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女性的政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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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概念界定

本书使用多种概念,在此主要对重要概念加以介绍和界定。

1.性别(Gender)

当代女性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与性(Sex,生理性别)相对,也有人将其译为社会性别,本书采用“性别”译法。性别是指由社会文化建构起来的一整套制度,性别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随着社会文化发展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女性或男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24]男性被认为具有果断、理性、勇敢、竞争、侵略、暴力等特征,女性被认为具有柔顺、感性、被动、顺从、合作等特征,通常人们称之为男性特征和女性特征。

性别特征导致性别刻板印象(Stereotype),是指人们对男女应具备的心理特征和所从事的活动有一套相对固定的、过分简单化的、滞后于现实变化的以及概括性的看法,这包括四个方面:外表形象(如女性柔弱优雅,男性高大)、人格特性(如女性情绪化,男性理性)、角色行为(如女性照顾家族孩子、男性从事经济、政治、军事等公共活动)、职业(女性适合当护士、幼儿园老师,男性适合当政治家、科学家、建筑工人等)。[25]

2.女性主义(Feminism)

亦译为“女权主义”。女性主义作为一种理论与实践包括男女平等的信念及一种社会变革的意识形态,旨在消除对妇女及其他受压迫群体在经济、社会及政治上的歧视。[26]女性主义认为,在历史上和现实中,男人统治女人,控制着性别建构权力:在社会制度、政治制度设置中,男人优于女人;在知识生产方面,男人控制着知识的生产与传播;在实践方面,男人享有特权,主导社会实践和社会结构,通过对女人的剥削和边缘化,将男性经验上升为整个人类的实践。[27]女性主义分为多种流派,主要有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激进的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有色人种女性主义、第三世界女性主义、生态女性主义,等等,它们对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性别平等的目标和方式有不同观点。

3.父权制(Patriarchy)

又译为男权制,是指以男性掌握权力为基础的社会组织结构。它是男性用来统治女性的一整套社会关系,是一个以权力、统治、等级和竞争为特征的体系,以男性权力为中心,限制女性平等地获得政治、经济、文化等资源。

4.政治参与(Political Participation)

政治参与包括两个方面,即权力参与和大众参与。所谓权力参与,是指进入国家、地方及社会事务的各个管理层面,参与立法、决策和公共管理过程;而大众参与是指参与政党、选举、游说、团体、投书报章、示威游行、罢工、暴动、革命等。

5.极权、威权与民主(Totalitarianism,Authoritarianism and Democracy)

政治学者将现代政权为分为极权、威权和民主三种形式。

极权的定义有多种,以弗里德里希和布热津斯基的定义最为全面,他们认为极权包括六个特征:(1)全面的意识形态;(2)单一政党的一元领导;(3)建立秘密警察;(4)严密控制大众传播媒介;(5)严密控制军队;(6)对经济企业活动加以限制,建立中央计划统制体系。[28]

威权是处于极权与民主之间的政权形式,林兹认为“威权政体是一种政治体系,其为有限且不负责的政治多元主义;没有一套有系统、条理分明、主导性的意识形态,但却有一种特殊的心态;没有广泛密集的政治动员,但在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也会动员人民;此类政权大都是一人统治或寡头统治。”[29]威权政体有以下特征:“其一,它是非民主的制度;其二,它是集权式统治,但不是极权的制度;其三,它拥有一种变异了的选举制度,这种选举制度几乎完全受到政府的控制;其四,宪法和其他法律无法对政府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30]

民主的定义多种多样,从简单的“人民当家作主”,到洋洋万言的论述。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认为民主的定义包括下述八项指标:(1)建立和参加组织的自由;(2)表达的自由;(3)投票的权利;(4)获得公职的权利;(5)政治领袖为了获取支持而进行竞争的权利;(6)获得信息的不同渠道;(7)自由和公正的选举;(8)使政府政策依赖于投票及其他表达偏好的方式的制度。[31]本书采用其对民主的定义。

6.民主化、民主转型与民主巩固(Democratization,Democratic Transition and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

民主化是以民主为目标的政治变革过程。戴维·波特认为民主化是“由较少负责的政府到较多负责的政府;由较少竞争的选举到较为自由和公正的竞争性选举;由严厉限制人权和政治权利到较好地保障这些权利,由市民社会只有微小的(或没有)自治团体到享有较充分自治和数量较多的自治团体。”[32]简单地说,民主化旨在建设一个更加多元、更具参与性和更少权威的社会,所有公民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基本人权能得到保证,进行公开和透明的选举。民主化始于美国和法国,继而扩展到欧洲大陆、美洲、大洋洲、亚洲、非洲,一直持续到今天。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在其名著《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中将世界各国由非民主向民主政权过渡的民主化进程分为三次浪潮,即第一波(1828~1926)、第二波(1943~1962)和第三波(1974至今)。[33]

