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浓于水:闽台血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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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明代向台澎的移民

一 向澎湖的移民

明洪武年间,实施“墟澎”政策,将澎湖居民徙置漳泉间,墟其地。有关墟澎的年代,台湾志书中有各种说法,归纳起来,有洪武五年和洪武二十一年之说,而由汤和经营或从其建议。曹永和通过考察汤和的事迹,认为汤和于洪武五年经略海上、放弃澎湖,或议徙民弃澎湖,皆与史实不符。根据《明太祖实录》和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等记载,可推知放弃澎湖之年代,当在洪武二十年间;主其事者乃周德兴,非汤和。[40]至于墟澎缘由,明人陈懋仁《泉南杂志》卷上引《泉州府志》云:“东出海门,舟行二日程,曰彭湖屿,在巨浸中,环岛三十六,如排衙然。昔人多侨寓其上,苫茅为庐,推年大者为长,不蓄妻女,耕渔为业。牧牛羊,散食山谷间,各耳为记,讼者取决于晋江。城外贸易,岁数十艘,为泉之外府。后屡以倭患,墟其地。或云抗于县官,故墟之。今乡落屋址尚存。”[41]据此,放弃澎湖之原因有倭寇和抗官二说。

虽然明王朝实行墟澎徙民政策,但是并不能完全阻止福建沿海人民迁居澎湖。沿海居民须靠海为生,而其时内地渔户,正苦于催课。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一《福建》云:“国初立河泊所榷鱼利,遣校尉点视,以所点为额,纳课米。其后渔户逃绝。”故在明初澎湖居民虽被迫迁于内地,而因其地在海中,催科所不及,大陆上的逃亡渔户,逐渐又隐匿于其中。于是澎湖又逐渐成为福建沿海渔民的移居地和渔场。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云:“二十年,尽徙屿民,废巡司而墟其地。继而不逞者潜聚其中,倭奴往来停泊取水,亦必经此。”[42]林谦光《台湾纪略附澎湖》亦云:“后内地苦徭役,往往逃于其中;而同安、漳州之民为最多。”[43]因此,明王朝有迁民之名,无墟地之实,使澎湖成为沿海亡命、海盗及倭寇之渊薮。

《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二年六月癸酉。百户李诚等,招谕流移海岛军民陈义甫等来归。上嘉劳之。义甫等言:流民叶得义等尚在东洋平湖未归。复遣诚及义甫赍敕往招谕之,谪边。”[44]桑田六郎博士曾介绍“东洋平湖”,并因《武备志》的所谓《郑和航海图》中,有“平湖屿”于漳泉东方岛上,故认为平湖即今之澎湖。[45]据此可知:明王朝的墟澎徙民政策,反使澎湖成为“东洋”海域逃民聚集之所。这些逃民当以走私海商和逃亡渔户为主,因此明成祖乃有招谕之举。《明英宗实录》载:“景泰四年九月甲子。都察院奏:福建备倭署都指挥佥事王雄,追贼至东海黑水洋中,被贼拘执,求免而归。当依例降为事官立功。从之。”[46]上文中“黑水洋”,极可能是清代之所谓“黑水沟”或“墨洋”。王雄追逐海盗,至澎湖近海黑水洋,反为海盗拘执。则王雄所追之海盗,可能以澎湖或台湾为其基地,当无疑问。[47]据卜大同辑《备倭图记》所收王忬《奏复沿海逃亡军士余剩粮疏》,漳州海寇陈老曾在嘉靖三十三年(1554)间结巢于澎湖,扰害大陆沿岸。该疏云:“嘉靖三十三年……即今浙惊稍缓,措备渐密,臣因见广贼许老等逼近漳境;漳贼陈老等结巢彭湖。万一风汛之月,倭寇不利于浙,南趋合,则闽中之受患。”[48]《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十三载:“彭湖一岛,在漳泉远洋之外,邻界东番。……明朝徙其民而虚其地。自是常为盗贼假息渊薮。倭奴往来,停泊取水必经之要害。嘉隆之季、万历初年,海寇曾一本、林凤等常啸聚往来,分艘入寇至烦,大举捣之,始平。盖闽海极远险岛也。”章潢《图书编》卷五十七《海防条福建事宜》亦云:“海上有三山,彭湖其一也。山界海洋之外,突兀迂回,居然天险,实与南澳、海坛并峙为三,岛夷所必窥也。往林凤、何迁辉跳梁海上,潜伏于此。比倭夷入寇,亦往往藉为水国焉。险要可知矣。”

万历九年(1581),有金门洪姓二十余人到今澎湖县湖西乡尖山定居,以渔业及农业为生。[49]万历二十三年(1595),福建巡抚许孚远建议澎湖设将屯兵,筑城置营,其疏云:“查澎湖属晋江地面,遥峙海中,为东西二洋、暹罗、吕宋、琉球、日本必经之地。其山周遭五、六百里,中多平原旷野,膏腴之田,度可十万。若于此设将屯兵,筑城置营,且耕且守,据海洋之要害,断诸夷之往来,则尤为长驾远驭之策。”[50]此后,开始了澎湖群岛的第二次移民潮。万历四十四年(1616),福建巡抚黄承玄由于长崎代官(相当于现在的市长)村山等安遣兵船袭台湾,曾条议海防事宜,其疏中云:“至于濒海之民,以渔为业,其采捕于彭湖、北港之间者,岁无虑数十百艘。”[51]天启二年(1622),荷兰人入侵澎湖,曾夺取停泊该地之渔船六百艘,役使汉人一千五百人,帮助其筑城。[52]天启四年,荷兰人自澎湖撤到台湾。在此前后,由于闽南沿海天灾、战祸频仍,人民流离避难至澎湖者甚众。澎湖的十大姓氏即自此一期间,陆续从福建沿海移居至澎湖。参见表2-1。

