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诗学论争两派形成的语言学根据
通过前面的梳理、分析,我们发现将中国诗歌分为两派是极其常见的做法,不同时代都有研究者发现一些诗学理论、主张或诗歌呈现的特征具有相似性。如果我们不是简单地将这些相似性归为“巧合”的话,就必然会探究这些多次出现的“巧合”背后的深层动因。
一种“文”学、一种“文”化、一种“文”明的出现、发展、定型,是与“文”的出现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的。这个“文”其实就是文字。过去的数十年,在辩证唯物主义观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的影响下,我们将“人民”视为历史前进的推动力量,这当然是正确的结论。但是,既然是“文”明,“文”才是让人“明”的先决条件,一种“文明”的“明”的程度与形式是受制于“文”的。有什么样的“文”,就有什么样的“文”明。从这个意义上讲,秦始皇的“书同文”政策已经预先设定了中华文化的走向。我们先看文字与文明、文化的关系。史作柽在《哲学人类学序说》中曾提出,“要探索全人类之历史文明必须通过对文字的省察来”,他说:
欲观人类文明,惟有把握文字。因单一符号,并无记录历史之可能:纯形式之科学,本身具有反历史之性质,亦不能与整体之历史直接关联。能正面记录、成形,并有前瞻性创造之可能者,厥唯文字。整个文明的形成、说明、记录与批评,亦皆以文字出之。……文字的创造,代表人类以自由而创造的心灵,进行了对“观念如何表达”的探索。所以,观察文字如何被创造,也就了解了文明创始之真相。[22]
龚鹏程的《文化符号学:中国社会的肌理与文化法则》也是“旨在说明中国语文与中国历史文化发展的内在联系,故由对文字符号的解析,指向文化传统,进行文学与文化批评,一方面建构一个新的符号学规模,一方面则以此符号学来展开我对中国‘文字—文学—文化’一体性结构的总体解释”[23]。史作柽先生为文明找到了文字解释的路径,而龚鹏程教授则直接将文字、文学、文化联系在了一起,认为三者是“一体性结构”。史、龚二人理论大的哲学背景是德里达的文字学转向,同时在中国古代小学那里找到了思想支撑。我们得到的启示是,一些文化现象、文学现象是否应该到语言、文字那里去寻找解释的依据。有鉴于此,笔者认为,中国文学论争周而复始的发生,第一,绝不是巧合,第二,也应该有其文字上的动因。
关于“文学”,定义颇多,各不相同,但章太炎先生给文学下的定义是:“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24]在章太炎先生眼里,文学是文字之学,即如何处理文字排列的问题,初看似觉偏颇,细察则深表认同。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别首先就是文字问题。而文学与文字的关系,章先生认为,“文学之始,盖权舆于言语”,故强调治文学“宜略识字”,“世有精练小学拙于文辞者矣,未有不知小学而可言文者也”。[25]“小学”当然是文字训诂之学,没有文字功底是谈不上文学的。因此汉字可能是破解文学奥秘的锁钥。
与其他语言相比,汉语有些什么“独得之秘”呢?关键就在汉字与汉语的关系上。对西方的语言与文字的关系,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里有过极为清晰的表述:“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语言学的对象不是书写的词和口说的词的结合,而是由后者单独构成的。”[26]显然,索绪尔的结论是站在拼音文字的角度上做出的。