学界一般认为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包括两个阶段,民主转型和民主巩固阶段。所谓民主转型,是指从威权转至民主或极权转至民主的过渡阶段,行为者致力于建立(恢复)民主制度、实行选举、发展经济、完善法治、开放言论、建构公民社会,但民主政体很不巩固,贪污腐败、贿选、街头政治、暴力仍是常态。

民主巩固的定义以林茨和斯泰潘的观点最具代表性,得到学界普遍认可,他们认为民主巩固包括三方面内涵:(1)行为上,没有重要的民族、社会、经济、政治或者制度性的行为者将重要资源用于建立非民主政体,或者用于暴力;(2)态度上,绝大多数民众都相信民主程序和制度是治理社会集体生活最合适的方式,反体制力量的支持者非常少;(3)制度上,全国范围内的统治力量和非统治力量都服从于特定的法律、程序和制度,并且习惯于在这些法律、程序和制度范围内解决冲突,而这些法律、程序和制度产生于新生的民主程序。[34]

7.配额制(Quota)

所谓配额制,是指为某个群体确定一定的代表名额比例或人数,通常规定最低比例,如20%、30%、40%或50%,或为两性规定最高或最低比例,如每种性别代表比例不低于40%,不高于60%。为了加速促进更多女性通过选举进入权力政治,女性主义主张改革选举制度,为女性设立保留席位或配额制,以保证女性在议会中达到较高比例。这种做法是基于标准量(critical mass)理论,该理论认为,“一旦女议员的数量达到一定量,她们的行动更鲜明”。[35]对西方和发展中国家的大量研究表明,在立法会中女议员达到30%的标准量时,就能改变政治话语和政策议程的性质。因此,女性主义者通常追求30%或1/3的配额制,认为配额制确保女性与男性都能参与政治决策,有助于迫使政党提名更多女候选人,使得女性作为一个群体进入决策领域成为可能,确保女性的实质性参政而不仅仅只是做花瓶。

尽管性别配额制对增加女代表的比例卓有成效,但对它的反对也始终存在,甚至一些女性主义者也不支持性别配额制。反对的理由认为,配额制可能使不合格的女性占据了合格的男性在政治领域中的位置;政治家的推选应该基于其任职资格以及政治信仰而非其性别;配额制是非民主的;配额制歧视男性;配额是非自由的,是一种“搭便车”行为,有悖自由竞争的原则;配额制侵犯了女性的权利,女性并不希望仅仅因为性别而当选;配额制并非必要,女性可以凭其努力做到;配额制并不能解决女性在政治中的关键问题,例如女性所承担的家庭责任。[36]但支持配额制者强调,无论男性或女性,任何一种性别都不能真正完全代表对方,如果不能帮助弱势人群获得参政机会,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37]他们也强调,配额制只是克服性别不平衡的暂时手段,妇女的目标是致力于消除束缚女性参与政治的社会经济机制的父权文化和结构,并在此基础上,最终取消配额制。

8.性别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

性别主流化是女性主义的新概念,其定义是“以推动性别平等为目的,在政策的制定、实施、检测和评估整个过程中加入性别的视角。性别主流化意味着要评价政策对男女两性在社会中的地位与生活的影响,同时要采取行动应对性别不平等问题。性别主流化提供了这样的环境,性别平等在生活中成为现实,各种组织和社区有平等的生存空间。在绘制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共同愿景的过程中,在将这个共同愿景转变为现实的道路上,性别主流化的作用不容忽视”。[38]

女性主义由强调法律上的平等转向事实上的平等,承认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多个方面存在性别问题。立法和决策的性别主流化最初由非政府组织推动,得到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的响应,1995年北京世界妇女代表大会后得到推广,1997年国际劳工组织(ILO)性别平等局的一份报告进一步指出:“把性别问题纳入主流是一个过程,它对任何领域各个层面上的任何一个行动计划,包括立法、政策或项目计划对女性和男性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它是一个战略,把女性和男性的关注点和经历作为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领域中设计、执行、跟踪、评估政策和项目计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考虑,以使女性和男性能平等受益。不平等不再延续下去,它的最终目的是达到社会性别平等。”[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