表2-1 澎湖十大姓氏迁入年代表

续表

续表

这些移民中,以同安县金门籍的人数为最多。当时不少金门居民因“家贫,走食于澎湖,岁数往返”,[53]后来一部分人便在澎湖定居。史载:“澎在前朝(明朝)尝隶同安县辖,其居民亦多籍金门者。澎至厦门七更,其实抵金门之料罗汛不过五更;计程只三百里而近,莫不呼吸可通,宜其星野之无异也。”[54]根据澎湖地区族谱及当地学者的田野调查资料,自明万历年间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郑氏政权结束之前,迁入澎湖的移民共有26姓80个支派,其祖籍分布如下:

表2-2 明末、郑氏时期澎湖居民祖籍及入垦澎湖各地统计表

由表2-2可见,明末及郑氏时期移入澎湖的居民,主要来自泉州府和漳州府,其中泉州府籍的移民占总数的88.75%,漳州府籍仅占10%。尤引人注目的是,来自同安县金门的移民占了移民总数的61.25%;其次是来自同安县其他地方的移民,占13.75%。两者合计占移民总数的75%。

二 向台湾的移民

明代向台湾的移民,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从明初至天启年间;第二期从天启四年(1624)至永历十六年(1662),即荷据时期;第三期从永历十六年至永历三十七年(1683),即郑氏政权时期。

(一)明初至天启年间的移民

明永乐、宣德年间,曾派郑和率领船队七下西洋。明清时期,有郑和及王三保到过台湾之传说。万历三十一年陈第撰《东番记》载:“永乐初,郑内监航海谕诸夷,东番独远窜不听约;于是家贻一铜铃使颈之,盖狗之也,至今犹传为宝。”[55]此说为《东西洋考》、《闽书》、《明史·外国传·鸡笼》等所沿袭。王三保到台的传说,见于康熙二十四年蒋毓英修的《台湾府志》,该志卷之一《沿革》记载:“台湾,古荒裔之地。明宣德间,太监王三保下西洋,舟曾过此,以土番不可教化,投药于水中而去,此亦得之故老之传闻也。”同书卷之十《古迹》还记载了“大井”、“药水”、“三保姜”等传说:“大井,明宣德间,太监王三保到此,曾在此井取水,即今西定坊(在今台南市区)大井也。药水,在凤山县淡水社,相传明三保太监曾投药水中,今土番百病,水洗立愈。三保姜,相传岗山巅明三保太监曾植姜其上,至今常有姜成丛,樵夫偶然得之,结草为记,次日寻之,弗获故道。若得其姜,百病食之皆瘳。”[56]蒋志的记载,为其后所修纂的五部《台湾府志》所沿袭。尽管有些学者对上述传说持否定态度,但是,郑和船队自江苏太仓出发后,都要先到福建长乐停泊一段时间,再启航远征。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郑和船队从长乐出发后,有一些船只或航行到台湾,或被风吹到台湾是完全可能的。因此,郑和本人是否到过台湾虽无明确记载,但并不能否定郑和船队到过台湾。方豪以《顺风相送》记载当时海道针路中有相当多的台湾和澎湖地名为依据,论证“郑和至少到过澎湖,其他出使人员,如王三保极可能到过台湾”。[57]这种研究方法是可取的。王三保即王景弘,与郑和同为下西洋的正使,是福建省漳平市赤水镇香寮村人。[58]

明代中叶以后,台湾成为闽粤海盗商人的活动区域,[59]福建沿海渔民也常到台湾海峡捕鱼。《春明梦余录》云:“台湾在彭湖岛外,水路距漳泉约两日夜,其地广衍高[膏]腴,可比一大县。……初,穷民至其处,不过规鱼盐之利已耳,其后见内地兵威不及,往往聚而为盗。”[60]《东西洋考·东番考》记载:“鸡笼山淡水洋,在澎湖屿之东北,故名北港,又名东番。……厥初朋聚滨海,嘉靖末,遭倭焚掠,稍稍避居山后。忽中国渔者从魍港飘至,遂往以为常。”[61]可见嘉靖末年,来往于魍港和鸡笼间之大陆渔船甚为频繁。魍港,据考证,故址在今台湾嘉义县布袋镇好美里之虎尾寮。[62]天启年间出版的姚旅《露书》亦载:“北港……其人散居无君长,惟甲长之类为头目。中国十人以下至其地,则彼杀之;五十人以上,则彼闭户而避我。捕鱼、逐鹿者入其境,必分赠甲长土宜。”[63]凡此都说明,台湾已成为沿海渔民的捕鱼活动区域。《明神宗实录》卷二十六记载:“万历二年(1574)六月戊申。福建巡抚刘尧诲揭报:广贼诸良宝,总兵张元勋督兵诛剿。其逋贼林凤鸣拥其党万人,东走福建;总兵胡守仁追逐之,因招渔民刘以道谕东番合剿远遁。”同书卷三十亦载:“万历二年(1574)十月辛酉。福建海贼林凤自彭湖往东番魍港,总兵胡守仁、参将呼良朋追击之。传谕番人夹攻;贼船煨烬,凤等逃散。巡抚刘尧诲请赏赉有差。部覆从之。”由此可知,在万历初年以前,福建沿海居民在台湾沿海业渔,已经很盛,且与土著民族建立了极友好的关系。陈第的《舟师客问》云:“沈子尝私募渔人,直至东番,图其地里,乃知彭湖以东,上自魍港,下至加哩,往往有屿可泊;隆冬北风,易作易息。我师过彭,则视风进止矣。且渔人而渔,商人而商,未闻以冬而废业者,又何疑于航海之师也。”[64]可见,沈有容了解北港的港口,主要是仰仗福建渔民。天启二年(1622),荷兰长官哥路那利斯·雷尔生从澎湖到台湾探测港口,当时为其充当向导者,便是“在福尔摩沙岛(Formosa)从事渔业二年的中国人”。[65]