在该教程中,索绪尔也谈到了汉语和汉字,首先,他认为,世界上只有两种文字体系,汉字属于表意体系,“一个词只用一个符号表示,而这个符号却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这个符号和整个词发生关系,因此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这种体系的典范例子就是汉字”。“对汉人来说,表意字和口说的词都是观念的符号;在他们看来,文字就是第二语言。在谈话中,如果有两个口说的词发音相同,他们有时就求助于书写的词来说明他们的思想。”[27]作为语言学家,索绪尔对汉语与汉字的观察是极有见地的,非常深刻地揭示了汉字的特点,对汉语的语法研究提供了极好的思路。遗憾的是,不少语言研究者并不重视索绪尔的这个观点,相反却将他“限于表音体系”的语言理论照搬到汉语研究中,用“洋框框”窒碍了汉语研究的活力。只有重新重视汉字在汉语中的重要性,汉语研究才有可能取得突破,激发研究活力,汉语文学的一些问题、弊端也才有解决的可能。比如郜元宝教授就认为,中国现代文学的症候是“普遍的粗糙”,而原因正是“现代文学的发端,是传统语言文字的衰亡,是知识分子对母语自信心的丧失,是新语言形成的过于仓促,是作家们急于表达他们认为最重要的‘思想感情’而普遍视语言文字为雕虫小技,这就决定了中国现代文学普遍的粗糙”[28]。“汉字是汉人的第二语言”,索绪尔也在提醒我们,汉语文学也应该体现“汉字”性。
晚清后,中国知识界在反思社会落后的原因时,认为西方侵略是因为中国落后,中国落后是因为中国人受教育程度低,即“智民”少,“智民”少是因为汉字太难。“汉字不灭,中国必亡”几成当时知识界共识。梁启超就认为汉字是“美观而不适用”的“文”,拼音文字是“适用而不美观”的“质”。他说:“中国文字畸于形,宜于通人博士,笺注词章,文家言也。外国文字畸于声,宜于妇人孺子,日用饮食,质家言也。二端对待,不能相非,不能相胜,天之道也。”[29]梁启超从“文”与“质”的角度看出了两种语言表达效果的差异,是极其敏锐、深刻的,也是与书面汉语和其他语言之间实际存在的差异相符合的。问题在于,“外国文字畸于声”的论断虽然正确,但“中国文字畸于形”的论断则多少有些似是而非。
持同样观点的并不只有梁启超,胡适也认为“汉字乃是视官的文字,非听官的文字”,理由是,“凡一字有二要,一为其声,一为其义:无论何种文字,皆不能同时并达此二者。字母的文字但能传声,不能达意,象形会意之文字,但可达意而不能传声。今之汉文已失象形会意指事之特长;而教者又不复知说文学。其结果遂令吾国文字既不能传声,又不能达意。向之有一短者,今乃并失所长”。[30]胡适的说法显然是受了西方语音中心主义文字观的影响,得出了“无论何种文字,皆不能同时并达此二者”的武断结论,忘记了中国传统文字学中,“字”的得名就是因为“形声相宜”,“形旁”就是“义符”,乃达意之工具。
在外国人甚至不少中国人的印象中,汉字就是象形字。实则未必。如一些汉学家对汉字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论断。《剑桥中国文学史》中柯马丁撰写的第一章,就对人们对汉字的误解做了“澄清”。“有一定数量的汉字明显源于象形文字。这一事实造成了人们对汉字的一种误解,以为汉字总体上是象形文字(事物的形象)或表意文字(观念的形象)。应该说,汉字是一种记号(logographs),将汉语语言书写为文字。汉字主要代表的不是观念,而是声音;总的说来,汉字的功能,与其它书写系统的字母或字符相同,虽然更加繁琐一些。”[31]也就是说,在柯马丁眼里,汉字不仅不是“畸于形”,而且跟拼音文字一样,是“畸于声”的,即“汉字主要代表的不是观念,而是声音”。这当然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是戴着声音中心主义的有色眼镜在看问题。
