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合作与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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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贸易先行先试政策

(一)探索清真产业发展新机制

清真产业是指符合伊斯兰教法规定及伊斯兰文化、穆斯林生活习俗的产业体系。宁夏加快发展清真产业,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对于宁夏实施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战略和向西开放战略也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宁夏的清真产业进步明显,发展势头良好,但是也存在诸如产业规模小、产业层次低等问题,其中,缺乏一套全国统一的清真认证标准或体系,以及行业标准的国际化程度低是制约宁夏清真产品走出国门的重要因素。2009年宁夏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认证通则》这一地方标准,截至2011年底,宁夏只与4个伊斯兰国家的清真食品认证机构签署了《清真食品产业标准互认合作协议》,签约率仅为7%。宁夏共有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生产经营企业2万多家,其中从事生产加工、清真食品销售经营的有1522家,规模以上的清真食品企业有150多家。截至2010年上半年,仅有16家企业获得了HALAL(清真)认证,极少有企业全部通过HALAL、HACCP、GMP以及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绝大多数产品没有正规的HALAL认证标志(多数产品只是标有市或县级伊斯兰教协会认可的HALAL标志),严重制约着产业的国际化发展,致使宁夏的独特优势难以有效发挥。

因此,建议把宁夏打造成我国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认证、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展示交易和集散中心,重点建设国家级清真认证中心,推动全国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国家标准的形成,同时提升“贸易外交”的工作层次,推进与世界伊斯兰国家清真产业标准互认合作的全面实现。争取国务院同意,组建国家级的清真食品产业标准互认合作谈判组,提升与世界伊斯兰国家以及相关经济组织谈判的级别和力度,围绕HALAL认证的双边协议,与伊斯兰国家逐一做好“贸易外交”。

(二)探索自由贸易新机制

自由贸易区是我国综合保税区未来的发展方向,所谓自由贸易区,指的是主权国内的贸易自由化,具体指向某一国家或地区境内设立的小块特定区域,实行优惠税收和特殊监管政策。相比国内目前的各类保税区,自由贸易区意味着有更优惠的政策、更大的开放度。2013年7月3日,国务院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意味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将向自由贸易区转型。银川综合保税区具有口岸、物流、加工三大主要功能,具有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售后服务、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口岸作业等方面的功能。宁夏应该模仿上海,适时积极推进银川综合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

同时,就结构而言,中阿自贸区建设有三个同心圆:第一个圆是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简称海合会)6国;第二个圆是阿拉伯国家联盟(简称阿盟)22国;第三个圆是分布在南欧、中东、北非、西非、中亚、南亚以及东南亚等地区的57个伊斯兰国家。宁夏应该积极参与推动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谈判,参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验,积极筹备中国-阿盟自由贸易区,推动中国与伊斯兰国家的自贸区建设。

(三)探索内陆开放通道新机制

要打通宁夏内陆开放的陆空通道,在国际方面,要积极寻求国家政策的支持,规划建设宁夏面向中亚、中东、东南亚等阿拉伯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出境通道,推动中巴铁路和中亚铁路建设,建设银川到中东、中亚、东南亚等的国际航空直飞线路;在国内方面,要加大国省公路干线改造力度,打通省级道路,要重点建设银川至西安铁路、银川至兰州复线等项目,规划研究银川至北京、新疆及中东部地区的新建铁路通道。

同时,要依托银川综合保税区及银川航空港、银川陆港、惠农陆港三大口岸,建设宁京津、宁鲁、宁夏—江浙沪、宁闽台、宁深港、宁夏—桂滇—东南亚和南亚、宁夏—内蒙古—东北亚、宁夏—欧亚大陆桥、宁夏—中亚—伊朗、宁夏—巴基斯坦—中东十大对外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