福建地方当局曾给往台湾海峡捕鱼的渔船发放船引。关于船引,在万历十七年(1589)四月,依福建巡抚周寀议:“东西二洋共八十八只。又有小番,名鸡笼、淡水,地邻北港捕鱼之处,产无奇货,水程最近,与广东、福宁州、浙江、北港船引,一例原无限数,岁有四五只或七八只不等。”[66]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三《福建三》云:“凡贩东西二洋,鸡笼、淡水诸番及广东高雷州、北港等处商渔船引,俱海防官为管给。每引纳税银多寡有差,名曰引税。”又曰:“东西洋每引纳税银三两,鸡笼、淡水及广东引税银一两。其后加增,东西洋税银六两,鸡笼、淡水银二两。万历十八年(1590),商渔引归沿海州县给发,番部仍旧。”说明当时明王朝虽尚未在台湾设官置治,但对鸡笼、淡水、北港等地区与大陆沿海一带港口作同等看待,也反映了沿海渔民前往台湾捕鱼的频繁。明代的北港,大约是指现今的台南附近。万历二十一年(1593),福建巡抚许孚远题请疏通海禁,其中说到北港捕鱼,曰:“同安、海澄、龙溪、漳浦、诏安等处奸徒,每年于四、五月间告给文引,驾使[驶]乌船称往福宁卸载,北港捕鱼,及贩鸡笼、淡水者,往往私装铅、硝等货潜去倭国,徂秋及冬,或来春方回。亦有藉言潮、惠、广、高等处籴买粮食,径从大洋入倭。无贩番之名,有通倭之实。”[67]文中说到假借北港捕鱼之名,而私去日本。然既有名可假,亦必有其实。故其时在福建沿海一带,对于北港捕鱼已是相当熟悉。当时到北港等地捕鱼的渔船数量,万历四十四年(1616),福建巡抚黄承玄在上疏中提到:“至于濒海之民,以渔为业,其采捕于彭湖、北港之间者,岁无虑数十百艘。”[68]姚旅《露书》说:“鹿筋、乌鱼子、鳗鱼脬,最佳味,而海澄最多,皆来自北港番。北港番者,去海澄七日程,其地广而人稀,饶鹿与鱼……又乌鱼、带鱼之类,皆咬尾逐队,千百为群。取者必徐举,听其去半后取。不然,则绝网断绳而去。”[69]说明海澄的乌鱼子、鳗鱼脬都是从北港捕获而来的。

捕鱼之外,也有一部分福建沿海居民到台湾从事贸易活动。陈第《东番记》载,东番“居山后,始通中国,今则日盛,漳、泉之惠民、充龙、烈屿诸澳,往往译其语,与贸易,以玛瑙、磁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其鹿脯皮角。”[70]烈屿即小金门,有学者认为“惠民”之福州音近似“厦门”之闽南语发音,陈第系连江人操福州话,故“惠民”可能是厦门。[71]屠隆《平东番记》也说:“华人商、渔者,时往与之贸易。”[72]说明汉、番贸易频繁。张燮《东西洋考·鸡笼淡水》载,汉族“商人上山,诸所尝识面者,辄踊跃延致彼家,以酒食待我,绝岛好客”。说明汉族商人与番人关系融洽密切。

随着捕鱼、贸易的发展,一部分福建沿海居民开始在台湾定居下来。1623年(天启三年),荷兰人到大员附近调查,发现“住在该处原住民中间的中国人,为数超过一千或一千五百人”。他们“沿着海岸从一个地方航行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寻找他们的交易和利益”。[73]不仅台湾南部有大陆移民,北部基隆亦然。伊能嘉矩在《日本地名辞书续编》基隆堡条云:“公历1626年(天启六年)西班牙人初据基隆港时,港岸已有汉族移民部落。”再如台东卑南地区也有汉族移民。[74]因此,日本学者中村孝志肯定地指出:“中国人之知有台湾,已是很久的事情,在荷兰人到台湾时,已有相当多数的中国人定居于台南附近,例如Connelis Reijersen(即雷尔生)舰队的船员,在1623年(天启三年)3月,从一个中国官员方面,已听到在台湾有许多中国人和当地的妇女结婚,又在萧垄则有通中国话的土人,皆可为证。”[75]施琅在康熙二十二年《恭陈台湾弃留疏》中指出:“台湾一地,原属化外,土番杂处,未入版图也。然其时中国之民潜至、生聚于其间者,已不下万人。”[76]