从汉字造字的“六书”(其实只有前“四书”是造字法,后两书与字的构造并无关系,且占比极小)来看,在《说文解字》收录的9353个汉字中,据清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统计,象形字不过364个,所占比例仅为3.9%,即便加上125个指事字、1167个会意字,总占比也不到20%。也就是说,80%以上的汉字是通过形声造字的方法造出的。这就意味着,说“中国文字畸于形”是不合汉字实际的。在《说文解字序》中,许慎非常明确地指出:“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宜,即谓之字。”严格地说,“象形字”的表述是不准确的,纯象形者乃“文”者,非“字”也。“字”之为字,就是因为字本身就是“形声相宜”,既不“畸于形”也不“畸于声”。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通过形声造字法,汉字巧妙解决了“畸于形”与“畸于声”的矛盾,不仅让汉字与汉语发生了联系,而且让汉字既能“畸于形”也能“畸于声”。可以想象,如果不是形声造字法的出现,汉字迟早会如其他早期象形文字那样走上“畸于声”的拼音化道路。
关于中国文字的特点,钱穆先生有一段论述是极切合汉语、汉字实际的:
中国人最早创造文字之时间,今尚无从悬断。即据安阳甲骨文字,考其年代已在三千年以上。论其文字之构造,实有特殊之优点,其先若以象形开始,而继之以象事(即指事),又以单字相组合或颠倒减省而有象意(即会意)。复以形声相错综而有象声(即形声,或又称谐声)。合是四者而中国文字之大体略备。形可象则象形,事可象则象事,无形事可象则会意,无意可会则谐声。大率象形多独体文,而象事意声者则多合体字。以文为母,以字为子,文能生字,字又相生。孳乳寖多,而有转注。转注以本意相生,本意有感不足,则变通其义而有假借。注之与借,亦寓乎四象之中而复超乎四象之外。四象为经,注借为纬,此中国文字之所谓六书。一考中国文字之发展史,其聪慧活泼自然而允贴,即足象征中国全部文化之意味。
故中国文字虽原本于象形,而不为形所拘,虽终极于谐声,而亦不为声所限。此最中国文字之杰出所在。故中国文字之与其语言乃得相辅而成,相引而长,而不至于相妨。夫物形有限,口音无穷。泰西文字,率主衍声。人类无数百年不变之语言,语言变,斯文字随之。如与影竞走,身及而影又移。又如积薪,后来居上。语音日变,新字叠起。文字递增,心力弗胜。数百年前,已成皇古。山河暌隔,即需异文。欧洲人追溯祖始,皆出雅里安种。当其未有文字之先,业已分驰四散,各阅数千年之久。迨其始制文字,则已方言大异,然犹得追迹方言,穷其语根,而知诸异初本一原。然因无文字记载,故其政俗法律,风气习尚,由同趋异,日殊日远。其俗乃厚己而薄邻,荣今而蔑古,一分不合,长往莫返。
至于中国,文字之发明既早,而语文之联系又密。形声字,于六书占十之九。北言河洛,南云江漾,方言各别,制字亦异。至于古人言厥,后世言其。古人称粤,后人称曰,亦复字随音变,各适时宜。故在昔有右文之编,近贤有文始之缉,讨源文字,推本音语。故谓中国文字与语言隔绝,实乃浅说。惟中国文字虽与语言相亲接,而自具特有之基准,可不随语言而俱化,又能调洽殊方,沟贯异代,此则中国文化绵历之久,镕凝之广,所有赖于文字者独深也。[32]
之所以要引用钱穆先生这么长的一段表述,是因为笔者觉得这些年来从事汉语研究、文学研究的,极少有人对汉语、汉字的特点有如此真切的认知和体验。钱穆先生受旧学熏染既深,对中国传统文化、文字也有着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既不同于鲁迅、钱玄同等人当年对汉字欲除之而后快的急切,也不同于今世某些汉语研究者唯西洋语法马首是瞻的奴颜。更重要的是,钱先生对汉语、汉字的观察具有极强的解释力,尤其是对汉字与汉语之间关系的阐释与索绪尔的相关表述是暗合的,而以为中国文化的“绵历之久”,“所有赖于文字者独深也”的结论又显然具有了极高的文化学视野。
