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大陆社会服务需求进入急速增长期,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空前广阔的空间
随着持续30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中国大陆人均GDP从1978年的381元增长到2011年的3.5万元;到2012年底,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基本可以实现全覆盖,在得到资金保障之外,对社会服务的需求爆发式增长。加上长期以来存在着“重经济,轻社会”“强管理,弱服务”的政策偏向,城乡社会服务基础薄弱、设施匮乏、人才短缺、体制落后、欠账太多,致使社会服务的供需矛盾非常突出。特别是在长期的经济发展中,造成和积累了一些“有中国特色”的新问题,更使社会服务面临空前巨大的压力,迫切需要社会服务加快发展。
一是“未富先老”。中国大陆老龄人口正以每年3.28%的速度增长,约为总人口增长率的5倍,预计到2030年老龄人口将近3亿。其中,到目前为止,中国大陆城乡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已达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宋林飞,2012:401-410)。老龄人口、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特别迫切,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与新需求严重不相适应,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近年来,从社区养老服务来看,与快速增长的社会需求相比二者仍相差甚远,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单一,规模过小,质量偏低,规范性差,没有形成产业化格局,政策不够配套,责任主体不明确。从机构养老情况来看,养老服务机构床位严重不足,而且绝大多数不具有护理服务功能;养老服务队伍严重短缺,初步估计中国大陆需要1000万以上养老护理员,但目前经过正规培训的护理人员只有20万。
二是快速增加的空巢家庭。由于子女外出打工或者异地工作,城乡空巢家庭比例很高。目前中国大陆1.8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40%过着子女不在身边或没有子女的“空巢”生活,有的城市空巢老人家庭比例已高达70%以上。空巢老人面对的最大问题,不仅是日常生活照料,更主要的是精神生活方面的孤独。常年的空巢生活,使老人陷入孤独、失落、抑郁、无助的情绪中,不仅加剧衰老,还可能由心理疾患演变为生理病痛。按照现有趋势,未来10年、20年,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将达到80%~90%,届时将有超过两亿的空巢老人,这对社会服务创新提出许多新的要求(姚爱兴,2012:411-420)。在服务内容方面,不仅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还包括精神慰藉、问题疏导和法律服务,还要鼓励和吸引老年人主动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减少寂寞和孤独感。在服务提供方面,在政府建设敬老院、老人福利院的基础上,应大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养老服务事业,鼓励私人企业开办老年公寓等养老助老服务实体,对“空巢老人”实行有偿服务,合理收费,集中管理,动员和吸引“空巢老人”入寓、入院。
三是庞大的流动人口以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老人群体。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大陆流动人口已达2.21亿,约占人口总量的16.5%。不仅流动迁移日趋活跃,而且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一是新生代流动人口逐步成为主体;二是人口持续向沿海、沿江城市聚集,13个较大的城市群成为流动人口的重要吸纳地;三是流动人口举家迁移和长期居留趋势明显,流动儿童比例已经超过留守儿童比例(高体健,2012:681-690)。
庞大的流动人口与社会服务滞后的矛盾相当突出:首先,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现行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导致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权益保障、子女教育、技能提高、生活居住、公共服务、社会融合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与障碍,难以实现与流入地居民“同城同待遇”(高体健,2012:681-690)。其次,流动人口生存发展存在不少问题,如就业的流动人口中有30%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50%以上未参加社会保险,70%以上没有将养老保险转移到现工作城市,80%以上既无职业技术职称,也未接受过职业培训。再次,全国大部分农村很少有40岁以下的青壮年,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的数量激增,农业生产、农村养老、社会治安等问题也十分突出。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是变农民工劳动力转移为家庭式迁移,促进农村发展方式转变,但这需要不断创造一系列物质条件,提供一整套政策措施,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才能完成。
四是大量社会服务需求虽然不是中国大陆独有的,但由于人口总数庞大,社会变化急剧,需求增长旺盛,给社会服务造成的压力却是“独大的”。例如,在“老有所养”的问题远远没有得到解决的同时,“老有所医”的问题已经非常突出了。一些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不仅生活不能自理,同时患有诸多慢性病,这些老年人寻找适宜的养老机构是迫切的需求。而目前集长期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因病托老”机构或老年护理院却难以寻觅。
再如,近年来,东部发达地区的社会服务刚刚有所发展、有所改善,相比之下,西部地区的落后状态就愈发凸显,地区差距不但没有缩小,还明显拉大了。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自然、经济、文化等诸方面因素制约,公共卫生服务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全州卫生机构平均缺员率为50%,县卫生机构缺员率为30%,乡(镇)卫生院缺员率达70%以上。众多基层医疗机构缺乏医疗设备,仅能提供打针、输液服务。已建立的村卫生室由于缺乏医生,难以提供最基础的常见病诊治和公共卫生服务(阿什老轨,2012:191-200)。
社会服务需求急剧增长的压力,同时也是大力发展社会组织的动力,特别是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具有优势的非营利组织迎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已经成为政府和全社会的共识。2011年以来发生的一系列涉及社会组织的事件,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关注度。社会各界对于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加强规范管理,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创造条件的呼声日高。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设专章阐述未来五年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民政部也按中央部署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列入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点内容。在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理顺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关系”也被纳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之一(温家宝,2012)。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提出,要把基本公共服务外的养老服务、社区便民服务,运营各种类型的民政服务机构、慈善超市和捐助管理站等交给社会组织或市场主体,实现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的有效结合与良性互动;着力扩大民政事业的社会参与,协调制定和施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补助等制度,制定和落实社会力量提供社会服务的优惠政策,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合作、租赁、并购等方式参与社会服务。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然而,目前包括非营利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的现状远远不能适应要求,迫切需要创新。创新包括:社会服务方式和非营利组织的创新、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类型的创新。