对于福建居民到台湾的活动,民间族谱亦有记载。据长泰《陶唐洋(今陈巷雪美村)杨氏家谱》记载:明永乐年间,陶唐洋村十九世孙杨廷济(名宜)迁往台湾。[77]长泰江都《连氏族谱》记载,明正统十四年(1449),连大袭迁入长泰,传两房,长房连时冲移居台南小脚腿,据世系推算,连时冲迁台时间约在明成化年间(1465~1487)。其子孙后裔在今台南柳营一带生息繁衍,成为当地大族,以后又向台北双溪、三重、板桥、苗栗、竹南等地发展。长泰《青阳范阳卢氏族谱》记载,明成化年间,青阳卢氏三世三房卢志盛迁居台南。[78]晋江安海《灵水吴氏族谱》记载:“五世五房惠公,字钦赐,号行简,生明正统戊午年(1438),卒成化丁未二十三年(1487),葬台云天山”;“六世六房长鉴公,字文炳,号东篱,生明成化乙酉元年(1465),卒嘉靖戊子七年(1528),住台湾嘉义县刘厝庄”。[79]南靖《双峰丘氏谱》记载,南靖县书洋镇双峰丘氏家族的第八世丘国旺、丘国时、丘国平兄弟,他们于明成化二年(1466),迁到台湾淡水定居。[80]云霄何地《何氏家谱》记载:何国道,生弘治十一年(1498),卒万历七年(1579);妻林氏,生弘治十三年(1500),卒嘉靖三十年(1551)。生四子:长子何统公,三子何统履,次子和四子均住台,名字已失载。三子何统履生于嘉靖十八年(1539),卒于万历三十三年(1605),因此次子和四子应于嘉靖末期至万历前期间渡台。何统万,生嘉靖二年(1523),卒万历十三年(1585);妻张氏,生嘉靖八年(1529),卒万历三十年(1602)。生两子:何龙与何凤,何凤出祖在台湾。何龙生于万历二年(1574),卒崇祯六年(1633),其弟何凤应在万历年间渡台。[81]东山《坑美林氏族谱》记载,康美林姓从明万历年间开始移居台湾。[82]泉州晋江《安平颜氏族谱》记载:“龙源,字日盘,正璧长子。生嘉靖甲午(十三年,1534),卒失考,葬台湾。配郑氏,子一。”漳州诏安《秀篆游氏族谱》记载,该族第二世五十六公在明朝嘉靖年间迁徙到台湾,“现子孙在台湾诸罗县荷包莲者尚有数百丁”,诸罗县即今嘉义县。《惠安东园庄氏族谱》记载:“庄诗公,生嘉靖壬寅(二十一年,1542),卒崇祯甲申(十七年,1644)。少遭兵变,与兄赴台湾谋生。”《闽漳龙邑莆山林氏家谱世纪》载:该族射房十一世宗超,生万历十三年(1585),卒葬台湾。晋江《永宁霁霞高氏族谱》记载,九世公题,“生万历丁亥(十五年,1587),卒壬辰(二十年,1592),葬台湾演武场”。[83]据林嘉书按谱牒资料统计,在荷兰殖民者于明天启年间入据台湾之前,仅南靖一县迁台移民有案可稽的就多达125人。[84]“目前所得资料见及较早迁台湾者,有龙山吴氏第六世万济,约于公元1500年迁台湾。奎洋下峰林氏二世崇正、崇旺、崇富三兄弟,在公元1500年之前,明弘治末年迁台湾。梅林简氏七世法,于1572年前后迁台湾,其子简义也同时迁台。和溪徐氏第八世宗鲁、宗显兄弟,于明隆庆六年即1572年迁台湾。奎洋庄氏九世道明、道魁、道蕴,于1566年以前的明嘉靖间迁台湾;十世期珪、期珠、期琛,于明万历中1600年以前迁台湾。”[85]

值得一提的是,明中叶以降,在大陆和台湾的往来中,对台湾开发“声名事业”最著者,当推颜思齐、郑芝龙集团。[86]对于颜、郑赴台经过,连横《台湾通史》卷二十九《颜思齐、郑芝龙列传》记载:

思齐,福建海澄人,字振泉。雄健,精武艺。遭宦家之辱,愤杀其仆,逃日本为缝工。数年,家渐富,仗义疏财,众信倚之。天启四年夏,华船多至长崎贸易,有船主杨天生亦福建晋江人,桀黠多智,与思齐相友善。当是时,德川幕府秉政,文恬武嬉;思齐谋起事,天生助之,游说李德、洪升、陈衷纪、郑芝龙等二十有六人,皆豪士也。六月望日,会于思齐所,礼告皇天后土,以次为兄弟。芝龙最少,年十八,材略过人,思齐重之。芝龙,南安石井人,少名一官,字飞黄。……思齐既谋起事,事泄,幕吏将捕之,各驾船逃。及出海,皇皇无所之。衷纪进曰:“吾闻台湾为海上荒岛,势控东南,地肥饶可霸。今当先取其地,然后侵略四方,则扶余之业可成也。”从之。航行八日夜,至台湾,入北港,筑寨以居,镇抚土番,分汛所部耕猎。未几而绍祖死,芝龙昆仲多入台,漳泉无业之民亦先后至,凡三千余人。[87]

其他史志记载略有不同,其中以颜、郑入台之年分歧尤多,有“万历年间”、“天启元年”、“天启四年”、“天启五年”等诸多说法。据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的《台湾史》考证,颜、郑入台之年应为天启元年。[88]天启五年(1625),颜思齐猎于诸罗山(今嘉义县),因伤寒病死,众推芝龙为首。次年,芝龙率属下攻金门、厦门,掠粤东。崇祯元年(1628),郑芝龙接受招抚,但其部下何斌、李英等均未随行,[89]留在台湾,因而郑芝龙势力仍可远及台湾。

(二)荷据时期的移民

天启二年(1622)荷兰东印度公司派遣舰队入侵澎湖,筑城据守,引起明朝政府的强烈反对,天启四年(1624)被迫退往台湾,在大员湾建立热兰遮城,直到1662年被郑成功驱逐出台,荷兰占据台湾达38年。