形声字很好地解决了汉字与汉语的关系问题,其“形声相宜”,但是,“相宜”虽然表面上做到了“统一”,但“形”与“声”也经常会展现出其“对立”与“相互转化”的一面。形声字由形旁(有的也称为“意符”)和声旁(也可叫“声符”)共同构成,但在有的情况下,比如用作对外来词译音的记录时,形声字的“形”(意符)就会消失、脱落,而仅仅成为一个纯粹的声音符号。如“沙”就是形声字,“氵”表明“沙”与“水”有关,但在记录英文“sofa”的译音“沙发”时,“沙”就仅仅成为一个声音“shā”,与“水”没有丝毫关系。所以,索绪尔说:“表意文字很容易变成混合的:某些表意字失去了它们原有的价值,终于变成了表示孤立的声音的符号。”[33]但这个说法不是特别准确,因为这些表意字并不是单向度地从“形声相宜”变成“畸于声”,这只是在记录声音时的一种临时变通,说明汉字也有“畸于声”的功能。
如前所述,形声字的大量出现,其实已经解决了汉字与汉语的关系问题,或者说解决了声音与视觉的矛盾问题,汉字表声能力大幅提高,以至于有人像前述柯马丁那样,认为汉字代表的不是观念,而是声音。其实质就是只看到汉字的“有声性”,即记录语言的功能。但我们始终不要忘记索绪尔对我们的提醒,即便是在文字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语言的“表音体系”里,“书写的词常跟它所表现的口说的词紧密混在一起,结果篡夺了主要的作用;人们终于把声音符号的代表看得和这符号本身一样重要或比它更加重要。这好像人们相信,要认识一个人,与其看他的面貌,不如看他的相片”[34]。索绪尔的意思是,只要文字出现,即便是以记录语言为全部使命的文字的出现,文字都会最终“僭夺它无权取得的重要地位”[35]。“表音体系”的文字尚且如此,本身就是“第二语言”的汉字,“这倾向更为强烈”。最终,“文字遮掩住了语言的面貌,文字不是一件衣服,而是一种假装”[36]。以汉字为例,很多文字,我们并不需要知道它的读音,仅凭字形就可猜到意义(当然,很多字也能猜到大致的读音,所谓“认字认半边”)。这样,本是记录语言的文字离开了语言,以自己的面貌呈现,也就是“畸于形”。
在这里,我们找到了“表意”体系和“表音”体系文字的共同之处,即文字都会对语言造成影响,甚至改变语言。但两种体系中文字影响语言的程度是不一样的。以拼音文字为代表的“表音”体系中文字虽会篡夺语言的地位,但总体而言,影响的广度、深度都是有限的。而在以汉字为代表的“表意”体系中,文字对语言的影响是长久的、深远的。
关于语言,索绪尔的另一个伟大贡献在于他提出了“能指”和“所指”这一对范畴,以此来描写语言,分析语言。在论述“能指”和“所指”关系时,索绪尔特别强调,“把这种具有两面性的单位比之于由身躯和灵魂构成的人,是难以令人满意的”,而“比较正确的是把它比作化学中的化合物,例如水。水是氢和氧的结合;分开来考虑,每个要素都没有任何水的特性”。[37]在这里,索绪尔特别提醒他的读者,能指和所指并不是简单的“构成”或“结构”关系,而应该是一种“化生”关系。也就是说,能指、所指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板滞的、僵死的固定结构关系,而是动态的、弹性的甚至是压制与反压制的变量关系,笔者称之为“能指、所指的双向滑动”。[38]借用这一组范畴,我们就可以将“表音”体系的语言总体描写为“所指偏向型”语言。在这类语言中,“意义”是所指,将“意义”外化、物化的声音就是能指,而记录声音的文字是能指的能指。由于其文字纯粹因记录声音而生,文字没有自身的价值,在能指—所指关系中,所指的重要性大于能指,处于支配地位,笔者将这类语言称为“所指偏向型”语言。而“表意”体系的语言,文字既可记录声音,也可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地位,如汉语。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有时并不知道一个字的读音,但并不影响阅读,从字形就能大概知道其字义。在这类语言的能指—所指关系里,能指并不具有绝对重要性(不知道读音也没关系),能指的能指本身已经含有意义(通过字形可猜出字义),我们将这类语言命名为“能指偏向型”语言。通常意义上,人们一般会认为以英语为代表的印欧语系的语言是所指偏向型语言;而以汉语为代表的表意语言则是能指偏向型语言。但汉语的情况要复杂一些。因为汉字的“形声相宜”性,汉字“畸于形”时就是能指偏向型语言,“畸于声”时就与英语一样成了所指偏向型语言。这里要特别注意度的区别,因为“形声相宜”只是理想状态,实际运用中,或多或少都会有“形”或“声”的偏向。只要偏离没有超越容忍之度,文学革命、文学运动就不会发生。
