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基本理论[5]
国有资产的本质是一个国家全体人民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一个国家的人民实现富裕、安全、幸福的物质基础,具有显著的社会目的性和公共性。但是由于国家本质上是一个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一个阶级的机器”[6]。因此,在不同类型的国家,国有资产的本质是不一样的。在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国有资产名义上是属于人民的财产,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财产,服务于统治阶级统治的目的,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物质基础。被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是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在这类国家,国有资产本质上才真正实现了属于全体人民的财产。社会主义国家就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的财产,是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重要保障、治国强国的基本前提、为人民服务的物质基础。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了使用国有资产的原则——廉价政府、廉洁执政,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用最少的支出去为人民提供最大的服务。
国有资产一形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也就相伴而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属于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资产管理形式和制度的具体体现,是国家为了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而设置的一整套管理组织、管理机构,这些组织和机构的职能,内部各个层次、各个环节之间责、权、利的划分,以及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建立的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和管理方法的总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国家经济职能的制度化体现。在不同历史时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不一样的。越是到近现代社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就越复杂。一般来说,国有资产管理包括国有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手段主要包括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
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具有多重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不仅要考虑其经济性,更要考虑其社会性。具体而言,国有资产管理的类型不同,其具体目标也不同: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目标是保护国有产权,实现资产价值的保值增值,为政府提供更多的财政收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目标是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提高资产利用效益,以最少的资产占用为社会提供最大限度的公共服务,以最低廉的行政成本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以绩效或公共产品产出为目标;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目标是实现资源的有序、合理利用,对可再生资源达到利用与开发的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利用,对不可再生资源提高利用率,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在研究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时,要把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实现一部分社会目标与通过一般意义上的国家管理来实现的社会目标区别开来,要注意国家作为所有者与管理者职能的不同。当国家作为“投资者”进入社会生产领域时,必须服从社会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在遵循这些规则的前提下发挥国有经济的社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