在荷兰占领期间,福建人民继续到台湾从事捕鱼、贸易、开垦等活动。据《巴达维亚城日记》,1625年初,“台窝湾(安平港)有戎克船约计一百艘,来自中国从事渔业,并为采购鹿肉运往中国。搭乘该戎克船前来之多数中国人,将进入内地采购鹿皮、鹿肉等物”。[90]根据《大员商馆日志》记载,在1637年前后,自大陆沿海地区到台湾的渔船,每年约有三百至四百艘,渔人估计六千到一万人,以自烈屿出发者为最多,其次为厦门与莆头;商船有一百多艘,以自厦门出发者为最多,其次为安海、烈屿、广东、福州等地。当时的渔民一般是在进入渔期后,从大陆沿海地区来到台湾;渔期一过,便又回至家乡,故是一种季节性的移民。这些渔民停留在台湾期间,大多是在渔场附近建立渔寮,暂行居住。而在以后却渐渐发展成为渔村;并且在渔人之中,亦有一部分停留稍久,而渐渐改变为定居者。[91]约在天启六年(1626),西班牙人画的《台湾的荷兰人港口图》中,在赤崁画有中国人的渔寮六所,其下注称有中国人5000人居住。[92]在北线尾亦有渔寮,《巴达维亚城日记》1656年(明永历十年,清顺治十三年)11月21日条记载:当年七月,因台风,“在北线尾Zeeburgh堡、渔夫小屋及其他悉遭破坏”。[93]《热兰遮城日志》1643年(崇祯十六年)3月21日条亦载:“打狗有小屋4间,有许多中国人(大多数是渔人)睡于其中。”[94]

荷据时期,正值福建沿海天灾、战祸频仍,因而捕鱼之外,亦有一部分农民到台湾从事开垦。黄宗羲《赐姓始末》记载:“崇祯间,熊文灿抚闽,值大旱,民饥,上下无策;文灿向芝龙谋之。芝龙曰:‘公第听某所为。’文灿曰:‘诺。’乃招饥民数万人,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用海舶载至台湾,令其茇舍开垦荒土为田。厥田惟上上,秋成所获,倍于中土。其人以衣食之余,纳租郑氏。”[95]龚柴《台湾小志》、魏源《圣武记》、徐鼐《小腆纪年》等则称“人给三金一牛”。熊文灿任福建巡抚为崇祯元年至崇祯四年(1628~1631),[96]郑芝龙招饥民赴台开垦应发生在此四年之间。有学者认为:假定“数万”饥民为三万,依第一种方案,需银九万两、牛一万头;依第二种方案,则需银九万两、牛三万头。在动乱饥馑的年代,以及当时的运输工具,“举办如此大规模之事体,诚无可能”。[97]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的《台湾史》则认为:“虽然‘三金一牛’之说,容有夸大其词之嫌,而于郑芝龙之移民台湾,则应为信史。”[98]《鹿樵纪闻》载:“崇祯中,闽地大旱,芝龙招集流民,倾家资,市耕牛、粟麦分给之,载往台湾,令垦辟荒土,而收其赋;郑氏以此富强。”[99]该记载应该比较接近事实。

荷兰人为了解决粮食问题及发展蔗糖生产,也鼓励大陆汉人到台湾垦殖。1636年(崇祯九年)11月,荷兰长官布德曼士和凡地布夫发出命令,发展砂糖和其他农产品,为供给东部地方,准备建立米仓,并考虑今后四年间在台湾收获粮米,每拉士德(Last)可否以40勒阿尔买进,如此,则可以从中国招徕众多的贫民,从事砂糖和米的生产。[100]崇祯十五年(1642),荷兰人赶走西班牙人,占领鸡笼、淡水以后,为了增加该地方公司的收入及改善守备士兵的给养,准许中国人迁居鸡笼和淡水,从事贸易和农业。为了吸引大陆汉人前来垦殖,荷兰人还提供部分生产资料。《台海使槎录》记载:“自红夷至台,就中土遗民令之耕田输租……其陂塘堤圳修筑之费、耕牛农具籽种,皆红夷资给。”[101]在荷兰人的奖励和诱引下,“漳、泉之人,赴之如归市”。[102]亦有一些福建人从南洋群岛侨居地转迁台湾。如侨居巴达维亚的华人甲必丹苏鸣岗,于1636年到台湾落居,一住三年。苏鸣岗是福建同安人,他在台窝湾(安平港)建筑华丽的房子,花费不下五六千勒阿尔。他为种植水稻,曾自大陆招徕许多中国人,长居此地,助其开发台湾。[103]

