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墓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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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隋唐墓碑——高峰阶段

隋代(581~618)立国甚短,仅37年。魏晋以降的禁碑令,在隋代开皇年间才得以解除。但一般来说只有朝廷官员才有资格立碑且有尺寸限制,规定:“三品以上立碑,螭首龟趺。趺上高不得过九尺。七品以上立碣,高四尺。圭首方趺。若隐沦道素,虽无爵,奏,听立之。”(《隋书·志第三·礼仪三》)虽有等级的限令,实际上仍是宣告了禁碑令的废止。由于墓志已流行了几百年,并且没有等级限制,致使隋代墓碑存世不多,但墓志不少。隋以后,墓碑和墓志并行不悖,积久成俗,为后世封建社会所沿用。

唐朝(618~907)经历289年,先后更替24位皇帝,有衰落,也有兴旺;有战乱年代,也有太平盛世。虽然几度波折,但它仍然是封建社会的盛期。之前的魏晋南北朝大变革虽然由中原内部祸乱引起,结果造就了南北民族大融合,各方文化大量输入,中原文化大量南渐,为盛唐注入了新血液,打下了新基础,文化艺术都得到全面发展。对于墓碑而言,魏晋有禁碑条文,到了唐代,出现了“护碑”的法律条文。《唐律疏议·杂律下》“毁人碑碣石兽”条称:“《丧葬令》:‘五品以上,听立碑;七品以上,立碣。茔域之内,亦有石兽。’其有毁人碑、碣及石兽者,徒一年。”[95]在这样一个护碑的时代,丰碑巨碣,目不暇接。碑文、书法、刊刻和工艺装饰等尽显大唐气象,在碑的设计上达到了一个巅峰,至此“唐碑”成为后代的碑刻范式。五代十国(907~960)分裂动荡,藩镇割据延续,人祸所至,墓碑数量和形制等内容与唐碑形成强烈反差,所剩寥寥。

唐代墓碑的辉煌,得力于良好的社会背景。政治、经济、文化上的支持与投入使墓碑的文化价值、实用价值、艺术价值等达到历史的极致。有几点值得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