存在很多弱点,如成本高、浪费多;官僚主义严重;由于国家滥用权力而社会弊病丛生等。他们要求全面重建市场体系,把市场竞争原则看作是一个法则。但是,即使是在新自由主义思潮活跃以来,西方各发达国家的政府在维护社会基本制度、创建基础设施、提供行情预测、协调产业部门间和地区间甚至国家间不平衡的政策等方面,仍然继续发挥着强大的作用。

从市场发育初期的古典国家干预论到现代市场体制中的一国政府甚至多国政府集团对经济的适度干预,不仅都是人类文明成果的体现,而且反映各个时期社会的性质和发展阶段。世界各国政府在500多年间对市场经济的促进或修补作用的经验极其丰富,我们抽掉其阶级烙印,都是可以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认真加以研究、吸收和借鉴的。

(6)关于中国新经济体制的称谓问题。

第一,如上所述,市场经济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不以社会基本制度变更为转移的客观性。现在,邓小平明确破除了“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理论教条,市场经济的效率也已从国内国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得到了证实。因此,我们不应当再回避“市场经济”这一提法。

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法,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认识上的重大突破。这些年也起了推动实践前进的积极作用。但是,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在性质上没有根本区别。而在内涵、外延和程度上,市场经济更宽广、更现代、更发达。商品经济只解决为交换而生产,它仅区别于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而市场经济则如前所述包含一整套体系,它不仅限于商品交换,还包括劳务、技术、信息等市场,而且市场要求空间不断扩大,由国内市场到世界市场,一般说来,市场空间越广阔,交易成本越低,效益越高,资源配置越趋合理和优化。因此,我们的认识还需要前进。现在看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提法没有明确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关系,实际上,商品经济具有自发性,是不可能“有计划的”。“计划”是主观意识,是商品经济的外部因素,它只能在认识商品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作为调节的手段以弥补与校正市场的不足,而不可能使商品经济按计划行事。

总之,市场经济是一整套体系和制度安排。它要解决的是竞争机制问题。它意味着反对垄断、封锁、割据;它包含着公平竞争法规、消费者主权;包含着利用利率、汇率、税率等平衡与调控的杠杆体系;它意味着开放门户和遵守国际市场惯例;而所有这些,在“商品经济”的概念中是难以包含的。为了使改革的目标更加明确,改革的步伐加快,需要正式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第二,在“市场经济”前要不要加和加什么限制词更好?讨论中,有人主张不必加任何限制词。但多数人认为,不加任何限制词,在当时恐怕难以为某些领导人和广大群众所接受,觉得还是加一个“社会主义的”限制词为好,免得引起政治上的震动。可是,好不容易把计划与市场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政治框架中解脱出来,还原为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现在又加上一顶“社会主义”的帽子,怎么解释呢?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的解释是:这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市场经济。高层领导从全局和实际出发,最后采用了这一称谓。

在讨论过程中,我个人曾经认为,目标要明确为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但在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进程中,特别是在过渡初期,可否加上个“政府主导型”或“政府协调型”的提法可能比较切合实际。因为:第一,“政府主导型”的提法,可以明确我们建立的市场经济不是盲目的、无政府状态的。第二,我们的政府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机关,当然也就体现了我们的社会性质。第三,“政府主导”的手段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计划”,也不仅仅是财税金融等宏观调节工具,它包括维护社会基本制度;制定各种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建立交通运输、仓储设备、燃料动力基地与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制定地区和产业政策;制定中长期规划和总体发展规划;运用调节杠杆保持宏观均衡协调发展;提供行情预测与各种信息;等等。所以,“政府主导”比“有计划”“宏观调控”等概念更广泛、更全面、更准确。而“计划与市场结合”的提法,有时可能会导致把主客观等量齐观的二元论的误解,或引起“各取所需”的争论(有人强调计划,有人强调市场)。“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可能更符合中国当前市场经济发育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实际,又符合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由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而来的特点。

还应当明确的是,任何经济体制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果,它要以体制参与者的行为作中介。而体制参与者不外乎是个人(生产者与消费者)、集团(企业、事业团体)、政府。政府作为体制参与者的行为主要是制定和执行政策与法规。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内,政府和社会团体(如各种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的行为已成为该体制内在有机组成部分。

总之,要按照让市场作为社会资源主要配置者和经济活动主要调节者的目标,去建立新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同时又要明确,政府不是可有可无、无所作为的,而是要起推动作用的。在现阶段,尤其要在开拓市场、培育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与规则、推进市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日本和亚洲“四小龙”(除中国香港外)基本采取这种模式。

但是,“政府主导型”的提法在实践中有可能使人误解为“唯政府意志”行事的误解,容易引起政府越位去包办或代替市场,以至于使市场难于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或决定作用。所以,我并不坚持己见,可以探讨其他的更好的提法。

中共十四大决议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它包括了以下的重要内容: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结构;收入分配形式多元化但以按劳分配为主,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政策上要促进共同富裕,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重大经济决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等等。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史上一个极其重要的转折。我们要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为实现这个历史性转折,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努力奋进。

(原载《中国经济改革文库》第一卷《著名学者论改革》,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1] [英]罗尔:《经济思想史》,陆元诚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98页。