关于这一时期福建人民迁居台湾的情况,民间族谱也有记载。晋江《武城曾氏重修族谱(新市派)》载:该族世名房系六十三派宏璧,生万历辛亥(三十九年,1611),于康熙庚申(十九年,1680)殁葬台湾鬼仔山;汉惠房系六十三派宏循,生万历己酉(三十七年,1609),于康熙丁巳(十六年,1677)殁,其妻吕氏,生万历辛亥(三十九年,1611),于康熙庚戌(九年,1670)殁葬台湾鬼仔山。晋江《东石汾阳郭氏族谱》记载:该族五房分派十三世一景,乳名贵,号直斋,生万历癸丑(四十一年,1613),卒康熙辛亥(十年,1671),葬凤弹山,由南安出祖居台湾凤山县山庄仔寮庄;其继女比陈氏,生天启乙丑(五年,1625),卒康熙庚寅(四十九年,1710),葬凤山港南线土名中洲仔;其四弟一星(生崇祯庚午,卒康熙辛巳,1630~1701)和五弟一程(生崇祯甲戌,卒康熙丁丑,1634~1697)均“偕兄弟居台”;一起,生崇祯癸酉(六年,1633),卒康熙癸丑(十二年,1673),偕伯叔居台凤山。《闽漳龙邑莆山林氏家谱世纪》载:该族乐房十一世文中,生万历二十七年(1599),卒康熙二十四年(1685),其妻鸿岱施氏,生万历二十七年(1599),卒康熙四年(1665),合葬台湾小香杨潭后山;仲本,生万历四十二年(1614),卒康熙元年(1662),葬台湾岭后;良城,生万历四十一年(1613),在台湾;爹生,四娶徐氏,生万历年间,卒顺治十五年(1658),葬台湾大目降山;日炜,生万历三十三年(1605),卒康熙十八年(1679),葬台湾乌鬼桥漏窟边,其次子子周和三子子连均在台湾生活。十二世亮子,生万历四十七年(1619),卒康熙三十一年(1692),久住台湾,去世后与妻施姐娘(1624~1680)合葬台湾保大里山仔脚;子宽,生天启七年(1627),卒康熙十七年(1678),葬台湾孔储里洋仔内埔东西。晋江《安海金墩黄氏族谱》记载:二房十二世微熺,生万历三十八年(1610),葬台湾。[104]

随着福建人民的陆续迁台,台湾的汉族人口也随之增加。1638年(崇祯十一年)12月22日,荷兰东印度总督多尼奥·凡·狄猛(Antonio van Diemen)呈送给本国总公司十七人董事会的一份报告书说:“在台湾的荷兰人支配地区内,约有一万至一万一千名的汉人,从事捕鹿、种植稻谷与糖蔗以及捕鱼等活动。”[105]1648年,因大陆内乱,加上饥荒,“台湾的中国人骤然增加至20000人(这是一时的现象,据说在饥馑现象终了后,约有8000人回归大陆),并皆从事于农业”。[106]1650年10月31日,台湾长官费尔堡(Nicolaes Verburgh)及大员评议会致信巴城总督和东印度参事会说:“1650年,每月有10811人缴人头税,加上一部分人被免税和几千人逃税,估计在台湾有15000个移民。”[107]1652年郭怀一事件发生时,有关系之汉人16000名中,虐杀与被捕者,男子达4000名(其中1800人被杀),妇女达500名。1654年5月至8月间,大员发生严重蝗灾,据传,居民饿死者达8000人。[108]饿死者包括汉人与原住民。

荷据末年之汉人人口,据C.E.S在《被遗误的台湾》记载:“有许多中国人为战争逐出大陆而移住台湾,在台湾设立了一个殖民区,除了妇孺以外,人数有二万五千之多,他们从事于商业和农业,种植了大量的稻子和甘蔗,不但足以供给全岛人民的需要,而且每年用许多船装运到其他印度诸国去。”[109]Ludwig Riess的《台湾岛史》则云:荷兰人征收统税,“其中主要向中国人征收的人头税(Kopfgeld),这种税当时只有100Realen,后来因为福建地方的骚扰不安以及满洲人征服了中国的缘故,中国人逃到台湾来的人数增加得很快。在1623~1644年的二十年之间,据说增加了25000家。”[110]陈绍馨认为,《被遗误的台湾》中,“除了妇孺以外,人数有二万五千之多”原文意为“除妇孺外,约二万五千壮丁”。二万五千壮丁与二万五千家,文字虽仅差之毫厘,但在人口学上则失之千里。[111]林仁川先生认为:Ludwig Riess说增加二万五千家是指征收人头税时说的,既然是人头税,当然是指每个人的税,并不是每一户的税,故他说的二万五千家,很可能是指交纳人头税的二万五千人。更何况当时大多数汉人是单身汉,一人就是一户,因此与《被遗误的台湾》没有太大的出入,二万五千户就是二万五千壮丁。[112]对于当时的实际人数,各家估算结果不一,林仁川认为:加上少数的儿童、妇女及老人,估计当时在台澎的汉族人口大约在三万人左右;[113]杨彦杰认为:荷兰人规定,妇女和为公司服务的人可以免税,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人是逃税的,他估算17世纪60年代初期,台湾汉人已达到35000人;[114]陈绍馨估算较为笼统,“在五万以下”;[115]陈孔立估算台湾全岛汉人人口达4.5万~5.7万人。[116]

(三)郑氏政权时期的移民

明永历十五年(清顺治十八年,1661),郑成功率兵出征台湾。大军于三月二十三日从金门料罗湾启碇,次日抵达澎湖,四月初一日黎明在鹿耳门登岸。经过数月攻围,至十二月十三日(1662年2月1日),荷兰最后一位台湾总督揆一投降,台湾进入郑氏政权时期。

郑成功抗清根据地是以闽南地区为中心,因此,跟随他东渡台湾的部队成员是以福建人为主。在率兵东渡之前,郑成功已有把官兵眷属迁移台湾的打算。永历十五年正月,“藩驾驻思明州。传令大修船只,听令出征。集诸将密议曰:……我之南北征驰,眷属未免劳顿。前年何廷斌所进台湾一图,田园万顷,沃野千里,饷税数十万,造船制器,吾民麟集,所优为者。……我欲平克台湾,以为根本之地,安顿将领家眷,然后东征西讨,无内顾之忧,并可生聚教训也”。[117]郑成功收复台湾后,立即下令官兵眷属迁移台湾。据《海上见闻录》记载:永历十五年十二月(1662年2月),揆一投降远去,“赐姓遂有台湾,改名东宁。时以各社土田,分给与水陆诸提镇,而令各搬其家眷至东宁居住;令兵丁俱各屯垦”。永历十六年正月,“赐姓严谕搬眷”。[118]二月,“成功檄洪旭、黄廷同兄泰等,陆续载诸眷口过台”。[119]郑经时,继续执行搬眷入台的政策,如永历三十二年(清康熙十七年,1678),“国轩得泉属诸邑,分其众镇守,势稍弱。遂启经,调乡勇充伍,并移乡勇之眷口过台安插,庶无脱逃流弊,缓急可用,亦存寓兵于农之意。经允其请。”[120]

