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真理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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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众所周知,实践与真理是哲学认识论领域两个最基本的范畴,历来的哲学家们有过大量论述。本书之所以称为《实践与真理新论》,实际上是把笔者以往的两篇论文——《实践活动的评价与检验论》、《实践真理论》合起来出版,以此作为自己在哲学研究方面的粗浅成果,就教于学界同人。

本书认为,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它本身也存在一个是否具有合理性的问题,也存在一个被评价和检验的问题。只有对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和检验,才能确定其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包括:实践的正确性、成功性、效应性、效率性和创造性。实践正确性的评价标准是一个由最高标准、一般标准和具体标准所组成的价值标准体系,最高标准是“社会进步”,一般标准包括“生产力标准”、“生产关系标准”、“上层建筑标准”和“人的全面发展标准”四部分内容,具体标准是对各种具体实践活动进行评价时所依照的特殊标准。实践成功性的评价标准有二:“目的与结果一致”是显性标准,“实践符合实践本身的客观要求”是隐性标准。实践效应性的评价标准是“社会进步”标准,根据与社会进步标准的符合程度,实践效应可以分为正效应、负效应和零效应。实践效率性的评价标准由三方面组成:实践速度、实践效果率和实践效益率。实践创造性的评价标准是“有新的实践目的、指导理论、实践方法、实践工具和实践结果”。对实践活动的评价,归根到底是一种认识,其正确性仍然需要实践的检验。要最终确定实践的合理性,还必须对实践进行检验。检验实践的标准仍然是实践。实践检验对它进行指导的认识,实践检验对它所作出的评价以及实践检验实践,这是同一实践过程的三个方面。实践活动评价与检验论是真理论的必然引申,是价值论的具体应用,是实践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确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书认为,基于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的一贯主张和人类实践活动具有正确性、成功性、效应性、效率性、创造性等的现实状况,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研究的、表征人类认识运动最终追求目标和最高认识成果的真理范畴,不仅是那种以主观符合客观为唯一要求的认知真理,而且更主要的是包含价值和效率内容的实践真理。作为实践真理内容基础部分的认知真理内容,既继承了传统认知真理的全部内容,又不是对它的简单重复,而是赋予它新的内涵。实践真理的价值内容,是指实践真理对人类所具有的认识、审美、经济、社会方面的意义和效用。实践真理的效率内容,是指在实践真理的指导下,人们能以最小的耗费、最少的时间达到实践目的,获得价值。价值内容和效率内容的存在,使实践真理增强了直接现实性、具体性、全面性和过程性。实践真理作为认识发展阶段第二次飞跃即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中间环节,它可以更具体、更有效地完成指导实践的任务。实践真理论的提出,既是日益丰富、复杂的人类实践活动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不断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论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