这是就索绪尔在语言与文字的关系上对“表音体系”和“表意体系”得出的整体性的结论。也就是说,总体而言,“表音体系”的语言是“所指偏向型”语言;“表意体系”的语言则是“能指偏向型”语言。汉语的复杂性也正在于汉语与汉字之间可离可合的关系,以及构成汉字主体的形声字“畸形畸声”的特质。晚清时贤攻讦汉语“言文不合”者颇多,其行为合理与否,须与当时大的时代背景结合起来考量,我们不能仅以今天的眼光简单地予以置评。但“言文不合”四个字是极精准地概括了汉语、汉字的实际情况的,如果我们不从语言学上对“言文不合”与“言文合一”做出价值判断,“言文不合”带给我们的客观信息是,汉语存在两套话语体系,即“言”的话语体系和“文”的话语体系。问题在于,这两套话语体系又共用同样的一套文字。废名就特别指出过,“元白”易懂的一派同“温李”难懂的一派,“都是在诗的文字之下变戏法。他们的不同大约是他们的辞汇,总决不是他们的文法。而他们的文法又决不是我们白话文学的文法。至于他们两派的诗都是同一的音节,更是不待说的了”[39]。废名的意思是,用同样的文字体系,可能造成完全不同的两派诗歌:“易懂”派和“难懂”派。二者的区别其实就是“畸于声”与“畸于形”的问题,“畸于声”的语言“易懂”,“畸于形”的语言“难懂”。倒推一下就是,“元白”一派就是“畸于声”派,“易懂派”;“温李”一派就是“畸于形”派,“难懂派”。总之,虽同样用汉字,但由于汉字既可表音又可表意的双重属性,我们就不能简单地将汉语划归为“能指偏向型”语言。就实际情况来看,汉语既可能是“能指偏向型”也可能是“所指偏向型语言”,未发生偏移时,即“偏向”的度不为人所察觉时,我们称它为“能所相宜型”。这样,汉语诗歌就会基于语言的特点呈现出三种特征,可划分为三种类型:“能所相宜型”、“能指偏向型”和“所指偏向型”。巧合的是,郭绍虞先生很早就将中国文学划分为三种类型。在《新文艺运动应走的新途径》一文中,郭先生说:“中国的文学正因语言与文字之专有特性造成了语言与文字之分歧,造成了文字型,语言型,与文字化的语言型三种典型之文学。”[40]套用一下我们前面的术语,郭先生的“文字型”也可以叫作“畸形型”,也就是“能指偏向型”;而“语言型”就是“畸声型”,即“所指偏向型”;“文字化的语言型”则为“形声相宜型”。如果个别诗人或者整个时代的诗歌呈现的都是“形声相宜”的创作风貌时,自然不会有文学论争、文学运动的发生,因为论争总是出现在偏执一端的时候。但是,“形声相宜”毕竟只有极少数天才型的诗人才能达到,因此,斗争是长期的,绝对的。
总之,诗歌写作的本质问题是符号问题,是语言操作问题。汉语诗歌与英语诗歌的不同源自语言(文字)的不同。《诗经》即便拥有了“经”的地位,也不能称作“文学的自觉”,根本原因就是其文字的参与程度较轻或者没有文字参与。我们今天读到是经过整理的文字形式的《诗经》,它与当初的“歌”“弦”“舞”“颂”融合的口头的《诗经》已经不是一回事了,套用索绪尔的说法:文字的《诗经》只是口头《诗经》的照片。
“字”虽有形有声,但形声相宜时少,形声不相宜(要么“畸于形”,要么“畸于声”)的情形多,于是“畸于形”派与“畸于声”派就出现了,汉语诗歌绵力不绝的论争也就出现了。但毕竟“畸于形”与“畸于声”的表述过于笼统,流于印象,用索绪尔的能指、所指范畴来表达更为清晰,即汉语诗歌论争的根本原因是汉字的侵入,造成了能指偏向型语言和所指偏向型语言,汉语诗歌的论争始终围绕着这两种语言的斗争,其他所有论争的焦点都可以划归到这两种语言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