随郑成功父子东渡台湾的军队和眷属的数量,康熙七年(永历二十二年,1668)施琅在《尽陈所见疏》中提到:“查自故明时,原住澎湖百姓,有五、六千人,原住台湾者,有二、三万,俱系耕渔为生。至顺治十八年,郑成功亲带去水陆伪官兵并眷口共计三万有奇,为伍操戈者不满二万。又康熙三年间,郑经复带去伪官兵并眷口约有六、七千,为伍操戈者不过四千。此数年,彼处不服水土病故及伤亡者五、六千,历年过来窥犯,被我水师擒杀亦有数千,陆续前来投诚者计有数百。今虽称三十余镇,多系新拔,俱非夙练之才;或管五、六百者,或管二、三百者不等。为伍贼兵,计算不满二万之众。船只大小不上二百号。”[121]据此,郑成功与郑经从大陆带至台湾者,约三万七千人。

当时的福建移民,除军队及眷属外,还有相当部分是因清廷实行迁界而流离失所的沿海人民。永历十五年(清顺治十八年,1661)冬,为断绝郑成功海上接济,苏纳海建议:“今将山东、江、浙、闽、广滨海人民一尽迁入内地,立边界、设防守、严稽查,片板不许下海,粒货不许越疆,则海上食尽,鸟兽散矣。”这一建议被清廷采纳,“分遣满员督迁。四省数千里生聚,一旦流离,古未有也”。[122]永历十八年(清康熙三年,1664),郑经弃金、厦,率兵入台,清政府“驰令各岛暨沿边百姓,尽移入内地。逢山开沟二丈余深、二丈余阔,名为‘界沟’。又沟内筑墙,厚四尺余,高八尺(一丈),名为‘界墙’。逢溪河,用大木桩栅。五里相望,于高阜处置炮台,台外二烟墩。二(三)十里设一大营盘,营将、千、把总率众守护其间。日则瞭望,夜则伏路;如逢有警,一台烟起,左右各相应,营将各挥众合围攻击”。迁界给沿海人民造成巨大的灾难,“人民失业,号泣之声载道;乡井流离,颠沛之惨非常!背夫、弃子,失父、离妻,老稚填于沟壑,骸骨暴于荒野”。[123]迁界范围,虽为沿海五省,但与郑氏政权关系最密切的福建,推行最为严厉。康熙十二年,福建总督范承谟在上疏中说:“闽人活计,非耕则渔。一自迁界以来,民田废业二万余顷,亏减正供约计有二十余万(两)之多。以致赋税日缺,国用不足。而沿海之庐舍畎亩,化为迁外;老弱妇子,辗转沟壑;逃亡四方者,不计其数。所余孑遗,无业可安、无生可求,颠沛流离,至此已极!”[124]

郑成功得悉清朝实行迁界,感叹说:“吾欲留此数茎发,累及桑梓人民!且以数千里膏腴鱼盐之地、百万亿众生灵,一旦委而弃之,将以为得计乎?徒殃民而已!吾若不决志东征,苟徇诸将意,株守各岛,岂不笑吾英雄为其束缚?今当驰令各处,收沿海之残民,移我东土,开辟草莱,以相助耕种,养精蓄锐。俟有衅隙,整甲而西,恢复迎驾,未为晚也。”[125]据《台湾郑氏始末》载:郑成功授黄安为右虎卫,“招沿海居民之不愿内徙者数十万人东渡,以实台地。初黄梧艳沿海多富商,劝率泰奏迁海澄内地,民皆破产,哀号自尽。至是为成功所招”。[126]《华夷变态》亦载:“因迁界很多百姓丧家废业。沿海居民是依海边为生,迁界以后,无家可归,无业可营,故有很多饿死或变成游民。于是就有很多百姓不惮禁令,越界潜出,归锦舍(指郑经)充兵卒。故锦舍方面愈见得势。”[127]由此可见,清廷坚壁清野的迁界政策,反而迫使沿海人民冒险渡台,增加台湾的人力,为清人所始料不及。这些因迁界而逃到台湾的难民,绝大部分是福建及其附近的沿海人民。Writh著《台湾之历史》记载:“在1664~1673年之间……移住台湾的福建人又增加到数万,一部分是逃避满洲人的明朝义民,一部分是因战乱丧失了财产而来台湾谋生的人民。”[128]