[2] [法]G.H.布斯克:《维·帕累托的生平和著作》,巴黎,1928年版,转引自[美]熊彼特《从马克思到凯恩斯十大经济学家》,宁嘉风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12页。

[3] [美]熊彼特:《从马克思到凯恩斯十大经济学家》,宁嘉风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26—127页,熊彼特认为,巴罗内的观点(载于《集体主义国家中的生产部》)在帕累托的《洛桑大学政治经济学讲义》(第2卷)和《政治经济学教程》里已有清楚的描述。

[4] 有关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经济学方面的文献,可参阅厉以宁、吴易风、李懿的《西方福利经济学述评》一书的第4章,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5]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绛枫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15页。

[6] [美]《经济学百科全书》,1982年版,第164页。

[7] [奥地利]L.V.米塞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计算》,载《现代国外经济学论文选》(第九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0页。

[8] 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编:《现代国外经济学论文选》(第九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1页。

[9] 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编:《现代国外经济学论文选》(第九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3页。

[10] [波兰]奥斯卡·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王宏昌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页。

[11] [波兰]奥斯卡·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王宏昌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页。

[12] [奥地利]哈耶克:《集体主义经济计划》,第207页,转引自奥斯卡·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王宏昌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页。

[13] [英]罗宾斯:《大衰退》,第151页,伦敦,1934年版,转引自奥斯卡·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王宏昌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页。

[14] [波兰]奥斯卡·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王宏昌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页。

[15] 泰勒的《社会主义国家中生产的指导》一文填补了巴罗内缺少具体实施、内容和手段的实验法的空白。

[16] [波兰]奥斯卡·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王宏昌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83页。

[17] 参见[奥地利]哈耶克的《通向奴役的道路》一书,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18] [瑞典]1974年《瑞典皇家科学院公告》,载《诺贝尔经济奖金获得者讲演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91页。

[19] 《诺贝尔经济奖金获得者讲演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91页,在此指出米塞斯和哈耶克的区别。

[20] [美]E.纽伯格:《比较经济体制学概览》,载[美]《经济学百科全书》,1982年版,第164页。参见《经济学动态》1983年第3期。

[21] “ism”作为英语名词的尾缀,有很多词义,据《韦伯斯特新国际词典》第三版,共有8解,这里作“主义”解。

[22] 本书于1938年出版,书中把世界经济制度分为资本主义、法西斯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4个类型进行比较。

[23] [美]E.纽伯格:《比较经济体制学:概览》,载[美]《经济学百科全书》,1982年版,第164页。参见《经济学动态》1983年第3期。

[24] 此论文载于[美]A.埃克斯坦主编的《论经济体制的描述与比较:理论与方法的研究》一书,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

[25] [美]J.E.库普曼、J.M.蒙台斯:《论经济体制的描述与比较:理论与方法的研究》,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英文版,第27—28页。

[26] [美]赫威茨:《资源配置机制中的最优化和信息效率》,载K.阿曼等人主编《社会科学中的数学方法》,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60年版。

[27] “DIM”分别为英文“Decision—Making、Information、Motivation”的头一个字母。

[28] 载[美]A.埃克斯坦主编:《经济体制的比较》一书,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

[29] [美]赫威茨:《论信息分权化的体制》,载C.B.麦克格尼奥和R.兰德主编《决策和组织》一书,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

[30] 载[美]K.阿曼等人主编的《美国经济评论》1973年5月号。

[31] D.科恩:《关于最优经济体制的理论》,《比较经济杂志》1977年第4期。

[32] 均为未出版的研究报告印刷本。

[33] [匈牙利]J.科尔内:《反均衡:关于经济体制理论和研究的任务》,阿姆斯特丹1971年版。

[34] [美]蒙台斯:《经济体制的结构》,耶鲁大学出版社1976年版,第4页。

[35] 刘国光:《1986年11月在中国比较经济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7年第1期。

[36]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单行本第一分册,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12—113页。

[37] 库普曼和蒙台斯的《经济结构的描述和比较》;霍尔绍夫斯基的《经济体制:分析与比较》;格雷戈里和斯图亚特的《比较经济体制》和阿尔弗里德的《比较经济体制》等提出的标准体制的“公分母”就是这四项。

[38] 格雷戈里和斯图亚特还曾形象地用生产可能性曲线及其变动来说明动态与静态效率及其关系,见其《比较经济体制》第30页。

[39]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阿肯就此问题写了一本专著《均等与效率》。他写道:“……平等和经济效率之间的冲突是无法避免的。”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05页。

[40] 有关的论述,可参见印度经济学家S.S.M.德塞的《经济体制》一书的第5章:《经济体制和基本自由》。

[41] “基尼系数”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为刻画出收入分配均等状况而提出的一种测量数值。当它等于零时,表示收入分配完全平等(但这决不意味着收入分配最合理);当它等于1时,则完全不平等;一般是介于两者之间,如美国和英国1976年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38和0.37(参见[印度]K.K.森《比较经济体制》第89页,1981年英文版)。

[42] [美]M.弗里德曼:《自由选择》,张琦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61—67页。

[43] 世界银行:《1986年世界发展报告》,第180页。

[44] [美]M.弗里德曼:《自由选择》,张琦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97页。

[45] 参见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经济分析与预测司司长A.M.瓦斯奇研究报告,《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