值得一提的是,明室遗臣与福建士人移居台湾。早期,包括荷据时期赴台的大陆移民主要是渔民、商人以及因生活所迫的农民,文人士子移居台湾者可谓绝无仅有。正如王忠孝所言:“东宁僻处海东,向为红夷所据,土夷杂处,散地华人,莫肯措止矣。间有至者,多荷锄逐什一之利,衣冠之侣未闻也。”[129]郑成功收复台湾后,不少忠于南明的遗臣和不愿归顺清朝的闽籍文人士子也跟随郑氏集团一起来到台湾。连横《台湾通史》称:“延平入台后,士大夫之东渡者盖八百余人。”[130]其中除了浙江鄞县的沈光文、江苏华亭的徐孚远、广东揭阳的辜朝荐等人外,福建籍的有惠安的王忠孝、张士,南安的沈佺期,同安金门的卢若腾,晋江的许吉燝、诸葛倬,龙溪的李茂春,同安的陈永华[131]、郭贞一、张灏和张瀛兄弟,漳浦的黄骧陛,厦门的叶后诏等。这些人的数量与成千上万的郑军官兵和迁界难民相比,并不算多,但他们的文化水平、社会地位使其成为郑氏时期台湾移民社会中的一个特殊阶层。他们或设帐授徒,从事教育事业;或从事著述,创作了台湾地方史上第一批文学作品。他们将中华文化的种子第一次播撒到台湾的土地上,为中华文化和儒家思想植根台湾起了很大作用。

此外,郑氏还将金厦及其他战区中的罪囚放逐于台湾。三藩之乱爆发后,郑经引兵西向。永历二十九年(清康熙十四年)二月,郑经略地泉州,“窜(洪)承畴侄士昌、士恩暨故明癸未翰林泉州晋江县人杨明琅二眷口共百余人于鸡笼、淡水”。同年十月,攻下漳州,把清将黄芳度亲族放逐“淡水充军”。永历三十二年(清康熙十七年)六月,郑军攻下海澄,清将孟安、马虎、田香五、魏赫、朱应麟等降,“授衔给札,并配眷口;其骑兵将士二千余人,载过台湾,分配屯田”。[132]同年九月,楼船中镇萧琛谎报军情,被斩,“流其妻子于淡水”。[133]次年十月,“原提标左营游击郭承隆于海澄破时降经。经又遣人密入泉州搬其妻子出厦,授承隆为监督。魏赫谋逃,被获;经悉徙海澄降将于台湾,仅留马虎、孟安等”。[134]

这一时期福建向台湾的移民,在闽、台两地族谱中均留下许多记载。如《永宁霁霞高氏家谱》记载:九世公佑,生崇祯甲申年(十七年,1644),卒庚寅年(康熙四十九年,1710)。娶蔡氏,生男一。甲辰年(康熙三年,1664),搬住台湾。晋江《玉山林氏宗谱》记载:十一世奕元,生崇祯己卯(十二年,1639),卒康熙丁丑(三十六年,1697),侨居台湾诸罗县赤山一甲,葬台湾诸罗县赤山。《温陵浔海施氏大宗族谱》载:十一世嘉计,生崇祯甲戌(七年,1634),卒康熙间,妣黄氏。男敬鸿,生顺治己亥(十六年,1659),娶洪氏。孙赞英,生康熙壬申(三十一年,1692)。此一支住台湾。泉州晋江《安平颜氏族谱》记载:十二世颜开誉妻蔡氏,生万历乙卯(四十三年,1615),卒康熙壬申(三十一年,1692),葬台湾大南门外水洼潭瓦窑。子二:长子颜耀,侨居台湾,遂世居其地。生崇祯戊寅(十一年,1638),卒康熙庚午(二十九年,1690),葬台湾大南门外下林仔水洼潭瓦窑下。次子颜,生顺治庚寅(七年,1650),卒康熙甲寅(十三年,1674),葬台湾凤山县岳前右畔毛园墘。颜克豫侧室周氏,生顺治丁亥(四年,1647),卒康熙丁巳(十六年,1677),葬台湾。颜克璟继配谢氏,生顺治己丑(六年,1649),卒康熙庚申(十九年,1680),葬台湾山。[135]又如《台湾城仔内苏氏谱》记载,其始祖良赓为泉州府晋江县廿四都龟湖乡苏氏石埕房裔孙,良赓长子振文随郑成功征台,越二年冒险返乡,奉迎双亲举家迁台;并携来家用之石臼、石磨,于今将军溪口之大船头(今台南市将军区广山村北)登岸,就近卜居城仔内(今台南市七股区城内里)。[136]《台南县佳里镇营顶锦绣堂庄氏族谱》记载:开基始祖庄德,“义不臣服满清异族,自原籍福建省泉州府晋江县青阳镇(五店市)渡海来台,卜居今台南县佳里镇营顶里。披荆斩棘,刻苦自励,建业树德,至今传承八房、十有三代,派衍繁盛,子孙散居营顶、港尾、庄礼、大山、台南十三佃等地”。庄德生于明永历六年(1652),卒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推测其渡台时间应在明朝永历末年即清朝康熙初年。[137]

郑氏时期台湾汉人的数量,据Albrecht Wirth《台湾之历史》估计:“为与荷兰人的贸易所引诱,有100000中国人到台湾来。又由国姓爷带来了25000战士。逃避清朝的明朝人又增加了台湾的中国人的数目,在十七世纪末叶,共计约200000~250000人。”[138]陈绍馨教授认为,Wirth估计偏高,谓明郑时代在台汉人,大约为12万人。[139]曹永和则认为,在郑经盛时(约在永历二十七年,即1666年前后),大陆移民数,似约在15万~20万之间。[140]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的《台湾史》认为,以上三说,“衡之史献,曹氏之论,似应近之”。[141]陈孔立则根据耕地面积生产物与人口的关系算出:“郑氏时代全部耕地所产谷物可供10.2万~12万人食用,其中郑氏时代新开耕地所产谷物可供5.6万~5.8万人食用。这就是说,郑氏时代汉人人口在10万~12万人之间,其中郑氏时代新增汉人为5.6万~5.8万人。与荷据时代汉人人口(4.5万~5.7万)相比,也说明郑氏时代增加了6万人左右。”[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